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消费与服务的博奕:凭啥规定不让自带酒水

 君子之善在于行 2010-04-26
 
 普通王朝干红,在超市里售价58元/瓶,但在饭店里却标价88元、98元、108元、128元;可口可乐,超市价2元/听,饭店里却是4元或5元,一瓶天津产的帝王津酒超市价格约228元,饭店价格从268元至418元不等,52度茅台超市价格738元,饭店价格从888元至1288元不等,洋河梦之蓝超市价格638元,饭店价格从788元至1188元不等,其他饮品,体格差异不等,或相近,或悬殊,如,某品牌酸枣汁市场价格2元/瓶,饭店最高售价可达10元/瓶......。曾有调查显示,消费者经常选择的主流酒水,饭店价通常是超市价的1.5-2倍。

  业内自曝

  饭店酒水的毛利到底有多少?上网查一了下相关的新闻与分析,有业内人士称,高档饭店平均毛利在50%左右。一位餐饮行业内人士也坦言:“上面的数据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但一些高档酒店的价格比这一调查数据还要高很多。平均下来,总的酒水毛利往往会在50%左右。”“对外公布的数据是和超市进行对比的;但实际上,酒水的销售中,超市也有相当大的利润。据我了解,超市的酒水毛利通常在15%—30%左右。整个酒水的毛利空间是相当巨大的。”同时,酒店在核定酒水价格时也是有考虑的,消费者经常点的、主流酒水价格毛利往往会非常高,而其他销量少的酒水毛利则相对比较低。

         事实上,除了酒水的利润,行业里还有另外一笔费用,那就是酒水的进场费。酒水供货商要让自己的酒水进酒店销售,还必须承担一笔所谓的“赞助费”,有的地方叫作“进场费”。进场费,可以采用销售奖励、酒水赠送、广告费等很多种方式给酒店。因此,进场费也是酒店的收入之一,只不过因为酒店规模、人流量的关系,这一费用往往相差非常大。

         为了让自己所代理的酒水品牌进入酒店,供货商先得花钱打通关系,然后交纳所谓的进店费,之后为了与同品牌竞争,就得给服务员进行销售提成,即按照销售量给服务员提成。所有这些费用,不论你愿不愿意接受,这笔费用的实际买单人都是消费者,供应商因为这笔费用会提高酒水的供应价格,于是水涨船高,饭店的酒水最终销售价格也会因之上扬。

  消费者 酒水价格太高喝不起

  92%消费者认为饭店酒水价格偏高。在一份2998人参加的调查中显示,有92%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企业的酒水、饮料价格太高,不合理。有人认为,“饭店谢绝自带酒水可以看出,酒店酒水的高额利润和不透明的销售是问题的关键。酒店应以饭食为主,酒店也应该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想一下,你去花钱,看到谢绝、禁止等词语你心里能舒服吗?那是对人自尊的伤害。”

         除了价格太贵之外,想喝的酒酒店没有卖的也是一个问题。比如,某人某次参加朋友聚会,为了表示对主人的敬意与谢意就带了一瓶从国外带回来的洋酒,后来饭店以禁止自带酒水的名义不让喝,主人只好交了开瓶费才作罢,当时朋友们也表示,如果酒店有这种酒,我们可以点购,而不在乎价格,问题是酒店根本就没有。酒店的高价酒水助长了奢侈攀比之风,明知酒店酒水的价格比外面高出若干倍,但当着朋友的面,碍于面子,也只能忍痛消费。高价酒水是什么人在消费?无疑最大的消费者是国家,是公款,看看某地驻京花巨资而购买到的假茅台,看看一顿饭动辄几千,甚至上万的公务宴请与消费,区区几甁酒水能算什么。既然有人花得起,当然就有人卖,于是公务活动中奢侈成风,攀比成风,老百姓们可就消费不起了。.

         也有消费者表示,自带酒水的原因不是因为价格,是因为酒的安全。有人说过这样一件事,曾经到某著名大酒店吃饭,喝了一些饭店提供的酒,很快就醉了,后身体不适,就怀疑饭店提供的酒有问题,但苦无证据。结果数日之后,该饭店因人举报被工商部门查处曝光,其饭店多年向消费者提供以次充好的假酒。很多消费者表示,自己带的酒水,有些是从酒类生产厂家直接提的货,质量与安全有保障,因而不愿用饭店的酒水。

   酒店为什么拒绝自带酒水

  一、利润。酒水利润惊人固然是酒家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的直接原因。

         二、安全。一般的大酒店给消费者所提供的食品和酒水都是通过了国家的质量标准,而消费者自己带来的酒水,并没有通过任何检验,一旦发生问题,造成身体上的伤害,那么商家肯定是有理说不清。所以,酒店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其实也是对消费者的安全负责。

         三、环境。酒店的装修都很昂贵,装修材料的选择,酒具器皿、人员服务都是成本投入。坐在一家嘈杂的小店里用纸杯子喝啤酒,和坐在大酒店里听着音乐用透明的高脚杯慢慢地饮酒那是两个概念,那么酒水的价格当然也会有所区别。如果消费者都选择自带酒水,酒店的投入成本就不能得到保障。

         四、服务,消费者自带酒水后给酒店增加了很多垃圾,也给酒店的服务员增大了劳动量,这些都不可能是免费的。

 可不可以自带酒水?应不应该收取开瓶费?-这是消费与服务的博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饭店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人格尊严权。消费者进入餐馆酒店消费,饭菜、酒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消费项目,当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消费时,完全有权不选择其他消费,而消费者自带酒水是其权利。同时,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对餐馆“谢绝自带酒水”说“不”。

         根据民法,只要法不禁止,人人可为。换句话说,消费者可以选择是否自带酒水,饭店也可以选择收服务费或者不收服务费,饭店可以在消费者就餐前提前告知不得自带酒水或者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如果消费者不认可可以劝消费者离开。遇到坚持自带酒水又不离开的的消费者,甚至可以折衷一下,干脆不收服务费。

         只是有关部门一再对此作出硬性规定让人不解。为什么不能让消费者和饭店按照市场规律自行选择自行处理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