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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三春”看《红楼梦》明暗线-红楼书话-文化纵横-搜狐社区

 寒江雪凝 2010-04-13
一家之言、断章取义之辞、牵强附会之说,仅供笑玩。

解析“三春”看《红楼梦》明暗线。
《红楼梦》中多次提到“三春”,尤以第五回十二钗判词以及红楼十二曲为主。“三春”以季节看为初春、仲春、暮春,但照应书中人物,元、迎、探、惜是四姐妹,数目不对,又秦可卿死时给王熙凤托梦说道:“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这里这个“三春”更令人费解,“三春”究竟是指的什么?在四姐妹们到底是指哪三个,似乎用在这里都说不过去,因此刘心武先生在其对秦可卿的考证文章中提出这里的“三春”不是指人,而是指时间,也就是说“三春”指三个春天,刘心武这个解释是按照乾隆初年曹家第二次被抄家以及前太子之子设立小朝廷被查抄等事件的时间来的,似乎说得通,但曹家二次抄家论目前仍无史料可佐证,而这个时间的说法也无法解释元春判词里“三春争及初春景”,以及惜春的判词“堪破三春景不长”。元春判词里的“三春”如果是指时间的话,初春是包含在三年之内的,后面再提“三春”就犯重了,而惜春想出家的念头是由来已久,不单单是三年变故的原因,因此我认为,“三春”应该是指人物。
但贾府中元、迎、探、惜四春,“三春”到底指谁?

 “三春争及初春景”里的“三春”好象是说迎、探、惜三姐妹,后面惜春的判词“堪破三春景不长”里的“三春”又是说元、迎、探三姐妹,这就使得“三春”的含义变得摇摆不定,所以“三春”指几个姐妹也就不通,那么到底“三春”应该如何理解呢?

回头再看十二钗判词的顺序。第一首是: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首判词当然是指黛玉宝钗,〈红楼梦〉主旨是在谈情,因此把黛钗放在首位,也就是说全书的明线是“情”,这个“情”是发生在贾府,随着贾府的衰败而最终成为悲剧,那么贾府的衰败过程就成了故事发展的背景,也就是暗线。

判词的第二首就是写的元春:二十年来辩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梦归。关于元春的判词准确的含义众说不一,暂且留到后面再说。从判词的顺序看,“情”放在首位,紧接着便是贾府的政治靠山元妃,元妃的命运牵动这整个贾府乃至四大家族,这是暗线的主导。

第三首就成了探春: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探春派在十二钗第四位(第一首写了黛钗两人)似乎有点牵强,因为以书中的笔墨多少看,探春都应该在王熙凤和湘云之后,但却安排在元春之后,探春在书中也无关“情”字,而探春之后即是湘云和妙玉,湘云与贾府的关系算起来比钗黛要远,只能算客居,妙玉就更不用说,根本是外人,妙玉之下则是迎春、惜春这两位小姐,然后是凤姐、李氏、可卿这三位媳妇加一位未成年的巧姐,判词与曲的顺序都是一致的,这显然是作者刻意的安排。那么探春何以能排在湘云之前?我的理解是,探春应该是和元春一样,作为暗线的主要人物,“情”以黛钗为核心人物,那么涉及政事的则以元春探春为主,这样明暗两条线的主导人物就相呼相称了。十二钗中,自湘云岔开,以下的人物都是陪衬,当然各自分量不同,但主线与暗线的主导人物还是之前的四位。

元春是暗线的核心,这个很好理解 ,她是贾府的政治靠山 ,她的荣辱直接影响到贾府以及与之渊源颇深的四大家族,但探春能不能起到这个作用呢?


一、 关于元春的判词。
元春的判词一直有很大的争议,从文字上理解,第一句“二十年来辩是非”,究竟辩的是什么是非?第三句“三春争及初春景”不好理解,有抄本干脆把“争”改成了“怎”,似乎好理解了,但众所周知,元春贵为皇妃,下面的三个妹妹自然不及她,“怎及”就成了大白话,而且最早几个抄本都是“争”。最后一句究竟是“虎兔”还是“虎兕”目前红学界仍是争论不休,但“兕”字说已占上风,不管是“兔”也好“兕”也好这句都不好理解。
关于“兔”或“兕”,人民文学出版社82版《红楼梦》第五回校记注“原作兔,甲戌、蒙本、戚序、甲辰、舒序本均同,从已卯、梦稿本改”,也就是说,比较早期的几个抄本里都是“兔”字,对于“虎兔”的含义,冯其墉先生所著《瓜饭楼重校评批红楼梦》中有这样一段批语“王云林云‘康熙死于壬寅(康熙六十一年)雍正元年是癸卯,正是虎兔相逢,曹家败落’此句可参”,又解释“二十年”一说,该书中有冯先生眉批“王玉林云‘自康熙四十六年丁亥(一七O七年),康熙第六次南巡、曹寅第四次接驾至雍正五年底(一七二七年)下旨抄家,整二十年’此句可参”。冯先生提到此也说“虎兔”见早期各抄本,唯已卯、杨本为“虎兕”,他本人是倾向“兔”之说,按曹家的历史 ,似乎“兔”字暗合。从抄本的早晚看,甲戌本最早,已卯次之,而“已卯本已确认是怡亲王府抄本”(见人民文学出版社82版前言),也就是说,甲戌本为“兔”,已卯本为“兕”,而由已卯本衍生的庚辰、蒙本、戚本(见刘世德〈红楼梦版本探微〉)又改回兔,如果原文是“兔”,已卯本改为“兕”似乎也可以理解,“虎兔”与二十年相对照,太显直白,怡亲王府抄本将之改成了“兕”,但改成了“兕”之后却更显凶险,为何?

“兕”最早出现在商鼎上,意思为“圣水牛”,后渐渐演变成犀牛类的猛兽,古代很多祭祀用器上均刻有“虎兕”相斗的文字或图画,而〈礼记〉说“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而自周朝以来的制度规定,除天子之外,士大夫的棺木均不能蒙“兕”即水牛皮,“虎兕相逢”似乎就直接影射了皇权之争。
〈红楼梦〉究竟有没有影射当年的皇权之争,后面再分析,转回来说元春。

元春究竟死在哪里?
元春的曲子〈恨无常〉里有句“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因此很多人都认为元春死在宫外,甚至有说元春是随天子狩猎,死在铁邙山,及现在的铁岭。但我认为,元春是死在宫中。
判词里第二句“榴花开处照宫闱”,明确指出地点是在宫中,但这似乎不能说明元春死时没有出宫,那么“家乡”指的是哪里?如果是北京,那“望家乡路远山高”就说不通了,但贾府的家乡并非北京,而是金陵。第十五回可卿死后提到铁槛寺,说“以便京中老了人口,在此便宜寄放”,第六十三回贾敬死,天子下恩旨中说“任子孙尽丧礼毕扶柩回籍外,……”,老太太也多次提到“回南边去”还说“是南边人”的话,也就是说原籍金陵才是“家乡”,贾府的人死后灵柩是要送回金陵才能安葬的。〈恨无常〉一曲“儿命已入黄泉”,是临终遗言,跟秦可卿托梦王熙凤是一样,元春这里说的“家乡”应该是指原籍,那皇宫与金陵也确实是“路远山高”了,那为什么要“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呢?贾政夫妇就在京城,似乎用不着梦里相寻告,但是有秦可卿为先例,警示的话不能明说,只能寄托梦来表达,此为其一,其二,我认为,元春死时,贾政夫妇未必在北京,理由稍后再说。

元春死在何时?
“榴花开处照宫闱”一句已经交代了死期。石榴花开的季节是在公历五月,也就是清明之后,春末夏初。

元春是因何而死?
元春的死因在续书中写成了病死,病死时恩宠未减,这显然不符合作者本意,前面已经说过,元春是贾府的政治靠山,如果她是病死,断不至于贾府落到抄家,而续书中提到抄家的原因竟然是放高利贷、以及前面抢石呆子的扇子这样的小事,这显然是说不通的,更多的人认为元春是因宫廷内部的斗争而死的,大部分红学家认为是跟政治有关,但具体的原因则众说纷纭。
  个人认为 ,元春的死暗含皇权之争。判词里不管是“兔”也好,“兕”也好,都跟曹家被抄家的原因有直接的联系,曹家被抄明说是亏空,但真正的原因还是在康熙末年皇权争斗中被牵连,这个很多红学专家已经考证多次,就不再细说,那么书中是如何影射的呢?元春省亲时点的戏文,第二出〈乞巧〉,庚辰脂批“伏元春之死”。〈乞巧〉是〈长生殿〉中一折,讲述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以杨玉环伏元春,身份吻合,因此有人也认为杨玉环是死在马嵬坡,不在宫中,因此元春大约也死在宫外,前面已经分析过,元春死在宫中的可能性很大,那么〈乞巧〉又是如何伏元春之死的呢?杨玉环的死因是杨国忠弄权祸国,安禄山造反,马嵬坡前兵不前,唐明皇被逼赐死杨玉环,究其原因,仍然是政变以及外戚弄权,杨玉环在〈长生殿〉中是无辜被牵连的人物,所以说,元春的死因还是在皇权之争。贾府被牵连,元春是被祸及,但未必是被赐死的,因为〈恨无常〉里最后一句提醒警告贾政夫妇的话是“需要退步抽身早”,从这句看,当时还未事发,至少元春认为还有余地,元春很可能是看清楚事态的严重性 ,畏祸自尽或者以死相劝。甲戌本在此句有脂批“悲险之至”,悲肯定是悲,何为险?乃是事态已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即便此时“退步抽身”也来不及了。
元春能不能看清楚事态的发展呢?我认为她是能的,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一节,元春所作的灯谜是“能使妖魔尽胆催,身如束皂气如雷,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灯谜的谜底是炮竹,但从字面理解,应指天子。康熙末年的皇权纷争至雍正登基之后,其他夺权的皇子顿时就“灰飞烟灭”,圈禁的圈禁,流放的流放,没一个逃脱,不仅是皇子,卷入这场斗争的臣子也未能幸免,包括与康熙和原太子关系密切的李熙、曹寅两家,正是“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成灰”,而争权的诸派势力都成了“妖魔”。

〈红楼梦〉中多次提到末世,以曹家的经历,自康熙最后一次南巡,即曹家最后一次接驾的鼎盛时期开始,曹家便走下坡路,至抄家“整二十年”,曹寅所说“树倒猢狲散”,其“树”便是指曹家的靠山——康熙,回过头去看元春的判词,“二十年来辨是非”与灯谜结合,所辩是非便是“树倒猢狲散”。
因此我认为不管是“兔”也好,“兕”也好,所影射的意思都是一样的。

说了这么多,到底“三春”是指什么?
“三春争及初春景”甲戌脂批“显极”,显的什么?从脂批看,这句话非假话,因为前面自甄士隐之后,便是“假语村言”了,而此句脂批竟点出是“显极”,前面都是假话敷衍,到了此句则是显山露水了,“初春”指元春无疑,“争”也很明显,跟后面一句“虎兕”或“虎兔”有直接关联,那么,跟元春争什么?

“景”——风光、地位、权利,元春贵为皇妃,背后的人便是天子,谁和她争?难道迎、探、惜三春都争?显然是不可能的,迎春所嫁非人已经明示,惜春出家也是明示,那么,元春判词里的“三春”,我认为,指的是排行第三的探春。

又回到第一个问题,探春的顺序直接排在元春之后,是暗线的核心人物,探春有没有这个能力?

二、 关于探春的判词及其他。
探春的判词第一句就说“才自精明志更高”,探春之才是肯定的,其“志”,探春自己曾说“我但凡是个男儿,早出去做一番事业”,可见其志原不在闺阁之中。“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整首诗都在暗示探春远嫁,一去不回,但我认为,此判词另有所指。

“清明涕送江边望”一句,有人曾指出,“江边”两个字费解,因为北京没有江,只有运河,判词所配的画是一片大海,探春离开的地方应该是可以直接出海的港口,显然北京不符合,但前面说过,贾府原籍金陵,及南京,康熙年间,南京是重要的通商口岸,开放有限的几个通商口岸其中就有南京,而王熙凤也说过当年来往经商的外国人都是他家接待,王家原籍也在金陵,所以我认为,探春出嫁时是在金陵而不在北京。

画中送探春出嫁的夫妇已经有人指出是贾政和王夫人,因为探春的曲子里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探春只认王夫人,亲身母亲一直都称“姨娘”,所以这里的“爹娘”是贾政夫妇,不再细说。那么,贾府诸人有没可能回原籍?

〈红楼梦〉一书纵观全文,触及时世的文字非常少,按开篇的说,是大旨谈情,“毫不干涉时世”,但惟独第三十三回“手足眈眈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鞭鞑”中文字触目惊心。

先看此回目,开句就说“手足眈眈”,暗合康熙末年诸皇子对黄位的虎视眈眈,相互陷害,文中宝玉也是因贾环添油加醋,夸大其词背后告密导致被打,而贾政呵斥宝玉的话可谓上纲上线,对自己的亲儿子,竟然用上了“弑君杀父”这样的词,以宝玉的为人性格,这根本不沾边,那么贾政何以会如此说?

宝玉挨打的第一个起因是忠顺王府的管家来要人,贾政在听到这个消息时是如何想的呢?“素日并不和忠顺府来往。”秦可卿出殡时可以看出贾府跟诸公侯王爷关系密切,而此处则是惟独与忠顺王府没来往,可见,贾府与忠顺无关,而与北(不)静,南(难)安两家亲厚。

 

  •   那么忠顺王要找的是何人?琪官,为忠顺王的家养戏子,与芳官等人的身份一样,是被买来的家奴,琪官非自由身,但他却私自在家置地买庄子,忠顺王府找他的时候他是私跑了,换句话,是叛逃,而区区一王府管家在贾政面前却十分强硬,直指宝玉“或隐藏在家,或知其下落,早说了出来,我们也少受些辛苦。”语气类似逼供,而贾政父子的态度竟像在受审,管家走时也留下话“若有了便罢,若没有,还要来请教。”可见此事还没完,但不见下文。
    不过是一戏子,一逃奴,何以如此大张旗鼓,不惜得罪贾府呢?我认为,这段文字应影射曹家被抄家之前的情况,或有钦差先行下责,问其与诸皇子有无交结?甚或有无代为隐藏财产等物?后面看到,甄家事败之后,贾府是代藏了若干财产的,是实有其事,而曹家在抄家时也被发现藏有 皇子的金狮子,如文中所说“那汗巾子怎么到了公子腰里?”证据坐实,宝玉抵赖不得,只能承认,招来一顿打,并且打得奄奄一息,贾政是以“弑君杀父”这样大逆不道的罪名往“死里”下狠手的。
    那么这回书跟探春有无关系?应该是有的,宝玉被打之后,贾母说“我和你太太宝玉立刻回南京去!”这里不再说金陵,而直说南京,是大实话。所以我认为,贾府在事发之前就已经避祸回了南京。当然不可能是全家都回,但主要人物是离开京城的,并且很可能只是贾政这一脉走了,而宁国府和贾赦没走。贾母接下来又说“你分明使我无立足之地”,北京已经呆不住,只好暂回原籍避祸,应该此时是辞官或者致休而去,毕竟贾政只是工部员外郎,官职不大,结合元春的曲子看,贾政此时认为自己未必会获罪,或者未必会严重到抄家,还有余地,毕竟宫中还有贵妃撑腰,所以探春才能顺利出嫁。
    探春出嫁是何时?我认为是清明节。
    判词中已经说明是“清明涕送”,制灯谜一回,探春的谜面诗也说“清明妆点最堪宜”。
    如此看来,探春出嫁在先,元春死在后,那么,探春如何跟元春争呢?这就要看探春所嫁何人了。

    探春嫁给了谁?
    探春远嫁是无疑问的,但是嫁给了谁却没有定论,现在比较倾向于嫁给了番国小王,类似和亲,大约因为判词的配画里画了一片海,意味着出海了,但此说未必经得起推敲。
    首先,清朝没有大臣之女和亲的体制,而观全书,都没有提到什么番国小王,甚至外国人也只宝琴口里一笔带过,若真嫁给外番,则前无应对,非常突兀。其次,贾府为金陵世家,汉人,旗籍,这点已经有诸多考证,曹家也是旗籍汉人,康熙的家奴。宝钗入京为备选,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十四岁至十六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备选秀女,十七岁以上的女子不再参加。选中的秀女先由皇宫和宗室子弟、亲王、郡王挑选,是不能随便嫁人的。宝钗何以未被选入宫,大概跟元春有关,元春是与王夫人是属意宝钗的,从所赐物品独于宝玉相同可以看出来,或者暗中疏通,以至落选大有可能,此是题外话,但贾府的三位小姐却是一定要被挑选的,迎春、探春均应在入选之列,惜春年幼,不在此列。迎春大约因为才貌平平,以至于下嫁给孙家,甚至辈分都有点混乱,从迎春出嫁便可看出,其才貌不足以攀龙附凤,否则以贾赦、刑夫人的势利,断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探春则不同,其才其貌都出类拔萃,又是元春之妹,势必不会落选,那么,她就不能自行嫁人,得等王公挑选了,元春也未必会让探春入宫,因为元春自己也说那是“不得见人的地方”。
    探春的婚事在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露了点口风,即李纨的话“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明指探春“必得贵婿”,是王妃的身份,但这里有个明显的错误,元春是皇妃,这里却成了王妃,各抄本皆同,显然不是笔误,此处也断不会是李纨的口误,旗人的等级制度森严,李纨是三从四德的老好人,怎么可能犯如此严重的错误?那为什么连元春的身份都大错特错了呢?我认为作者是故意为之,目的是要拉平元春和探春的身份,以应照前面所说的“三春争及初春景”,如果依元春的身份,两个都成“皇妃”,显然跟探春远嫁是不符合的,而争“皇妃”则太显,只能降低元春的身份来照应探春了。

    探春究竟是什么王妃?第七十回放风筝,探春的凤凰风筝与墙外的凤凰风筝绞在一起,同时绞的还有个大红喜字风筝,暗指探春婚事近了,该回最后一句“要知端的,下面便见。”但紧接七十一回却口风一转,并未书接上回,说“八月初三乃贾母八旬之庆”,似乎与探春的婚事不相干,但贾母生日来贺礼的是谁呢?“北静王、南安郡王、永昌驸马、乐善郡王”,在内的家眷有“北静王妃、南安王太妃”,北静王是与王妃一起到的,南安郡王却是与太妃一起到,南安郡王应该没有王妃。席后,独南安王太妃提出要见贾府千金,很可能就是在相亲了。贾母叫出来五个,宝钗、黛玉、湘云、宝琴皆是客,贾府千金只有探春,这里面湘云宝琴是有了人家的,宝钗前面说过,备选应该是落选了,而黛玉身体柔弱 ,不是有福相之人,再加上贾府不可能把她送去备选,黛玉毕竟寄养,非亲生之女,里面只有探春是最佳人选,这是在荣国府相亲 ,是直奔贾府而来的,二是前面说过,探春很可能在入选之列,南安王太妃是“一手拉着探春,一手拉着宝钗,问几岁了”,然后再拉黛玉宝琴,却没有问话,只是细看,我认为,南安王太妃此时便相中了探春。

    七十一回中刑夫人因“前日南安太妃来了,要见他姐妹,贾母又只令探春出来,迎春竟似有若无,自己心内早已怨忿不乐,只是使不出来。”迎春非刑夫人亲生,刑夫人从未曾关心过迎春 ,后面迎春归省时也曾说“幸亏过婶子这边过了几年清净日子”,可见,刑夫人之于迎春,实在无感情可言,那何以刑夫人会如此气愤?甚至后一回了忽然亲自前往迎春房中抱怨?贾母不待见贾赦夫妇也不是一日两日,何以在贾母生日之时,刑夫人发作?我认为还是因为南安太妃是来相亲的,迎春连机会都没有,才使得势利的刑夫人大为愤怒。南安太妃一节便将选秀的事情一笔代过,迎春稍后即忙着出嫁,可见是挑选过了,她是选剩下的秀女,由父母自主择人了。

 

 
  •   七十一回开篇的此段文字是照应了前回结尾的,探春的婚事有消息了,并且七十一回开篇即说贾政回家,父母皆在,只等媒人上门提亲了。七十七回中提到“且近日家中多故,又有刑夫人谴人来知会,明日接迎春家去住两日,以备人家相看,且又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等等,心绪正烦。”这句前面说迎春的婚事,刑夫人竟自掉身价,“以备人家相看”,仿佛嫁不出去似的,比较探春则是“官媒婆”来说媒,显然是应照前面的相亲,因此,探春嫁南安郡王为妃的可能性很大。

    有人也许会问南安郡王会不会年纪过大,并不般配,甚或辈分不同?非也。第十四回秦可卿出殡中提到“余者更有南安郡王之孙、西宁郡王之孙……”,后面的祭棚提到南安郡王时,南安郡王并未现身,只有北静王是亲自前来,提到北静王的时候说“当日惟北静王功高,及今子孙犹袭王爵”,北静王水溶跟宝玉是同辈,而前面提到南安郡王之孙也是与冯紫英等人平列,因此我认为,后文中的南安郡王是老郡王之孙,与宝玉年龄差不多,平辈。

    如果探春嫁南安郡王,何以又说是远嫁?
    这个问题仍然要落实到皇权之争上来。前面已经说过,南安有难安之意,且宁荣两府与北静、南安两王过往密切,时有礼尚往来的事。宝玉初会北静王时,水溶便提到北静王府“是以寒第高人频聚”,邀宝玉前往。第七十五回提到贾珍“近因居丧”,“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前来较射”,贾政、贾赦信以为真,令宝玉、贾环等子弟前往,各世家子弟中冯紫英与贾珍关系最好,秦可卿病时,是冯紫英推荐的太医。而冯紫英等人包括贾珍都是袭的武职,五十三回里还特意提到一句与荣府关系密切的贾雨村“补授了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与贾雨村并提的是王子腾,只说“升了九省都检点”,王子腾升官只是简短的几个字,而贾雨村的职务却点明是“协理军机”,由此看出,与宁荣两府过往甚密的人中,有兵权的为多。再看贾雨村被革职时的话,第二回中提到上司参他“生性狡猾,擅篡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这个罪名不可不谓不大,但其时贾雨村不过一知府,官不大,而前面一句说雨村“未免有些贪酷之弊,且又恃才辱上”,并未提到他有多“狡猾”,更没提到“暗结虎狼之属”,这个参本应该应对的是后面贾珍等人“较射聚赌”是“暗结虎狼之属”。所以秦可卿的判词里才有“造事开端实在宁”一句。通观全文,宁国符并不是重点,也没有明写什么大的罪过,不过就是内帏污秽,有乱伦之事,但不伤及政治,不至于导致抄家,那“造事开端”实际上指“暗结虎狼之属”。

    回到探春,第二十二回,制灯谜,探春的诗谜后有庚辰脂批“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这句批语放在探春身上似乎有点过了,以探春之才,管家尚可,但探春毕竟只是女儿家,终有一日要出嫁,何以能致诸子孙不流散?而且批语不是说“家败”,而是“事败”,可见,贾府被抄仍然有影射皇权之争败落一事。那么“事败”与探春有何关系?《红楼梦》中并不以男子为主角,而是借闺阁之事暗写外事,开篇中便说“何我堂堂须眉,诚不如彼裙钗哉?”又说“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
    探春管理大观园一回,中有探春自己的话“当日《姬子》有云,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者,窃尧舜之词,背孔孟之道”也可窥见一斑,探春所谓的“事业”是离经判道的事。宝钗对探春的改革之举也是总结为“夺他们之权,生你们之利”。俞平伯先生曾说“《姬子》一书是探春杜撰,百家诸子中并无《姬子》一说。”文中也说“取笑了一回”,探春竟然杜撰出如此话来,可见其将来的“事业”实在是凶险。

    探春无力保全贾家子孙,但探春所嫁之人“若不远去”,或可保全。因此大胆推测,若探春所嫁之人是南安郡王,那南王郡王有争位之嫌,后被削去王爵,流放海隅。
    何以说王爵被削?前面李纨的话“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贵婿”倒是“贵婿”,花签中明确,但“王妃”的身份却未肯定,放风筝一节也说两个凤凰和大红喜字绞在一起立刻就断了线,不知所终了,可以看出,探春婚事一定,就大难临头了,王妃也就未必真有“王妃”之尊了。
    再回头读探春的判词,最后一句“千里东风一梦遥”,诗谜最后一句“莫向东风怨别离”,判词与谶语都提到了“东风”,所谓“万事齐备,只欠东风”,可惜东风不至,“一梦遥”、“怨别离”,差了点运气,恰是“生在末世运偏消”了。

    综上所述,我认为“三春争及初春景”中的“三春”是指探春,以及后来秦可卿临死托梦时所说“三春去后诸芳尽”中的“三春”也是指探春。雍正登基之后,首先拿自己的兄弟开刀,然后才波及诸大臣,这期间有个时间差,因此探春远走在前,元春死在后,中间相隔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探春嫁为王妃,如此大喜事竟以断线风筝结局,意味着大难即将临头,秦可卿方说“各自须寻各自门”与前面元春所说“须要退步抽身早”相呼应,可惜贾府不能居安思危,没给自己留后路,导致家散人亡。以当时时局,恐怕这个留后路也由不得人了,所以才有“一损俱损”、“忽喇喇似大厦倾”之说。

 

再看迎春的判词“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后面的曲子有“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迎春所嫁孙绍祖是趋炎附势之人,大约因争权一事找对了靠山,所谓“得志”,而贾府“事败”,孙家才敢如此对待迎春。迎春初嫁之后,回门哭诉也只说孙绍祖人品不好,并没有到受虐待的地步,迎春是死在一年之后,也就是来年的秋天,离“事败”已有段时间了,所以前面的“三春去后诸芳尽”大可排除掉迎春,因为贾府已经败落,不可能要王熙凤等到迎春死后再去“寻各自门”。
至于惜春,惜春这个人物个人认为是充数,,惜春的判词与曲子是个总结的意思,“勘破三春景不长”与“将那三春看破”中的“三春”是说“繁华富贵、桃红柳绿”的鼎盛时期,是泛指而不是特指了。惜春在书中的主要作用也是为画大观园而来,仍是一个悼念总结的意思。惜春出家应在迎春死之前,贾府败落之际,或者竟在被抄家之前,因为获罪抄家之后,府中诸人均被羁绊在“狱神庙”,被发卖为奴,由不得她去出家。个人认为,惜春出家的时间大约在贾政诸人避祸回南京之后。
“事败”是何时?第一回有“好防元宵佳节后,便是烟消火灭时”,也就是说,八十回后的来年元宵之后,“事败”的先兆来了,至“这日三月十五,葫芦庙中炸供……致使油锅火逸……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早已烧成瓦砾场”,可见,“事发”之日是三月十五,应在清明之前,然后就“火烧连营”,旁根侧枝,无一幸免。

以上的推测均基于《红楼梦》有影射时局的论点上,那么《红楼梦》究竟是不是在暗写曹家的经历以及那段历史真事呢?个人认为是有的,这一点很多红学专家包括诸索隐家也是深信。从《红楼梦》的结构看,前面一至六回最为关键,除太虚幻境给出主要人物的结局外,第一回中便提到书的来历以及写书的目的。
写书的目的是要为“闺阁列传”,但开篇作者自云便说“把真事隐去”,《红楼梦》“大旨谈情”是障眼法,实则另有所指。第一回中,空空道人向石头说“恐世人不爱看”时,石头回答“但我想,历来野史,皆如出一辙,莫不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这里,作者是把《红楼梦》与野史相比较的,后面又说“历来野史,或讪君谤道……”再提野史,“至若才子佳人等书”,是次了一等,可以看出,此书在作者眼中,“野史”在前,“谈情”在后。而书中人物是“亲睹亲闻”,此处有甲戌眉批:“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致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渡 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敷粉、千皴万染诸奇书中之秘法,亦不复少。”另,后面又有一首偈云: 无材可去补苍天,此句后有甲戌侧批:书之本旨。书之本旨竟是无材补天之叹,然书中人物无一与此有关,所以说,作者所隐“真事”是实有其事。

第一回后半回便以甄士隐的出现将“真事”隐而封之,借以葫芦庙的贾语村来“敷衍”这段故事。作者自云里有说“又何妨以假语村言,敷衍出一段故事来”,那贾雨村口中所说的故事又是什么呢?

第二回中,贾雨村在冷子兴谈宁荣两府之事时长篇大论了一套“应运应劫”的理论,此段文字跟后文的“风月情浓”完全不沾边,但冷子兴却是“见他说得这样重大”,贾雨村这段说得虚虚实实,看似不着边际,比出的人物也是真真假假,连崔莺这样的书中人物也排在其中,似乎是无稽之谈,但冷子兴竟然终结为“成则为王败则贼”,这句结语与正文也不沾边,如何而来?后面冷子兴再说到宝玉,甲戌脂批“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闺阁庭帏之传”,有人说是指八十回后有贾环与宝玉争家产和世袭有关,但前面已经说了,八十回后的春末夏初,贾府就已经败落,何来争财产一说?这“鹡鸰之悲、棠棣之威”说的是什么?“鹡鸰、棠棣”均指手足、兄弟,还是在隐射康熙诸皇子争位一段历史,“成则为王败则贼”是指此事,这句话没用惯常的“寇”而改成了“贼”,盖因历来起兵造反之人,成则得天下,败则为草寇视之,但康熙诸皇子则不然,成者继位,名正言顺,败者则不可能为寇,而只能在成者眼里视为窃国之贼。
贾雨村的话是“敷衍”,虚实相间,其中有句“其聪俊灵秀,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之下”,这万万人之上之下才是对应“成则为王败则贼,其他的话是虚陪。

此回回前有诗,第一句便是“一局输赢料不真”,全书不关输赢,仍是指所隐“真事”,盖争位一事扑塑迷离,结局出人意表,事后回首去看,是“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冷眼旁观人”,“翻过跟头”过来的人(指作者)才能体会其中的“辛酸泪”。

第五回中,在“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甲戌脂批“怀金悼玉大有深意”,书中金玉指宝钗黛玉,再明显不过,何来深意?脂批偏不说,接下来“宝玉听了此曲……因此也不能察其原由,问其来历”一句有眉批“设其世人应如此看法看此红楼梦一书,更不必追究其隐寓。”又把真相盖住,但又欲盖弥彰地指出书中另有隐寓。正文和批语相类似的话很多,诚如作者自己一再申明“不干涉时世”,但又一再说“真假”之话,作者与评者均是异曲同工之效。

〈红楼梦〉所隐的到底是哪段历史?我的看法是,《红楼梦》所暗指的历史事件是康熙末年诸皇子夺位到雍正登基,曹家被抄这大约二十年的经历,而不是像周汝昌先生和刘心武先生所说乾隆初年的事,前面已经说过,“七司衙门”的事虽是真的,但没有史料证明曹雪芹与之有关,甚至没有能证明曹家有复兴后二次抄家的史料。

再回到最开始的问题,元春和探春是不是暗线的主导人物?第五回,宝玉游幻境一章,先看册子,看钗黛判词之前,虽不解其意,但不曾停顿,看完钗黛判词,便说“待要问时,情知他必不肯泄露”,然后再看元春等人的判词,后面听曲子,〈枉凝眉〉之后又停顿了,插了一句“因此也不察其原委,问其来历。”,接下来又是元春等人的曲子,两处均在相同地方断开,脂批又加一句“不必追究其隐寓”,可见,宝黛钗的“情”事与元春诸人是不相干的,符合全书“大旨谈情”,“真事隐去”的基调。而探春之后又插湘云和妙玉,此两人又是“涉情”,然后再回到贾府诸人,可见〈红楼梦〉明为谈情,暗为“隐史”,元春和探春是暗线的主导,此二人的经历直接关系到贾府的兴衰。

《红楼梦》的明线
暗线与明线是错综复杂,暗中交集的,暗线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明线人物的命运。这里斗胆妄猜一下宝黛钗三人的结局。

前面已经说过,贾政等人在抄家之前有可能回到金陵,贾母所说“我和你太太宝玉回南京去”的话,可知,宝玉是跟去了,但黛玉未必随行,第五十八回,太妃薨,贾母诸人不在家,贾母将黛玉托付给薛姨妈,薛姨妈是搬去与黛玉同住。有可能将来贾母等人回南去后,黛玉是被托给了薛家,离开了大观园,仍然与薛姨妈同住。
黛玉的〈葬花行〉一诗,有一句令人费解,“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如黛玉始终在园内,何来污垢一说?因此很多人推测黛玉可能被逼嫁外人,甚至嫁了北静王,为保贞洁而自尽,或嫁于外人后仍不忘宝玉,泪尽而亡,但我认为,黛玉不可能外嫁他人,黛玉的来历是为还泪而来,心里眼里只有一个宝玉,如果说为不嫁他人而自尽还有可能,要说她嫁人之后思念宝玉,真是亵渎林妹妹。而黛玉“泪尽而亡”是脂批明说的,黛玉也就不太可能自尽。

 

那黛玉有没有离开大观园?葬花一回黛玉对宝玉说“撂在水里不好。你看这里的水干净,只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脏的臭的混倒,仍旧把花糟蹋了。”可见,大观园中是干净的,污秽来自大观园之外,所以我认为,黛玉是离开了大观园的。
黛玉死时,宝玉不在身边,因为有“花落人亡两不知”,宝玉是不知道的,至于宝玉为什么离开,众说纷纭,我认为是随贾母等人去了南京,黛玉暂寄薛家,那污秽从何而来?二十五回有句很突兀的话,说薛蟠“忽一眼瞥见林黛玉,已酥倒到那里。”这句话引出多少遐思?但终究是无根无据,五十七回又从宝钗的玩笑话中点到薛蟠,跟林黛玉扯上了关系,此两段文字作何理解?我认为,黛玉只能出了大观园,暂住薛家,薛蟠才有机会,而前文才有呼应。薛蟠对黛玉有狼子之心,可能此后多次骚扰,才让黛玉有感而发,希望“质本洁来还洁去。”,薛姨妈是管不住薛蟠的,但宝钗或可周全一二,尽管如此,也让黛玉身处危难,加上宝玉等人是避祸而去,内忧外患之下,林妹妹才会泪尽而亡。
“一抔净土掩风流”也可见黛玉丧事之潦草,未能回籍,而不是续书中还要等着回南。
宝玉其后回京,已经人去花落,无可挽回,有可能念宝钗之心,我一向认为宝钗对宝玉是有心的,不过收敛起来,偶尔流露一下而已,或依“金玉”之说,与宝钗成婚,但念念不忘黛玉,最后“悬崖撒手”了。
春夏之“大火”对薛家的影响应该没有贾府大,薛家是皇商,薛蟠也无官职,“护官符”上薛蟠之祖称“紫薇舍人”更像别号,而不是官名。薛家最多受牵连不再领内库银两,也不再户部挂名而已,不至于像贾府被抄家,但薛家一旦倒了贾家和王家两大靠山,势必也跟着败落,原本已经家道中落,后来大约只能勉强度日。
王夫人抄检大观园之后,薛宝钗不动声色搬出园去,也可看出薛家的态度,尽量躲是非。但薛蟠是口无遮拦的人,三十四回,宝玉被打之后,袭人疑心是薛蟠告状,宝钗说“就是我哥哥说话不防头,一时说出宝兄弟来,也不是有心调唆:一则也是本来的实话,二则他原不理论这些防嫌小事。”此句后有蒙本侧批“心头口头不觉透露”,薛蟠也跟贾珍等人走的更近,也许对于些“大事”,不防头就泄露出去也是有的,只能说贾府等家所“聚虎狼之属”,实质上都是污合之群,也难怪元春的谜语里说“能使妖魔尽胆摧”了,实在是成不得事之辈。
曹家被抄之后,随赫德念其孤儿寡母,上奏朝廷,后返还曹家“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予曹寅之妻孀妇度命”,从曹家的经历看,宝玉大约也就在这个时候与宝钗成婚,至于宝钗的结局,《好了歌》有“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转眼两鬓又成霜”,此句后甲戌侧批“伏宝钗、湘云一干人”,可见宝钗也跟湘云一样,后来孀居,而不是什么夭折。
贾母似乎死在金陵。王熙凤被休似在贾府被抄之前,可能贾母、王夫人等回金陵后,贾琏私藏头发一事被凤姐知道,一顿大吵,吵出尤二姐死因,贾琏借此休妻,刑夫人等自然落井下石,凤姐被休后无着落,后沦落到故地“扫雪”的地步(应是贾家被抄之后),得知贾母死讯,于是有“哭向金陵事更哀”。

关于索隐
《红楼梦》有“隐史”应该是可以肯定的,但我认为,书中人物事件并不是特指某事某人,小说毕竟是小说,是经过艺术的夸张和修饰的,或者某件事分散成若干影子暗藏在字里行间,或者几个角色都有某人的影子,错综复杂,未必能一一对号入座,只能说,当时的历史事件和作者的经历是《红楼梦》创作的背景和平台,有所借鉴,但决非照搬事实。

作者要暗藏真事,我认为其原因不在于揭露秘史,而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清朝文字狱之严酷,要保全“翻跟斗”之后的文字,只能“装聋作哑”、顾左右而言他。《红楼梦》在清初并非禁书,“《红楼梦》在乾隆中叶以后,带脂砚斋评的八十回抄本日多,乾隆末叶即可公开在庙寺中抄卖”(见人民文学出版社82红版前言),这大约也要归功于作者的“精心布局”吧?

《红楼梦》以情为主线,写情也是最为出彩,其闺阁小事,儿女情态,百样人生,跃然纸上,栩栩如生,其勾心斗角、家长理短也是生动细腻。《红楼梦》是有思想性的,作者的一些进步观点和民主思想的萌芽都在文中予以体现,其宣扬“女儿是水做的骨肉”,为书中女儿“千红一哭”的悲悯之心,在中国文学史上开了先例,等等这些才是《红楼梦》的价值所在,而不是它背后隐藏着何等样的历史事件。所以个人看法,《红楼梦》虽然有“将真事隐去”,吸引众多人索隐和猜谜,但《红楼梦》的定位仍然应该是一部文学作品而非野史,不管作者本意是“传情”还是“隐史”,从文学角度看,其结构、人物、文字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巨著,至于它背后隐藏的“真事”,在两百多年后的今天,只能看成是作品的背景或故事发展的平台,而不是重点。
<完>

发表于 2005-11-23 23: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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