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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简爱》

 旖旎缘 2010-07-12
 若要问这几天我都忙啥?我想说我一直窝在床上,读那本让我一直惦念的《简爱》。试想,我好不容易有机会可以不起床,外面又在阳春三月的日子里,刮着冬天里才有的凛冽的寒风,象狼嚎样的呼呼直叫,床边放本软精装、翻译得很美的小说《简爱》,在这样独处的清晨,还有什么事比这样拥着柔软舒服的被窝读书更好呢?
   
    我也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读《简爱》了,记得早年读《简爱》,印象中的简爱是个感情丰富、细腻、自尊的家庭女教师。她每次的坎坷经历和幸福飞扬的感受,都深深地牵挂着我的心。由于认知和读书经历的缺乏,我对《简爱》这书中的好,却一直说不出所以然来,只知道让我牵挂惦念得很。尽管现在再读,窝在床上读得忘了时辰,一个字一个字的细读,我现在写,又几时能将心中的感受写得出呢。
   
    前天,还以为我上次看这书,是匆匆地看过呢。当不经意间,看到504页上留下的读书笔记,才发觉上次读后的感触和近期以来的惦念之情一样。笔记里这样说:“......每次读《简爱》,都被它优美的语言、男女主人公心灵相通的深厚感情所感动。真不愧为经典之作。让人越读越有滋味,象一座深深的宝藏文库,如何深挖也挖不尽。我希望有时间再细细地品味。”
   
    朋友,你千万不要以为,我是记得以前的笔记,才想起来再读《简爱》的。不是,它象一位深恋的情人,不用刻意去想,就时刻在脑海里盘旋惦念着呢。对于细读《简爱》,是我精神缺乏的需求。我知道,在那养料里,它会给我精神匮乏后,营养的满足。
   
    让我们一起来欣赏简爱遇见罗切斯特这段文字的描述吧,你就能感受我说的好了。
   
    “一个粗重的声音,冲破了细微的潺潺水声和沙沙的风声,既遥远又清晰:一种确确实实的脚步声,刺耳的咔哒咔哒声,盖过了柔和的波涛起伏似的声响,犹如在一幅画中,浓墨渲染的前景——大块巉岩或者一棵大橡树的粗壮树干,盖过了飘渺的远景中融为一体的青翠的山峦、明亮的天际和斑驳的云彩。
   
    这声音是从小路上传来的,一匹马过来了,被弯曲的小路遮挡着,这时已渐渐靠近。我正要离开台阶,但因为小路很窄,便端坐不动。让它过去。在那段岁月里,我还年轻,脑海里有着种种光明和黑暗的幻想。记忆中的育儿室故事,和别的无稽之谈交织在一起。这一切的脑际重现时,正在成熟的青春给它们增添了一种童年时所没有的活力和真实感。当这匹马越来越近,而我凝眸等待它在薄暮中出现实,我蓦地记起了贝茜讲的故事中一个英格兰北部的精灵,名叫‘盖特拉西’,形状像马,也像骡子,或是像一条大狗,出没在偏僻的道路上,有时会扑向迟归的旅人,就像此刻这匹马向我驰来一样。
   
    这匹马已经很近了,但还看不见。除了嘚嘚的蹄声,我还听见了树篱下一阵骚动,紧靠地面的榛子树枝下,悄悄地溜出一条大狗,黑白相间的毛色衬着树木,使它成了一个清晰的目标。这正是贝茜故事中‘盖特拉西’的面孔,一个狮子一般的怪物,有着长长的头发和硕大无比的头颅。它从我身旁经过,却同我相安无事,并没有像我有几分担心的那样,停下来用比狗更具智慧的奇特的目光,抬头看我的面孔。那匹马接踵而来,是匹高头大马,马背上坐着一位骑手。那男人,也就是人本身,立刻驱散了魔气。‘盖特拉西’总是独来独往,从来没有被当做坐骑的。而据我所知,尽管妖怪们会寄生在哑巴动物的躯壳之内,却不大可能看中一般人的躯体,把它作为藏身之地。这可不是盖特拉西,而不过是位旅行者,抄近路到米尔科特去。他从我身边走过,我依旧继续赶路。还没走几步,我便回过头来。一阵什么东西滑落的声音,一声‘怎么办,活见鬼’的叫喊和咔啦啦啦翻滚落地的声响,引起了我的注意。人和马都已倒地,是在路当中光滑的薄冰层上滑倒的。那条狗蹿了回来,看见主人处境困难,听见马在呻吟,便狂吠着,暮霭中的群山响起了回声,那吠声十分深沉,与它巨大的身躯很相称。它先在倒地的两位周围闻闻,随后跑到了我面前。也只能如此,因为附近没有别人可以求助。我顺了那条狗,走到了这位旅行者身边,这时他已挣扎着脱离了自己的马。他的动作十分有力,因而我认为他可能伤得不重,但我还是问道。
   
    ‘你伤着了吗,先生?’
   
    我现在想来他当时在骂骂咧咧,不过我没有把握。然而他口中念念有词,所以无法马上回答我。
   
    ‘我能帮忙吗?’我又问。
   
    ‘你得站到一边来’。他边回答边站起来,先是成跪姿,然后站立起来。我照他的话做了。于是出现了一个人踹马嘶、脚步杂踏和马蹄冲击的场面,伴之以狗的狂吠,结果把我撵到了几码远之外,但还不至于远到看不见这件事情的结局。最后总算万幸,这匹马重新站立起来了,那条狗也在他叫了一声‘派洛特!’后便乖乖地不吱声了。此刻这位赶路人弯下身子摸了摸自己的脚和腿,仿佛试验一下是否安然无恙。显然他什么部位有些疼痛,因为他蹒跚地踱向我刚才起身离开的台阶,一屁股坐了下来。
   
    我心里很想帮忙,或者我想至少是爱管闲事,这时我再次走近了他。
   
    ‘要是你伤着了,需要帮忙,先生,我可以去叫人,到桑菲尔德,或者海村’。
   
    ‘谢谢你,我能行,骨头没有跌断,只不过扭坏了脚’。他再次站起来,试了试脚,可是结果却不由自主地叫了声‘唉’。
   
    白昼的余光迟迟没有离去,月亮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亮。这时我能将他看得清楚了。他身上裹着骑手披风,戴着皮毛领,系着钢扣子。他的细部看不大清楚,但我捉摸得出,他大体中等身材,胸膛很宽。他的脸庞黝黑,面容严厉,眉毛浓密;他的眼睛和紧锁的双眉看上去刚才遭到了挫折,并且怒过。他青春已逝,但未届中年,大约三十五岁。我觉得自己并不怕他,但有点腼腆。要是他是位漂亮英俊的年轻的绅士,我也许不会如此大胆地站着,违背他心愿提出问题,而且不等他开口就表示愿意帮忙。我几乎没有看到过一位漂亮的青年,平生也从未同一位漂亮青年说过话。我在理论上尊崇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但如果我见到这些品质体现在男性的躯体中,那我会本能地明白,这些东西没有,也不可能与我的品质共鸣,而我也会像人们躲避火灾、闪电,或者别的虽然明亮却令人厌恶的东西一样,对它们避之不迭。
   
    如果这位陌生人在我同他说话时微笑一下,并且对我和和气气;如果他愉快地谢绝我的帮助,并表示感谢,我准会继续赶路,不会感到有任何职责去重新向他发问。但是这位赶路人的皱眉和粗犷,却使我坦然自若,因此当他挥手叫我走的时候,我仍然坚守阵地,并且宣布:
   
    ‘先生,没有看到你能够骑上马,我是不能让你留在这条偏僻小路上的,天已经这么晚了。’
   
    我说这话的时候,他看着我,而在这之前,他几乎没有朝我的方向看过。
   
    ‘我觉得你自己该回家了’,他说,‘要是你的家在附近的话。你是从哪儿来的?’
   
    ‘就是下面那个地方。只要有月光,在外面呆晚了我也一点都不害怕。我很乐意为你去跑一趟海村,要是你想的话。说真的,我正要上那儿去寄封信’。
   
    ‘你说就住在下面,是不是指有城垛的那幢房子?’他指着桑菲尔德府。这时月亮给桑菲尔德府洒下了灰白色的光,清晰地勾勒出了它以树林为背景的苍白轮廓。而那树林,在西边的天际衬托之下,似乎成了一大片阴影。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知道,从来没有见过他。’
   
    ‘他不常住在那里吗?
   
    ‘是的。’
   
    ‘能告诉我他在哪吗?’
   
    ‘我不知道。’
   
    ‘当然你不是府上的用人了?你是——’他打住了,目光掠过我照例十分朴实的衣服,我披着黑色美利奴羊毛斗篷,戴着顶黑色水獭皮毛,这两件东西远远没有太太的用人衣服那么讲究。他似乎难以判断我的身份,我帮了他。
   
    ‘我是家庭教师。’
   
    ‘啊,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下,‘见鬼,我竟把这也忘了!家庭教师!’我的服饰再次成了他审视的对象。过了两分钟,他从台阶上站了起来,刚一挪动,脸上就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我不能托你找人帮忙,’他说,‘不过要是你愿意,你本人倒可以帮我一点忙。’
   
    ‘好的,先生。’
   
    ‘你有没有伞,可以让我当拐杖用?’
   
    ‘没有。’
   
    ‘想办法抓住马笼头,把马牵到我这里来,你不害怕吗?’
   
    我要是只一个人是准不敢去碰一匹马的,但既然他吩咐我去干,我也就乐意服从了。我把皮手筒放在台阶上,向那匹高高的骏马走去。我竭力想抓住马笼头,但这匹马性子很烈,不让我靠近他头部。我试了又试,却都劳而无功。我还很怕被它的前蹄踩着。这位赶路人等待并观察了片刻,最后终于笑了起来。
   
    ‘我明白,’他说,‘山是永远搬不到穆罕默德这边来的,因此你所能做到的,是帮助穆罕默德走到山那边去,我得请你到这儿来。’
   
    我走了过去——‘对不起,’他继续说,‘出于需要,我不得不请你帮忙了。’他把一只沉重的手搭在我肩上,吃力地倚着我,一瘸一瘸地朝他的马走去。他一抓住笼头,就立刻使马服服帖帖,随后跳上马鞍,因为搓了一下扭伤的部位,一用力便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好啦,’他说,放松了紧咬着的下唇,‘把马鞭递给我就行啦,在树篱下面。’
   
    我找了一下,把马鞭找到了。
   
    ‘谢谢你,现在你快去海村寄信吧,快去快回。’
   
    他把带马刺的后跟一叩,那马先是一惊,后退跃起,随后便疾驰而去,那条狗蹿上去紧追不舍,刹那之间,三者便无影无踪了。
   
    像荒野中的石南
   
    被一阵狂风卷走
   
    我拾起皮手筒继续赶路。
   
    ......”
   
   
   
    朋友,到此我已将简爱和罗切斯特相遇的原文费了些精力抄下来。若是习惯读短文的朋友,若是不习惯这样长篇大论的转述,该要不耐烦了。抱歉,我也不知道将要引用这样的长篇,可是如此美妙的文章,凭自己的能力又怎能对大家讲述清楚呢?不如大家跟着读读,百闻不如一见吧。是的,这段初遇的描述给我的感觉是任何语言无法表达的,只有让大家亲自去体会。写到这,我想再重读一遍了。边读边想中,记得读文有划好词好句的习惯,但发现,读《简爱》是无法保持这种习惯的。难道没有发现,童话寓言般的故事,诗一样充满激情的语言,处处都是好词好句,要划又如何划得完?只有如饥似渴地不断往下读。
   
    《简爱》另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简爱和罗切斯特之间爱情的演绎,灵魂与灵魂之间的对话。也许有朋友不相信爱情的心有灵犀,也有朋友认为他们的爱情表达过于夸张,不免有些矫情。但是我想说,当彼此的爱恋都深入骨髓,当彼此都将对方视为生命和幸福时,还有什么表达会觉得过分呢?
   
    《简爱》读到这,已将我心中的感受读得言不达意了,我实无能力继续,就这吧。摘自《读《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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