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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05

 昵称1133065 2010-04-03
 《规范》表3.5.2不同安装高度灭火装置正方形保护面积的灭火剂喷射强度

安装高度(m) 2.5 3 3.5 4 4.5 5 6
灭火剂喷射强度(kg/m2 ≥0.32 ≥0.31 ≥0.30 ≥0.31 ≥0.32 ≥0.34 ≥0.36

    无管网灭火系统由悬挂式灭火装置组成,由于灭火系统是无管网的形式,因此不宜采用管网灭火系统的计算方法。参考有关标准,通过试验和计算,在《规范》表3.5.2中给出了悬挂式灭火装置不同安装高度下,正方形保护面积的灭火剂喷射强度的取值参数。通过表中的参数,可以计算出不同充装量的灭火装置在一定的安装高度下正方形保护面积。例如:5kg充装量的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安装高度3.5m时,超细干粉灭火剂喷射强度As=0.30kg/㎡,正方形保护面积为:5÷0.30≈16.7㎡。

    为了方便于设计人员设计计算,《规范》在条文说明中举例说明了上述设计方法的计算过程。

    示例:采用面积法设计,灭火剂设计用量m及灭火装置数量N计算。

    某工厂喷涂处理车间漆槽长8m,宽3m,拟采用额定充装量3㎏的FZXA3/1.2-CX型贮压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进行局部应用保护。采用面积法进行设计。

    设置场所危险等级系数K1=1.5,灭火装置安装高度3m。

    A=8×3=24(㎡)

    查《规范》表3.5.2,灭火装置安装高度3m时,灭火剂喷射强度As=0.31

    灭火剂设计用量m=A×As

    =24×0.31

    =7.44(kg)

    灭火装置数量N≥m/m1

    N≥1.5×7.44/3

    ≥3.72(具)

    选用FZXA3/1.2-CX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4具。

    《规范》表5规定在通常情况下的,必须大于或等于的喷射强度参数。设计人员可根据保护对象实际情况选择喷射强度,使之更符合实际应用的需要。例如火灾的危险性大,且难于扑灭,设计喷射强度就应大于表中规定的基本参数,灭火装置设计正方形保护面积相对缩小。

    b)采用体积法设计计算公式:

    《规范》在3.5.3条规定了采用体积法设计时应遵循的原则。保护对象的计算体积应采用假定的封闭罩体积,封闭罩的底应是保护对象的实际底面。封闭罩的侧面及顶部无实际围拦结构时,它们至保护对象外缘距离不应小于1m。因灭火装置与喷头为一体,灭火装置的位置就是喷头的位置,为使喷射的有效灭火粉雾完全覆盖保护对象,所以灭火装置的数量不宜小于2具,必要时可采用侧喷等方式。

    采用体积法设计灭火剂用量计算:

    m=K1×K3×v1×C

    式中:

    m——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kg);

    K1——配置场所危险等级补偿系数,按《规范》表3.2.2取值;

    K3——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喷射不均匀补偿系数,按《规范》表3.3.3-2取值;

    V1——保护对象的计算体积(m3);

    C——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灭火浓度(kg/m3),按《规范》第3.3.1条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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