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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了,要尊重妻子

 物轻人重 2010-03-26

妻子在不高兴的时候,丈夫可以强行为之吗?有人对此坚决反对。这才出现了这样的怪事──妻子状告丈夫强奸

  每当说到夫妻平等、相敬如宾,我们总要举汉代人梁鸿和孟光这一对夫妻的例子。我们知道,在封建伦理道德的氛围里,男女间真正的平等是很难做到的。

  每当梁鸿做工归来,妻子孟光要把饭菜放到托盘上,举到跟眼一般高的地方,恭恭敬敬地递给丈夫,也就是古代书籍所记载的“不敢于鸿前仰视”。尽管这就是后世所传的“举案齐眉”的佳话,但其中男女不平等的痕迹却是难以掩盖的。

  应该说,在我国,真正的男女平等只有到了解放后才得以实现。毛主席曾将女性尊为“半边天”,这个时候的女性与男性享有了同样的权利:男人能做的事情,女人也完全可以做到。

  随着这种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它必然会影响到夫妻关系,并进而渗透到性关系中来。在不宣传男女平等的时候,妻子所做的只能是如何来配合满足丈夫的性要求,而如今,平等意识极强的女性却要以主动的身份提出了过去不可能发生,或者说连想也不也想的问题。比如有一位女性在信中就这样写道:

  “我这个人性欲不太强,但也不弱,当我有需要的时候,就可愉快地接受丈夫的要求;而当我情绪不好的时候,对他的要求就很反感。在生活中我从来不违心地干任何事情,在性生活中也持同样的态度。但夫妻间两个人的事情总是不大好办,有时候我虽然明确地表示拒绝,但他却仗着身强力壮,死死地搂住我不放,直到他如愿为止。我说他是强奸,但他却不以为然的笑着说,这种事情法院不管,没有地方去告。听了他的话,我心里很生气。难道说丈夫就可以不管妻子愿意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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