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可在全国实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名单 2010年高考76所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名单 一、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首批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22所高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二、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增加自主招生高校6所: 西安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 三、05年经教育部批准增加自主招生高校14所: 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四、06年经教育部批准增加自主招生高校11所: 江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五、07年经教育部批准增加自主招生高校6所: 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六、08年经教育部批准增加自主招生高校9所: 经教育部审定,我国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由去年的59所增至今年的68所。 据介绍,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与往年相比,今年自主招生的申请条件放宽,学生自荐也可报名。入选考生需参加高考,在录取时可享受学校给出的一定优惠条件。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教育部对自主招生进一步放权,对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的高校,对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可参考其高考成绩、中学学业及综合素质等情况决定是否向省招办申请破格投档予以录取。 七、09年经教育部批准增加自主招生高校8所:
教育部强调,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选拔各类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各试点高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本校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2010年只在本省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院校: 广西大学 上海大学 云南大学 贵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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