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雪山孤客 今年3月份,山东济宁弃婴案引起舆论风暴,人们纷纷痛斥“死婴当医疗垃圾”的陈规。也唤起大家对于生命的尊重,而当佛山市南海区再次出现“会哭的死婴”时,这一切看起来成了一个泡影。 “我们正准备处理‘死婴’时,突然听到婴儿哇哇大哭。”前日下午,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发现刚运回的“死婴”没死,立即将其送回南海官窑医院。医院称“婴儿没死是传言”,医生多次证实就是死婴。(《信息时报》5月14日) 悲剧发生后,人们都在追问:究竟是谁该为“会哭的死婴”负责? 我国通常的死婴处理方式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医院的工人将负责埋掉,若因病医治无效死亡的,他们会出具死亡证明,把死婴送到医院的太平房,由他们联系殡葬部门处理。第二,家属要抱回婴儿,家庭负责把婴儿火化。值得注意的是医院方代表刘三红说征得家属同意将胎儿引产。5月12日凌晨零时,该妇女引产下一死婴。医生观察几个小时后,确定婴儿无心跳呼吸,于是转送到太平间,当日早上7时通知了殡仪馆。而殡仪馆在场的工作人员则说,“塑料袋里,婴儿脐带还没有剪断,刚生下来没多久。他满身是血,嘴里还塞了一块纱布。” 从法律上讲,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流产还是正常产下,只要生下来是个“活体”,都有生命的权利。也不管婴儿有没有先天性疾病,缺陷,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任何都不能剥夺其生命的权利。 婴儿嘴上确实塞有纱布,导致婴儿死亡,医院方便嫌疑“故意杀人”。而如果医院发现婴儿没死,又不去抢救,导致婴儿死亡,就是‘过失杀人’。 在美国,只要引产活下来,那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是死婴,家长也不能把孩子扔在医院自己跑了,纯粹属于犯罪。同时,出生的婴儿,并不是由父母想不要就不要,父母如果不想要的孩子必须经过法律手续说明去向,随便丢在在医院,警察立刻抓人。而且这属于抛弃和忽视儿童罪。即便婴儿死亡,医院不会处理死婴,只是送进停尸间,等家长找葬仪公司,入殓,举行葬礼。 正由于,家长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和医院目前不合理处理方式,让这个社会不断出现对死婴的漠视。尴尬的结局让死婴拉到殡仪馆后,立即会进行火化,但这个死婴殡仪馆不敢乱动,依然保存在冰柜内。我们也期待佛山市南海区有关部门主动介入调查,还死者以尊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