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金枪罗汉]:记者有什么权力随意就把镜头对准别人?公民还有没有点隐私权了?这人这车一看就是新的,闯入单行线未必是主观意愿,执法应该人性化。
网友[禁言是没用滴]:你记者有报导的权力,人家也有拒绝你采访的权力。普通人交通违章,你该怎么处罚怎么处罚,人家也没有说不让你处罚,人家的私事凭什么你说暴光就暴光……
网友[九斤老太]: 打人犯法、肯定不对。对郭小姐应该依法严肃处理、决不手软。但是记者采访也要讲究方式方法、纪律规定。既然人家不同意采访,就不一定‘死其白列’缠住人家录像。现在连警察逮住犯罪嫌疑人爆光时,还要给戴上头套的。尊重‘隐私’也是现代文明的表现。
网友[#号结束]: 本来女司机已经接受交警处理事情就完了,记者却多嘴,把事情弄复杂了。
网友[乔峰111]:最后公布性别和身份证号,更是侵犯了隐私权。这名车主完全可以去告这家电视台。交警声称的联合执法是错误的,电视台没有执法权。
网友[涨声四起]: 电视台凭什么对一般交通违章当事人既强行电视曝光又当众道德+舆论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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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嗳可]:记者有权对这类公共违法行为进行采访曝光,这已经不是女司机的个人私事,它影响到公共场所其他人的安全。
网友[单击]:首先明确一点:该车属于违章逆行!何谓“隐私权”?在光天化日之下明显违法(《交通法》)属于隐私?!
网友[晓凌]:记者有权采访任何个人,记者的这个权利得到法律保障。作为个人有权谢绝回答记者任何问题,但没有权利殴打记者。为了维护城市的交通秩序,对于某些违章典型,进行曝光报道也没有什么不妥,目的是为了教育更多的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网友[119.182.195.*]:女记者处于职业要求,紧追不舍地问几句说明人家敬业,如果记者一遇到拒绝采访就必须躲得远远的,记者没法干!
网友[111.120.110.*]:对于违法行为的人应当适度曝光,这样才能保证法律实施过程中的教育意义,公布肖像、性别、身份照是适当的,便于公众认知,而女司机“住址详址”一栏做了模糊处理则是在保护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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