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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个部门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上)

 老客阿发 2010-06-24

外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2月至4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能够量入为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4 115.71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2009年,外交部有14个项目超预算支出14 115.71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余,这些结余资金及支出安排均未编入当年部门预算。

(二)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造成经费连续两年结余。

2009年,外交部在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上年结余500万元的情况下,又为其安排预算5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19.58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23.92%。至2009年底,该项目预算资金累计结余880.42万元。

(三)扩大范围支出314.17万元。

2009年,外交部在领事办公成本专项预算支出中,列支了不属于该专项范围的制证中心购置设备等支出共计314.17万元。

(四)因私护照购置项目支出200万元在“暂付款”科目挂账。

2009年,外交部因私护照购置项目预算安排动用上年结余1000万元。由于上年结余实际仅有800万元,外交部将用其他资金安排的200万元支出未列为预算支出,而是在“暂付款”科目挂账,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五)未按规定及时解缴14个驻外机构的规费收入。

抽查20个驻外机构发现,外交部2009年解缴14个驻外机构的规费收入共84 747.31万元,比规定时间滞后1至2个季度。

(六)47个已完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截至2009年底,外交部已完工的47个基建项目,总投资为5.27亿元,均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问题,要求今后编报预算时统筹安排使用结余资金;对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抓紧组织执行项目预算;对扩大范围支出、因私护照购置项目支出在“暂付款”科目挂账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未按规定及时解缴驻外机构规费收入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缴纳;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抓紧办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外交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正抓紧项目落实;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提出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预算申报内容和项目范围安排支出;对因私护照购置项目支出在“暂付款”科目挂账的问题,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增加专项额度;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正在加快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尽早办理竣工决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宏观经济研究所等1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列支本级行政单位人员津贴补贴660万元,未计入本级支出。

2009年11月至12月,发展改革委用11家所属单位上缴款660万元发放委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在会计记账时直接列作机关服务中心事业支出,未计入委本级支出。

(二)以拨代支导致多计项目支出170.1万元。

2009年12月,发展改革委在向所属价格监测中心拨付委托培训项目经费170.1万元时,直接列作了支出,至年底,上述资金实际全部未支出。

(三)未将发展改革委经贸司承担的课题经费55万元纳入委本级财务核算。

2006年至2009年,经贸司在承担由海关总署立项的3个课题时,将55万元课题经费付给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代管。至2009年底,经贸司直接在该所从课题经费中报销办公用品、劳务费等支出45.26万元,代管单位扣收管理费1万元。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能源研究所通过“其他应付款”、“合同预收款”等往来科目核算部分课题经费收支,造成少计收入7218.26万元、少计支出5838.58万元。

2.至2009年底,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将已于2005年完工的项目结余资金26.31万元、已结题的课题经费结余49.93万元、文印室历年收入结余13.67万元和纠纷索赔款10.44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未及时清理或结转,造成少计年初结余100.35万元。

3.2008年以来,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未经批准对外出租部分房屋和场地,至2009年底收到租金共117万元。

4.所属价格监测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国土研究所、综合运输研究所等5家单位2009年的课题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中,有49张虚假发票,金额46.9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机关服务中心列支行政单位人员津贴补贴、项目经费以拨代支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课题经费委托外单位代管的问题,要求纳入委本级财务统一核算;对所属能源研究所少计收支的问题,要求及时确认收支,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收入挂账、未经批准出租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确认收支,将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补办固定资产出租报批手续;对所属单位使用假发票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监管,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合理安排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规范科研单位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改革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在机关服务中心列支行政单位人员津贴补贴、项目经费以拨代支的问题,提出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管理,并调整了账目和报表;对课题经费委托外单位代管的问题,提出将加强课题收入管理;对能源研究所少计收支的问题,已调整了账目;对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收入挂账、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固定资产的问题,已调整了账目,近期将补办固定资产出租报批手续;对所属单位使用假发票的问题,提出将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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