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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华时期频繁的矿难

 老虫 2010-04-07

日本侵华时期频繁的矿难

 

日本侵略者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宣布投降,对中国的物产资源进行疯狂的掠夺,尤以对矿产资源的掠夺为最甚;而中国劳工所受的奴役和迫害,尤以矿工为最惨。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在东北强占大小煤矿40多处,另有铁矿、镁矿、油页岩矿、金矿等等;“七七”事变后,日军通过“军管理”和“委托经营”等手段,几乎霸占了华北、华中、华南占领区所有的工矿企业。

日本侵略者对中国矿产资源的掠夺量十分惊人,仅以1943年一年,以铁砂、生铁、煤炭三种矿产的掠夺量为例,即分别为1065万吨、181万吨、5007万吨,1932年到1944年期间,日本从东北就掠走煤炭200,002,300万吨,生铁1100万吨、钢580万吨。

日本对中国物产资源如此惊人的掠夺量,是靠残酷地榨取千百万劳工的血汗取得的。

被日本侵略者以各种手段征集到矿山的劳工,除了要像在各种工程和企业中服苦役的劳工一样,忍受饥饿、寒冷、疾病的折磨和日伪军警、把头监工的残酷迫害,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在没有安全设施、生产环境极其恶劣的矿井下作业,随时都可能死于瓦斯爆炸、冒顶、透水、片帮等恶性事故。而矿山的把头们,对劳工的盘剥压榨,也格外残忍。

一首在矿工中流传甚广的歌谣中唱道:“人间地狱十八层,十八层底下是矿工”,这句歌词,满含着矿山劳工的血泪,道出了矿山劳工命运的悲惨。

日本侵略者为了加紧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满足战争的需要,在各矿山大搞“人肉开采”,以人换煤、以人换铁。在西安(今吉林省辽源市)煤矿,劳工竟被列入开采消耗的原材料统计,在每生产一吨煤需要消耗多少原材料的统计表上的栏目里,除了填写消耗多少火药、雷管等项外,还有一项就是“消耗”了零点几个人。当时许多被日本侵略者强占的煤矿,每采200多吨煤,就有一名劳工死亡,其死亡率在当时世界采煤业中为最高。

所谓“人肉开采”,即根本不顾劳工的生命安全,强迫他们在没有安全措施、没有动力设备的矿井下,以原始的开采方式超时作业,完不成定额不给饭吃。劳工通常要在井下劳动1216小时。鸡西市麻山煤矿连续开展“努力出炭日”,竟强迫劳工24小时在井下挖煤,完成任务才能出井。

对这种超强度的繁重劳工,日本侵略者不但不认为是对中国人的残酷役使,还说成是中国人固有的劳动习惯,关东军参谋部的一位高级参谋就曾说:“满人有黎明出劳,薄暮归舍之习惯,如任意将其劳作时间加以缩短,不但使其劳动效率因此降低,并能养成其懒惰之习惯。”

在煤矿,日本侵略者为了节省开采费用,加快开采进度,连买坑木的钱都不愿花,迫使劳工在井下以“前进扒两帮,一捅冒落光”和“残柱式”、“大舞台式”等最原始的方法乱采乱挖。所谓“残柱式”,即挖煤时先留下10公尺左右的方形煤柱,在周围回采三公尺,然后再挖残煤柱,挖到煤柱快垮为止。这种采煤法经常造成煤柱倒塌、顶板陷落,十分危险。所谓“大舞台式”,即劳工采煤时,连残柱都不留,进行大面积空顶作业,这种采煤法比残柱式更加危险,一旦冒顶,就会有很多劳工被砸死。在一些贮量较小的煤矿,井下没有排水、通风、支护、照明等安全措施,没有任何动力设备,采煤全靠劳工用镐刨、用人拉,劳工的劳动强度更大,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

日本侵略者为大搞人肉开采提出种种口号,什么“大出炭,支援大东亚圣战”、“努力出炭日”、“宁肯多出一吨煤,不怕多死几个人”、“加紧出红”等等,在日伪军警的枪杆刺刀逼迫下,在蛊惑人心或充满血腥的口号声中,矿难频频发生,成千上万的劳工丧身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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