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9日消息(记者冯雅)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05分报道,记者今天从有关渠道了解到,由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各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有7项服务银行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商业银行执行相关服务价格前,应至少提前5个月进行公告。 问题一:征求意见稿中,有哪些服务要求银行是不能收取费用的? 《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对客户提供以下7项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一)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 (二)同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 (三)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 (四)以电子、纸制等形式提供的12个月以内(含)的本行对账单服务; (五)通过本行柜台、ATM、电子银行得病发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 (六)通过POS、ATM、转账电环等电子终端提供的境内跨行查询服务; (七)密码重置服务相关费用纳入账户、密码、电子证书等挂失费处理,不得单独收费。 《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应明确界定各分支机构同城业务涵盖的区域范围,并通过营业场所公示、宣传手册、网站和媒体公告等方式告知客户,并提供24小时查询渠道。 相关专题: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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