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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zxl8812 2010-04-06

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本规定所列举之费用开支。
2.2本规定适用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证大艺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水清木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总裁认为需要适用的下属公司。
3、职责
3.1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检查、解释及修订。
3.2公司计划财务部按照本规定对员工财务报销及费用支出行为进行管理。
3.3各部门及有关公司应当在每年12月底编制下一年度部门费用预算,计划财务部将不定期公布预算执行情况。
4、内容
4.1通讯费
4.1.1本规定所指通讯费用包括移动电话通讯费和固定电话通讯费,公司不承担移动电话之购置费及入网费和固定电话初装费等费用。
4.1.2经直属主管核准,公司员工每月可凭发票限额报销200元通讯费用,公司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的通讯费用凭发票限额报销300元通讯费用,超支自理。
4.1.3如业务人员因业务需要须增加通讯费报销额度的,由员工提出申请,直属主管审核,报计划财务部会同总裁办公室核准。
4.2市内交通费
4.2.1公司员工上下班交通费一律不得报销。
4.2.2根据《车辆配置及其车贴补助管理办法》,享受公司车贴补助人员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4.2.3公司员工因紧急公务,需要搭乘出租车的,车费由部门经理在以下核定的额度内分配使用(使用标准原则上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额度掌握)。部门人数与业务量发生变化时,车费额度允许调整,额度调整须经计划财务部会同总裁办公室批准。员工使用公务车,参照《公务车车辆管理规定》。
部门 核定额度
总裁办公室 1200元/月
规划与信息部 800元/月
计划财务部 500元/月
证大艺中 300元/月

4.2.4出租车费凭票报销,报销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报销日。
4.3业务招待费
本规定所指的业务招待费是指与公司业务直接相关的招待支出,主要包括餐饮费、礼品费和娱乐费等,业务招待费必须坚持“小额、合理、必须、适度”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4.3.1各部门单笔开支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事先应报部门副经理审批,单笔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事先应报总裁办公室主任审批。
4.3.2业务招待费实行“谁使用谁报销”的原则,原则上应有证明人签名或有说明。
4.3.3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审批的,则事后补办手续。
4.3.3员工如在市内出差或加班误餐,按每人每餐15元,凭发票报销,超额自理。
4.4车辆使用费
车辆使用费是指车辆的保险费、年检费、养路费、停车费、通行费、汽油费、维修费等日常费用。根据《车辆配置及其车贴补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情况可报销车辆使用费:
4.4.1公司所配备的公务车所发生的车辆使用费;
4.4.2所有车辆因公到外埠出差所发生的通行费、停车费和汽油费。
4.5办公用品
4.5.1办公用品是指办公必需的用品。购买办公用品应由各部门编制办公用品需求计划,填写《购物申请单》(见附件1),由总裁办公室核准并统一采购;
4.5.2部门如需购买业务书籍一律自行购置,经总裁办公室审核登记后凭发票报销。
4.5.3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实施细则将另行发文。
4.6物品购置
4.6.1除办公用品外的物品购置,各部门事先应填写《物品申购单》,注明所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及用途,经核准后,交有关部门办理。与电脑有关的固定资产和其他物品的采购由规划与信息部负责办理,其他固定资产及其他物品的采购均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办理。
4.6.2购置车辆或购置单价(或单批)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其他物品须经总裁办公室会计划财务部审核同意后报总裁审批。
4.6.3购置单价(或单批)在1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及其他物品须经总裁办公室会计划财务部审批。
4.7差旅费
4.7.1市内出差
员工经批准因公前往市内特别是郊区出差,除报销搭乘的公共交通费用外,如误餐的可按每人每餐15元标准报销误餐费,如确需住宿的,住宿标准按照外埠出差的住宿标准报销,超支自理。
4.7.2外埠出差
按照《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8职工住房租赁
4.8.1职工因私租房所发生的租金一律不得报销,职工如要求借住公司职工宿舍的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办理入住。
4.8.2公司安排住宿的实习人员在其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以后,遵照上款规定执行。
4.9暂支款
4.9.1 因公需暂支现金的,须填写《现金借款单》经总裁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暂支;
4.9.2 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借款应将已核准的《现金借款单》提前2天交财务部出纳;
4.9.3 暂支款应在实际支付后3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5、核准程序

6、报销时间
每周四下午为公司统一的报销时间,经核准的费用单据须于周三之前递交公司计划财务部,单据递交延误的将顺延至下周四。紧急特殊情况、购买物品款以及暂借款的支取时间不受此限。
7、本规定经总裁批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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