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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家庭是怎么走到破产边缘的(组图)

 3gzylon 2010-06-23

2000年2月,江西抚州南丰县三溪乡农民吴伯亮打官司赢了乡政府。如今,却债台高筑,面临绝境。 11年来,为追讨欠款与利息,他先后240多次踏进各级政府大门,3次聘请律师追讨

    吴伯亮经常到自家废弃多年的老房子内看看,一旦现有房屋抵押出去,一家人还将重新搬进这里居住。

    吴伯亮孤独地坐在村边的风雨亭内发呆。

    石邮村是著名的古傩之乡。吴伯亮觉得自己很无助,偶尔也会来到村里的傩神庙:“傩神的力量可大了!”

    吴伯亮时常到当年承包的林场转转,看到有些橘园因管理不善荒废了,这位昔日的“科技能人”很痛心。

    30年来,吴伯亮一直坚持写日记。索要欠款与利息的经历,是他最近11年日记的主要内容。

6月7日,江西抚州南丰县信访局内,三溪乡石邮村农民吴伯亮7点半钟就从10多公里外的家中赶来,参加事先告知的南丰县县长祝宏根接访日活动。可让他失望的是,这天上午,这位县长并未出现。临时赶来的三溪乡现任党委书记饶爱华接待了他。

当天下午,吴伯亮回到家中,翻开日记,计算出“这是第94次到信访局去了”。

“信访局的态度很好,可就是不解决问题。”吴伯亮低声叹气。

1993至1997年间,吴伯亮与三溪乡政府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三溪乡园艺林场。其间,由于乡政府未按签订的合同规定尽到投资义务,经协商,吴作为承包者先后从当地信用社及私人手中贷款、借钱,为乡政府垫付生产资料及支付农民工工资款等共计64万余元。

“合同一结束,乡政府就变脸了!”在吴多次催促索要未果的情况下,2000年1月14日,他一纸诉状,将三溪乡政府告上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为这个山区乡首例轰动一时的“民告官事件”。

这一年的2月29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吴伯亮胜诉,并判定三溪乡政府在判决生效7日内一次性付清吴所有欠款。

官司胜了,给吴伯亮一家带来希望。然而后来发生的一切却让这家人度日如年。

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乡政府以“属省定贫困乡,要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干部工资都困难,无法一次性执行判决”为由,拒不执行。无奈之下,吴伯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抚州市中院调解下,2002年10月20日,双方签订协议,协议的第一条规定,乡政府以每年不低于5万元标准逐年还款。

“从官司获胜开始到今年年初,11年来,几届乡政府像挤牙膏一样,前后19次,只付给我30余万元。不到总欠款的一半。问题是,我办农场借信用社与私人的高利贷,乡里这些零零星星的还款,我根本无法及时还给人家。”

吴家为还欠债,无奈之下,只得拆东墙补西墙,债滚债,到目前为止,负债总额已高达88万余元,共有27个债权人。更让这家人不敢面对的是,这些欠款已经产生天价利息,仅1994、1995年在乡信用社所借两笔7万元债务,现已产生应付利息26万多元。那些向私人所借的高利贷,利息更是高得惊人。

2009年9月18日,吴伯亮带着乡政府全部迟延履行支付的欠款明细表,到抚州市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委托核算乡政府全部欠款利息。经过事务所工作人员6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根据民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规定,至当日,这些欠款全部利息为60余万元。

面对这一结果,2010年初,三溪乡负责人表态,愿意交还所欠本金,但最多只能支付5万元利息。6月10日,这个乡的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承认,吴伯亮所要欠款利息完全合法,但还是恳请记者来做个中间人“劝劝吴伯亮,让他少要一些”。而先前的2月1日,南丰县“吴伯亮诉三溪乡政府执行案工作小组”,认定除欠款外,应支付其利息31万余元。

“乡政府欠农民的钱,能还你本金就不错了,还谈什么利息,这就是我们这里的规矩。”吴伯亮家所在石邮村一位村民说。就连抚州中院的一位法官也私下对吴伯亮说,执行难是普遍现象,你要是能拿到本金就已经很够意思了。

“他们不认同民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一条,可我的债主们饶不了我呀!”抚州市各级机构中认定不该支付吴伯亮利息的官员都有几乎一致的说辞:哪来什么利息呀!当年签订的还款协议中,并未提到利息一事。而吴伯亮反驳说:“是乡政府没有履行还款协议,按约定还款,把我搞的这样被动;现在,我当然有依照法律索要利息的权利。”

但吴家人心里都清楚,即使得到所有的本金加利息,还是无法偿还家里所欠巨额债务与利息。至今,吴家人不敢核算这些欠款到底生成了多少利息。

“律师告诉我,对我现在的家庭经济情况来说,那肯定是个天文数字。”吴伯亮说。

这些年来,吴伯亮——这位三溪乡昔日的“农业种养开发大户”、“科技扶贫播种人”,几乎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用在了追讨债务上,在他近30年不曾中断的日记中,清晰地记下了11年来为追讨欠款和利息,240多次踏进三溪乡、南丰县、抚州市、南昌市,乃至北京全国人大信访局的情况。这期间,最让他头痛的是“经常碰到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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