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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

 mini9559 2010-08-09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穗开办〔2009〕13号),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全力推进我局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深入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大宣教、大预防”的工作格局作用,逐步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挽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建立防范岗位责任风险工作机制,预防和控制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少犯或不犯错误,减少失误,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确保党员干部廉洁勤政。
   
三、组织管理
    (一)局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刘石,副组长:郭杰、陈伟青,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参与对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四、工作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8月10日-8月31日)。一是召开动员会及发放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资料,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区委《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通过动员和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要求,提高每个工作人员参与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认真查找业务实际工作中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以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立体监督网络为目标,梳理和再造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
    (二)执行落实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1.实施主体:各科室根据区编办“三定”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设立的工作岗位。重点是局机关内的“权、钱、人、物”审批和执纪执法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
    2.确定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各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一般分为重要岗位廉政风险、中级岗位廉政风险、一般岗位廉政风险等3个等级。其中重要岗位廉政风险是指具有决策、批准等决定权的岗位,如部门或单位“人、财、物”审批及行政执法等行为的决策人或批准人等。中级岗位廉政风险是指具有建议、审核、监督和执行等职责的岗位,如部门或单位“人、财、物”审批及行政执法等行为的提议人、复核人、执行人、监督人等。一般岗位廉政风险是指内勤等其他岗位人员。
各科室根据上述要求,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分级,分级名单于9月1日报局办。
    3.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按照工作职责,针对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各科室要从不同角度查找风险点。一是查找业务流程及岗位设置是否存在廉政风险。针对业务流程中可能存在的个别岗位设置不科学,存在监督漏洞等问题,按照岗位设置精简、高效和可监督制约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科学设置和调整岗位。二是查找现有制度体系是否存在廉政风险。针对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和监督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态化监督措施等问题,建立健全现有制度体系,着力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完善监督和监控措施,落实违反制度的过错追究机制。三是查找业务岗位责任是否存在廉政风险。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查找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在决策、实施、监管等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加以防范。
    各科室要根据上述3点要求积极查找廉政风险,在查找廉政风险点时要注重实际效果,要紧贴工作实际,抓住关键环节,做到突出重点,防止以偏概全。各科室要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要进行认真评估审核,并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10日报局办,呈局班子集体复审、终审。通过单位、科室自评自审、局班子复审、终审等反复审核修改,力求做到准确、全面、深入,有的放矢地对风险点进行严控。
    4.落实业务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岗位在履行业务职责过程中,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做好下属各岗位、被监督制约岗位及业务流程中前一岗位等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填写《岗位廉政风险和防范管理一览表》。各岗位认真对照我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和与业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先经单位内部公示并征询意见,由我局纪检(兼职纪检委员)和党政班子集体研究确认后,在9月20日前统一填写《岗位廉政风险和防范管理一览表》(样式、范例见附件)后,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
    6.开展业务岗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结合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通过知识测试、撰写学习心得、查找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等活动,帮助党员干部重温和牢记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理念和执行制度“零容忍”意识。
    7.结果运用。查找岗位职责风险和防范践诺情况纳入党员干部个人的年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针对在查找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以及轻微违纪问题但又不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由我局纪检(兼职纪检委员)和党政班子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手段,帮助和督促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三)督促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在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包括日常、阶段和全年在内的全方位考核制度,实行下管一级、上究一级的责任追究原则进行评价和考核。
    ⑴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⑵建立考核机制,把对每个党员干部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中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同干部的使用、评先评优和兑现工作目标责任制奖金结合起来。
    ⑶建立奖惩机制。对廉政风险防控成效显著的科室、个人予以表彰,对失察失管失教或违规违纪者给予责任追究或纪律处理。
    ⑷加强跟踪指导。区纪委(监察局)将采取重点督办、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对试点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成效进行跟踪指导,重点关注业务流程及岗位设置的落实情况,以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局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对每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跟踪。
    2.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取得实效。
各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经验,查找问题,持续修正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制。对于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于新的风险或多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加大风险管理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推进源头治理的高度,认识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局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上下一致、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建立工作机制过程中,要结合和借鉴现有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等工作的实际和要求,形成各有所长、相互促进的良好运行格局。
    (三)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各科室要将开展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结合各项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要建立信息运用和评价机制,及时发布和交流防控机制运行信息,定期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会议,及时沟通、分析、解决问题,确保机制正常运转,促进廉政绩效的持续提高。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根据局领导小组制定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各科室除做好日常阶段的监督检查外,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自查,评定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检查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之中,局领导小组根据督促检查的结果,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科室及个人予以表彰;落实不力的,督促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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