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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往事——爱在荒烟蔓草的年代(第一章)

 昵称891507 2010-03-23

第一章 暗恋

    拒绝泅渡的爱情——《周南·汉广》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少年时候读过《蚕马》的故事,一直不能忘怀。说是有个女孩,父亲从军边疆,音讯皆无,只与一匹白马相伴。她思念父亲,拍着马背说,谁能把她父亲找回来,就嫁给他。不曾想那白马一声长嘶,绝尘而去,不久,真的把她父亲载了回来。
女孩恐惧了,那本来是个玩笑,却被白马做成了真。她就此掩口不提,不顾白马每每对她扬蹄嘶吼。父亲惊怪,了解原委后,干脆将白马杀掉,马皮就晾晒在院子里。某日女孩与女伴在院中嬉戏,马皮厥然而起,卷女而去,最终合二为一,栖止于桑树,化为蚕。
两情相悦的爱情可以化蝶,一厢情愿的爱情,只能化蚕。白马与女孩身份迥异,它原本只能遥远地无望地注视着那女孩的背影,一个突发事件,使得它的爱,有成功的可能,它尽了力,仍然一无所获,还受到了至为不公正的待遇,愤怒与委屈夹杂在一起,爆发出了超自然的力量,当那马皮破空而来,向女孩罩去,一个底层男人的蛮性与血性体现得淋漓尽致,那一刻,真令人魂飞魄散。
《蚕马》的内核,是愤怒,愤怒得如此壮观、丰富、唯美,作为观众,我只有瞠目结舌的份儿。
描述触不到的恋情,《蚕马》已经做到了极致,但人类的感情,有动与静的两面,《蚕马》的极致,是在动的一面,那样狂暴的激情,你只能仰望,无法参与。可以倾听、感触、啜饮的,是那宁静的广阔的爱意,如同月光下的水波,有隐隐起伏着的轮廓。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广》开头四句,是尘埃落定的局面,南方有那高大的树木,却不可以在它下面休息,汉水边有那美丽的女子,却不可以追求。

高大的树木,应该是很好的倚靠,为何不能休息?只因它不是我的。同理,这个美丽的女子,连追求都不可以,应该也是因为她与“我”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距离。
对于爱情来说,距离不见得是个坏东西,求之不得,于是辗转反侧,一日不见,方觉如隔三秋,相反,若是美人在怀,长相依偎,哪还有那么多罗愁绮恨,距离,让抒情成为可能。
但是,对于《汉广》中的男人,这距离太远了一点,远到他已认了命,连相思想念和白日梦也不可以有,他用命运般冷静的声音告诉自己,“汉有游女,不可求思”。这是铁一般的“不可”,如同,“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我早已知道,你我之间的距离,如同广袤的长江之水,永远不可泅渡。
这距离从何而来?按照大部分学者的说法,《汉广》中的男主角是一位樵夫,关于“游女”,大多语焉不详,也许是她身份高贵,也许是她名花有主,总之,她的人生,与他无关,他无法得到她的爱。

他的感情有了两种可能的走向,一是像蚕马那样,施以不管不顾的热情,另外一种,是让爱情逐渐平息,在岁月的帮助下,打磨成一片叶脉书签,搁在心中的一隅,也许慢慢就会忘记。

这位樵夫的选择却不在这两种之中,他走上一条寂无人迹的路,不愤怒,也不委屈,连伤感哀愁也无,但也不是要回头。他是这样平静又这样深刻地爱着这个女子:假如他的爱也如这江水一样,不可以泅渡,那么,就不泅渡,这,也许才是真正的天长地久。
你千方百计,想要抱得美人归,和他暗自出手,试图在心中斩草除根,都是要泅渡到彼岸,把这件事完成,把自己从那澎湃的让人坐卧不安的爱情中拯救出来,重新回到既定轨道。爱情或者终止于得到,或者终止于放弃。
而这位樵夫,他不作为,不采取任何自救的行动,“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仍然是劈柴、喂马,进行着日常事务,只不过,他喂的马,是要送这个女子出嫁的,他还是这样从容、平静,有条不紊。
也许,有一种爱,只与自己有关,不会随着斗转星移而变迁,我只想把你放在我心中,我已经把你放在我心中了,还有什么可以夺走呢?即使你离开,即使你已走得太远,都没有关系,和我自己在一起时,就是和你在一起了。

诗歌仍然在咏哦,“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如是三遍,但不再是感叹那江之广,水之长,我看到的,是他天阔水长的爱情,不可以泅渡,也无须泅渡,就这样永久相望,明澈的目光,有如月光。

寂寞是为了遇见你——《郑风·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这首诗,有人说是关乎艳遇,有人干脆说是一夜情,过分的还有我家某人,被强迫着读过一遍之后,鬼鬼祟祟地笑道:“你猜,这场景在哪部小说里经常出现?”我不接茬,且看他又憋什么坏水,果然,他笑着说:“《西游记》啊,荒郊野岭突然冒出一个大美女,也就那里面才有!”说完哈哈大笑着走开,其实我连跟他生气的劲都没有。

    被这么着煞了一下风景,也不妨碍我对这首诗的喜爱,在我看来,它不是写实之作,当然,也不像某人说的那么魔幻,它说的,是一个寂寞幽深的梦想。

    “蔓草纵横,白露未晞。”我信步到此,希望与你相遇。你不是那“桃之夭夭”的美人,亦未曾有“手如柔荑,肤如凝脂”的具体,我只见你清澈明亮的眼神,既善于倾听,又善于懂得,遇见这样一个你,就是遇见我最好的自己。

    这首诗说的,也是一个白日梦,但是它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种高级,不是青春期里的躁动,着急地想抓住一个美女。清晨的野外,蔓草与露水之间,怎么看都不是艳遇频发地带,除非是有约在先,可是作者说了,他要的是“邂逅相遇”,事前暗送秋波心知肚明的不算。

    作者为啥要这么跟自己较劲?因为他有理想,不是光美女就可以了,他希望遇见的,是一个真正的知己。

    满世界的人都自称苦闷,知己成了比黄金还稀缺的资源,但我觉得说这话的人首先应该自我反省一下,你,真的做好准备了吗?做好遇见知己的准备了吗?    活在这人世间,谁都有点自我保护意识,传说有人长年累月戴着面具,我所见则是大部分人会涂上一层防护油,然后去微笑、敷衍、搭讪、应酬……油腻腻地走来走去,度过时日。天长日久,有的人跟他的防护油合二为一,梦里也是油腻腻的表情,有的人还记得在某些时刻卸一下妆,与真实的自己来一次零距离的相对。

    苏轼有首《西江月》,讲的就是与自己劈面相逢的感觉:

    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毂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馀生。

    那天他本来挺倒霉,在外面喝酒喝得太晚,家童睡死了,敲门也不应。学士老爷大约是不习惯自带钥匙的,进不了门,干脆到江边溜达。

    在无人的江边,在夜深人静进不了家门的一刻,他很自然地卸下了所有的身份,还原成孑然一身的这一个人,他用这个人的眼光回看一下日常生活中的自己,滔滔的废话,泛滥的笑容,那些自以为是肺腑之内的心情,说到底竟都是为欲望所牵系。谁的灵魂,真的驻扎于自己的身体?苏轼不由感慨: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

    这一刻的澄明与超然,全拜那个酣睡的小家童所赐,苏大人若是顺顺当当地进了门,也就洗洗睡了,哪会深更半夜的,跑到这江边来,又如何能生出这种孤绝的情怀?只可惜那个聪明的,能说出“学士一肚子不合时宜”的朝云不在身边,此时她若在,也许能够懂他。

    《郑风·野有蔓草》写的则是清晨的野外。我习惯在清晨写作,知道清晨的好,既不像白天,有着菜市场般的嘈杂;也不像夜晚,充斥着廉价的诱惑。在这新鲜而又岑寂的雾气里,我首先找到了自己,然后,我希望,遇见你。

    这样的相知,是高级的相知。人世间的相知,有时好像也不那么难,两个人见面了,谈股票、房价、小孩的学区、明星的绯闻,轻易就能找到N 多共鸣点。在性的吸引下,装作欣赏对方的灵魂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这浅层次上的共鸣来得快去得也快,更重要的,它无法给你带来深刻的喜悦,激起你灵魂不由自主的颤栗,和想要拥抱生命的热情。

    在寂寞之处遇见知己,成了一个永恒的主题——辛弃疾在灯火阑珊处遇见,戴望舒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里遇见,我最为心动的,是“古诗十九首”里的那个无名的女子,她选择了高楼,希望在高楼之上遇见:

    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

    交疏结绮窗,阿阁三重阶。

    上有弦歌声,音响一何悲!

    谁能为此曲?无乃杞梁妻。

    清商随风发,中曲正徘徊。

    一弹再三叹,慷慨有馀哀。

    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

    西北有高楼,高处不胜寒,这个决绝的不随和的女子,要的就是高楼之上的那股孤寒。这高楼,可以是实指,也可以是虚指,是她心中的一座楼阁,她等待的,是能够走到这楼阁最高处的人。

    黛玉的风流袅娜,薛蟠也能懂得,在人群里看见了,立马“酥倒”;黛玉的才华,宝玉早早就懂得,但她的才华,未必就比宝钗甚至湘云高出多少;黛玉迥异于众人之处,在于情怀,在于对于生命直接敏锐的感触。

    当宝玉听到她念“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推想到眼前一切事物包括自己都将到无可寻觅之地时,不觉恸倒在山坡上。但这时,他还是没能走到她的高楼之上,直到放弃其他人的眼泪。参透“一个人一生只能得到一份眼泪”,他们的心灵,才算真正走到一起。

    是的,我在高楼之上等你,是要你懂得,我极高极深的地方,琴声是语言,也是留给你的阶梯。

    但是,茫茫人世,有谁能懂那琴声,有能力有愿望走到你的楼阁之上?“一弹再三唱,慷慨有馀哀,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这感慨凄清而又激越,等了又等,伤感着,但不绝望,“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她还是梦想着,能够遇到一个人,和她一起,飞到更高的地方。

    《郑风·野有蔓草》的愿望也如是,“邂逅相遇,与子偕臧”,他设想的结果,一点也不具体,没想“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他想遇见她,不是为了解闷、陪伴乃至生儿育女,而是“与子偕臧”。

    “臧”的意思是“美好”。以最美好的自己,遇见一个美好的人,然后和她(他)一往无前地美好下去,世间,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吗?它可遇不可求,难怪只能“邂逅相遇”了。

人家都在你不在——《郑风·出其东门》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

    出其闉闍,有女如荼。虽则如荼,匪我思且。缟衣茹藘,聊可与娱。

    20088 月,我在大同,见到了作家曹乃谦。却不是为了切磋文学,而是,我听说,他擅长并乐于演唱被称作要饭调的山西民歌,那趟山西之旅,我把听他的演唱,当成第一目的。

    在大同一家饭店的包厢里,我见到了他,老头挺帅,一双眼睛甚是有神,笑起来很狡黠,不笑也狡黠,坐下来他就开始说笑话,好像除了笑话,他就不会说别的话,看得出,这是一个深谙世故并以此为荣的人。

    他还喜欢歌唱。

    开席的酒喝罢,众人略一撺掇,他便握着酒杯,站了起来。他目光里一直保持的戏谑之意忽而收敛,望向虚空的眼神离我们很远,而他的歌声更如在无人之地,仿佛是寒夜的旷野上,一个人悲怆地呼喊:

    山在水在石头在,人家都在你不在。刮起个东风水流西,看见人家想起你。

    然后他坐下,仍然是寒暄,觥筹交错,晃动的人影,虚实相间的恭维,浮在空气中的,是看得见的烟雾和看不见的尘埃,我的心却在这一切之上,细致地感受着这首歌在我心中制造的那种震动。

    纵然山在水在人家都在,可是,你不在。当你不在,这所有的“在”都失去了意义,偌大的这个世界,我只有孤孤单单的自己。

    爱,能让最喧哗的场合变得冷清,让人山人海变成无人之地,《诗经》里的《叔于田》,意思与此相似:

    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古人这样排行,老大为伯,老二为仲,老三为叔,老四为季,“叔于田”的“叔”,可以翻译成三哥哥。三哥哥出门打猎去了,我感觉整条巷子都空了,难道巷子里没有别的人吗?当然有啊,但哪像三哥哥那样英俊又厚道呢?

    这个三哥哥真有这么好吗?很可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女孩子的痴情令人感动,但“美与仁”仍是世间通行的规则,她爱他,是有道理的。相形之下,我更心折于《郑风·出其东门》中,那没道理的爱情。

    诗中的东门,在今河南新郑县,该县西北为河流流经之地,东门成了人们游乐聚会的场所。想象那是一个明媚的春日,刚升起的太阳蒸腾出丝丝缕缕的雾气,集市上熙熙攘攘,一个年轻人打这人群中走过,身边不时有花枝招展的女郎结伴而行,他对这一切却熟视无睹:“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

    那么多美丽的女子,都不是我思念的那一个,只有淡色衣衫的你,能让我有发自内心地喜悦。这般斩钉截铁,一如“这世上原有百媚千红,我独爱你这一种”,歌者坚定地相信着自己的爱,不会为任何际遇更改。

    人活在世间,常常是不自由的,爱情貌似是比较自我的东西,亦受许多东西牵制,俗一点讲,是金钱地位。女明星梁洛施发布她的择偶条件,居然是黑的矮的胖的年纪大的,明眼人一看便知,她说的就是李泽楷。可是,若她遇到一个白的高的瘦的年纪轻的,只要像李泽楷那么有钱,她可能又是另一套标准了。相形之下,倒是张爱玲的《心经》里,那个段绫卿更实在,她说,在一定的范围内,我是人尽可夫的。这个范围,自然跟金钱有关,至于高矮胖瘦,都不是不可以啊。

    就是高洁一些的,以相貌性格才华为条件的,岂不也是受到世间的价值观的牵制?总有更美更有才性格更好的,若是以此取舍抉择,那么,手中的爱,就永远处于一种临时状态,时刻等待着被刷新,被出局。

    我友许可,是个因为诚实而不免尖刻的人,她认为,每个人都是理性的逐利之徒,某男也许真的很喜欢某女,可是,若是章子怡对他感兴趣,他没准就会去追章子怡,就算盘算了一下觉得不合算,心里也会蠢动一把。

    这话极端了一点,但也实实在在地道出大部分“爱情”的实质:不管所提的条件是什么,终究都是一种权衡。在这种权衡下,被爱者固然很郁闷,爱者其实也挺无趣,他(她)的感情,要由际遇来定,都是命运棋盘上的棋子,自以为不同寻常的爱,说到底,也是层层条件累积的结果,趋近于物理反应而非化学反应。

    而爱情的最高境界,是一种不可言说的感觉,如密码配对,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我的这把钥匙,只能开你的锁。“虽则如云,匪我思存”,没有“更好”与备份,只能是你,“非如此不可”。

    “非如此不可”,是贝多芬作品中的一个主题。托马斯用它来形容爱情。在他交往过的女人中,来自乡间的女孩特丽莎肯定不是最漂亮最有才的一个,要说跟他心意相通,还赶不上他比较固定的情人萨宾娜。但是,没办法,他可以跟很多女人上床,却只能在她身边入睡,她生病的时候,他守在她身边,感觉她像一个睡在顺水漂过来的篮子里的婴孩,弱小堪怜。他自己都无法解释这份爱意的由来,正是这份懵懂含混,使他无法破译,无法突破,也就非如此不可。特丽莎成了他生命中无法取代的唯一。尽管如此,托马斯仍然不能说是完全自由的,假如托马斯不去那个小镇,假如特丽莎不是正好当值,假如……假如那六个偶然不成

立,他们没有互相遇见,他们不一定不会爱上别的人。

    这是过度追求“非如此不可”的人的困境。有个说法是上帝把一个苹果一剖两半,抛进世间,爱人是我们的那另外半个苹果,但是,你并没有机会把所有的苹果都试一遍,看看谁跟你严丝合缝。

    “苹果说”是一个极致,作为不可企及的理想而存在,而我们,只能尽可能地逼近它,撇开红尘扰扰,撇开世故人心,在喧哗的集市上,在无人的旷野中,在时空的每一个点上,对对方也对自己说:“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画地为牢——《郑风·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你思念他到这样的地步: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可是电话就在你手边,号码就在你心中,却皆是不可以碰触的禁忌。你画地为牢,只能怨念:“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春秋时候,爱恋中的女孩不可能守着电话苦闷,她走出家门,走上城头,登高望远,一如《西洲曲》里的那个女子,“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然而眼前千帆过尽,总不见心中的青青子衿,暮色里只见雉堞参差,映着她低首踟蹰的背影。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年少时对爱情懂得浅,只当是个妙曼的姿态,做给别人看也做给自己看,看这句诗,认为是矜持;待到经历世事,去掉了“姿态”而更着意本质,方读懂这一句说的是“情怯”。我“不往”,不是不愿意往,是不敢往,情到深处,不但让人孤独,还常常没来由地心虚气短,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多走一步路,说了,走了,便是永不能自恕的错。

    常看见这样的情节,青年男女,相爱却都不敢先表达,屡次错过时机,终为造化所弄。直到别后经年,两人再也没可能,反而略能放达一点,装作不经意地一对质,原来,他们都曾是深爱对方的。当事人欲待如何暂且不表,只说作为旁观者的读者,掩卷如何没有深深憾意,为这一对擦肩而过的恋人。假如当初他们把爱说出来,何至于眼睁睁地看着对方消失在人海。

    先说爱,会死人啊?当然不会死人,可是,比死还可怕。残雪曾在一篇小说中说,当我说出爱情这两个字,就感到有一千只黄蜂向我飞来。这比喻太生动了,能想象主人公的恐惧、慌乱和不知所措,眼中只有铺天盖地的黄蜂,嗡嗡叫着撞过来,太危险了。

    吐露爱情,就是这样危险的一件事。它的危险在于,你不能承受任何风险,但凡能承受的风险,也就不那么危险了。我这句话说得是不是有点绕?好吧,让我这样说,当你将这份爱看得太重要,不可以出现分毫差池,你就自缚了手脚,无所作为了。

    站在原地,等待命运给予救赎,这是多么无望的事!可是,为了你,我愿意承受这份无望,纵然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纵然我被自己的思念压得喘不过气,也不可以贸然行动,没有开头,就像面对一个没有开启的礼品盒,我遏制自己的好奇,保持它的圆满。

    在我常去的天涯论坛上,看见一个豪气冲天的帖子,说“要冒死表白了,大不了一拍两散”,看上去彪悍得可以,但这赴死般的决心背后,亦是准备承受破碎的悲伤。爱一个人,像捧玻璃盏过独木桥,由不得要小心翼翼,却又是再小心翼翼都不放心,这个美眉,是忍了再忍忍无可忍最后决定冒死试上一把,她已经做好将自己的心掼碎的准备。

    隔日她再来,说失败了,她太紧张太笨拙太混乱了,最后都没让对方弄明白。她飞快的语速和突然的停顿,她痉挛的手指和苍白的面容,她完全没道理的激动和更加没道理的泪光,让对方完全摸不着头脑,最后客气地跟她说了再见。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她形容这次表白很“洒狗血”,很“华丽丽”,她还在自嘲着,调侃着,可是,我分明看出了她强颜欢笑之后的眼泪。

    是那一千只黄蜂朝她撞来了,她如此混乱,跟那城阙之上女子的徘徊,从根本上说,是一回事,假如她不够爱,也许就能做得更好一点。恋爱这件事真的很奇怪,没那么多感情,才能发挥得更好。

    有女友说起她那段情事的开始:男人在桌下,悄悄握住她的手,换成平日,她肯定是反感的,但那一天,不知道为什么,竟不反感,倒鬼使神差地,怦然心动了。有些时候,女人是需要冒犯的,时机成熟时的冒犯里,有微妙的恭维。但问题是,这个“有些时候”难以掌握,如果火候不到,贸然出手,对方没准要起反感,闹得朋友都做不成,情重者患得患失,就会停在原地,他珍惜手中的那些情意,不敢轻易拿去赌。

    反倒是情浅者没有心理负担,该出手时就出手,他想要做的是“征服”,最后的目的是“得手”,所谓“情意”摸不着看不见,既不能拿出去显摆,又不能自个儿享受,要它何用?情浅者不注重过程而更在乎目的,他们是目的主义者。

    “过程主义者”讲究过程,在乎自己的身段,在对手心中的形象,总是提心吊胆着:“目的主义者”正相反,不在乎一时一地之失,在这座城池碰了壁?没关系,骂一声“TMD ”,拍拍屁股弃城而去,大不了从头再来。有这份举重若轻的心态,往往容易成功。

    只是,情场上的胜利者,未必能够拥有爱情,我总觉得,爱情,实质上是自己的事情,首先要你自己情动于衷,有所煎熬与磨难,你才能享受到爱情的极致,那滋味不完全是甜蜜,还有悸动与疼痛等各种复杂感觉,可正是这些感觉让爱情变得丰富起来,如川味火锅,使你欲罢不能。若没有这个前提,就算赚到了别人的爱,没有自己的投入互动与激活,也只是物理性的累积,可以叫做成就,不算爱情。

    好在,那些轻浮的男子,本来就有志于做一个“成功者”而不是“爱者”,有志者事竟成,也算得其所哉。同理,那些“不成功者”,亦是“求仁得仁”,当他们在城阙上踟蹰,在月下漫步,当他们“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他们就是在享受过程了,实现了一个“过程主义者”的圆满。

    余光中有诗曰:

你来不来都一样竟感觉每朵莲都像你尤其隔着黄昏隔着这样的细雨永恒,刹那刹那,永恒在时间之内等你在刹那,在永恒    《子衿》里的这个女子也是如此:你来不来都一样,城头的夕阳是你,风声是你,仿佛的人影是你,起伏的意绪是你,想念你的我也是你。这样一场等待,就因了没有迈出去的那一步,成了凝立千年的画卷,为世间爱者,一遍遍温习。

遇见你,又能怎样——《唐风·绸缪》

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绸缪束刍,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见此邂逅。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

    绸缪束楚,三星在户。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

    通常的解释,《绸缪》是一首与婚礼有关的诗:“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据说春秋时候,娶亲多是在傍晚,暮色还未完全降落,三两小星已经挂在天边,光线柔和如梦,却恍恍惚惚得让人心悸,就在这样的光景中,新郎与新娘初初相见。

    “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按照多数释者的说法,这是大伙儿对于新郎善意的打趣:今天是啥日子啊,你见到这么漂亮的女人,老兄啊老兄,你拿这漂亮媳妇怎么办啊?

    一惊一乍的口气,带着戏谑和夸张,转脸却跟同伴调皮地眨一眨眼睛,分明是要可着劲儿煽乎那不知所措的新郎官,为两个人的洞房花烛夜做足铺垫——被大伙儿这么着一撩拨,这俩人不会再拿对方当外人了吧?

    想象彼时的情景,烛影摇红,福瑞满堂,满地的瓜子皮都透着喜气(假如那会儿瓜子这种零食已经普及了的话)。这种人间欢悦,颇为可喜,尽管如此,我还是不觉得,这首诗只可以有一种解释。

    学者们认为这段文字跟婚礼有关,是因开头有“绸缪束薪”四字,“绸缪”二字很好理解,缠绕状,亦可引申为缠绵:“束薪”也很简单,就是扎起来的柴火,学者魏源认为,它是一个比兴,古代娶嫁燃炬为烛,少不了要用干柴即“薪”,因此,《诗经》里所有关于娶妻的诗,都以“析薪”暗示。

    他说得底气十足,可这个“因为——所以”,实在有些牵强。一个有妇之夫寂寞地伐木“析薪”之时,没准就会想起自家老婆的温柔,只要他这么一动念,在魏源先生眼中,就有要犯重婚罪的嫌疑了。

    为什么“束薪”不可以是实指呢,假如你早几年去过北方,或者干脆就是个北方人,一定会对北方原野上那些露天的柴垛留有印象。《绸缪》是“唐风”中的一首,“唐”地即今山西临汾到太原一带,我问过老家在当地的朋友,都说小时候不但见过柴垛,还有草垛、麦秸垛等等,秋天里孩子们的一大乐趣就是抽来点着,苍色清风里那一团火光,远远地望过去甚是壮观。

    先把那些淘气的孩子撂下,重新回到远古,撇开名家们的注释,只用我的眼睛我的心去看那些字眼,是另一种场景。观众消失,背景隐退,连时空的参照都没有,我看到的,是无尽洪荒里的一场邂逅。在那个于史无载的黄昏,在谁家沉静的柴垛前,在三两小星的注视下,起初不经意的他和她,猝然间打了个照面。

    遇见陌生人,不见得就有什么特别意义,我们每天都要见到那么多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偶有搭讪与寒暄,转眼就忽略不计。若是有人让你惊疑于这场“遇见”,让你有一种需要追根究底的不真实感,一定是这个人身上具有的某种化学元素,改变了“遇见”的形态。

    “今夕何夕,见此粲者!”这是内心的欢喜在呼喊。在见到你以前,没有任何预兆,我像往常一样,准备度过一生中无数平常日子里的一个,清晨、正午、黄昏,这一天眼看将尽,我却在这光阴的拐角处,在这平凡的柴垛前,遇见你。

    说起来是如此的轻飘,不过是两个人凑巧走到此处,抬抬脚的事情,可是在生命里,却是那样的不容易。幾米说:“我遇到猫在潜水,却没遇到你。我遇到狗在攀岩,却没遇到你。我遇到夏天飘雪,却没遇到你。我遇到冬天刮台风,却没遇到你。我遇到猪都学会结网了,却没遇到你。我遇到所有的不平凡,却遇不到平凡的你。”

潜水的猫、攀岩的狗、夏天的雪花、冬天里的台风,乃至会结网的猪,都是身外之物,而你,却是一直盛放在我心中的那个人,好像一颗深埋已久的种子,在这一刻突然生根发芽结蕾绽放,一个“粲”字,传达出那种不可方物的光华。   

假如这遇见的背景,是刚刚进入的大学,或者,是初次报道的新单位,或者,再庸俗一点,是父母长辈安排的相亲宴,这个故事,都有延续下去的可能,“遇见”是一个序曲,后面更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以期待。

    可惜,都不是。他们唯一的时间的参照,是三两小星,唯一的空间的参照,是齐整的柴垛,这空旷的背景,固然使彼此的恋慕更加单纯,却不具备持续发展的可能。

    换成现代社会,有点像地铁站台的邂逅,当地铁缓缓驶来,隔着玻璃窗,你与对面的男子或女子四目相对,内心惊动,但又能怎样,你上去,他(她)下来,犹如相逢于黑暗的海面上,擦出耀眼的火花,再重新投入到人流汹涌之中,消失于对方的生命里。

    是这样无根无由的爱意,多么让人无奈: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那是一个没有答案的自问,一种没有出路的追索,“遇见”作为一个奇迹已经发生,可是,奇迹之后呢?纵然是如此幸运地遇见这样一个你,我又能怎样?

    以善写情诗著称的李商隐,有一首非常著名的《无题》: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一句,过于光彩夺目,以至于人们只注意到相爱者之间的心领神会,忽视了那个喑哑的尾声:心有灵犀又如何?最终仍是“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听鼓应官,类似于上班打卡,心有灵犀的浪漫,抵不过庸常的生活,他早就认了,他把她丢在那个夜晚,就此别过。

    总有许多的原因,使得有情人无法终成眷属,让隆重的开始,没有同样隆重的收稍,我过你眼,经你心,却,不能与你在一起。是有一些勇者,无所畏惧,愿意付出一切,战胜万千险阻,若有这个态度,肯定是能够在一起的,但我们——尘世里的大多数人,没有这样的勇毅,即使遇见让内心起大惊动的人,也还是茫然地,不作为地,任命运将他(她)带走,最多留些微记忆。

    相对于李商隐笔下的随波逐流,《绸缪》要不甘心一点,有一个挣扎的过程,从最初的“如此良人何”,到接下来的“如此邂逅何”,再到最后的“如此粲者何”,惊喜的成分逐渐减少,无奈的成分逐渐加重,犹如越来越浓的夜色,苦涩沉重起来。

    只短短一个黄昏,诗中人经历了人生里的大悲大喜,他终于遇见了那个人,也终于放弃了那个人,是的,在这世间,遇见很难,但还有比“遇见”更难的东西,是,可以相互陪伴。

他离你到底有多远——《郑风·东门之

    东门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岂不尔思?子不我即!

    战国时候,登徒子对楚王说,宋玉这个人,长得不错,能说会道,又很好色,大王不要老带他到后宫去。楚王就去问宋玉,这是怎么回事啊?宋玉说,长得帅不是我的错,能说会道那是老师教的,至于好色,纯属无稽之谈。天下的美女莫若楚国,楚国的佳丽莫若俺们家乡,俺们家乡最美者,就是我家隔壁的那姑娘。

这姑娘啊,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她趴在墙头上看了我三年,我都没搭理过她。而登徒子呢,他老婆蓬头垢面,龇牙咧嘴,弯腰驼背,还有疥疾和痔疮,他都能跟她生三个儿子,这到底是谁好色啊?

    宋玉果然是个伶牙俐齿的人儿,不但楚王就此相信了他,跟自家老婆而不是别的女人生了几个儿子的登徒子,还成了好色的代表,是非曲直咱也不用在这儿细辨,以我惯有的八卦之心,我更关心的,是住在宋玉家隔壁的那个姑娘。

    她可能并不存在,宋玉吹了一个大牛,但我宁可信其有。一个女子登墙三年是有点夸张,可是,我读中学的时候,确实曾被女同学拉着,跑到教室宿舍楼下,遥望某年轻英俊男教师的窗口,那一团暖黄的光晕,让我感怀至今。

    不过我那女同学也是偶尔为之,这段少年情愫,随着毕业烟消云散了,而宋玉的东邻之子那么有恒心,有耐心,可见够痴情。可是她的痴情和她的美,对于宋玉都无效,他就是不愿意搭理她,她对他的意义,仅仅是作为一个证明自己不好色的事例,在众人面前援引——可见他对她的感情是多么不尊重。

从表面上看,他们只隔着一截矮墙,她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听到他的声音,但是当他不爱她,哪怕他们之间只有0.01的距离,还是天各一方。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东门之墠》里这句仿佛很淡然的诗,背后有太多的隐痛。我离你那样的近,却如同生离死别。纵然能够两两相望,眼睛与眼睛之间,却隔着命运的山高水长,即使我努力地伸出手去,我的指尖,仍然无法触到你。

    曾经怜惜李商隐的孤单:“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灯独自归。”在唐朝的风雨里,他望着那女子的窗口,望了很久很久,还是得一个人挑着灯笼归去。不知道他能否再腾出一只手,给自己撑伞,就算撑了,也会溅一身的雨意吧?不过,那个女子一定跟他心有灵犀过,虽然也是“其室则迩,其人甚远”,但只要心曾靠得很近,也就不是那么远了。

    无名氏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宁财神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恨你。”我也来凑一下热闹吧: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知道我爱你,而你偏不爱我。

    曾经在网上追过一个帖子,那个女孩把她开的帖子,当成了一个树洞,以连载的方式,不管不顾地讲述她对一个男同事的暗恋。她注意他,窥视他,用尽心机,一言一行都有伏笔,我看了虽然觉得很多地方都是她的自说自话,但还是为一个“熟女”既世故又幼稚的单恋感动。

    很多人追看、跟帖、祝福、打气,恨不得揪过那男生,要他去爱她。那个帖子的点击率后来攒到了十几万,跟帖也有几千,实在太热火了,终于有一天,她上线来,说,他已经看到了,据说是用手机上网,在被窝里,看了一夜。

    那么,他怎么说?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她说,他什么也没说。

    其实,这就是答案了。他不爱她,尽管他会花一夜的时间读她的爱情,被她深刻地感动——只要不是铁石心肠,谁会不感动呢?可是,他是那种太清楚自己的男生,不爱就是不爱,感动也能令人心潮澎湃,他懂得把它和爱情区别开来。

    她是彻底的没指望了。他离她最近的时刻,是他阅读那个帖子的时候,但那同时也是他们最终的告别,在彻夜读完她的心思之后,他仍然确定自己不能爱她,那才是远到无极限。懂得,在许多时候,都是分道扬镳的开始。

    宋玉隔壁的那个姑娘,她知道她的窥视都被他尽收眼底吗?知道他早就对她的心思心知肚明吗?我希望她不知道,那样,好歹还有一个美好的念想,或是,一个美好的梦。

    《东门之墠》的结尾是一句嗔怨:岂不尔思,子不我即。我怎么会不思念你?可你不来找我有什么办法?你可以理解成半带撒娇的委屈,也可以理解成梦想破灭的苍凉,区别只在于,说这话的人知不知道:对方是否了解自己的爱,他离自己到底有多远。

恋人永远在远方——《秦风·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解读一恋人永远在远方生活在别处,恋人在远方。我想把这句话作为我的MSN签名,又担心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好像我别有怀抱似的,其实,不过是由《蒹葭》这首诗引起的感触。

    琼瑶阿姨是比于丹女士更加资深的“文化奶妈”,她长于在小说里化用古诗词,将那些遥远的字句,通过一桩桩情事带出。这是一项双赢的事业,既为她的小说增光添彩,又普及了古典文学,我那位酷爱琼瑶小说的表姐,就因此背得许多的古诗词。

    《碧云天》《寒烟翠》《剪剪风》《烟锁重楼》《庭院深深》《青青河边草》《几度夕阳红》,这些书名都是从千年诗篇里撷取的,而我特别喜欢的,还是化自《秦风。蒹葭》的《在水一方》。歌词道:“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它也没说什么情啊爱啊的,却比那些更有味道,用我们当时很流行的一个词,叫做隽永。

    长大了将《在水一方》与《蒹葭》放在一块看,大致相仿,有小差别,《蒹葭》的原句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蒹葭是初生之芦苇,在水边连成了片,白露为霜点明是清寒的早晨,该有青灰色的雾在这一切之上轻轻弥漫。这景象当然不如绿草白雾那样色彩浓郁,但烟云水气,是黑白片的苍茫与距离感,那位在水一方的“伊人”的存在更显得迷离仿佛,顺理成章地带出这句: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序》《郑笺》解释得古怪,说它是讽刺秦襄公不用周礼,就要国将不国了。他们在说啥俺基本上看不懂,也不打算看懂;安徽文人胡承珙说它是怀人之作,较近人情,但是未免太坐实;还是朱熹的说法有意境:“言秋雨方盛之时,所谓彼人者,乃在水一方,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然不知其何所指者。”

    朱熹不追究求索何人,已是开放式的释法,不过我的感觉是,在这首诗里,求索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表达那种“恋人在远方”的眩晕感。

    恋人总是在远方。陕北民歌云:墙头上跑马还嫌低,面对面睡着还想你。这都面对面睡着了,居然还想你!恋爱中人对于亲密度的追求是无穷无尽的,他不能容忍哪怕一丁点儿的距离。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那个英伦玫瑰,与振保吻别:“紧紧地吊在他的脖颈上,换一个姿势,再换一个姿势,不知道怎样才能贴得更近一点,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振保心里也乱了主意,他做梦也没想到玫瑰爱他到这个地步。”

    她爱他到那个地步,才会那样努力地去挤压空隙,取消距离,可是,人跟人怎能亲密无间?再相爱,也只是让距离“无限小”而已。“面对面睡着”的人,身体与心都那么近,还是有距离存在,像十几层鸭绒被下的那颗豌豆,硌得人大不自在。

    对于路人甲,有点距离是对的,没有才不对。爱得太深,才会觉得隔山隔水。你想要了解他的一切的急迫与冲动,放大了他身上的未知之处,越想消除距离,那距离越突出,了解他越多,越觉得有更多的不可知。瞻之在前忽焉在后,你困囿于其中,便有了“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的晕眩。

    现代诗曰:“你一会儿看云,一会儿看我,你看云的时候,离我很近,看我的时候,离我很远。”我理解这首诗所言,应该是那样一种感觉:当你看云的时候,我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觉得你是一个熟悉的“他人”,从你“看云”的目光找到共鸣和懂得;当你掉过头来,与我四目相对,爱恋突如其来,压倒了所有的理性,那时我仅仅作为你的恋人存在,只感到从我到你的距离,他们也许觉得不长,我却觉得很远。

    什么是远,什么是近?都在于爱者的感觉,你的双眸,就在我眼前,你的手,就在我手中,我还是无能为力地感到那“在水一方”的“远”,纵然溯游从之,你依旧“宛在水中央”。

    解读二就这样相望于江湖

    女友在商店里看到一种绣花被面,无比美丽,她一口气买下两条。为什么是两条而不是一条?是这样才能餍足,餍足了,才能恶心,她就是要把自己弄恶心了,永远地不再惦记它。

    周作人笔下有类似的情节,他少年时候,暗恋隔壁的少女,后来少女得病死了,他暗暗松了一口气,“好像一块石头落了地”。

    周作人尚未长成,害怕担负一份扛不动的感情是其一,但是否也跟我的女友一样,恐惧于那份意乱情迷,它让他们不自由了,“得到”与“毁灭”都是他们摆脱的方式,把心里美好的幻景杀死之后,才能安心上路。

    感情这玩意太可怕,像《聊斋》里的狐狸精,对于健康自由有大妨碍,我的女友以及周作人他们固然太极端,一般人,碰上会牵制自己的感情,纵然不着急“杀死”它,也会用自己的办法离开。

    《蒹葭》之好,在于那么晕乎的感情,它都不惧,它有迷茫也许还有少许无奈,但整体的调子是朝上走的,一句一句地荡过去,是一种悠扬的飞翔。至少我读过有这么一个印象,主人公挺享受这种看不到边际的追寻,他从来没说放弃。

    有多少人愿意溯洄从之?不惧道阻且长?有多少人愿意戴着镣铐舞蹈,直至最终与上帝握手言欢?《蒹葭》跟“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不同,没有那么不安生不消停,跟“汉之广矣,不可求思”也不同,没有那么平静与不作为,它接受了在迷雾中穿行的命运,并不着急找到一个出口。

    这有点像金岳霖的爱情。传说中他为林徽因守身如玉,终身不娶,事实却是他也恋爱还一度打算跟人结婚,这跟他对林徽因的爱一点儿也不冲突。那不是一场骤来骤去的风暴,而是一场漫漫旅途,他就得放缓脚步,调匀呼吸,让自己可以慢慢来。

    现实使我无法离你更近,恋慕使我不想离你更远,那么,就永远在江湖之上,隔水寻觅你的身影,风声过耳,我辨识你的片语只言,又有什么不好?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找到可以相望于江湖的影像、自己心中的那束光。

    林徽因去世后,记者采访金岳霖,他说,“我所有的话,都应该同她自己说,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的话,我不愿意说,也不愿意有这种话。”他守口如瓶,不辜负这一生的“在水一方”。

    普通人如我,不曾遭遇这样伟大的爱情,但写了这么多年的字,有时想想会很气馁,每天困守文字狱中,支付那么高的生命成本,别说是写出传世之作了,连把自己感触到的完全表达出来都不可能,我为什么还要干这个事?

    想过要放弃,还是舍不得,戒文字,跟戒烟戒酒戒毒戒情差不多,反复若干次,一次次重蹈覆辙。也许理想中的文字,永远在恍兮忽兮的彼岸,任我“溯游从之”,它“宛在水中沚”。那我也只能认了,文字的吸引力太大,就将有限的人生投入到无限的追寻中去,与文学相望一生,管他什么结果。

    也见有人将“溯游从之”视为对名对利对所谓事业的孜孜以求,将“伊人”的神出鬼没,理解为领导阴晴不定的脸色。别说这很俗,李白的“长相思,在长安,美人如花隔云端”,都有人说那“美人”是指君王,利用情诗献媚示好是咱们的文学传统。

    从《蒹葭》扯到君王贤臣、“遇”或“不遇”的话题上不难。可是,咱们知道,一心盯着皇帝脸色的人都是很务实的,要立竿见影的效果,老是这么云里雾里的他们肯定很烦,读《蒹葭》,我怎么着都觉得器局开阔,上哪儿找到他们胸中那一股子浊气啊?

    一首好诗往往能够“横看成岭侧成峰”,各色人等,都能在其中读出自己的心结,但我还是坚决反对将《蒹葭》做这样的演绎。名利场上的人,或者“执迷”,却少有“不悔”,那点子永远忘不掉的“营营”,怎能配得上这烟波无际,云气水光?

一个人的天灾——《召南·草虫》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     

    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未见君子,我心伤悲。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夷。

    清代学者方玉润,认为《草虫》是一首借思妇思夫比喻臣子思君的诗,他理直气壮地说:“彼妇自思夫,纵极工妙,何足为《风》诗之正耶?”在方老先生看来,老婆惦记老公,这种感情写得再漂亮,也是上不了台面的,他心中的伟大情怀只有一种,就是臣子对君王的缠绵牵念。这会儿要是跟一百多年前的方玉润掰扯,到底是龙椅上的帝王,还是一个亲切的男人,更值得被想念,不但比他老先生更不合时宜,还有些没话找话的矫情——现时眼下,还有谁真的信方老先生那一套?我看了几个版本的注释,都说这是一首描述女人思念奔波在外的丈夫的诗。把“伟大情怀”还原成“个人感情”,算是思想大解放的成果了,可是我细读这首诗,还是有些疑惑,我没有看到任何关于两人婚姻状况以及所在方位的字句,为何就能将两人身份确定为夫妻,将两人的方位定位为此处与远方呢?是否是因为那感情来得有点严重:“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草丛里的蝈蝈儿叫个没完,不时蹦出一只蚱蜢,没有看到那个人,让我怎能不忧心忡忡,假如能够看到他,假如真的能够看到他,我的心才能够降落下来。这个南山坡上采野菜的女子,从那平静的容颜上,你看不到有风暴在她内心迭起,从“未见君子,忧心忡忡”,到“未见君子,忧心惙惙”,再到“未见君子,我心伤悲”,内心的隐忧层层升级。    

    “忡忡”是些微的疑虑,“惙惙”是巨大的不安,到了“伤悲”,则是沉重的绝望,一个也许并不漫长的时间段里,她的内心跌宕起伏,兵荒马乱。   

    也许在某些注释者眼中,这样忧伤的感情,总该有些缘由,所以他们假设她是与爱人分离已久,不能相见。然而,我看这不可自抑不可把握的感情,不像是山长水远的想念,那种感情,节奏要更慢一点,更悠长一点,感情被拉扯成了一首长调,再伤感,也可以从容道来。而这首诗,一连几个“我心……”,让我感到的,是一种被什么摄住的窒息感,世界无限广阔,她却无可选择,大脑空白,呼吸停顿,日常杂念皆向后隐遁,她紧紧地抓住一个念想,就是要见到他。     

   除了见到你……只能是见到你……一种梦魇般的慌乱紧张,“看见你”是唯一的救赎之道。当我开始爱,就再也没有自由而言,我的命运在你的手上,而你的手,在我看不见的对岸。这世界无边无际,本来就像隐藏着无限的风险,当我看不见你的手,你的脸,世界就会变成一个巨大的旋转着的黑洞,那种不可知与不可能让我恐惧。     

   女友S说,她读书的时候,和一个她喜欢的男生通信,每一天她都做好再也收不到他的来信的准备,想象连接他与她的信箱旁,有一个顽劣的小男孩走过,没心没肺地,向信箱里投进一根划着的火柴。太紧张,才会冒出这么有创意的念头,百万分之一的可能,却会被她当成现实,因之深深地绝望。      

   S的故事相同,《草虫》中亦未有任何凶险的预兆,上一次分别时,他的笑容温暖如昔,她恐惧,只是因为她珍惜,因为她感到绝不可以失去,世间最大的安全感是,预先做好失去的准备,可是,我绝不可以失去你。      

   不需要外力给予的不幸遭遇,爱情本身就像一场天灾,像地震,像洪水,像泥石流,一路追击,把人变小变惊惶变无助,爱情,让太平盛世也像乱世。回看这首《草虫》,本该是一个和煦宁静的春日,草长莺飞,卉木萋萋,蝈蝈在暗处弹琴,蚱蜢不时跳出来撒个野,不管是赴约而来还是不期而遇,那个人都应该即将出现在她面前,可是,她的内心,却风云诡异。    

   他来与不来并不那么重要,这首诗着重说的,是她那一瞬间毫无理性的倾斜,在爱情的洪荒里,明晃晃的青天白日下,她抬起头,突然就没了信心,那个人,犹如戈多,永不到来。她感到他不到来,是因为她把他的到来看得太重要。

只能和你在一起——《风·蝃蝀   

    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朝隮于西,崇朝其雨。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乃如之人也,怀婚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    

    作为一个陕北民歌爱好者,我怎么会不知道那首《叫声哥哥你带我走》呢?

    我为你备好钱粮的搭兜

    我为你牵来临行的牲口

    我为你打开吱呀的后门

    我为你点亮满天的星斗满天的星斗

    ……

    我和你今年咱俩是兄妹

    我和你明年睡一个炕头

    不管丢人不怕羞

    叫声哥哥你带我走

    一看就知道,歌里面的这个女子,准备跟她的心上人去私奔了,他们将穿过长长的夜路,翻越一个个山头,去看东边的日出。整首歌充满着浪漫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让人替他们热血沸腾。

    受了这些民歌的影响,我一向对“私奔”一词怀有好感,没有什么比它更能体现个人意愿,体现爱情的自由与强大。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世界的另一面有了更多的认知,我想,私奔的男女,未必如这首歌里表现的那么快乐。毕竟,私奔这事儿风险挺大。

    别说私奔,就是三媒六聘明媒正娶,都有着风险。离开父母亲人,熟悉的庭院与灶台,去到别人家里,做人家的媳妇,过人家的日子,天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丈夫、公婆、小叔子大姑子,完全是听天由命的,自己无法控制。

    难怪过去有哭嫁的传统,它不但体现女子对娘家的依恋,还发泄了女子内心积攒的惊惶,要通过这一哭,将“婚前恐惧症”排遣出去,然后振作精神,打点勇气,面对即将到来的一切。

    经过明媒正娶一系列礼仪的女子,到底还有娘家以及社会道德做后盾,婆家再陌生,过的也是跟娘家差不多的日子。私奔的女子,没有这些保护,她做了家庭与社会的叛徒,对于她的家人,这是一件讳莫如深的丑闻,全家人脸上都灰灰的,用娱乐新闻里的词,叫做“黑面黑口”,假如她遭遇了风险,他们不可能理直气壮地来搭救她,就算有这个心,也够不着。

    在我父辈的乡间,我屡次听说过私奔者的下文,是有赚得钵满盆满衣锦还乡之士,但大多数,都混得灰头土脸的。若是能够双双归来还好,更有一些人,落得形单影只,爱如烟花,只开一瞬,熄灭之后,只剩自身。乡间对男人比较宽容,允许他们做一个金不换的浪子,而那些女孩子,命运的河流就此改道,她们成为乡间的异类,失去过安全和安宁生活的可能。

    没有谁是天生勇敢的人,走上私奔路的那一刻,那些女孩子不可能想不到这些,纵然激情满怀,也压制不了铤而走险带来的颤抖。

    这首《蝃蝀》在我眼里,就是这样的一次颤抖——“蝃蝀在东,莫之敢指。”

    蝃蝀,指彩虹。彩虹出现在东方,本是优美的景象,但在古人眼中,却有不祥之感。朱熹解释为“日与雨交,倏然成质,似有血气之类,乃阴阳之气不当交而交者,盖天地之淫气也。”我觉得《诗经》那个时代倒不见得想得这么复杂,只是,当时科学知识有限,人对天地存有敬畏之心,惧怕这美丽而不常见的事物,也是不难理解的。

    在女孩子私奔的这个早晨,一条彩虹出现在天边,她听说过这是不祥之兆,不可以对它指手画脚。她本来就已经心惊胆战,这条彩虹更加重了她的心理负担:“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不能说她怀疑那条彩虹的出现和自己的行为有直接的关系,但毫无疑问,她的不安感更重了。    

    彩虹一般出现在雨后,这场雨下了很久了,天刚亮就开始下,现在已是早饭时候。雨天会影响人的心情,会让人变得怯懦和不自信,迈出的每一步都是那么泥泞,她心里反复念叨的还是那句话:“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接下来有了更加严厉的指责:“乃如之人也,怀婚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一心想着自己的婚姻,丝毫不管信义廉耻,也不管天命什么的了。

    通常把这句诗解释外界对女子行为的谴责,但我更愿意理解为她内心的自责,当她关上了家中的院门,当她冒着细雨匆匆而行,当那条艳异的彩虹挂在天上,她的心灵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她无法判断自己是否正在犯下致命的错误,是否辜负了亲人也辜负了命运,是否已经成了传说中的坏女人。她在心中用最难听的话来骂自己,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好受一点。一张看不见的网罩在她的脸上,这个正在奔赴爱情的女子的容颜,显得支离破碎。

    但即使是这样,她的脚步仍然在朝前迈进。她明知道前方险象环生,知道这行为将会给包括自己在内的很多人造成伤害,却没有办法中止。爱情就是这样,你被一个人拿下了,就想跟他在一起,你骂不醒自己。

    许多年前,我在乡下亲戚家小住,有天晚上,一个中年男人来串门,说起当年带着女人私奔的事,他口气平淡地讲,那时候,就觉得,他们就得在一起,这是没商量的。

    这就叫“爱你没商量”吧。没商量并不意味着像个鸵鸟一样,关闭眼睛和心灵,忘掉世俗规则、舆论喧哗、难以割舍的亲情,以及对于安全与安宁的诉求,而是,我明明比谁都知道有这一切,被这一切拖着,羁绊着,仍然无法中止迈向你的脚步。

    我要和你在一起,我只能和你在一起,这事,没商量。

真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卫风·木瓜》    

  投我以木瓜, 报之以琼琚。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 报之以琼瑶。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 报之以琼玖。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晋朝的美男子潘安,每回上街都会造成交通阻塞,满大街的女人们,甭管是妙龄少女还是半老徐娘,乃至老眼昏花的老太太,都会停下手中的活计,手拉着手,围着他转圈,朝他车里扔水果。这场面,很有喜感也很疯狂,作为彼时平民偶像大众情人的潘安,还能否保持玉树临风的姿态?强作从容的脸上,当有几分啼笑皆非的尴尬,以优越打底的无奈吧?

    他的发小张载很艳羡,也跑到大街上转悠,结果一个小酸枣没捞到,倒招来顽童的一堆板砖,只得“委顿而返”。唉,谁让小张同学生得太早,来不及听到那句话:长得丑不是你的错,跑出去吓人肯定是你不对了。又可见,早在古代,相貌协会就已是一个庞大的组织,连小屁孩们都是它的会员。

    更多的男人,没有潘安那么幸运,老少通吃,也不像张载那么倒霉,人人喊打,他们默默无闻地走在大街上,但在长街的某个拐角,没准就会跟谁对上眼神,接过一双玉手递来的青瓜或梨枣——以瓜果传情达意,在中国古代社会历史悠久,早在《诗经》里就有文字记载了。

    《诗经·木瓜》曰:“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朱熹释诗,说是“言有人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报也,但欲长以为之好而不忘也。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辞”。相对于“美桓公也”之类的牵强,这解释已经进步很多,但我还是只能同意最后一句,而不能同意所谓的以“重宝”报“微物”。

    “报之以琼琚”的“报”,是回应,“匪报也”的“报”,是回报,诗人说得很清楚,纵然以琼琚回应木瓜,亦不是为了回报,而是“永以为好也”。木瓜亦或琼琚,都是情意的载体,并无太多区别,当然说不上什么“报”或“不报”的话。朱熹所言以“重宝”报“微物”,眼里只有木瓜与琼琚的身价,未免把那份情意看得太轻,是为买椟还珠,舍本求末。    

    倒也不能说朱熹俗气,《大雅·抑》中讲述诸种美德,其中一项便是“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权衡得非常清楚,也是人际交往中基本的法则。比这个再高级一点的,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回报严重大于当初的所得,还是划算的——多出来的那一部分,是为知恩图报的美德买单。

    能这样,就算是君子了,但我还是嫌那种交往太紧张,收到对方的好意,来不及感怀,就要想到回报,内中有口不能言的设防。回报,不但是一种美德,亦是一个简洁的手势,要把对方刚刚发出的情意,在一来一往间结束掉。

    而《木瓜》里说得多好:“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是一种绵绵无期的念想,一种又天真又松弛的期待,看上去很简单,在世间却很珍稀,不是因为吝啬,而是因为紧张,我们总是不容易相信对方的感情,又担心自己的感情被对方赚了去,物质损失还在其次,我们更加不愿意的,是被对方暗笑为一个孱头。

    曾听人说过一个段子,京城有一大款,闲来无聊,喜欢在美女身上花俩糟钱,厮混一阵子了事。不想那次,他遇上的那美女比较有脑子,拿到钱没有立即跑去血拼,而是向高人请教去了。高人说,这些钱,穷不了你也富不了你,你不如拿它做件大事。美女听从了高人指点,买了个礼物回赠给大款。大款万花丛中过,钱花出去多半连个响声也听不见,哪见过这样的,大感动之下,将美女升级为正式的太太。说段子的人评价:从此这美女就算落了停了!

    大款与美女交往的第一阶段,不过是“有钱的出钱,有人的出人”,没有感情含量,对于司空见惯的大款来说,连个小酸枣都算不上;第二阶段,美女回赠的礼物,就其物质价值,在大款心中也不值什么,却说明了美女不慕钱财,更说明美女对自己的深情厚谊,这是大款以前没收到过的“木瓜”,他感动到报之以婚姻的“琼琚”,想“永以为好也”了。若他知道,这本来就是个“木瓜换琼琚”的案例,背后有策划大师支招,会不会悔断肝肠?便是我这局外人听了,也由不得悚然。

    人心似海,总有些想以四两拨千斤的主,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取暴利。久之,人人都变得警醒,从身体到心,都跟他人保持距离,这种距离感是如此深刻,连真爱都无法将其消弭。

    池莉的小说,《来来往往》中,康伟业与林珠也算轰轰烈烈地爱过一场,她送他一只玉佩,他送她一套房子,那时节,他们只想为爱付出。这段爱最后曲终人散,林珠远走他乡,康伟业发现她连房子都已卖掉,虽然当初说好了是送她的,但她真这么做了之后,他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不是心疼那套房子,而是随着那套房子被变现带走,猜疑的裂痕突然呈现,他怎能确定,她真的爱过他这个人?当年如醉如痴之际,将尘世规则一概放下,待到一转眼,物是人非,那爱情恍若一场幻梦,真金白银却清晰如砥。

    之后的康伟业,便只是逢场作戏了,明码标价,决计不吃暗亏。这不只是生意人的精明,还有受伤者的自我保护。行走江湖,真心难以完好无损,伤了几次之后,就舍不得老拿出来了,即使遇到貌似可以付与真心的人,也会打量了再打量,一旦起了打量的心,疑窦就一定会生出来。

    然后就只能接受,张衡《四愁诗》里的那种交换了:

    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美人赠我琴琅玕,何以报之双玉盘。

    美人赠我貂襜褕,何以报之明月珠。

    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

    虽然我不知道金错刀和英琼瑶价值几何,不过听上去金碧辉煌的,比木瓜换琼琚靠谱,就算有朝一日一拍两散,基本上收支平衡,不用怀疑自己在物质和感情上都吃了亏。

    说起来比较完美,但“美人”也不是傻子啊,哪会无缘无故先送你一个金错刀,其次,怎知那金错刀就不是赝品?不错,你是可以拿去请专家鉴宝,可有多少感情就经得起这辗转路途上的流失,就算最后确定那是一只正品的金错刀,可以掏出英琼瑶了,一场感情的呼喊与回应,早已变成以物易物的交易,是谁说,真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一问,就是错。

因此,对于《木瓜》里那位“很傻很天真”的主人公,我有着不可企及的羡慕,羡慕他的内心有一种力,使他无视俗世里的交易法则,保持孩子式的漫然,随心所欲,选择最近的路途,直奔主题。而包括本人在内的其他人,却挣扎在俗世的网中,南辕北辙,左突右冲,手持琼琚,无人可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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