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医学道德 一、医学道德的含义 医学道德简称医德。 二、 医德的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不是为少数人或某阶层的人服务,而是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不仅要为人民群众的躯体健康服务,还要为为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服务——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服务。 要求医务人员在职业生活中处理好个人与病人、集体、社会的关系,把病人、集体、社会的利益放在首位,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医德的基本特征 1.独特的职业性(P112~113) 医德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医学实践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防病治病,增进人类健康,提高生命质量。医德的优劣不仅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的高低,而且直接关系到病人痛苦的减少或增加,甚至关系到病人的生死存亡。因此,作为医德, (1)在内容上,具有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更完备的规范。 (2)在形式上,特别是在医德的行为准则的表达方面,具有更强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 (3)在道德要求上,具有层次的单一性。医德不能像其他道德形式那样,可以在不同的个体中分为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道德要求,而是表现为层次的单一性——全心全意地为患者服务。 2.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医务人员履行医德规范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而不是纯粹的道德义务 3.具有科技道德的普遍适用性 医学道德不仅属于职业道德的范畴,还是一种特殊的科技道德。 科技道德的具有较强的历史继承性和社会共识性,可以古学今用,洋学中用。(参看P195) 医德中救死扶伤、知情同意、一视同仁等伦理原则一直是世界医学卫生人员应遵循的基本信条。 四、医德的特殊性及其作用 医德的特殊性就是上述“独特的职业性”、“法定的强制性”、“相对的普遍适用性”(按:教材指出医德“普遍适用性”不具有绝对意义(P114) 教材这里着重说的是“强调医德的特殊性”所具有的作用 三个“有助于” 1.强调医德独特的职业性,有助于…… 2.强调医德的法定强制性,有助于…… 3.强调医德的普遍适用性,有助于…… 五、医德规范的内容 1.人道主义、救死扶伤 2.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3.尊重病人,一视同仁 4.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五种语言”(礼貌性、解释安慰性、鼓励性、保护性、体态性) 5.廉洁奉公、尽职尽责 六、医德的基本原则(P120) (一)医德的基本原则的含义 (二)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的内容 旧: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新: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三)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的特点 1.层次性与统一性 (1)层次性 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具有三个层次:(由下至上为) ① 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基本层次) ② 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中间层次) ③ 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最高层次) (2)统一性 三个层次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防病治病、救死扶伤”是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的内在精神,前两句的落脚点在于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的根本宗旨上。 2.现实性与理想性 3.继承性与时代性 七、医德的具体原则 (一)不伤害原则 (P121~122) “不伤害” :在诊治过程中不损伤病人的身心。 1.不伤害原则及其相对性 负作用问题 2.双重效应——指某一个行动带来有益的和有害的两种效应。其中有益效应是直接的、有意的效应,而有害效应是间接的、可预见的效应。 3.临床上可能对病人造成伤害的情况 4.不伤害原则与允许病人死亡 允许病人死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算不违背不伤害原则(允许病人死亡的3个条件) (1)病人的生命是由非常的手段维护的,如用呼吸器维护一个不可逆昏迷或脑死亡病人的呼吸。 (2)有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生物学死亡即将来临而且病人痛苦。 (3)对上述两种情况的病人或家属要求或表示同意撤消或终止治疗而允许病人死亡,不是杀人,也不违背不伤害原则。 按:据上述(3)似允许安乐死 1安乐死问题 安乐死一词来源于希腊文,其最初的含义是指“好死或者是幸福地死亡”。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概念与这一含义相去甚远,它通常是指身患绝症的病人,在生命垂危而又极端痛苦、不堪忍受的情形下,自愿要求在他人(通常是医生或家人)的帮助下尽早结束生命的一种方式。 安乐死是一个沉重而巨大的话题:到底该不该实行安乐死,是否侵犯人权、是否人道、是否违宪?我国目前实行安乐死的可行性有多大?该怎么做,需要哪些环节? 2003月 1月广东有政协委员在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应对无可救治的晚期癌症患者实行“安乐死”。但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近日在会办该提案时指出,立法实行“安乐死”有违《宪法》。北大法律系宪法博士对安乐死立法违宪持异议 1986年,汉中市人王明成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安乐死。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经高法审议后无罪释放。这是我国首例安乐死案件。 17年后,胃癌晚期的王明成要求安乐死,但被拒绝。他临终前表示,不能如愿很遗憾。 5.防范伤害对医务人员的要求(P121~122) (1)培养为病人利益、健康着想的动机和意向 (2)提供应有的最佳治疗和护理 (3)对有危害或伤害的诊治措施,作出危险/利益、伤害/利益的评价,按“利害相权取利大”、“两害相权取其轻”原则确定诊治措施 *“医生的嘴关系到病人的命!” 1990年初,在华北某地的一个小城市,发生了一起纵火及伤害的恶性案件,原因就是妇科医生“不经意间”把女患者的病情传给外界。 一女患者去妇科就诊,被诊断为淋病。就医不久,女患者与那位妇科医生在超市相遇,互相打了招呼。恰好与医生同行的朋友中有一位也认识女患者,她为了满足好奇心,不住地问医生:“那个人当时得什么病?”医生不耐烦,说:“淋病!这回你不好奇了吧?”女患者病好了,丈夫却在南方某地住了院。一时间关于这对夫妇患了“怪病”的议论不胫而走。医生的那位朋友还乐意当解说员,编造了女患者两口子“男的潇洒,女的风流”的花边故事。女患者实际上是被生活不检点的丈夫传上的淋病。由于丈夫一人长期在南方,她原谅了丈夫,可面对纷纷议论,她委屈极了,于是服了超量的安眠药,告别了人世。当他丈夫得知妻子自杀的消息后,匆忙赶回家;料理完丧事,除了悔恨自己的不检点,就追查“小道儿消息”。在得知医生的朋友“广播”了他的“家丑”后,气愤至极。先到医生的朋友家纵火;继而又去医院行凶。由于那位医生不在,他误伤了另外一位女医生。结果,由于纵火罪和故意伤害罪,他被判刑13年。 当地新闻媒体报道该案时,有过一句很恰当的评论:“医生的嘴关系到病人的命!” 医生应该坚决保守患者的秘密,因为稍有不慎,就会给患者及其家属乃至他人造成巨大的伤害。首先伤害的是隐私权,进而可能是生命、财产权利。 (二)行善原则 (P122~123) 行善:指直接或间接履行仁慈、善良或对病人有利的德行,即不仅要求医务人员不伤害病人而且促进他们的健康和幸福。 1.行善原则的两方面内容 积极方面:促进病人的健康,增进幸福;消极方面:减少或预防对病人的伤害 2.行善原则对医务人员的要求 4点 3.行善原则与对病人说真话 若病人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可不告知其病情真相 (三)公正原则 (P123~124) 公正:每个人都具有平等享受合理或公平分配卫生资源的权利,而且对卫生资源的使用和分配具有参与决定的权利。 1.公正原则几重含义(P123) (1)公正的形式原则(形式的平等原则) • 相同的人同样对待,不同的人不同对待 • 将类似的医疗个案以同样的准则加以处理,而将不同的医疗个案以不同的准则加以处理 (2)公正的内容原则(需要原则) • 根据实际需要分配卫生资源 & 卫生资源:提供卫生保健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 • 所谓需要是指某个人需要某种东西,如果得不到他就会受到损害。 (3)形式与内容相结合的公正原则 • 在满足需要时,对有同等需要的人应同等对待;对有不同需要的人应不同对待。 & 贯彻公正原则的现实问题 • 在现实卫生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区别基本的医疗保健需要和非基本的医疗保健需要。 • 对非基本的医疗保健需要如高医术可以根据个人的支付能力和其他情况而定。 2.公正分配卫生资源 (1)卫生资源的宏观分配及其公正 (2)卫生资源的微观分配及其公正 (四)自主原则 (P124~127) 自主的分类:思想自主、意愿自主、行动自主(P124) 1.自主原则的含义 (1)承认对象有权根据自己的考虑就他自己的事情做出合乎理性的决定。 (2)自主原则只适用于能够做出理性决定的人。 2.病人的自主与医生自主(医主)的关系 3.患者的选择权利与医生的责任 医生如何为患者提供信息(P126) 必须做到:正确、易理解、适量、适度、开导 要避免:诱导、欺骗、强迫 八、加强医德建设 (一)加强医德建设的重要性(P127~130) 哈尔滨的“550万天价医药费” 哈尔滨市一所中学的离休教师、74岁的翁文辉因患恶性淋巴瘤,于2005年6月1号被送进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心外科重症监护室。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有着50多年的建院历史,年出院病人5万余人次,是当地一所著名的三级甲等医院。 老人住院67天,住院费用总计139.7万元。平均每天将近2万1千元。病人家属又在医生建议下,自己花钱买了400多万元的药品交给医院,作为抢救急用,合计耗资达550万元。翁文辉夫妇以前都是中学教师,自己远没有能力拿出这么多钱看病。翁文辉的医疗费主要是由他们经商的大儿子翁强承担。高昂的医药费并未能挽回病人的生命。 离奇的天价医药费: (1)住院67天,各种检查化验总计2958次,平均每天44次多. (2)人去世两天后,还出现了两次检查,收化验费64元。 (3)禁用药出现在收费单上 在住院收费的明细单上,记载着病人使用过一种叫氨茶碱的药物,但是病人对氨茶碱有着严重过敏反应。 (4) 作为抢救急用,400多万元自购药交给医院,有的药下落不明。 (5)一天输液上百斤(和人的体重差不多) (6) 60余天共输血968次,最多的一天输血94次(又输液又输血) (7)监护仪收费 翻倍惊人 ICU仪器,卫生部根据规定,北京收费是240元,包括全部四项; 这个医院通过分解收费,每天收费1248元 。 心外科重症监护室主任于玲范说:“还少收了130多万” (二)现代医德建设的途径(130~132) 1.以人道为前提,扬弃传统医学的道德范式 人道:1,(名词)指维护人的生命,关心人的幸福,尊重人的人格和权利的道德。2,(名词)古代指封建礼教所规定的人伦道德及社会规范等。如“男女之有别,人道貌岸然之大者也。”3,(名词)指人事或为人之道。 “扬弃”:1,哲学名词,即辩证的否定,含有发扬和抛弃的两重意义。2,(动词)抛弃 2.实施“治病救人”与“治病育人”相结合的新医德规范 3.以病人为中心,拓展医院管理的道德途径 梧桐树下的誓言 希腊爱琴海的科斯岛上有一颗巨大的法国梧桐树。据说,在公元前5世纪末,希腊立志从医的年轻人都要在梧桐树下宣誓。 “医神阿波罗、埃斯克雷彼斯及天地诸神作证,我——希波克拉底发誓: 我愿以自身判断力所及,遵守这一誓约。 凡教给我医术的人,我应像尊敬自己的父母一样,尊敬他。作为终身尊重的对象及朋友,授给我医术的恩师一旦发生危急情况,我一定接济他。把恩师的儿女当成我希波克拉底的兄弟姐妹;如果恩师的儿女愿意从医,我一定无条件地传授,更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我所拥有的医术,无论是能以口头表达的还是可书写的,都要传授给我的儿女,传授给恩师的儿女和发誓遵守本誓言的学生;除此三种情况外,不再传给别人。 我愿在我的判断力所及的范围内,尽我的能力,遵守为病人谋利益的道德原则,并杜绝一切堕落及害人的行为。 我不得将有害的药品给与他人,也不指导他人服用有害药品,更不答应他人使用有害药物的请求。尤其不施行给妇女坠胎的手术。 我志愿以纯洁与神圣的精神终身行医。 因我没有治疗结石病的专长,不宜承担此项手术,有需要治疗的,我就将他(她)介绍给治疗结石的专家。 无论到了什么地方,也无论需诊治的病人是男是女、是自由民是奴婢,对他们我一视同仁,为他们谋幸福是我惟一的目的。 我要检点自己的行为举止,不做各种害人的劣行,尤其不做诱奸女病人或病人眷属的缺德事。 在治病过程中,凡我所见所闻,不论与行医业务有否直接关系,凡我认为要保密的事项坚决不予泄露。 我遵守以上誓言,目的在于让医神阿波罗、埃斯克雷彼斯及天地诸神赐给我生命与医术上的无上光荣;一旦我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请求天地诸神给我最严厉的惩罚!” 这段誓词就是西方医学之父、人类医学史上最伟大的人物、古希腊医学黄金时代的缔造者希波克拉底的誓言。 这段誓言最初是希波克拉底个人的道德自律准则;在希波克拉底领导科斯岛上一所医学学校之后,它成了该校的校训。 希波克拉底这一简短而洗炼的的誓言,向世人公示了四条戒律: 一、对知识传授者心存感激,保持感恩之心 ; 二、为服务对象谋利益,做自己有能力做的事; 三、绝不利用职业便利做缺德乃至违法的事情; 四、严格保守秘密。 2400多年前的这一誓言至今仍影响着西方医学界。作为职业道德的圣典,它的规范作用又远远超出医学界,成为适合一切人类社会组织抑制人性之恶的道德规范。 |
|
来自: 芙蓉书阁 > 《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