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军 (胜利油田物资供应处,山东东营 257024)
摘 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必须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分配制度安排上必须明确分配的对象、原则、程序、主体和客体。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就要充分认识实现公平分配的重要意义,就要对政府权力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以加速市场化进程、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以保障特困群体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社会主义;公平;效率;公平分配 中图分类号:F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089(2010)01-0103-03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表明党中央对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的高度重视。 一、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新定位 所谓效率就是要通过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包括在收入分配领域通过合理的分配方式和分配结果,使特定数量的生产要素投入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出。所谓公平则含有较多价值判断的内容,基于不同的判断标准,就有不同理解。传统的公平概念具有公正、平等、公道、正义、合理等含义。随着发展使人们之间的收入分配状况得到改善,从而使公平的概念进一步细分为起点、过程、结果的公平。所谓分配中的公平就是以平等权利为基础的社会公平要受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制约。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公平的内涵也会不同。” 公平和效率是可以兼容的,它们很多时候可以相互促进、相互统一。公平分配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可进一步促进公平;分配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成为效率提高的必要条件;而效率的提高可使人们在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分配。 社会效率的提高总是和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长度成反比的。因此从这一点来说,正确的效率本身就是向着更加公平的方向提高的。另外,社会效率的提高也使得各个工种之间的体力付出越来越接近,工作强度的差异变得越来越小,这本身就是公平的进步。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与人之间的工作效率的差异也会越来越小,这也为公平的进步提供了基础。 社会发展的规律证明,提高效率就是使得社会更加的公平,破坏公平也就是破坏效率。任何社会要想维持一定的效率都必须建立在某种公平的基础上,一个不公平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低效率的社会,因为:第一,低收入者因过低的收入无法使劳动力再生产得到必要的补偿,使人力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必然导致效率下降。第二,贫富悬殊导致富者有钱但消费增量小于收入增量,贫者无钱消费,必然造成商品卖不动,有效需求不足,从而抑制生产和发展。第三,利益分配过度不公平会引起低收入者的不满和贫富阶层之间的矛盾,导致社会不稳定乃至社会动荡,破坏社会资源配置的环境。越多人卷入社会财富分配的冲突,社会就越不稳定。 二、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资源在分配过程中的配置日趋合理化。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收入不平衡的现象仍相当严重,而且呈现扩大的态势。目前,我国已由收入差距很小的国家转变为收入差距超过了国际上中等差距程度的国家,因而,实现公平分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1、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是建立利益协调机制的基础。在社会利益矛盾充分凸现的情况下,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形成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无疑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含义。只有按照公平分配的原则来设计我们未来改革的方案,才能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的制度环境,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利于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进而有利于实现人们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从社会宏观价值角度看,经济效率与公平分配实质上是社会利益的生产与分配之间的关系,经济效率代表社会利益的生产创造,公平分配则代表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两者都是衡量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尺度,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2、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是社会制度文明的基本特征。公平分配正是利益主体合理关系的制度安排。合理地划分利益是公平分配的本质。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公平分配是社会中各种利益分化的产物。由于人们都想多分配一些劳动成果,这样,会产生一种利益上的冲突。这就需要一系列原则来指导在各种不同的决定利益分配的社会安排之间进行选择,达到一个恰当的分配份额的契约。公平分配所涉及的广度与深度远远超出收入的分配,它关系到各种社会资源在人与人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分配。 3、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是社会有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制度保障。社会经济的运作只有在良好秩序的状态下,才能获得理想的效益。人与人之间只有信守诺言,才能在经济活动中建立和巩固那种协调互助的合作关系,个人和社会才能共同发展。任何一种秩序都要有一定的环境,良好的秩序需要有良好的制度环境。而良好的制度环境的生成与秩序的维系离不开人的努力和公平的信念,也许这种信念是潜意识的,但却是不可或缺的。公平分配就是要通过制度安排在社会成员或群体成员之间对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合理配置,从而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三、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在分配构成上的体现 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即公平分配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它受到特定的经济基础的制约。公平分配意味着每个人的所得由于条件不同,人与人之间应该有合理的差距,这样才能使分配所得与每个人的条件均衡,从而使人们满意,但绝对不是平均主义分配方式的复归。 1、公平分配的对象问题。人们通常所说的分配对象主要指的是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在现代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条件下,财富和收入的分配总是受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权利和义务也就成为分配对象。每个人都平等地拥有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权利及获得各种职位的平等机会,这是保证人的基本潜能得以发挥和人能正常生活的基本前提。 2、公平分配的原则问题。公平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应得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得原则表现为按照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及拥有的财产即资本量进行分配的原则。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根据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为标准进行分配。根据这一分配原则,能力强、努力程度高,则权利、财富、收入的获取就多,反之则少。当然,由于人们的能力、努力程度及其经济条件存在着差异,根据应得原则进行分配必定会造成人与人之间收入和财富分配量的差距,这就需要政府通过适当的手段干预市场分配而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大致合理,从而为广大民众特别是弱者提供平等地参与竞争的机会,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3、公平分配的程序问题。分配活动是一个动态过程,对分配的考察应该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首先是在经济领域进行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分配的第一次分配。消费资料在各类经济实体内部成员中如何分配,以及在市场经济中如何通过交换以实现分配,既是个合乎经济规律的问题,也是个处理经济利益关系的问题。在经济领域中所要求的公平主要表现为经济权利公平、交易规则公平和竞争机会公平。经济领域的公平虽然在理论上赐予广大民众以平等的权利,但因其主旨在于维护效率原则,在效率优先时难免会压制公平甚至牺牲公平。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就需要政府通过税收等手段进行第二次分配。只有通过第二次分配,才有可能将公平分配推向社会领域。第三次分配是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并按照各自的公平观念进行的社会分配,包括赈灾救灾、慈善济贫、人道支援、无偿捐赠等多种形式。其中,由政府主导的初次分配是分配过程的起点和公平分配的基础,第二次分配是实现公平分配的刚性手段和制度保障,第三次分配是对前两次分配必要的补充,对分配起到预警、纠偏等作用。 4、公平分配的主体即由谁来进行分配的问题。分配主体可以是多元的,有经济主体、市场、政府等。必须扩大市场机制在配置权利、义务和责任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应当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为以经济手段为主;从以控制为主转为以调节为主,调控结合,通过宏观调控促使收入分配合理化。 5、公平分配的客体即分配给谁的问题。要求我们在分配制度中对接受者做出合理安排,接受者可以是个人、集团、组织和政府等等。 四.创造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制度环境 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要体现出政治、制度、历史、文化、道德、心理等多种因素。在进行制度安排时,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调整各类利益关系、促使各种利益群体相对均衡。 1、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约束规范政府权力。权力腐败是当前影响公平分配的重要因素。在社会管理中,政府权力是最强大的,其正确运用与否,关系着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对政府的权力做出合理的安排。法律对于政府以保护个人自由为由而干预个人自由的授权应附有严格的限制性条件。对政府干预和限制个人自由的授权,以及政府对于这种干预权的运用,应当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并伴有有效的监督。制度规则和制度改革对于规范政府行为极端重要。 2、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保证提高产权效率。产权代表着利益归属和价值占有,只有当社会制度允许个人拥有对财物的占有权,人们才有了自主决策的可能性,才有了追求利益、追求价值、增添自己的个人财富的可能性。产权的明确界定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财产权与人的自由权和生命权一样,都是人的基本权利,是不可侵犯的,对产权的尊重和维护实质上体现了公平分配的应得原则。作为一种经济运行中与经济资源及其配置相关的权利,产权制度安排必然涉及公平问题。产权效率必须以产权制度的公平为前提,没有公正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产权效率很难提高。所以,要保证产权的效率,必须建立一套公平的产权界定、转让和交易制度,建立公正权威的裁判机构和公开确定的裁决标准,来监督和制约市场主体的产权界定、转让和交易过程,为产权效率的提高提供制度保证和社会基础。 3、建立市场竞争规则,奠定市场进程基础。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市场不仅具有实现经济繁荣的功能,也具有实现公平分配的功能。它为人们提供了广泛的自由空间,在促进人的平等和社会秩序的形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市场通过由供给和需求决定的资源价格,按照每个人提供有价值的资源的能力分配报酬,通过将个人收入多少的责任交给个人,市场以独立于政治权威的方式分配着社会生产活动的收益和负担。由市场经济所决定的市场分配原则是一种按贡献、按能力分配的原则,从理论上讲,应当是公正合理的,但是,由于市场在运行过程中有着竞争的不完全性以及市场本身的外部性等问题,使得市场在社会资源和财富分配过程中不能完全实现公平。就现实经济活动而言,要有适当措施保证起点的公平。就经济活动的过程来说,保证竞争的公正性也需要有市场进入和退出的规则、通过供求关系自由决定价格的规则、制止垄断市场的规则、保持市场竞争公平化的规则、尊重知识产权和符合国际惯例的规则等等。它们允许主体在遵守这些公正性规则前提下争取自己应有的利益,保证市场主体在竞争中主体地位的形成。 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特困群体权益。市场经济是一种损益经济,竞争的结果必然是优胜劣汰,两极分化。市场经济以生产要素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势必导致收入差距的出现。因而,除了经济活动的起点与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分配的应得原则外,还有更为重要的公平分配问题,即怎样扶持弱者的问题。为此,必须建立健全保障制度,以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社会保障制度既是一项保障社会成员生活条件的措施,也是一项公正合理的实现再分配的制度。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保证。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已初步发挥了再分配作用,但存在着覆盖面狭小、体系不完备、保障水平偏低、企业式保障以及管理体制不畅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制度,建立全国性的社会救济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要打破城乡界限、地域界限和所有制界限,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要尽快建构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使用、发放和监管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实现社会保障的法制化。 作者简介:王庆军:(1963-)男,胜利油田物资供应处煤炭公司,经济师。 |
|
来自: gzdoujj > 《经济与管理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