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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两则新闻想到共产党员富豪应有的财富观

 xiongmao007 2010-07-22

 

近日,看到两则新闻,一则是说,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提出,亿万富翁的社会责任底线应为每年向社会捐款100万元。另一则是山东省东明县玉皇庙村党总支书记、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金书个人出资3亿多元无偿为村民建设别墅型现代化新村。

    提议亿万富翁每年向社会捐款100万元,令人联想起美国富豪比尔·盖茨、巴菲特以及其他国外、国内富翁的慈善行为,他们将自己的大部分财富都捐献给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个人出资为农民建新村也无独有偶,在此之前,就有陕西省神木县82岁的亿万富翁訾贵林致富后不忘乡亲,为每户村民免费建起新楼房的事迹。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策允许部分人先富起来,一些党员积极投身经济活动,经过多年打拼,逐步有了可观的经济积累;有的先富起来的群众在党组织的教育引导下也入了党。这些个人资产上百万、千万、亿万的共产党员是社会瞩目的富豪,是当地的公众人物,有的在政治上党还给了相当高的待遇。以上两则新闻, 一方面是社会提议,一方面是共产党员的实际行动,共产党员中的富豪面对这两则新闻,应该怎么办?共产党员中的富豪应该有什么样的财富观?

比尔·盖茨、巴菲特等外国富翁倡导“富人要在生前将财富的一半捐献给社会公益。”他们认为富豪的财富取之于社会,只是财富的短暂管理者,最终要通过各种形式回归社会,这样才是合理的、公平正义的。这是一种现代国际社会逐步认同的先进的财富观。“财富不能成为共产党员的包袱,要成为给群众谋福利的手段。金钱作为一种价值符号,对我个人没有多大意义,只有用在老百姓身上才是发挥了最大价值。”王金书这样说。捐出财富,造福百姓,忠诚于共产党员的人生信仰,这是他的人生价值观。

人是社会动物,人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社会,人的一生总是要负一部分社会责任的。从物资层面讲,拥有的财富越多,对社会的影响力也就越大,相应也需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共产党员是各基层的先进分子,是社会的精英,不但要做社会责任的积极履行者,还要做社会先进财富观和人生价值观的拥护者和实践者。个人有了财富,捐献给社会,造福更多的人,不但是反映党员的道德水准和人性光辉的社会行为,更是实践党的宗旨的根本要求,彰显党员先进性的生动体现。对于共产党员富豪来讲,财富只是事业成功的标志之一,却不完全代表个人发展的成功,也不能代表人生信仰的坚定。财富使用不当,必将有损于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社会声誉。为富不仁,挥霍无度,是一种耻辱;带着巨富而死,也是一种耻辱。适当捐出财富,造福社会,造福群众,应是共产党员富豪的善意之举、开明之举、党性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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