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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还是“被捐”?

 xiongmao007 2010-04-23

昨晚,在机关单位做事(强调一下,确实做事而非混日子,很忙,比我以前的外企工作忙很多)的太太单位短信通知“明早大楼下集体捐款,建议副局长以上300元,处长、副处长200元,其他人员100元”。

说是建议,基本大家就按这个数字捐,每个单位举牌,一个捐款箱摆好,摄像机摆好,大家轮流上前捐款。

过几天,地方政府网站会公布,每个人捐款多少。“建议”二字很有水平的,仅是建议而非强制,但是明白人是不会犯傻的,超过设定的额度,那等于越级,比领导捐得还多,属于找抽,捐款少于同级人员,明显掉队,组织不找你谈话,你就自己堕落吧。

这个简单的短信通知,就确保了捐款活动的和谐,官大一级,善心也大一级,井井有条。但是包括我太太在内,不少人是对此有些不爽的。

美国政治选举,捐款的清单是公布的,大概为让参选者的捐款来龙去脉清晰,不会有黑社会、利益集团通过捐款为将来占便宜做准备。

但是作为慈善捐款,我们常常有一些疑问:

1、公布名单是否应征得大家同意?

2、使用情况如何,如何督促、审计?

3、红十字会的管理费收了多少,红十字会的管理水平效率如何?

4、是否专款专用?

捐给红十字会,可以抵扣所得税,捐给其他机构就无法抵扣,因此红十字会是很霸道的,李连杰的壹基金据说也是跟红十字会合作的。这样推论,民间的善意善举最后得经过红十字会这个门,才可以名正言顺,否则就属于旁门左道了。

汶川逝者10万,玉树罹难2000,二者相差50倍,不过这次央视玉树赈灾晚会募捐到21亿,超过了汶川,玉树一定意义上因祸得福,城市建设、公共设施等将建设将加快至少10年,当然前提是款项都用在玉树。

但是我估计未必,红十字会是全国性的官方慈善机构,中国幅员辽阔,灾害频发,留些款项备作他用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记住了,大家捐款可是冲着玉树来的,这是不是得经过捐助人的同意呢?

善心是无法计划的,款子多,说明备受诟病的国企在此刻还是很负责的,真正体现了全民所有的概念,平时这些全民所有的企业跟全民啥关系都没有。

各地方政府代表当地人民,从财政上拿出几百万,也是很慷慨的,毕竟目前地价上不去了。

民营企业家最了不起,都是自己口袋里的钱。

烟草局捐几千万我是无动于衷的,暴利行业,而且从韩峰事件得知他们的目标就是要国人多消费香烟的,跟医院大概是一伙的,肺癌的诊疗费应该跟他们分成的。

这次央视的赈灾晚会,苏州举牌好像捐了好几千万,那次汶川,苏州的单位和个人的捐款金额位居国内同级别城市(非省会、直辖市)第一位,作为新苏州人,这一点我很自豪。

汶川地震,我当时在一家美籍华人的企业,老板有慈善基金,近年来在国内做了很多慈善,大老板的基金为汶川捐款100万美元,专门用于购买帐篷等物质运往灾区,对于国内红十字会的效率、廉洁以及是否专款专用,他还是有些不放心。那次,我毫不犹豫地捐了600元到公司老板的慈善基金,此外也通过银行转账200元给了正统的红十字会,并虚荣地收藏了收据一张。

捐,被捐,也许各有各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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