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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常用的的七大手法

 李亚冲 2010-07-06
        談到台灣的選舉文化,牛肉在那裡,一般選民似乎不太會關心,政治人物也捉準了選民的焦點取向,因此只要每次選舉就會發生兩件事情,一是口水戰,一是候選人互告,這種戲碼每年必定會上演。但除了以上這兩種戲碼外,選舉的競選花招和一般商業宣傳手法,如出一轍,民眾或許不察,只是換另外一種宣傳包裝罷了。依據美國「宣傳分析機構」(the Institute for Propaganda Analysis)的研究結果,一般最常使用的七種宣傳方法如下:
  1.咒罵法(Name Calling):給人冠上一個惡名或者塑造不良形象,若不經驗證就很容易造成所言屬實的效果。

  2.裝飾法(Glittering Generality):在宣傳活動上冠上美名,選擇一個容易被大眾接受的名稱。例如:行政院8100全民啟動、反核救台灣。

  3.轉移法(Transfer):藉由人類的聯想心理,將權威或商品透過名人來取代。例如:香水廣告邀請名模為代言人。

  4.證明法(Testimonial):利用可信公眾人士說過的話,來加強可信度。例如:影星孫越的公益廣告。

  5.親民法(Plain Folks):這種手法在商用或政治廣告用的最多,以製造與人民親近的氣氛達成宣傳目的。

  6.堆砌法(Card Stacking):蓄意用片面、不利資訊做單方面的解釋,以傳達宣傳效果。

  7.樂隊法(Band Wagon):製造從眾心態,每個人都這樣做,你應該也這樣做。

  總之,宣傳的手法不過以上幾種,只是包裝的型態不同,換湯不換藥罷了,聰明的觀眾請擦亮雙眼,見到下回的政治宣傳廣告,請理性的分析文本意涵,別再讓五花八門的宣傳花招迷惑你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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