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灸禁忌和注意事项
作者:中国艾灸网 来源:中国艾灸网 日期:2009年10月29日
艾灸禁忌: 1.空腹,过饱,酒后,极度疲劳和一切热性红肿疾病者禁止艾灸,防止晕灸。 2.婴幼儿、昏迷患者、感觉障碍、皮肤溃疡处、肿瘤晚期、糖尿病、结核病、出血性脑血管疾病(急性期)、大量吐(咯)血、孕妇禁止艾灸。 艾灸注意事项: 1. 客人在施灸之前要保持心情平静,大怒、大喜、大悲之后,不宜马上艾灸。 2. 艾灸后,要乐观愉快,心情开朗,精心调养,戒色欲,勿过劳,清淡素食,以助疗效。 3. 使用灸法调理要有耐心,勿急于求成,灸从久,要有长久坚持下去的信心,这样才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对于养生保健,更要持之以恒。 4. 艾灸的时间,上午、下午均可,一般阴晴天也不须避忌。失眠症在晚上灸比较好。 5. 艾灸的不良反应,一般无不良反应,但由于体质和症状不同,开始施灸可能引起发热、疲倦、口干、全身不适等反应,一般不需顾忌,继续施灸即能消失。 6. 一般施灸后,要避免着凉,秋冬季待穿戴整齐后,头上和身上的汗出去后,再出门。春夏艾灸后,也要注意保暖。施灸的当天不要洗澡,以免染上风寒。 7. 一般客人在艾灸之前后,都要喝一杯温白开水,有利于艾灸后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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