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剑仙初步内炼口诀 - 玄玄散人

 草堂微澜 2010-05-01

剑仙初步内炼口诀

 

剑仙初步内炼口诀 - 玄玄散人 - 道气长存

胡海牙 整理

(一)
(五言七首)
1
五更星未灭,缓步出山门;
昂头向东立,解带宽衣襟。
2
鼻吸一口气,直入丹田中;
周身用神力,吐出疾如风。
3
先似一枝箭,后如一条线;
既要冷如冰,又要白如链。
4
气出须紧急,不可松与缓;
两眼定精光,万事都不管。
5.
神气扭成团,倏忽乾坤寒.
山林阴寂寂,闪电出眉端.
6
炼士莫惊恐,气坚神不动;
就此起杀机,一意频吞送。
7
日出阳光生,停功归静室;
舒体任逍遥,一段功夫毕。
(二)
(五言九首)
1.
每月十五六,仰卧面对月.
将吾灵剑魂,上与月魄接.
2.
若问如何接,先把眼光摄.
定睛观月华,寒光散霜雪.
3.
初觉大如盆,续觉小如碟.
先看四面须,再看须复减.
4.
远看在天边,近看在眉睫.
猛然神一收,顿觉天地窄.
5.
神气偶恍惚,胸中如物迫.
冷逼人难当,脱然冲口出.
6.
直向月宫飞,死力吞回腹.
勿使久迟延,恐怕魄散失.
7.
急急回暖房,温和运气血.
以上二段功,剑仙根本诀.
8.
切忌犯淫欲,气冲五脏裂.
此为内炼法,男女同一辙.
9.
还有外练功,变化不可测.
自古戒妄传,寻师亲口说.

胡海牙先生:先师早年传此诀于我谓:剑仙口诀共分九步.

三步内炼法:
1.采气(日采太阳之光辉和山中的清灵之气/夜采月亮之精华)
2.练气
3.养气
六步外练法:
1.择地
2.筑室
3.运气
4.御剑等
修炼过程艰难复杂,尤对地形要求十分严格,须山深人罕藏风闭气之山洞,砌几重高墙防范野兽,外护照顾饮食日用,稍有不慎则前功尽弃…
大江东按:“剑仙”一事,解放前有著名武侠小说家“还珠楼主”在《蜀山剑侠传》中进行了渲染性描写,可资阅读!“剑仙”之传说,据闻盛行于蜀地。与陈撄宁好友黄邃之相友善的待鹤山人郑陶斋(郑观应)刻印有《剑侠传》叙述“剑侠”事迹。

陈撄宁先生在《口诀钩玄录》中谓之:“剑术,也是极端秘密之一种.上等的名为剑仙,次等的叫做剑客。……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这一派,乃地仙门中之旁支。他们修炼,是要跑到悬涯绝壑,采取灵药,服食辟谷,吐纳呼吸,噏受日精月华。各种工夫与金丹法门隐居城市修炼者不同。假使在深山中,遇到毒蛇猛兽,肉体无力抵抗之时,就用剑气去降伏。待到二三百年以后,道成尸解。肉体既不要保存,剑术遂归于无用。他们若有不甘于小成者,半途上再求进一步的工夫,参透造化阴阳之消息,拿出旋乾转坤之手段,将后天金气,变而为先天金气。于是又走向金丹大道正路上来了。”

陈撄宁先生谓之剑仙一派是“地仙门中之旁支”。闻之前辈云:剑仙一派功夫,属于“南宫派”丹法,翁葆光在《悟真篇注释》中有:“及剑术尸解等术得道者,并为南宫列仙,在诸洞府,为中品仙也”。

考其剑仙功夫,方法古朴,是古流传的修炼方法,不无与《黄庭经》一派丹法有关,其重在于“吐纳”“存想”等,可以参看唐务成子等注释的《黄庭经》。闻友人云有练剑仙功夫而致偏差者,恐此类功夫不合乎自然大道,故学练艰险!


附录:

郑观应《剑侠传》序:“古者神人合一,无所谓儒与道也,故黄帝受九天元女符印图箓以平蚩尤。汉以来,黄老之术始别于儒。其源虽一,其流不同。儒者往往攻之拒之而勿称。窃意儒之道不外日用伦常,修、齐、治、乎,皆中庸也。仙之道实足以补天地之缺,济儒道之穷,如旌阳斩较,莆田拯溺之类,其尤著者,而谓中庸之道能之乎?汉、唐以降,儒有训诂、理学、词章、经济之分;仙亦有天仙、地仙、人仙、剑仙之别。其所致力者各异,其有济于世者则未尝异也。余悯世宙之迍邅,慕仙人之神妙,而剑侠一流于文为宜,于用为切。苟有其人,何患乎异端?何虑乎强敌?顾日久求之勿能得,仅于近世所刻图传,仿佛生平,意有末足,爱为续辑三十九人,别为下册,与上册并行。虽稗说寓言,咫闻传异,咸著录焉。磋乎!古人往矣,来日大难,山泽郁深,龙虎扶感。被姝者子,庶几旦暮遇之矣。”

陈撄宁先生在《口诀钩玄录》中谓之:“剑术,也是极端秘密之一种.上等的名为剑仙,次等的叫做剑客。他们的戒律,不许管国家大事。现在常听人说,彼等为何不替国家出力?这都是门外话,决不可拿看小说的眼光去猜想。究竟他们费二十年光阴,牺牲一切,专炼此术,作什么用处呢?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这一派,乃地仙门中之旁支。他们修炼,是要跑到悬涯绝壑,采取灵药,服食辟谷,吐纳呼吸,噏受日精月华。各种工夫与金丹法门隐居城市修炼者不同。假使在深山中,遇到毒蛇猛兽,肉体无力抵抗之时,就用剑气去降伏。待到二三百年以后,道成尸解。肉体既不要保存,剑术遂归于无用。他们若有不甘于小成者,半途上再求进一步的工夫,参透造化阴阳之消息,拿出旋乾转坤之手段,将后天金气,变而为先天金气。于是又走向金丹大道正路上来了。这种人性情甚为固执而冷僻。若是你的资格不合于他的条件,无论如何,他决不肯相传.此为第八种理由。前几年在四川重庆一带,传授剑术的那位先生,难免带点江湖上的习气。他收了许多徒弟,弄了不少金钱,在他自己,甚为得计;可借剑仙名誉,被他丧尽。西北几省,也有人在制造剑仙的神话,完全与真实剑仙事迹不同。吾恐又是一种欺诈手段,好道诸君,切切不可入其圈套。”

《列子》:吾有三剑,且先言其状。一曰含光,视之不可见,运之不知有。其所触也,泯然无际,经物而物不觉。二曰承影,将旦昧爽之交,日夕昏明之际,北面而察之,淡淡焉若有物存,莫识其状。其所触也,窃窃然有声,经物而物不疾也。三曰宵练,方昼则见影而不见光,方夜见光而不见形。其触物也,騞然而过,随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焉。此三宝者,传之十三世矣,而无施于事。匣而藏之,未尝启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