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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海子平(卷二)(2)看命入势同渊源正官论同渊源论官星太过论偏官论七杀论印绶 论正财 论偏财 论食神 论伤官 论劫财 论羊刃

 命理学苑 2010-07-27

                   渊海子平(卷二)(2)

                  看命入势同渊源

五行提纲。凡看命排下八字,以日干为主,取年为根,为祖上财产,知世派之盛衰。取月为苗,为父母,则知亲荫之有无。日干为己身,日支为妻妾之贤淑。时为花实,为子息,方知嗣续之所归。法分月气深浅,得令不得令。年时露出财官,须要身旺。如身衰财旺,但多反破财伤妻。身旺财多财亦旺,则多称意。若无财官,次看印绶得何局势,吉凶断之,学者不可拘执,而不知通变也。

                 正官论同渊源

夫正官者,甲见辛之类。乃阴见阳为官,阳见阴为官。阴阳配合成其道也。

大抵要行官旺乡,月令是也。月令者,提纲也。看命先看提纲,方看其余。既曰正官,运复行得官旺之乡,凡事有戊,却又得不得伤官之地。行财旺之乡,皆是作福之处。,

正官乃贵气之物,大忌刑冲破害,乃年月时中皆有官星隐露,恐福渺矣。又须看年时上别有何者入格,作福去处,方可断其吉凶。苟一途而执取之,则不能通变,必有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之患。经曰:通变以为神者是也。

正官或多,反不为福,何以言之?盖人之命宜得中和之气,太过与不及同。中和之气为福厚,偏党之克为灾殃。既用提纲作正官,年时支干位或有一偏官,便难矣,不可不仔细以轻重推测也。

又曰:于月令得之是也,喜身旺印绶。如果用辛官喜土生官,最怕刑冲破害,羊刃七杀为贫命。如时干逢杀,乃官杀混杂,盖四醉有刑冲害,皆未为贵命看。官来克我,我去克官,不为害。一位若两官不妨。若月令中有正官,时干支有偏官,便难以正官言之。

且如甲用辛为官,生于八月中气之后,金旺在酉,故谓之正官。如天干不透出辛字,却地支有巳酉丑,虽不生于八月中气之后,亦可言官。大要身旺,时辰归于甲木旺处。如岁时透出正官,地支又有官局,却不拘八月中气之后。

取正官格首先要看月令,然后再取其他干支。如果月令没有,年日时中只要有一处无伤害皆可取用。明干有气明干取,明干无气暗中取;明干虽无气,引归地支有助托也可取,其福不减月内官星。如甲用辛为官,生于辛酉月,就取月令辛酉为官星。月令无辛酉,其他干支见辛酉无破也可取之。

壬戌 己酉甲子 辛未 方从哲大学士命造。酉金正官居月令,元神辛金透时干,天透地藏,又得月令之气,正气官星纯粹,为入格八字。

辛酉 壬辰甲戌 乙亥 孙升榜眼命造。辛酉官星,居于年柱,辰土财星合酉官,壬亥印绶化官生身,财官印皆美,也是入格八字。

大率官星,须得印绶身旺则发。若无伤官破印,身不弱者,便为贵命。如命中有官星而行伤官之运,则不吉,必待印绶,官星旺运可发,必得官。

                   论官星太过

如壬癸生人,四柱是辰戌丑未巳午,天干不露官星与杀,则官杀暗藏于中为多。若四柱原有制伏为好,若无制伏,须行木运与三合木局亦好。大凡官星多则杂,务要除而清之乃可发福。官乡多反行官运,亦不济事。

                   论偏官即七杀

夫偏官者,盖甲木见庚金之类。阳见阳,阴见阴乃谓之偏官,不成配偶。犹如经言:“二女不能同居,二男不可并处是也。”

偏官即七杀,要制伏。盖七杀偏官即小人,小人无知多凶暴,无忌惮,乃能劳力以养君子。而服役护御君子者,小人也。惟是不惩不戒,无术以控制之,则不能驯服而为用。故杨子曰:御得其道,则驯服或作使;御失其道,则徂诈或作敌,小人有徂诈也,要控御和其道矣。若失控御,小人得权,则祸立见矣。经曰:人有偏官,如抱虎而眠,虽借其威足以慑群畜,稍失关防,必为其噬脐,不可不虑也。

如遇三刑俱全,羊刃在日及时,又有六害,复遇魁罡相冲,如是之人,钱不可具述。制伏得位,运复经行制伏之乡,此大贵之命也。苟于前者,凶神俱聚,运游杀旺之乡,凶害有不可言者,可知也。

如有一杀,而制服二三,复行制伏之运,反不作福。何以言之?盖尽法无民,虽猛如狼,不能制伏矣,是又不可专言制伏。要须轻重得所,不可太甚,亦不可不及,须仔细审详而言,则祸福如影响也。

又云:有制伏则为偏官,无制伏则为七杀。譬诸小人,御之得其道则可使,失其道则难敌,在吾控制之道何如耳。凡见此杀,勿便言凶。殊不知带此杀者,多有贵命。如遇三刑、六害或羊刃、魁罡相冲,如是之凶,不可谓之制伏。但运行制伏,此贵人命也。苟如前,凶神俱聚,其运复行杀旺之乡,祸不可言。

大抵伤官七杀,最喜身旺,有制伏为妙。原有制伏,可行杀旺之运;原无制伏,可行制伏之运。身旺化之得为偏官,身弱无制伏则为七杀。制伏复行制伏运谓之太过,则为偏官无余者矣。月中之气怕冲刑羊刃,其本身弱,若杀强则恐难制。如身强杀浅,则是假杀为权刃,或七杀不怕刑冲,宜详之。

                  论七杀即偏官

夫七杀者,亦名偏官。喜身旺合杀,喜制伏,喜羊刃;忌身弱,忌见财,忌无制。身旺有气为偏官,身弱无制为七杀。凡有此杀,不可便言凶,有正官不如有偏官,多有巨富大贵之人,惟其身旺合杀为妙。如果以庚为七杀,喜丙丁制之,乙合之,为贪合忘杀。

七杀却宜制伏,亦不要制之太过,盖物极则反为祸矣。身旺又得身旺之运为福,如身弱又行身弱之乡,祸不旋踵。四柱中原有制伏,喜行七杀运;原无制伏,七杀出为祸。如行年旺乡,更有羊刃,贵不可言。且忌财旺,财能生杀故也。岁运临之,身旺亦多灾,身弱尤甚。

甲申、乙酉、丁丑、戊寅、己卯、辛未、癸未,此七日坐杀,性急伶俐,心巧聪明。如见杀多者,主人凶夭贫薄,月见之重,时见之轻,何也?曰:七杀只一位见之,如年时再见,杀多为祸,却要制伏之乡。又要身旺,有制伏为权,最怕冲刑羊刃,大凶。

时上七杀只一位,要本身旺,如年月日三处有制伏为福,却要行杀旺运,三合得地亦发,若无制伏,则要行制伏为福,行杀旺运无制伏,则祸。作时上七杀,却不怕羊刃,而亦不畏冲。

如辛丑、乙未、乙卯、丙子。此命身旺,生于六月之中,岁干透辛丑为杀,喜得丙合辛丑七杀,乃贵而有权。

又如甲午、丙寅、庚子、丙子。此命身弱,见火局又见月令丙寅七杀,时又见丙子,火克庚金,金死于子,身弱杀旺,又无制伏,宜乎带病贫薄。

如丁巳、戊申、壬子、戊申。此命身旺,见二戊为七杀,引归于巳。丁与壬合,戊与癸合,金又长生于巳,戊禄在巳,乃是壬戊二字俱旺,所以贵也。

                      论印绶

所谓印,生我者即印绶也。经曰:有官无印,即非真官;有印无官,反成其福。何以言之?大抵人生得物以相助、相生、相养,使我得万物之现成,岂不妙乎。故主人多智虑兼丰厚。

盖印绶畏财,主人括囊。故四柱中及运行官贵反成其福,盖官鬼能生印。只畏其财,而财又能伤我。

此印绶之妙者,多是受父母之荫,承父母赀财,现成安享之人。若又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为上。又主一生少病,能饮令。或若财多乘旺,必多淹留。虽喜官鬼而官鬼多或入格。又不可专以印绶言之。假如甲乙日得亥子月生,丙丁日得寅卯月生,戊己日得巳午月生,庚辛日得辰戌丑未月生,壬癸日得申酉月生者是也,其余以类言之。

最怕行印绶死绝运或运临死绝,复有物以窍之,即入黄泉,不可疑也。

夫印绶者,生我之谓也,亦名生气。以阳见阴,以阴见阳为之正印;阳见阳,阴见阴谓之偏印。喜官星生印,忌财旺破印。如甲人生亥子月中,水为印,忌火伤官,忌土破印。要行生旺之乡,怕行死绝。若行死绝之地,或有物以伤之,则危矣。印绶之人智虑,一生少病,能饱食丰厚,享现成财禄。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取之,最忌财来乘旺,必生淹滞。若官鬼多或入别格,又不可专以印论。

大凡月与时上见者为妙,而月上最为紧要。先论月气之后有生气,必得父母之力;年下有生气,必得祖宗之力;有时上见之有生气,必得子孙之力,寿元耐久,晚景优游。

如带印绶,须带官星,谓之官印两全,必为贵命。若官星虽现成得父母力,为福亦厚也。须行官运便发,或行印绶运亦发。若用官不显,用印绶为妙,最怕四柱中岁运临财乡以伤其印。若伤印主破家,离祖出赘。又临死绝之地,若非降官失职,秘夭其寿。

且如戊戌、庚申、癸酉、庚申。此命癸日生于七月中气之后,月时皆有庚申,自坐金库,所以印绶为贵。岁干又透出戊官,谓之官印两全,极为贵命。

且如癸亥、癸亥、甲寅、甲子。此日用癸为印,印却旺,缘无财星相助,发福不厚也。

且如甲寅、庚午、戊戌、壬子。此日戊用丁为印绶,有寅午戌火局为好。不合时上壬子水旺,财能冲印,所以失明。生气是丙丁火,属木故也。

且如己卯、丁卯、丙辰、壬辰。此命用卯为印,癸为官,年月在卯,日时在辰,所以官印两全,少年清要。至四十二、三岁癸亥运亦不妨,至庚申年,水七杀生于申,乃被庚申破印,故不吉也。

                   论正财主克母

何谓之正财?犹如正官之意是。阴见阳财,阳见阴财。大抵正财,吾妻之财也,人之女赍财以事我,必精神康强,然后可以享用之。如吾身弱,且自萎懦而不振,虽妻财丰厚,但能目视,终不可一毫享用。故财要得时,不要财多。若财多自家日主有力,可以胜任,常化作官。

天元一气羸弱,贫薄难治,是乐于身旺,不要行克制之乡,克制者,官鬼也。

又怕所生之月令,正吾衰病之地。又四柱无父母以生之,反则又见财,谓之财多不喜。力不任财,祸患百出,虽少年经休囚之位,故不如意,事多频绊。或中年,或未年复临父母之乡,或三合可以助我者,则勃然而兴,不可御也。

倘少年乘旺,老在脱局,不惟穷途凄惶,兼且是非纷起。盖财者,起争之端也。若或四柱相生,别带贵格不值空亡,又行旺运,三合财生,皆是贵命。其余福之深浅,皆随入格轻重而言之。财多生官,发须身健。财多盗气,本身自柔,年运又或伤财,必生奇祸。或带刑冲七杀,凶不可言也。

又云:正财者,喜身旺印绶,忌官星、忌倒食、忌身弱、比肩劫财。不可见官星,恐盗财之气也;喜印绶能生身,主弱故也。且如甲日用己为正财,如身弱,其祸立至。凡人命带财下生须出富家,不螟蛉必庶出,或冲父母。身旺无劫财,无官星为妙。

若命中有官星得地,运行喜财多生官;无有财星得地,运行忌见官星,恐克其身,怕身弱也。大抵财不论偏正,皆喜印绶,必能发福。如辛丑、丁酉、丁巳、丁未,此命丁日身坐财之地,又见巳酉丑金局,故主财旺。盖丁得木库居未,能生丁火,故身旺,能任其财。运行东南方,宜乎巨富。丁用壬官,用庚金为财生壬官,身入旺乡,必能发福。

凡用财不见官星为妙。又如庚申、乙酉、丙申、丙申。此命丙日见在申为财,岂不美哉。丙用癸官,用辛为财,见三申一酉,为财故旺。盖缘日弱,火病申死酉,乃为无气,运行酉方金乡,身弱太甚,财旺生鬼,败克其身,故不能胜其财,所以贫也。

又如乙卯、癸未、辛酉、戊子。此命辛日坐酉,年乙坐卯,身与财俱旺,又得癸未食神,戊子印绶助之,宜乎巨富贵也。

又如戊子、丁巳、甲辰丙寅。此命甲日生于四月下旬,并透出丙丁生其月中之戊土,时又归禄于寅,故财旺矣。然甲木身亦旺。早年行戊午、己未运,迤逦行辛酉运,乃见官星则凶。壬戌运有壬克丙,伤官食神之中,失官去财,死丧合家。值五十九岁入癸亥身旺运,稍可安逸。六十五岁逢壬辰年死矣。初运伤官见财,格取戊土为财,所以戊午、己未二运大旺,生土故财厚矣。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见官,故凡事费力。虽癸亥为甲木之印绶,然亦忌水冲火,亥中又有壬水,壬辰透出壬水,运中命中原有之辰,死无疑矣。凡伤官见财格忌见官星,若财格要见大忌壬水克火,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也。

                      论偏财

何谓之偏财?盖阳见阳财,阴见阴财也。

然而偏财者,乃众人之财也,只恐兄弟姐妹而夺之,则福不全。若无官星,祸患百出。故云:偏财好出,亦不惧藏,惟怕有以分夺,反空亡耳。有一于此,官将不成,财将不住。经曰:背禄逐马,守穷途而凄惶也。

财弱亦待历旺乡而发荣,财盛无鬼住而不妙,且恐身弱无力耳。偏财主人慷慨,不甚吝财,恐太旺兄弟不止。财丰亦能旺官,何以言之?盖财盛自生官矣,但等行官乡便多诈。盖财能利已,亦能招诲。运行旺相,福禄俱臻,只复被官之克,必多破坏,亦不美。

财多须看财,与我之日干强弱相等,行官乡便可发禄。若财盛而身弱,运至官乡是既被财之盗气,复被官之克身,非惟不发禄,亦防祸患。如命四柱中原带官星,便作好命看。若四柱中兄弟辈出,纵入官乡,发禄必渺矣。故曰:要在识其变通矣。

                     论食神

食神者,生我财神之谓也。如甲属木,丙属火,名盗气,故谓之食神,何也?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甲食丙之戊财,戊为甲之财,故以此名之也,命中带此者,主人财厚食丰、腹量宽宏、肌体肥大、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

恒不喜见官星,忌倒食,恐伤其食神。

喜财食神相食,独一位见之,此为福人,然终亦不清。却喜身旺,不喜印绶,亦恐伤其食神也。如运得地,方可发福,大概与财神相似。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丁见己为食神,有车丑巳合起金局,得之为财。又喜身不弱,所以有官亦有寿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此命三见乙为食,见巳酉丑合金局为印绶,干有三乙化为伤官,癸用乙为食神,被金局来克乙木,再被三乙并卯旺克我官,所以名利都无成也。

                     论倒食

夫倒食者,冲财神之谓也,一名吞陷杀。用财神大忌见之,用食神亦忌见之。倒食者,如甲见壬之类。如甲见丙为食神,能生土财。然壬克丙火,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所谓甲用食神大忌见之,凡命中带此二者,主福寿浅薄。

又见庚为七杀,得丙火制之,怕见水反为祸矣。凡命中犯此者,犹尊长之制我身,不得自由也。做事进退悔懒,有始有无终,财源屡成屡败,容貌欹斜,身品矮小,胆怯心慌,百事无成也。

且如丁未、丁未、己亥、丁卯。此命己亥日,己临亥上,身弱于亥,加以亥卯未木局克身,年月时透出三丁食己,幼年行南方运,赖火生土身犹旺。才交乙巳运,为己之七杀,引出亥卯未木局,岁逢癸亥,所以死矣。此命非但倒食七杀之祸,而癸亥年与生杀坏印之说同义也。

如甲戌、丙寅、甲戌、壬申。此命甲戌日,甲见丙食,生于正月,甲木旺,身与食神俱旺,本是贵命。不合时上壬申,壬水伤其丙火,申金冲其寅木。又申中有庚金七杀,所以名利无成。行己巳运金生之地,见庚子年,庚金为七杀,又见子水,死于非命。

                    论伤官

伤官者,其验如神。伤官务要伤尽,伤之不尽,官来乘旺,其祸不可胜言。伤官见见,为祸百端。倘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配合作事,皆在伤官之处,又行身旺乡,真贵人也。伤官主人多才艺,傲物气高,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而贵人亦惮之,众人亦恶之。运一逢官,祸不可言。或有吉神可解,必生恶疾以残其躯,不然遭官事。如运行剥官,财神不旺,皆是安享之人。仔细推详,万无一失。

又云: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也。以阳见阴,阴见阳,亦名盗气。伤官若伤尽,不留一点。身弱忌官星,不怕七杀。如甲用辛官,如丁火旺,能生土财,最忌见官星,亦要伤旺。若伤官不尽,四柱有官星露,岁运若见官星,其祸不可胜言。若伤官伤尽,四柱不留一点,又行旺运及印绶运,却为贵也。

如四柱中虽伤尽官星,身虽旺,若无一点财气,只为贫薄。如遇伤官者,须见其财为妙,是财能生官也。

如用伤官格者,支干岁运都要不见官星,如见官星,谓之伤官见官,为祸百端。用伤官格局,见财方可用。

伤官之杀,甚如伤身七杀,其验如神。年带伤官,父母不全;月带伤官,兄弟不完;时带伤官,子息为顽;日带伤官,妻妾不完。其余伤官,务要伤尽则吉,见财方可。

轻者远窜之灾,重财刑夭之难。伤官有战,其命难存。若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相合皆在伤官之处,如行身旺,即贵人也。伤官之人,多负才傲物,常以他人不知己,君子恶之,小人畏之。逢官运无财救,必主大灾,不然主暗昧恶疾,以残其身,或运遭官刑矣。如四柱虽伤尽官星,身若逢财运发福,是为伤官见财。仔细推详,万无一失。

又云:四柱有官而被祸重,四柱无官而被祸则浅。大凡四柱见官者,或见伤官而取其财,财行得地则发,行败财之地必死。如运支内无财,运干虚露亦可也。如乙亥、己丑、丁亥、亥戌。丁以壬为官,丑戌本为伤官,只是丑为金库,又时上有庚字作财,此人行申酉限如意,入金脱气逐死矣。大抵伤了官星,行官运则灾,太岁亦然。

                      论劫财

如乙见甲为劫财。乙以庚为夫,见丙克庚,故克夫,男命则克妻。五阳见五阴为败财,主克妻害子。五阴见五阳为劫财,主破耗,防小人,不克妻。乙以戊己为财,以甲夺己坏戊;丁以庚辛为财,丙能夺辛破庚类,如此也。兄见弟,弟能败兄之财,夺兄之妻;弟见兄,兄能劫弟之财,而不敢娶弟之妻。财者,人之所欲,方令弟兄见之,多有争夺,如夷齐能几个。男命见劫财多克妻,女命见伤官多克夫,此极论也。

                    论羊刃

夫羊刃者,号天上之凶星,作人间之恶杀,以禄前一位是也。(如甲禄在寅,卯为羊刃。)喜偏官七杀,喜印绶。忌反伏吟,忌魁罡,忌三合。何谓羊刃?甲丙戊庚壬五阳有刃,乙己丁辛癸五阴无刃,故名阳刃。

如命中有刃,不可便言凶。大率与七杀相似,凡有刃者,多主富贵人,却喜偏财七杀。然杀无刃不显,刃无杀不威,刃杀俱全,非常人有之。大要身旺,运行身旺之乡,不要见伤官刃旺运。若命内原有杀刃,岁运又逢之,其过非常。若命有刃无杀,岁运逢杀旺之乡,乃转生而反成厚福。如伤官财旺,身弱杀旺最可忌也。

如庚申、己卯、(甲寅)、丙寅。此命甲日见卯为刃,庚为七杀。七杀本伤身,却籍卯中乙木以配合,其杀有情,则杀不能伤身,正是甲以乙妹妻庚之义。其身旺南方运,所以为贵。

又如戊午、戊午、戊午、甲寅。此命杀刃全,而又以午火为印,所以为贵。喜忌篇云:“戊日午月,勿作刃看;岁时火多,却为印绶。”

又如辛酉、甲午、戊子、甲寅。此命杀刃两全而有印绶,不合年干伤官透出,运行辛卯,犯伤官原有之辰,壬为财,是壬辰岁因事投水而死。壬水克火印,日坐甲之七杀,谓之生杀坏印。即此命见辛为伤官,运行辛卯忌见官,午中丁火为印绶,最忌伤官与财相见,缘水生木克身也。

又如癸未、乙卯、甲子、己巳。此命卯刃癸印,不合时上己巳破印。运行辛亥,亥印未合起羊刃,辛酉年,辛金又旺于酉,冲起卯刃。二辛则太过,金多见甲,身虽贵亦遭刑也。然虽见辛为贵,所忌羊刃,不可一合一冲也。

                      论刑合

刑合者,刑中带有合者是也。如人命犯之,多因酒色丧家成病,至于耽迷不醒,乃神迷之也。如十八格中有合禄合格者,何谓也?是乃癸用戊官,戊禄在巳,不见巳字。但见寅刑,但巳酉丑合,此乃见不见之形,所以贵也。如此者,皆见于前,所以凶也。

且如丙椰、辛卯、丙子、辛卯。此命年月日时俱带刑合,为子水冲丙火兼身又弱。二十六交甲午,三十六辛丙申年,太岁并在羊刃之上,有二子冲午,其刃刑俱合,所以因酒淫泆而亡也。

又如己巳、己巳、甲寅、己巳。此命身旺财旺,身入长生,故为入格。不合带刑合太重,交癸亥冲巳,而饮酒耽色,遂患痼疾而死。

又如乙卯、癸未、戊戌、癸丑。此命女人,戊戌日生于六月中旬,岁干透出乙字,戊日见之为官,地支亥卯未木局生戌中之火,为戊之印绶,官印两全。只不合癸丑时,癸水冲戌中之火,丑中辛金伤官兼刑合重为戊用,乙官在岁干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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