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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个部门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上)

 老客阿发 2010-06-24

 

商务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在规范援外预算项目管理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将本级收入5113.79万元存放在所属单位。

截至2009年底,商务部将收取的房屋拆迁补偿款1363.34万元和委托代收代管的部分结转工程款、供暖费等3750.45万元,分别存放在所属机关服务局及该局下属鑫扬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账户核算管理。

(二)未经批准出租房屋,租金收入2594.72万元放在所属单位使用。

2008年至2009年,商务部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交由所属单位对外出租,租金收入2594.72万元由所属单位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日常开支等。

(三)未报经审批自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涉及项目预算2000万元。

为保持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的连续性,商务部在未报财政部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变更“生猪屠宰管理及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监测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2009年继续将项目委托给以前年度的承包单位,涉及项目预算2000万元。

(四)驻外机构已完工馆舍改造项目竣工决算核批不及时,造成固定资产8956.86万元未入账。

由于商务部未及时核批项目竣工决算,截至审计时,6个所属驻外经商处馆舍修缮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8956.86万元,未计入各机构账目。

(五)以拨代支导致多计支出618.53万元。

2009年,商务部在向所属单位拨付两个项目资金时,直接列作了支出。截至审计时,“机关大院安防设施及人员考勤、车辆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资金547.32万元,全部结存在所属机关服务局;“输韩劳务派遣项目”资金80万元,实际仅支出8.79万元,其余71.21万元结存在所属国际经济合作中心。上述情况,导致多计支出618.53万元。

(六)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造成损失269.38万元。

由于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商务部2007年提供的一批对外援助物资不符合相关要求,只得在2009年重新安排此项预算,造成损失269.38万元。

(七)滞缴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问题长期未解决。

按规定,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应在3日内全额就地上缴中央金库。但商务部长期存在滞缴的现象,2009年平均每25天上缴1次,晚于规定时间22天,最长间隔时间达55天。

(八)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由于相关会计资料散失,所属培训中心2007年将接收的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工子弟学校固定资产按1元入账,但据该校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该校总投资额为9372.26万元。

2.2009年6月,所属培训中心承担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管理官员培训配套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实际完成的投资额比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概算超出5029.36万元,超概算比例34.24%。

3.至审计时,所属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08年承担的“重要商品预测信息用房建设”项目仍未开工,预算拨款1970万元闲置。

4.所属机关服务局在编制2009年度决算报表时,未将4个内设部门纳入,少计资产2021.14万元。

5.2008年至2009年,机关服务局下属鑫扬物业公司在材料采购支出中,由于审核不严格,接受了材料供应商提供的23张虚假发票,金额合计29.8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本级收入存放在所属单位的问题,要求将资金收回统一核算管理,并纳入部门预决算。对未经批准出租房屋的问题,要求将出租事项报财政部备案。对未报审批自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部分驻外机构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要求督促相关驻外经商处对馆舍购建修缮项目进行清理,准确核算项目支出,项目竣工后及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以拨代支的问题,要求将余额纳入部门年度预决算。对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造成损失的问题,要求加强援外物资管理基础工作,完善现行制度,尽可能安排受援国直接受援单位参与相关前期工作,减少和防止此类损失。对滞缴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的问题,要求商有关部门尽早修订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该项收入的征缴方式和时限。对培训中心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补计固定资产。对培训中心承担项目完成投资额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承担项目未开工造成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责成该院重新申报项目。对机关服务局2009年度决算报表编报范围不完整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局将漏计项目纳入年度决算报表。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更换为真实发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加强预算、资产和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并加大对驻外机构和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对本级收入存放在所属单位和未经批准出租房屋的问题,正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决算,并向有关部门补办出租房屋报批手续。对未报审批自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问题,正在论证该项目2010年度执行计划,按规定就变更该项目政府采购方式履行报批程序。对部分驻外机构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相关驻外经商处正按商务部要求,加大对馆舍构建修缮项目的清理力度,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登记入账。对预算资金以拨代支的问题,将尽快与财政部协商调整相关事项。对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造成损失的问题,提出将尽可能加强对受援国直接受援单位需求的调查研究,完善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援外物资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滞缴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的问题,正商财政部门抓紧解决该项收入征缴中的问题。对培训中心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该中心正在履行账务处理程序,补计固定资产。对培训中心承担项目完成投资额超概算的问题,该中心提出今后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承担项目未开工造成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该院已重新申报项目,并编制项目实施计划,计划项目期为2010年到2011年。对机关服务局2009年度决算报表编报范围不完整的问题,已将所属部门纳入决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正联系开票单位,要求其重新提供真实发票。

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艺术研究院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40 114.7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343 224.33万元;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96 35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 143 756.7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280 234.5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1.8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 339.18万元,其中2009年11 055.75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95%;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8 052.49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动用上年结余8047.02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文化部在编报2009年度预算时,仅编列动用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等6个项目上年结余资金中的7500万元,但当年实际动用 15 547.02万元,比预算安排多8047.02万元。

(二)项目预算9769.10万元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文化部在编报2009年预算时,未将应由所属单位执行的中直院团演出场次补贴等5个项目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之后再以追加预算的形式逐次分配至中国歌剧舞剧院等所属单位。

(三)扩大范围支出1578.76万元。

1.2009年,文化部在中国文化走出去项目中列支496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中安排补助地方支出310万元。

2.2009年,所属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在戏曲资源、民间文学数字化等项目中列支75.0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列支日常公用支出332.62万元,在中国与世界当代艺术对话研展系列工程项目中列支公用支出365.09万元。

(四)项目资金285.43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核算。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自2003年起,以会议费、课题费等名义列支,先后将中宣部拨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费等资金共计285.43万元转移至所属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代为核算,由文化科技司支配使用。至2009年底,支出共计258.35万元,其中会议费、课题费等支出222.37万元,劳务费和购买礼品等支出35.98万元。

(五)以拨代支造成多计支出9474.99万元。

2009年,文化部在向将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等4个项目的承担单位拨付专项资金18 743.97万元时,会计记账直接计作支出。这些资金当年实际支出9268.98万元,由此造成多计支出9474.99万元。

(六)部门决算(草案)少计银行存款19 901.21万元。

文化部2009年部门决算(草案)中,将所属17个独立驻外机构的银行存款共计19 901.21万元,计入了暂付款科目,造成少计银行存款。

(七)所属单位使用和收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支出55.34万元。

2009年,文化部所属3家单位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1129张不合规,其中: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报账的84张发票内容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涉及金额9.44万元;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报账的1034张餐饮发票实际用于抵顶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午餐补助,涉及金额17.70万元;故宫博物院从代管部门活动经费中以办公用品、礼品等名义报账的11张发票,实际是购买给职工的购物卡,涉及金额28.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动用上年结余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动用上年结余资金按规定编制预算;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规定将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核算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余额纳入部本级核算,并相应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以拨代支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向所属单位拨付资金,同时确保决算真实反映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对部门决算(草案)少计银行存款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决算(草案);对部分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定,纠正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报账的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大财政结余资金统筹安排力度,细化项目预算,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所属中国艺术研究院已将263.7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文化科技司管理和使用的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核算的问题,已将27.08万元结余资金收回,纳入部本级统一管理和核算。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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