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共建、重点支持高校名单
一、省部共建大学和211工程地方高校的区别
2004年,教育部与中西部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自治区)包括各共建一所地方所属大学。教育部已签订了分别共建新疆大学、云南大学等14所高校的协议。
尽管也有一部分省部共建的高校属于“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但省部共建和“211工程”的面向和出发点还是有区别的,不能等同。 至于影响,鉴于省部共建工作启动仅短短三年,而“211工程”的概念早于上世纪90年代就已提出,单从历史久远上来讲,“211工程”自然更为深入人心,但考虑到省部共建工作的目的是促进高等教育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间发展差异,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其作用和意义会日益凸现,影响也会越来越大。 二、教育部与省(自治区、兵团)人民政府—共建或共同重点支持地方高校名单
三、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共建签字仪式备忘录 1、河南大学省部在郑隆重举行 2008年10月17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河南大学协议签字仪式在河南人民会堂隆重举行。教育部部长周济,中共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郭庚茂,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孔玉芳在主席台就坐。周济、郭庚茂分别代表教育部和河南省签署了共建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重点建设好河南大学,是河南省和教育部的共同责任。实行以河南省为主管理,教育部重点支持的省、部共建。教育部在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位点等有关布点和建设中,将河南大学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整体规划统筹考虑。河南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河南大学的领导,在政策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安排省部共建专项经费,为加快其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环境。 2、教育部与甘肃省签署协议共建西北师范大学
2009年3月16日上午,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西北师范大学签约仪式在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厅隆重举行,教育部部长周济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长徐守盛签署了共建协议。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陆浩,省政协主席陈学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健身,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陆武成,省政协副主席、兰州市市长张津梁,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刘川生,兰州大学党委书记王寒松、校长周绪红,省政府秘书长李沛文,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兰州分院院长、西北师范大学教授程国栋,中科院院士、西北师范大学教授薛群基和教育部办公厅、师范教育司、直属高校司,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以及在兰高校领导、西北师范大学全体校领导、师生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甘肃省副省长郝远主持。
3、教育部与陕西省签署协议共建西北大学
教育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2009年3月22日在西安签署共建西北大学协议书。教育部部长周济和陕西省省长袁纯清在共建协议上签字并讲话。陕西省委书记出席,陕西省委副书记、教工委书记王侠宣读共建协议书。签约仪式由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主持。始建于1902年的西北大学,是我国西北地区最早的高等学府,建国初期为国家教育部直属的14所综合大学之一,1958年划归陕西省管理,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为带动陕西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发挥了示范、辐射作用。
4、浙江省教育部共建浙江工业大学
来源: 中国教育报 日期: 2009-06-09 07:18:08 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浙江工业大学协议书签约仪式2009年6月8日在杭州举行,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周济和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在签字仪式上讲话,周济和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分别代表教育部和浙江省签署了共建协议书。浙江省领导李强、黄坤明、郑继伟出席。 按照协议,在浙江工业大学的发展建设中,教育部将视条件和可能给予学校一定的经费投入支持,对浙江工业大学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与扶持,包括指导浙江工业大学制订完善战略发展规划、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在区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加强对浙江工业大学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推动浙江工业大学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改革创新。采取适当措施,扶持浙江工业大学加强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吸收浙江工业大学参加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的重要会议,进一步推动浙江工业大学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相互学习和信息交流。推进浙江大学等教育部直属高校在干部交流、师资培训、学科建设等方面加强对浙江工业大学的对口支持与合作。 根据协议,浙江省政府把浙江工业大学作为浙江省高等教育建设的重点,纳入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重点项目,集中力量,抓紧抓好。进一步推进浙江工业大学的改革发展步伐,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等方面为浙江工业大学提供更好的条件。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促使浙江工业大学在提高浙江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和办学效益上发挥示范作用。不断增加对浙江工业大学的经费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在重大科研项目申报评审、人才引进、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采取切实措施,帮助浙江工业大学解决在征用土地、校舍建设、资产划转、校办产业、后勤社会化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根据省部共建浙江工业大学协议书精神,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同时签署了对口支持与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两校建立对口支持机制,浙江大学将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干部交流、师资培训等方面加强对浙江工业大学的对口支持与合作。
原教育部与省(区)共建地方18所高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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