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带物品 除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管制器具等物品外,参观者不得携带下列物品进入园区: (一)软硬包装饮料、酒精饮品等液态物品,但婴儿所需的液态奶制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态药品可随身适量携带; (二)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 (三)横幅、标语、广告牌、传单等宣传物品; (四)代步工具,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踏板车、滑板、带轮鞋等,但婴儿车、手推轮椅、电动轮椅除外; (五)动物,但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六)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航空模型、风筝等可升空物品; (七)无线电遥控玩具、对讲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 (八)其他可能妨碍他人参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扰乱园区秩序和危害园区安全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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