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破体书法”没有研究,因此谈不出独到见解。
历史上的“破体书法”,各有意见。唐徐浩《论书》:“钟善真书,张称草圣,右军行法,小令破体,皆一时之妙。”这里说的“小令”,即王献之。考察王献之书法,他如何“破体”?是个严肃的学术问题。并非所谓“非行非草,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这样简单。 颜平原的《裴将军》,郑板桥的“七分半”,均糅合各体,打破书体界限,这大概较贴切“破体书法”的真相。但这类书法,在书法史上,也仅仅少数而已,当代书法家中也有白砥等人尝试之,但均不能以主流论之。 至于当今,“破体书法”被列入“丑书”,诬为“恶俗”,也不为奇。名为“创新”,也不为过。 这一切,都待历史去验化。 我这等平庸之辈,是没资格定夺的。 说到“中国书法家协会怎样看待”,这个,不妨请去函向他们问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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