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始状态
(1)关闭所有车门。
(2)关闭发动机罩和行李舱盖。
(3)拔出点火钥匙。
2.关闭状态(澳洲)
当任一车门、发动机罩或行李舱盖打开时,防盗报警系统处于关闭状态,安全只是灯每一秒闪烁一次。
3.预开状态和打开状态
当车门、发动机罩或行李舱盖关闭,且用钥匙或多功能遥控器锁止时,防盗报警系统处于预开状态(安全指示灯点亮)。
约30s后系统自动转入“打开”状态(系统已设定)。安全指示灯每2~4s闪亮一次。
4.取消防盗报警系统设定
当下述①、②、③发生后,打开状态被取消。
①用钥匙打开车门或行李舱盖(欧洲RHD型车除外)。
②用多功能遥控器打开车门或行李舱盖(配有多功能遥控系统型)。
③插入点火钥匙,将点火开关开到“ON”或“START”(NATS IMMC将取消信号送到LV01)(欧洲RHD型车)。
5.启动防盗报警系统
确认系统处于打开状态(安全指示灯每2~4s闪烁一次)。
当下述①、②、③任一情况发生时,系统鸣响喇叭并使转向灯闪烁约2.5min,同时系统断开起动电路。警报解除后,起动系统仍然断开。
①撬开发动机罩或行李舱盖。
②不用钥匙或多功能遥控器打开车门。
③从前车门或行李舱盖上抽出钥匙。
6.防盗控制系统流程图
系统状态 IVMS 安全指示灯输出
关闭 ON
当车门、发动机罩或 OFF T1 T1 T1=1s
行李舱盖打开时
ON
预开 OFF T2 T2=30s
ON
打开 OFF T3 T4 T3=0.2s;T4=2.4s
ON
警报解除 O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