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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心淡然

 大飚 2010-07-05

年轻时,我写过一阵子诗歌。

当年我读钱钟书的《围城》,看到一首令人喷饭的“绝妙好诗”:“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圆满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此乃诗人曹元朗的得意之作,他自称为“杂拌儿、十八扯”。狗屁不通,真是胡诌啊!我在开心之余,禁不住跃跃欲试———我也要写诗。说干就干,没费多少劲儿,就写了若干首。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外寄,登不登往上拥呗,反正邮寄稿件不用贴邮票。大概那年头报刊编辑的眼眶子低,我的一些诗句在期盼中陆续变成了铅字。咱因此就有些小得意,觉得自己太有才了,还是块写诗的料哩!嗯,至少比曹元朗的《拼盘姘拌》写得通俗易懂吧?

读诗和写诗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喜怒哀乐,大地长空,风雨雪霜,春夏秋冬,都曾经在我的诗行中游走。当然,我最愿干的事情还是诵读经典诗词,诗歌一度成为精神上的重要寄托。只可惜人生苦短,青春易老,快乐的时光总是快得让人扼腕。激情不断消减,思维依然活跃。心灵越来越淡泊宁静,而生活的感受却愈积愈多,仅靠几行长短句就难以表情达意了。于是,我理智地与诗歌作别,有些无奈也有些恋恋不舍。

因为读过一些书,就对一些作家有着粗浅的了解。我发现,鲁迅、朱自清、王统照、汪曾祺、王蒙、张贤亮等等,刚出道时都写过诗,后来却都更弦易辙了。文人对诗歌的淡然,很可能就与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思想的逐渐成熟有关。人们在不同的年龄段,心境、兴趣、价值取向等往往有很大差别。两首宋词,概括得非常生动形象。一首是辛弃疾的《丑奴儿》:“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另一首是蒋捷的《虞美人·听雨》:“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词牌不一,异曲同工;以小见大,涵盖人生。两位深谙世故的大词人,为我提供了逃离诗歌的遁词。好在我对诗歌只是爱好,并不痴迷,该放手时就放手,也算不上喜新厌旧。

于是,我把对文学的爱好转向小说、故事、杂文、寓言,写得最顺手的当属散文。散文可记叙,可抒情,取材广泛,笔法灵活,是最自由的文体。最要紧的,是散文要求写真实的“我”,“我”是散文的灵魂。借助这个灵魂,能够将真情实感直接诉诸笔端,免得矫揉造作,这正符合了我率直的性格。而且散文倡导竹简精神,喜短忌长,避讳无病呻吟,这也正好弥补了本人才气与激情的不足。

应该说,我得算是一个比较勤奋的人,灵光的闪现稍纵即逝,懒惰的人当不了作家;我得算是一个“心口同岁”的人,表达的冲动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我得算是一个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人,写作的过程如蚌怀珠,披沙拣金。常常是“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一篇挥就,愉悦顿生,个中甘苦是局外人难以体味的。

散文素有“美文”之称,它除了有精当的见解、优美的意境之外,还需有清新隽永、质朴无华的文采;写景如在眼前,写情沁人心脾。我写散文,当然是为了表达。不过更多的时候,我是在捧着别人的文章,潜心阅读,倾心欣赏。比如朱自清的《背影》,记录的是父子离别的琐事,而真正抒发的却是对父辈的怜惜和敬爱。父亲的“背影”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品真实地写出了深沉的父爱,朴素而细腻。送站、砍价、选座、嘱托、买橘子,一层层铺垫,一步步渲染,最后的抒情便水到渠成,催人泪下。读赏这些脍炙人口的华章,自己的心灵就得到了安抚和滋养。我越来越感到,散文的语言是最讲究的,须像农民选种子那样,细心挑选最贴切的字、最饱满的词、最滋润的句,慢慢长成最成熟最丰硕的篇章。

文学即人学,此言甚是。只要人的情感不枯竭,就有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只要人类绵延不绝,就有文学生长的空气与土壤。目前,本人的自我感觉良好,四十多岁的年龄,三十多岁的活力,二十多岁的向往,还有———呵呵,不好意思———十多岁的活泼与开朗。尽管我不再写诗了,但仍然喜欢读诗,喜欢结交写诗的朋友,喜欢充满诗意的遐想。

我怀念过去,那些写诗的日子,那段一去不复返的青春时光;当下务实,都说作家是社会的良心,那就争取多干点良心活儿;尤其憧憬未来,相信所有的朋友,一定会把日子写成五彩缤纷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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