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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貌取人的清朝“大挑选官”制度 - 石學峰的日志 - 网易博客

 蓝色章鱼 2010-08-09

以貌取人的清朝“大挑选官”制度

历史话题 2010-08-05 19:27:00 阅读28459 评论62 字号:

清代乾隆年间,随着社会时局的日渐稳定,各级官吏队伍也陆续健全起来。于是,朝廷也就开始提高了从政者的准入门槛,提出非进士不能为官。然而,在当时进士毕竟是凤毛麟角,而赋闲在家中的举人不断增多,想成为进士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为了不影响科举制度的稳定,清朝不得不考虑为落第举人另择出路,这样一来,就使得“大挑制度”——清代选拔官员制度应运而生了。

清代朝廷规定,凡是乡试后榜上有名的举人接连应三次会试而榜上无名者,就可以到吏部注册,参加“大挑”。“大挑”每六年举行一次,“大挑”规定不考文章辞赋,而是根据相貌选拔录用,并授予知县、教谕等官职。

据史籍记载,清代每届“大挑”,都由皇帝钦派王公大臣在内阁举行,主要是考察“大挑”对象的相貌身高等,以决定最终任命与否。每次叫进二十人,按序排列,先点三人,这是被选中做知县的。接着点八人,这是没选上的,俗称“八仙”,这些人全部出局。这些落选者之所以要被叫做“八仙”,那是因为站在一块儿,便如李铁拐、张果老那般怪模怪样的了。剩下九人不再点名,授以教职。二十人出去后,依次再进二十人,如此循环,直至结束。 

“大挑”挑选的主要标准是身材、脸型,概括起来是八个字“同田贯日身甲气由”,创造性地运用了汉字的象形特征,将脸型、身材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为同、田等字形,中等为贯、日等字形,下等为身、甲等字形。同,就是同字脸,方而长;田,乃田字脸,方而短;贯,即头大而身体长而直;日,即肥瘦长短均适中,并较为挺直。符合以上四字标准的都可以中选。身,就是身体斜而不正;甲,是指头大身体小;气,是两肩不平,一肩高耸;由,即头小身体大。凡有以上长相的,则皆不入选。

参加“大挑”的举子被列为几等,能不能当官,完全靠父母给的身高、长相、自己的运气以及选人者的好恶。据说,清代陕西米脂县的高照煦,同治十二年癸酉科(1873)中举人,在应光绪六年庚辰科(1880)会试不中之后,参加了当年的大挑。高照煦在参加大挑时,对自己的相貌非常自信,满以为非一等莫属,然而在抽签时,他却抽在了最后一,所剩不足二十人,只有十三人。按照规定,这种情况只能选一个一等。经过主持面试的亲王反复衡量,高照煦被定为二等。最终让他坐了几十年的清水衙门,历官宜川训导、郃阳教谕、榆林府学教授之后,结束了官场生涯。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大挑”要求举子容貌出众,有人却能因为丑得别具一格而幸运入选。据说,有一个叫金孝廉的举人,五官布局极不合理,旁观者都不敢正视,因为看了都忍不住发笑。然而,此公一进挑场,负责主持的某王首先挑选他为第一。一时间其他王公大臣相顾错愕不解,那位王爷说:“不要惊讶,此人胆量可嘉!”众人仍不解其意。该王爷解释道:“此人面目如此,却敢于进入挑场。没有三国姜维的胆量,岂能达到这种地步,可见是块做官的好材料!”王爷的一时心血来潮,便决定了一个举子的前途命运。

这种以看相貌、靠感觉、凭好恶为主要内容的选人、用人方式,毋庸赘言,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绝不是一个科学、民主和公平、公正的好办法,出路在于改革。但是,选人用人的大权掌握在朝廷皇帝手中,改革与否还得他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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