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资本论

 油页岩 2010-08-12
马克思1867年8月16日给恩格斯的信

献  给
我的不能忘记的朋友
勇敢的忠实的高尚的无产阶级先锋战士
    威廉?沃尔弗

    1809年6月21日生于塔尔瑙
    1864年5月9日死于曼彻斯特流亡生活中

    第一版序言

    现在我把这部著作的第一卷交给读者。这部著作是我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续篇。初篇和续篇相隔很久,是由于多年的疾病一再中断了我的工作。前书的内容已经概述在这一卷的第一章中。这样做不仅是为了联贯和完整,叙述方式也改进了。

    在情况许可的范围内,前书只是略略提到的许多论点,这里都作了进一步的阐述;相反地,前书已经详细阐述的论点,这里只略略提到。关于价值理论和货币理论的历史的部分,现在自然完全删去了。但是前书的读者可以在本书第一章的注释中,找到有关这两种理论的历史的新材料。万事开头难,每门科学都是如此。所以本书第一章,特别是分析商品的部分,是最难理解的。其中对价值实体和价值量的分析,我已经尽可能地做到通俗易懂。(1)以货币形式为其完成形态的价值形式,是极无内容和极其简单的。

    然而,两千多年来人类智慧在这方面进行探讨的努力,并未得到什么结果,而对更有内容和更复杂的形式的分析,却至少已接近于成功。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已经发育的身体比身体的细胞容易研究些。并且,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而对资产阶级社会说来,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在浅薄的人看来,分析这种形式好象是斤斤于一些琐事。这的确是琐事,但这是显微镜下的解剖所要做的那种琐事。因此,除了价值形式那一部分外,不能说这本书难懂。

    当然,我指的是那些想学到一些新东西、因而愿意自己思考的读者。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考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因此,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但是,如果德国读者看到英国工农业工人所处的境况而伪善地耸耸肩膀,或者以德国的情况远不是那样坏而乐观地自我安慰,那我就要大声地对他说:这正是说的阁下的事情!

    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撇开这点不说。在资本主义生产已经在我们那里完全确立的地方,例如在真正的工厂里,由于没有起抗衡作用的工厂法,情况比英国要坏得多。

    在其他一切方面,我们也同西欧大陆所有其他国家一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除了现代的灾难而外,压迫着我们的还有许多遗留下来的灾难,这些灾难的产生,是由于古老的陈旧的生产方式以及伴随着它们的过时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还在苟延残喘。不仅活人使我们受苦,而且死人也使我们受苦。死人抓住活人!德国和西欧大陆其他国家的社会统计,与英国相比是很贫乏的。然而它还是把帷幕稍稍揭开,使我们刚刚能够窥见幕内最獥戯?朮i?慢?摮??唸??美杜莎的头。

    如果我国各邦政府和议会象英国那样,定期指派委员会去调查经济状况,如果这些委员会象英国那样,有全权去揭发真相,如果为此能够找到象英国工厂视察员、编写《公共卫生》报告的英国医生、调查女工童工受剥削的情况以及居住和营养条件等等的英国调查委员那样内行、公正、坚决的人们,那末,我国的情况就会使我们大吃一惊。柏修斯需要一顶隐身帽来追捕妖怪。我们却用隐身帽紧紧遮住眼睛和耳朵,以便有可能否认妖怪的存在。决不要在这上面欺骗自己。正象十八世纪美国独立战争给欧洲中产阶级敲起了警钟一样,十九世纪美国南北战争又给欧洲工人阶级敲起了警钟。在英国,变革过程已经十分明显。它达到一定程度后,一定会波及大陆。在那里,它将采取较残酷的还是较人道的形式,那要看工人阶级自身的发展程度而定。所以,现在的统治阶级,不管有没有较高尚的动机,也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把一切可以由法律控制的、妨害工人阶级发展的障碍除去。因此,我在本卷中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叙述英国工厂法的历史、内容和结果。一个国家应该而且可以向其他国家学习。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要说明一下。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

    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内,自由的科学研究遇到的敌人,不只是它在一切其他领域内遇到的敌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例如,英国高教会宁愿饶恕对它的三十九个信条中的三十八个信条展开的攻击,而不饶恕对它的现金收入的三十九分之一进行的攻击。

    在今天,同批评传统的财产关系相比,无神论本身是一种很轻的罪。但在这方面,进步仍然是无可怀疑的。以最近几星期内发表的蓝皮书《关于工业和工联问题同女王陛下驻外公使馆的通讯》为例。英国女王驻外使节在那里坦率地说,在德国,在法国,一句话,在欧洲大陆的一切文明国家,现有的劳资关系的变革同英国一样明显,一样不可避免。同时,大西洋彼岸的美国副总统威德先生也在公众集会上说:在奴隶制废除后,资本关系和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革会提到日程上来!这是时代的标志,不是用紫衣黑袍遮掩得了的。这并不是说明天就会出现奇迹。但这表明,甚至在统治阶级中间也已经透露出一种模糊的感觉: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这部著作的第二卷将探讨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二册)和总过程的各种形式(第三册),第三卷即最后一卷(第四册)将探讨理论史。  任何的科学批评的意见我都是欢迎的。而对于我从来就不让步的所谓舆论的偏见,我仍然遵守伟大的佛罗伦萨诗人的格言: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罢!

    卡尔?马克思

    1867年7月25日于伦敦

 

资本论第一卷

第 二 版 跋

    我首先应当向第一版的读者指出第二版中所作的修改。很明显的是,篇目更加分明了。各处新加的注,都标明是第二版注。就正文说,最重要的有下列各点:

    第一章第一节更加科学而严密地从表现每个交换价值的等式的分析中引出了价值,而且明确地突出了在第一版中只是略略提到的价值实体和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之间的联系。第一章第三节(价值形式)全部改写了,第一版的双重叙述就要求这样做。——顺便指出,这种双重叙述是我的朋友,汉诺威的路?库格曼医生建议的。1867年春,初校样由汉堡寄来时,我正好访问他。他劝我说,大多数读者需要有一个关于价值形式的更带讲义性的补充说明。——第一章最后一节《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大部分修改了。第三章第一节(价值尺度)作了详细的修改,因为在第一版中,考虑到《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已有的说明,这一节是写得不够细致的。第七章,特别是这一章的第二节,作了很大的修改。

    原文中局部的、往往只是修辞上的修改,用不着一一列举出来。这些修改全书各处都有。但是,现在我校阅要在巴黎出版的法译本时,发现德文原本某些部分需要更彻底地修改,某些部分需要更好地修辞或更仔细地消除一些偶然的疏忽。可是我没有时间这样做,因为只是在1871年秋,正当我忙于其他迫切的工作的时候,我才接到通知说,书已经卖完了,而第二版在1872年1月就要付印。

    《资本论》在德国工人阶级广大范围内迅速得到理解,是对我的劳动的最好的报酬。一个在经济方面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的人,维也纳的工厂主迈尔先生,在普法战争期间发行的一本小册子中说得很对:被认为是德国世袭财产的卓越的理论思维能力,已在德国的所谓有教养的阶级中完全消失了,但在德国工人阶级中复活了。在德国,直到现在,政治经济学一直是外来的科学。古斯达夫?冯?居利希在他的《商业、工业和农业的历史叙述》中,特别是在1830年出版的该书的前两卷中,已经大体上谈到了妨碍我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因而也妨碍我国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建立的历史条件。可见,政治经济学在我国缺乏生存的基础。它作为成品从英国和法国输入;德国的政治经济学教授一直是学生。别国的现实在理论上的表现,在他们手中变成了教条集成,被他们用包围着他们的小资产阶级世界的精神去解释,就是说,被曲解了。他们不能把在科学上无能为力的感觉完全压制下去,他们不安地意识到,他们必须在一个实际上不熟悉的领域内充当先生,于是就企图用博通文史的美装,或用无关材料的混合物来加以掩饰。这种材料是从所谓官房学——各种知识的杂拌,满怀希望的德国官僚候补者必须通过的炼狱之火——抄袭来的。

    从1848年起,资本主义生产在德国迅速地发展起来,现在正是它的欺诈盛行的时期。但是我们的专家还是命运不好。当他们能够公正无私地研究政治经济学时,在德国的现实中没有现代的经济关系。而当这种关系出现时,他们所处的境况已经不再容许他们在资产阶级的视野之内进行公正无私的研究了。只要政治经济学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就是说,只要它把资本主义制度不是看作历史上过渡的发展阶段,而是看作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的形式,那就只有在阶级斗争处于潜伏状态或只是在个别的现象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它还能够是科学。

    拿英国来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是属于阶级斗争不发展的时期的。它的最后的伟大的代表李嘉图,终于有意识地把阶级利益的对立、工资和利润的对立、利润和地租的对立当作他的研究的出发点,因为他天真地把这种对立看作社会的自然规律。这样,资产阶级的经济科学也就达到了它的不可逾越的界限。还在李嘉图活着的时候,就有一个和他对立的人西斯蒙第批判资产阶级的经济科学了。(1)

    随后一个时期,从1820年到1830年,在英国,政治经济学方面的科学活动极为活跃。这是李嘉图的理论庸俗化和传播的时期,同时也是他的理论同旧的学派进行斗争的时期。这是一场出色的比赛。当时的情况,欧洲大陆知道得很少,因为论战大部分是分散在杂志论文、关于时事问题的著作和抨击性小册子上。这一论战的公正无私的性质——虽然李嘉图的理论也例外地被用作攻击资产阶级经济的武器——可由当时的情况来说明。一方面,大工业刚刚脱离幼年时期;大工业只是从1825年的危机才开始它的现代生活的周期循环,就证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斗争被推到后面:在政治方面是由于纠合在神圣同盟周围的政府和封建主同资产阶级所领导的人民大众之间发生了纠纷;在经济方面是由于工业资本和贵族土地所有权之间发生了纷争。这种纷争在法国是隐藏在小块土地所有制和大土地所有制的对立后面,在英国则在谷物法颁布后公开爆发出来。这个时期英国的政治经济学文献,使人想起魁奈医生逝世后法国经济学的狂飙时期,但这只是象晚秋晴日使人想起春天一样。1830年,最终决定一切的危机发生了。

    法国和英国的资产阶级夺得了政权。从那时起,阶级斗争在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采取了日益鲜明的和带有威胁性的形式。它敲响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现在问题不再是这个或那个原理是否正确,而是它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违背警章还是不违背警章。不偏不倚的研究让位于豢养的文丐的争斗,公正无私的科学探讨让位于辩护士的坏心恶意。甚至以工厂主科布顿和布莱特为首的反谷物法同盟抛出的强迫人接受的小册子,由于对地主贵族展开了论战,即使没有科学的意义,毕竟也有历史的意义。但是从罗伯特?皮尔爵士执政以来,这最后一根刺也被自由贸易的立法从庸俗经济学那里拔掉了。

    1848年大陆的革命也在英国产生了反应。那些还要求有科学地位、不愿单纯充当统治阶级的诡辩家和献媚者的人,力图使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同这时已不容忽视的无产阶级的要求调和起来。于是,以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为最著名代表的毫无生气的混合主义产生了。这宣告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破产,关于这一点,俄国的伟大学者和批评家尼?车尔尼雪夫斯基在他的《穆勒政治经济学概述》中已作了出色的说明。

    可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对抗性质在法英两国通过历史斗争而明显地暴露出来以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在德国成熟起来,同时,德国无产阶级比德国资产阶级在理论上已经有了更明确的阶级意识。因此,当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看来在德国有可能产生的时候,它又成为不可能了。

    在这种情况下,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分成了两派。一派是精明的、贪利的实践家,他们聚集在庸俗经济学辩护论的最浅薄的因而也是最成功的代表巴师夏的旗帜下。另一派是以经济学教授资望自负的人,他们追随约?斯?穆勒,企图调和不能调和的东西。德国人在资产阶级经济学衰落时期,也同在它的古典时期一样,始终只是学生、盲从者和模仿者,是外国大商行的小贩。

    所以,德国社会特殊的历史发展,排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在德国取得任何独创的成就的可能性,但是没有排除对它进行批判的可能性。就这种批判代表一个阶级而论,它能代表的只是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这个阶级就是无产阶级。

    德国资产阶级的博学的和不学无术的代言人,最初企图象他们在对付我以前的著作时曾经得逞那样,用沉默置《资本论》于死地。当这种策略已经不再适合时势的时候,他们就借口批评我的书,开了一些单方来“镇静资产阶级的意识”,但是他们在工人报刊上(例如约瑟夫?狄慈根在《人民国家报》上发表的文章)遇到了强有力的对手,至今还没有对这些对手作出答复。(1)  

    1872年春,彼得堡出版了《资本论》的优秀的俄译本。初版三千册现在几乎已售卖一空。1871年,基辅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尼?季别尔先生在他的《李嘉图的价值和资本的理论》一书中就已经证明,我的价值、货币和资本的理论就其要点来说是斯密— 李嘉图学说的必然的发展。使西欧读者在阅读他的这本出色的著作时感到惊异的,是纯理论观点的始终一贯。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这已经由各种互相矛盾的评论所证明。

    例如,巴黎的《实证论者评论》一方面责备我形而上学地研究经济学,另一方面责备我——你们猜猜看!——只限于批判地分析既成的事实,而没有为未来的食堂开出调味单(孔德主义的吗?)。关于形而上学的责备,季别尔教授指出:

    “就理论本身来说,马克思的方法是整个英国学派的演绎法,其优点和缺点是一切最优秀的理论经济学家所共有的。”

    莫?布洛克先生在《德国的社会主义理论家》(摘自1872年7月和8月《经济学家杂志》)一文中,指出我的方法是分析的方法,他说: “马克思先生通过这部著作而成为一个最出色的具有分析能力的思想家”。   德国的评论家当然大叫什么黑格尔的诡辩。彼得堡的《欧洲通报》在专谈《资本论》的方法一文(1872年5月号第427—436页)中,认为我的研究方法是严格的现实主义的,而叙述方法不幸是德国辩证法的。作者写道:

    “如果从外表的叙述形式来判断,那末最初看来,马克思是最大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且是德国的即坏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实际上,在经济学的批判方面,他是他的所有前辈都无法比拟的现实主义者…… 决不能把他称为唯心主义者。”

    我回答这位作者先生的最好的办法,是从他自己的批评中摘出几段话来,这几段话也会使某些不懂俄文原文的读者感到兴趣。   这位作者先生从我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年柏林版第4—7页,在那里我说明了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中摘引一段话后说:

    “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一件事情是重要的,那就是发现他所研究的那些现象的规律。而且他认为重要的,不仅是在这些现象具有完成形式和处于一定时期内可见到的联系中的时候支配着它们的那种规律。在他看来,除此而外,最重要的是这些现象变化的规律,这些现象发展的规律,即它们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他一发现了这个规律,就详细地来考察这个规律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后果 …… 所以马克思竭力去做的只是一件事:通过准确的科学研究来证明一定的社会关系秩序的必然性,同时尽可能完善地指出那些作为他的出发点和根据的事实。为了这个目的,只要证明现有秩序的必然性,同时证明这种秩序不可避免地要过渡到另一种秩序的必然性就完全够了,而不管人们相信或不相信,意识到或没有意识到这种过渡。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作受一定规律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反而决定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 既然意识要素在文化史上只起着这种从属作用,那末不言而喻,以文化本身为对象的批判,比任何事情更不能以意识的《资本论》第一卷俄文的第一版的扉页某种形式或某种结果为依据。这就是说,作为这种批判的出发点的不能是观念,而只能是外部的现象。批判将不是把事实和观念比较对照,而是把一种事实同另一种事实比较对照。对这种批判唯一重要的是,把两种事实尽量准确地研究清楚,使之真正形成相互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尤其重要的是,同样准确地把各种秩序的序列、把这些发展阶段所表现出来的联贯性和联系研究清楚…… 但是有人会说,经济生活的一般规律,不管是应用于现在或过去,都是一样的。马克思否认的正是这一点。在他看来,这样的抽象规律是不存在的…… 根据他的意见,恰恰相反,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一旦生活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定阶段进入另一阶段时,它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总之,经济生活呈现出的现象,和生物学的其他领域的发展史颇相类似…… 旧经济学家不懂得经济规律的性质,他们把经济规律同物理学定律和化学定律相比拟对现象所作的更深刻的分析证明,各种社会机体象动植物机体一样,彼此根本不同…… 由于各种机体的整个结构不同,它们的各个器官有差别,以及器官借以发生作用的条件不一样等等,同一个现象却受完全不同的规律支配。例如,马克思否认人口规律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相反地,他断言每个发展阶段有它自己的人口规律 …… 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生产关系的规律也就不同。马克思给自己提出的目的是,从这个观点出发去研究和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这样,他只不过是极其科学地表述了任何对经济生活进行准确的研究必须具有的目的…… 这种研究的科学价值在于阐明了支配着一定社会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马克思的这本书确实具有这种价值”。

    这位作者先生把他称为我的实际方法的东西描述得这样恰当,并且在考察我个人对这种方法的运用时又抱着这样的好感,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

    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象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

    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将近三十年以前,当黑格尔辩证法还很流行的时候,我就批判过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方面。但是,正当我写《资本论》第一卷时,愤懑的、自负的、平庸的、今天在德国知识界发号施令的模仿者们,却已高兴地象莱辛时代大胆的莫泽斯?门德尔森对待斯宾诺莎那样对待黑格尔,即把他当作一条“死狗”了。因此,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

    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国的时髦东西,因为它似乎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使实际的资产者最深切地感到资本主义社会充满矛盾的运动的,是现代工业所经历的周期循环的变动,而这种变动的顶点就是普遍危机。这个危机又要临头了,虽然它还处于预备阶段;由于它的舞台的广阔和它的作用的强烈,它甚至会把辩证法灌进新的神圣普鲁士德意志帝国的暴发户们的头脑里去。

    卡尔?马克思

    1873年1月24日于伦敦

第二篇 货币转化为资本
    
第四章  货币转化为资本

    1.资本的总公式

    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十六世纪揭开了资本的近代生活史。

    如果撇开商品流通的物质内容,撇开各种使用价值的交换,只考察这一过程所造成的经济形式,我们就会发现,货币是这一过程的最后产物。商品流通的这个最后产物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

    资本在历史上起初到处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1)然而,为了认识货币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不必回顾资本产生的历史。这个历史每天都在我们眼前重演。现在每一个新资本最初仍然是作为货币出现在舞台上,也就是出现在市场上——商品市场、劳动市场或货币市场上,经过一定的过程,这个货币就转化为资本。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的区别,首先只是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流通形式。

    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W—G—W,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为商品,为买而卖。但除这一形式外,我们还看到具有不同特点的另一形式G—W—G,货币转化为商品,商品再转化为货币,为卖而买。在运动中通过后一种流通的货币转化为资本,成为资本,而且按它的使命来说,已经是资本。

    现在我们较仔细地研究一下G—W—G这个流通。和简单商品流通一样,它也经过两个对立阶段。在第一阶段G—W(买)上,货币转化为商品。在第二阶段W—G(卖)上,商品再转化为货币。这两个阶段的统一是一个总运动:货币和商品交换,同一商品再和货币交换,即为卖商品而买商品;如果不管买和卖的形式上的区别,那就是用货币购买商品,又用商品购买货币。(2)整个过程的结果,是货币和货币交换,G—G。假如我用100镑买进2000磅棉花,然后又把这2000磅棉花按110镑卖出,结果我就是用100镑交换110镑,用货币交换货币。

    很清楚,假如G—W—G这个流通过程只是兜个圈子,是同样大的货币价值相交换,比如说,100镑和100镑交换,那末这个流通过程就是荒唐的、毫无内容的了。货币贮藏者的办法倒是无比地简单,无比地牢靠,他把100镑贮藏起来,不让它去冒流通中的风险。另一方面,不论商人把他用100镑买来的棉花卖110镑,还是100镑,甚至只是50镑,他的货币总是经过一种独特和新奇的运动,这种运动根本不同于货币在简单商品流通中的运动,例如在农民手中的运动——出售谷物,又用卖得的货币购买衣服。因此,首先我们应该说明G—W—G和W—G—W这两种循环的形式上的区别。这样,隐藏在这种形式上的区别后面的内容上的区别同时也就暴露出来。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两种形式的共同点。

    这两种循环都分成同样两个对立阶段:W—G(卖)和G—W(买)。在其中每一个阶段上,都是同样的两个物的因素即商品和货币互相对立,都是扮演同样两种经济角色的两个人即买者和卖者互相对立。这两个循环的每一个都是同样两个对立阶段的统一,这种统一在这两种情形下都是通过三个当事人的登场而实现的:一个只是卖,一个只是买,一个既买又卖。

    但是,W—G—W和G—W—G这两个循环从一开始就不同,是由于同样两个对立的流通阶段具有相反的次序。简单商品流通以卖开始,以买结束;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以买开始,以卖结束。作为运动的起点和终点的,在前一场合是商品,在后一场合是货币。在整个过程中起媒介作用的,在前一形式是货币,在后一形式是商品。

    在W—G—W这个流通中,货币最后转化为充当使用价值的商品。于是,货币就最终花掉了。而在G—W—G这个相反的形式中,买者支出货币,却是为了作为卖者收入货币。他购买商品,把货币投入流通,是为了通过出卖这同一商品,从流通中再取回货币。他拿出货币时,就蓄意要重新得到它。因此,货币只是被预付出去。(3)

    在W—G—W形式中,同一块货币两次变换位置。卖者从买者那里得到货币,又把它付给另一个卖者。整个过程以交出商品收入货币开始,以交出货币得到商品告终。在G—W—G形式中,情形则相反。在这里,两次变换位置的,不是同一块货币,而是同一件商品。买者从卖者手里得到商品,又把商品交到另一个买者手里。在简单商品流通中,同一块货币的两次变换位置,使货币从一个人手里最终转到另一个人手里;而在这里,同一件商品的两次变换位置,则使货币又流回到它最初的起点。

    货币流回到它的起点同商品是否贱买贵卖没有关系。后者只影响流回的货币额的大小。只要买进的商品再被卖掉,就是说,只要G—W—G的循环全部完成,就发生货币流回的现象。可见,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和单纯作为货币的货币的流通之间,存在着可以感觉到的区别。

    一旦出卖一种商品所得到的货币又被用去购买另一种商品,W—G—W的循环就全部结束。如果货币又流回起点,那只是由于整个过程的更新或重复。假如我把一夸特谷物卖了3镑,然后用这3镑买了衣服,对我来说,这3镑就是最终花掉了。我和这3镑再没有任何关系。它是衣商的了。假如我又卖了一夸特谷物,货币就又流回到我的手里,但这不是第一次交易的结果,而只是这一交易重复的结果。一旦我结束了这第二次交易,又买了东西,货币就又离开我。因此,在W—G—W这个流通中,货币的支出和货币的流回没有任何关系。相反,在G—W—G中,货币的流回是由货币支出的性质本身决定的。没有这种流回,活动就失败了,或者过程就中断而没有完成,因为它的第二阶段,即作为买的补充和完成的卖没有实现。

    在W—G—W循环中,始极是一种商品,终极是另一种商品,后者退出流通,转入消费。因此,这一循环的最终目的是消费,是满足需要,总之,是使用价值。相反,G—W—G循环是从货币一极出发,最后又返回同一极。因此,这一循环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交换价值本身。

    在简单商品流通中,两极具有同样的经济形式。二者都是商品,而且是价值量相等的商品。但它们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如谷物和衣服。在这里,产品交换,体现着社会劳动的不同物质的交换,是运动的内容。G—W—G这个流通则不同。乍一看来,它似乎是无内容的,因为是同义反复。两极具有同样的经济形式。二者都是货币,从而不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因为货币正是商品的转化形式,在这个形式中,商品的一切特殊使用价值都已消失。先用100镑交换成棉花,然后又用这些棉花交换成100镑,就是说,货币兜了一个圈子又交换成货币,同样的东西又交换成同样的东西。这似乎是一种既无目的又很荒唐的活动。(4)一个货币额和另一个货币额只能有量的区别。因此,G—W—G过程所以有内容,不是因为两极有质的区别(二者都是货币),而只是因为它们有量的不同。最后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起初投入的货币。例如,用100镑买的棉花卖100镑+10镑,即110镑。因此,这个过程的完整形式是G—W—GD。其中的GD=G+EG,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我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做剩余价值。可见,原预付价值不仅在流通中保存下来,而且在流通中改变了自己的价值量,加上了一个剩余价值,或者说增殖了。正是这种运动使价值转化为资本。

    诚然,在W—G—W中,两极W和W,如谷物和衣服,也可能是大小不等的价值量。农民卖谷物的价钱可能高于谷物的价值,或者他买衣服的价钱可能低于衣服的价值。他也可能受衣商的骗。但是这种价值上的差异,对这种流通形式本身来说完全是偶然的。即使这种流通形式的两极(如谷物和衣服)是等价的,它也丝毫不会象G—W—G过程一样丧失自己的意义。在这里,两极的价值相等倒可以说是这种流通形式正常进行的条件。

    为买而卖的过程的重复或更新,与这一过程本身一样,以达到这一过程以外的最终目的,即消费或满足一定的需要为限。相反,在为卖而买的过程中,开端和终结是一样的,都是货币,都是交换价值,单是由于这一点,这种运动就已经是没有止境的了。诚然,G变成了G+EG,100镑变成了100镑+10镑。但是单从质的方面来看,110镑和100镑一样,都是货币。而从量的方面来看,110镑和100镑一样,都是有限的价值额。如果把这110镑当作货币用掉,那它就不再起作用了。它不再成为资本。如果把它从流通中取出来,那它就凝固为贮藏货币,即使藏到世界末日,也不会增加分毫。因此,如果问题是要使价值增殖,那末110镑和100镑一样,也需要增殖,因为二者都是交换价值的有限的表现,从而具有相同的使命:通过量的增大以接近绝对的富。不错,原预付价值100镑和它在流通中所增殖的剩余价值10镑在一瞬间是有区别的,但这个区别马上又消失了。过程终了时,不是100镑原价值在一边,10镑剩余价值在另一边。得到的结果是一个110镑的价值。这个价值和原先的100镑一样,也完全适宜于开始价值增殖过程。货币在运动终结时又成为运动的开端。(5)因此,每一次为卖而买所完成的循环的终结,自然成为新循环的开始。简单商品流通—— 为买而卖——是达到流通以外的最终目的,占有使用价值,满足需要的手段。相反,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本身就是目的,因为只是在这个不断更新的运动中才有价值的增殖。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6)

    作为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货币所有者变成了资本家。他这个人,或不如说他的钱袋,是货币的出发点和复归点。这种流通的客观内容——价值增殖——是他的主观目的;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的活动的唯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因此,绝不能把使用价值看作资本家的直接目的。(7)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8)这种绝对的致富欲,这种价值追逐狂(9),是资本家和货币贮藏者所共有的,不过货币贮藏者是发狂的资本家,资本家是理智的货币贮藏者。货币贮藏者竭力把货币从流通中拯救出来(10),以谋求价值的无休止的增殖,而精明的资本家不断地把货币重新投入流通,却达到了这一目的。(10a)

    商品的价值在简单流通中所采取的独立形式,即货币形式,只是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运动一结束就消失。相反,在G—W—G流通中,商品和货币这二者仅仅是价值本身的不同存在方式:货币是它的一般存在方式,商品是它的特殊的也可以说只是化了装的存在方式。(11)价值不断地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在这个运动中永不消失,从而变成一个自动的主体。如果把增殖中的价值在其生活的循环中交替采取的各种特殊表现形式固定下来,就得出这样的说明:资本是货币,资本是商品。(12)但是实际上,价值在这里已经成为一个过程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它不断地交替采取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改变着自己的量,作为剩余价值同作为原价值的自身分出来,自行增殖着。既然它生出剩余价值的运动是它自身的运动,它的增殖也就是自行增殖。它所以获得创造价值的奇能,是因为它是价值。它会产仔,或者说,它至少会生金蛋。价值时而采取时而抛弃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同时又在这种变换中一直保存自己和扩大自己;价值作为这一过程的扩张着的主体,首先需要一个独立的形式,把自身的同一性确定下来。它只有在货币上才具有这种形式。因此,货币是每个价值增殖过程的起点和终点。它以前是100镑,现在是110镑,等等。但货币本身在这里只是价值的一种形式,因为价值有两种形式。货币不采取商品形式,就不能成为资本。因此,货币在这里不象在货币贮藏的情况下那样,与商品势不两立。资本家知道,一切商品,不管它们多么难看,多么难闻,在信仰上和事实上都是货币,是行过内部割礼的犹太人,并且是把货币变成更多的货币的奇妙手段。在简单流通中,商品的价值在与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对立中,至多取得了独立的货币形式,而在这里,商品的价值突然表现为一个处在过程中的、自行运动的实体,商品和货币只是这一实体的两种形式。不仅如此。现在,它不是表示商品关系,而可以说同它自身发生私自关系。它作为原价值同作为剩余价值的自身区别开来,作为圣父同作为圣子的自身区别开来,而二者年龄相同,实际上只是一个人。这是因为预付的100镑只是由于有了10镑剩余价值才成为资本,而它一旦成为资本,一旦生了儿子,并由于有了儿子而生了父亲,二者的区别又马上消失,合为一体——110镑。因此,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货币,从而也就成了资本。它离开流通,又进入流通,在流通中保存自己,扩大自己,扩大以后又从流通中返回来,并且不断重新开始同样的循环。(13)G—GD,生出货币的货币,——moneywhichbegetsmoney,——资本的最初解释者重商主义者就是这样来描绘资本的。

    为卖而买,或者说得完整些,为了贵卖而买,即G—W—GD,似乎只是一种资本即商人资本所特有的形式。但产业资本也是这样一种货币,它转化为商品,然后通过商品的出售再转化为更多的货币。在买和卖的间歇,即在流通领域以外发生的行为,丝毫不会改变这种运动形式。最后,在生息资本的场合,G—W—GD的流通简化地表现为没有中介的结果,表现为一种简练的形式,G— GD,表现为等于更多货币的货币,比本身价值更大的价值。因此,G—W—GD事实上是直接在流通领域内表现出来的资本的总公式。

    2.总公式的矛盾

    货币羽化为资本的流通形式,是和前面阐明的所有关于商品、价值、货币和流通本身的性质的规律相矛盾的。它和简单商品流通不同的地方,在于同样两个对立过程(卖和买)的次序相反。但这种纯粹形式上的区别,是用什么魔法使这一过程的性质改变的呢?不仅如此。在互相进行交易的三个同行中间,只是对其中一个人来说,次序才是颠倒过来了。作为资本家,我从A手里购买商品,再把商品卖给B;作为简单的商品所有者,我把商品卖给B,然后从A手里购买商品。对A和B这两个同行来说,这个区别是不存在的。他们只是作为商品的买者或卖者出现。我自己也总是作为简单的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作为买者或卖者与他们相对立。在这两个序列中,对于一个人我只是买者,对于另一个人我只是卖者;对于一个人我只是货币,对于另一个人我只是商品,不论对于这两个人中的哪一个,我都不是资本,不是资本家,不是比货币或商品更多的什么东西的代表,或者能起货币或商品以外的什么作用的东西的代表。对我来说,向A购买商品和把商品卖给B,构成一个序列。但是这两个行为之间的联系,只有对我来说才是存在的。A并不关心我同B的交易,B并不关心我同A的交易。假如我想向他们说明我把交易的序列颠倒过来而作出的特殊功绩,他们就会向我指出,是我把序列本身弄错了,整个交易不是由买开始和由卖结束,而是相反,由卖开始和由买结束。实际上,我的第一个行为买,在A看来是卖,我的第二个行为卖,在B看来是买。A和B并不满足于这一点,他们还会说,这整个序列是多余的,是要把戏。A可以直接把商品卖给B,B可以直接向A购买商品。这样,整个交易就缩短为普通商品流通的一个单方面的行为:从A看来只是卖,从B看来只是买。可见,我们把序列颠倒过来,并没有越出简单商品流通领域,相反,我们倒应该看一看:这个领域按其性质来说,是否允许进入这一领域的价值发生增殖,从而允许剩余价值的形成。

    我们拿表现为单纯的商品交换的流通过程来说。在两个商品所有者彼此购买对方的商品,并到支付日结算债务差额时,流通过程总是表现为单纯的商品交换。在这里,货币充当计算货币,它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商品价格,但不是用它的物体同商品本身相对立。就使用价值来看,交换双方显然都能得到好处。双方都是让渡对自己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而得到自己需要使用的商品。但好处可能不止是这一点。卖葡萄酒买谷物的A,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大概会比种植谷物的B酿出更多的葡萄酒,而种植谷物的B,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大概会比酿酒的A生产出更多的谷物。可见,与两人不进行交换而各自都不得不为自己生产葡萄酒和谷物相比,用同样的交换价值,A能得到更多的谷物,B能得到更多的葡萄酒。因此,就使用价值来看,可以说,“交换是双方都得到好处的交易”(14)。

    就交换价值来看,情况就不同了。 “一个有许多葡萄酒而没有谷物的人,同一个有许多谷物而没有葡萄酒的人进行交易,在他们之间,价值50的小麦和价值50的葡萄酒相交换了。这种交换不论对哪一方来说都不是交换价值的增多,因为每一方通过这次行为得到的价值,是和他在交换以前握有的价值相等的。”(15)

    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出现在商品之间,以及买和卖的行为明显地分离开来,这对事情毫无影响。(16)商品的价值在商品进入流通以前就表现为商品价格,因此它是流通的前提,不是流通的结果。(17)如果抽象地来考察,就是说,把不是从简单商品流通的内在规律中产生的情况撇开,那末,在这种流通中发生的,除了一种使用价值被另一种使用价值代替以外,只是商品的形态变化,即商品的单纯形式变换。同一价值,即同量的物化社会劳动,在同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起初表现为他的商品的形式,然后是该商品转化成的货币的形式,最后是由这一货币再转化成的商品的形式。这种形式变换并不包含价值量的改变。商品价值本身在这一过程中所经历的变化,只限于它的货币形式的变化。起初,这个货币形式是待售商品的价格,然后是在价格中已经表现出来的货币额,最后是等价商品的价格。这种形式变换,象一张5镑的钞票换成若干索维林、若干半索维林和若干先令一样,本身并不包含价值量的改变。因此,商品流通就它只引起商品价值的形式变换来说,在现象纯粹地进行的情况下,就只引平等价物的交换。连根本不懂什么是价值的庸俗经济学,每当它想依照自己的方式来纯粹地观察现象的时候,也都假定供求是一致的,就是说,假定供求的影响是完全不存在的。因此,就使用价值来看,交换双方都能得到利益,但在交换价值上,双方都不能得到利益。不如说,在这里是:“在平等的地方,没有利益可言。”(18)诚然,商品可以按照和自己的价值相偏离的价格出售,但这种偏离是一种违反商品交换规律的现象。(19)商品交换就其纯粹形态来说是等价物的交换,因此,不是增大价值的手段。(20)

    因此,那些试图把商品流通说成是剩余价值的源泉的人,其实大多是弄混了,是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混淆了。例如,孔狄亚克说:

    “认为在商品交换中是等量的价值相交换,那是错误的。恰恰相反,当事人双方总是用较小的价值去换取较大的价值…… 如果真的总是等量的价值交换,那任何一方都不会得到利益。但双方都得到利益,或都应该得到利益。为什么呢?物的价值只在于物和我们的需要的关系。某物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了,对另一人来说则不够,或者相反…… 不能设想,我们会把自己消费所必需的物拿去卖…… 我们是要把自己用不着的东西拿去卖,以取得自己需要的东西;我们是要以少换多…… 人们自然会认为,只要每个被交换的物在价值上等于同一货币量,那就是等量的价值交换等量的价值…… 但还必须考虑到另一方面;试问:我们双方不是都用剩余物来交换需要物吗?(21)

    我们看到,孔狄亚克不但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混在一起,而且十分幼稚地把商品生产发达的社会硬说成是这样一种状态:生产者自己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而只把满足自己需要以后的余额即剩余物投入流通。(22)然而,孔狄亚克的论据却经常为现代经济学家所重复,当他们要说明商品交换的发达形式即贸易会产生剩余价值的时候,更是如此。例如,有人说:

    “贸易使产品增添价值,因为同一产品在消费者手里比在生产者手里具有更大的价值,因此,严格说来,贸易应看作是一种生产活动。”(23)

    但是,人们购买商品不是付两次钱:一次是为了它的使用价值,一次是为了它的价值。如果说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买者比对卖者更有用,那末商品的货币形式对卖者比对买者就更有用。不然他何必出卖商品呢?因此,我们同样也可以说,例如,买者把商人的袜子变成货币,严格说来,就是完成一种“生产活动”。假如互相交换的是交换价值相等的商品,或交换价值相等的商品和货币,就是说,是等价物,那末很明显,任何人从流通中取出的价值,都不会大于他投入流通的价值。在这种情形下,就不会有剩余价值形成。商品的流通过程就其纯粹的形式来说,要求等价物的交换。但是在实际上,事情并不是纯粹地进行的。

    因此,我们假定是非等价物的交换。在任何情形下,在商品市场上,只是商品所有者与商品所有者相对立,他们彼此行使的权力只是他们商品的权力。商品的物质区别是交换的物质动机,它使商品所有者互相依赖,因为他们双方都没有他们自己需要的物品,而有别人需要的物品。除使用价值上的这种物质区别以外,商品之间就只有一种区别,即商品的自然形式和它的转化形式之间的区别,商品和货币之间的区别。因此,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区别,只不过是卖者即商品所有者和买者即货币所有者之间的区别。  

    假定卖者享有某种无法说明的特权,可以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把价值100的商品卖110,即在名义上加价10%。这样,卖者就得到剩余价值10。但是,他当了卖者以后,又成为买者。现在第三个商品所有者作为卖者和他相遇,并且也享有把商品贵卖10%的特权。我们那位商品所有者作为卖者赚得了10,但是作为买者要失去10。(24)实际上,整个事情的结果是,全体商品所有者都高于商品价值10%互相出卖商品,这与他们把商品按其价值出售完全一样。商品的这种名义上的普遍加价,其结果就象例如用银代替金来计量商品价值一样。商品的货币名称即价格上涨了,但商品间的价值比例仍然不变。

    我们再反过来,假定买者享有某种特权,可以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品。在这里,不用说,买者还要成为卖者。他在成为买者以前,就曾经是卖者。他在作为买者赚得10%以前,就已经作为卖者失去了10%。(25)

    结果一切照旧。因此,剩余价值的形成,从而货币的转化为资本,既不能用卖者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起来说明,也不能用买者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起来说明。(26)  

    即使偷偷加进一些不相干的东西,如象托伦斯上校那样,问题也绝不会变简单些。这位上校说:

    “有效的需求在于,消费者通过直接的或间接的交换能够和愿意〈!〉付给商品的部分,大于生产它们时所耗费的资本的一切组成部分。”(27)

    在流通中,生产者和消费者只是作为卖者和买者相对立。说生产者得到剩余价值是由于消费者付的钱超过了商品的价值,那不过是把商品所有者作为卖者享有贵卖的特权这个简单的命题加以伪装罢了。卖者自己生产了某种商品,或代表它的生产者,同样,买者也是自己生产了某种已体现为货币的商品,或代表它的生产者。因此,是生产者和生产者相对立。他们的区别在于,一个是买,一个是卖。商品所有者在生产者的名义下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在消费者的名义下对商品付出高价,这并不能使我们前进一步。(28)

    因此,坚持剩余价值来源于名义上的加价或卖者享有贵卖商品的特权这一错觉的代表者,是假定有一个只买不卖,从而只消费不生产的阶级。从我们上面达到的观点来看,即从简单流通的观点来看,还不能说明存在着这样一个阶级。但是,我们先假定有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不断用来购买的货币,必然是不断地、不经过交换、白白地、依靠任何一种权利或暴力,从那些商品所有者手里流到这个阶级手里的。把商品高于价值卖给这个阶级,不过是骗回一部分白白交出去的货币罢了。(29)例如,小亚细亚的城市每年向古罗马缴纳贡款,就是如此。罗马则用这些货币购买小亚细亚城市的商品,而且按高价购买。小亚细亚人通过贸易从征服者手里骗回一部分贡款,从而欺骗了罗马人。但是,吃亏的还是小亚细亚人。他们的商品仍旧是用他们自己的货币支付的。这决不是发财致富或创造剩余价值的方法。

    所以,我们还是留在卖者也是买者、买者也是卖者的商品交换范围内吧。我们陷入困境,也许是因为我们只把人理解为人格化的范畴,而不是理解为个人。商品所有者A可能非常狡猾,总是使他的同行B或C受骗,而B和C无论如何也报复不了。A把价值40镑的葡萄酒卖给B,换回价值50镑的谷物。A把自己的40镑变成了50镑,把较少的货币变成了较多的货币,把自己的商品变成了资本。我们仔细地来看一下。在交换以前,A手中有价值40镑的葡萄酒,B手中有价值50镑的谷物,总价值是90镑。在交换以后,总价值还是90镑。流通中的价值没有增大一个原子,只是它在A和B之间的分配改变了。一方的剩余价值,是另一方的不足价值,一方的增加,是另一方的减少。

    如果A不用交换形式作掩饰,而直接从B那里偷去10镑,也会发生同样的变化。显然,流通中的价值总量不管其分配情况怎样变化都不会增大,正象一个犹太人把安女王时代的一法寻当作一基尼来卖,不会使本国的贵金属量增大一样。一个国家的整个资本家阶级不能靠欺骗自己来发财致富。(30)

    可见,无论怎样颠来倒去,结果都是一样。如果是等价物交换,不产生剩余价值;如果是非等价物交换,也不产生剩余价值。(31)流通或商品交换不创造价值。(32)

    由此可以了解,为什么我们在分析资本的基本形式,分析决定现代社会的经济组织的资本形式时,开始根本不提资本的常见的、所谓洪水期前的形态,即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G—W—GD的形式,为贵卖而买,在真正的商业资本中表现得最纯粹。另一方面,它的整个运动是在流通领域内进行的。但是,既然不能从流通本身来说明货币转化为资本,说明剩余价值的形成,所以只要是等价物相交换,商业资本看来是不可能存在的。(33)因而,商业资本只能这样来解释:寄生在购买的商品生产者和售卖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商人对他们双方进行欺骗。富兰克林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战争是掠夺,商业是欺骗。”(34)如果不是单纯用对商品生产者的欺骗来说明商业资本的增殖,那就必须举出一长串的中间环节,但是在这里,商品流通及其简单要素是我们唯一的前提,因此这些环节还完全不存在。

    关于商业资本所说的一切,更加适用于高利贷资本。在商业资本中,两极,即投入市场的货币和从市场取出的增大的货币,至少还以买和卖,以流通运动为媒介。在高利贷资本中,G—W—GD 形式简化成没有媒介的两极G—GD,即交换成更多货币的货币。这种形式是和货币的性质相矛盾的,因而从商品交换的角度是无法解释的。所以,亚里士多德说:

    “货殖有两种,一种属于商业方面,一种属于经济方面。后者是必要的,值得称赞的,前者以流通为基础,理应受到谴责(因为它不以自然为基础,而以互相欺骗为基础)。所以,高利贷受人憎恨完全理所当然,因为在这里,货币本身成为赢利的源泉,没有用于发明它的时候的用途。货币是为商品交换而产生的,但利息却使货币生出更多的货币。它的名称〈Moo,利息和利子〉就是由此而来的。利子和母财是相像的。但利息是货币生出的货币,因此在所有的赢利部门中,这个部门是最违反自然的。”(35)

    在我们研究的进程中,我们将会发现,生息资本和商业资本一样,也是派生的形式,同时会看到,为什么它们在历史上的出现早于资本的现代基本形式。上面已经说明,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因此,在剩余价值的形成上,必然有某种在流通中看不到的情况发生在流通的背后。(36)

    但是,剩余价值能不能从流通以外的什么地方产生呢?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在流通以外,商品所有者只同他自己的商品发生关系。就商品的价值来说,这种关系只是:他的商品包含着他自己的、按一定社会规律计量的劳动量。这个劳动量表现为他的商品的价值量,而价值量是表现在计算货币上的,因此劳动量就表现为一个价格,例如10镑。但是,他的劳动不能表现为商品的价值和超过这个商品本身价值而形成的余额,不能表现为等于10镑又等于11镑的价格,不能表现为一个大于自身价值的价值。

    商品所有者能够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但是不能创造进行增殖的价值。他能够通过新的劳动给原有价值添加新价值,从而使商品的价值增大,例如把皮子制成皮靴就是这样。这时,同一个材料由于包含了更大的劳动量,也就有了更大的价值。因此,皮靴的价值大于皮子的价值,但是皮子的价值仍然和从前一样。它没有增殖,没有在制作皮靴时添加剩余价值。

    可见,商品生产者在流通领域以外,也就是不同其他商品所有者接触,就不能使价值增殖,从而使货币或商品转化为资本。因此,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这样,就得到一个双重的结果。货币转化为资本,必须根据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来加以说明,因此等价物的交换应该是起点。(37)

    我们那位还只是资本家幼虫的货币所有者,必须按商品的价值购买商品,按商品的价值出卖商品,但他在过程终了时必须取出比他投入的价值更大的价值。他变为蝴蝶,必须在流通领域中,又必须不在流通领域中。这就是问题的条件。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罢!

    3.劳动力的买和卖

    要转化为资本的货币的价值变化,不可能发生在这个货币本身上,因为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只是实现它所购买或所支付的商品的价格,而它如果停滞在自己原来的形式上,它就凝固为价值量不变的化石了。(38)

    同样,在流通的第二个行为即商品的再度出卖上,也不可能发生这种变化,因为这一行为只是使商品从自然形式再转化为货币形式。因此,这种变化必定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所购买的商品上,但不是发生在这种商品的价值上,因为互相交换的是等价物,商品是按它的价值支付的。因此,这种变化只能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即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上产生。要从商品的使用上取得价值,我们的货币所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因此,它的实际使用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

    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种特殊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但是,货币所有者要在市场上找到作为商品的劳动力,必须存在各种条件。商品交换本身除了包含由它自己的性质所产生的从属关系以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从属关系。在这种前提下,劳动力只有而且只是因为被它自己的所有者即有劳动力的人当作商品出售或出卖,才能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劳动力所有者要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他就必须能够支配它,从而必须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自己人身的自由的所有者。(39)

    劳动力所有者和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相遇,彼此作为身分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所不同的只是一个是买者,一个是卖者,因此双方是在法律上平等的人。这种关系要保持下去,劳动力所有者就必须始终把劳动力只出卖一定时间,因为他要是把劳动力一下子全部卖光,他就出卖了自己,就从自由人变成奴隶,从商品所有者变成商品。他作为人,必须总是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财产,从而当作自己的商品。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必须始终让买者只是在一定期限内暂时支配他的劳动力,使用他的劳动力,就是说,他在让渡自己的劳动力时不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40)

    货币所有者要在市场上找到作为商品的劳动力,第二个基本条件就是:劳动力所有者没有可能出卖有自己的劳动物化在内的商品,而不得不把只存在于他的活的身体中的劳动力本身当作商品出卖。一个人要出卖与他的劳动力不同的商品,他自然必须占有生产资料,如原料、劳动工具等等。没有皮革,他就不能做皮靴。此外,他还需要有生活资料。任何人,即使是未来音乐的创作家,都不能靠未来的产品过活,也不能靠尚未生产好的使用价值过活。人从出现在地球舞台上的第一天起,每天都要消费,不管在他开始生产以前和在生产品间都是一样。如果产品是作为商品生产的,在它生产出来以后就必须卖掉,而且只有在卖掉以后,它才能满足生产者的需要。除生产时间外,还要加上出售所需要的时间。可见,货币所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自由的工人。

    这里所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起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为什么这个自由工人在流通领域中同货币所有者相遇,对这个问题货币所有者不感兴趣。他把劳动市场看作是商品市场的一个特殊部门。我们目前对这个问题也不感兴趣。货币所有者是在实践上把握着这个事实,我们则是在理论上把握着这个事实。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自然界不是一方面造成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而另一方面造成只是自己劳动力的所有者。这种关系既不是自然史上的关系,也不是一切历史时期所共有的社会关系。它本身显然是已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我们前面所考察的经济范畴,也都带有自己的历史痕迹。产品成为商品,需要有一定的历史条件。要成为商品,产品就不应作为生产者自己直接的生存资料来生产。

    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在什么样的状态下,全部产品或至少大部分产品采取商品的形式,我们就会发现,这种情况只有在一种十分特殊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发生。但是这种研究不属于商品分析的范围。即使绝大多数产品直接用来满足生产者自己的需要,没有变成商品,从而社会生产过程按其广度和深度来说还远没有为交换价值所控制,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仍然能够产生。产品要表现为商品,需要社会内部的分工发展到这样的程度:在直接的物物交换中开始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分离已经完成。但是,这样的发展阶段是历史上完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如果考察一下货币,我们就会看到,货币是以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高度为前提的。货币的各种特殊形式,即单纯的商平等价物,或流通手段,或支付手段、贮藏货币和世界货币,按其中这种或那种职能的不同作用范围和相对占优势的情况,表示社会生产过程的极不相同的阶段。但是根据经验,不很发达的商品流通就足以促使所有这些形式的形成。资本则不然。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41)

    现在应该进一步考察这个特殊商品——劳动力。同一切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也具有价值。(42)这个价值是怎样决定的呢?    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就劳动力代表价值来说,它本身只代表在它身上物化的一定量的社会平均劳动。劳动力只是作为活的个体的能力而存在。因此,劳动力的生产要以活的个体的存在为前提。假设个体已经存在,劳动力的生产就是这个个体本身的再生产或维持。活的个体要维持自己,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因此,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可化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但是,劳动力只有表现出来才能实现,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发挥出来。而劳动力的发挥即劳动,耗费人的一定量的肌肉、神经、脑等等,这些消耗必须重新得到补偿。支出增多,收入也得增多。(43)

    劳动力所有者今天进行了劳动,他应当明天也能够在同样的精力和健康条件下重复同样的过程。因此,生活资料的总和应当足以使劳动者个体能够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自己。由于一个国家的气候和其他自然特点不同,食物、衣服、取暖、居住等等自然需要也就不同。另一方面,所谓必不可少的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一样,本身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多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平,其中主要取决于自由工人阶级是在什么条件下形成的,从而它有哪些习惯和生活要求。(44)因此,和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但是,在一定的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范围是一定的。劳动力所有者是会死的。因此,要使他不断出现在市场上(这是货币不断转化为资本的前提),劳动力的卖者就必须“象任何活的个体一样,依靠繁殖使自己永远延续下去”(45)。

    因损耗和死亡而退出市场的劳动力,至少要不断由同样数目的新劳动力来补充。因此,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总和,要包括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只有这样,这种特殊商品所有者的种族才能在商品市场上永远延续下去。(46)要改变一般的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而这就得花费或多或少的商平等价物。劳动力的教育费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而不同。因此,这种教育费——对于普通劳动力来说是微乎其微的——包括在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总和中。劳动力的价值可以归结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因此,它也随着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即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量的改变而改变。一部分生活资料,如食品、燃料等等,每天都有新的消耗,因而每天都必须有新的补充。另一些生活资料,如衣服、家具等等,可以使用较长的时期,因而只是经过较长的时期才需要补充。

    有些商品要每天购买或支付,有些商品要每星期购买或支付,还有些商品要每季度购买或支付,如此等等。但不管这些支出的总和在例如一年当中怎样分配,都必须由每天的平均收入来担负。假如生产劳动力每天所需要的商品量=A,每星期所需要的商品量=B,每季度所需要的商品量=C,其他等等,那末这些商品每天的平均需要量=365A+52B+4C+其他等等365。

    假定平均每天所需要的这个商品量包含6小时社会劳动,那末每天物化在劳动力中的就是半天的社会平均劳动,或者说,每天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是半个工作日。生产劳动力每天所需要的这个劳动量,构成劳动力的日价值,或每天再生产出的劳动力的价值。假定半天的社会平均劳动又表现为3先令或1塔勒的金量,那末1塔勒就是相当于劳动力日价值的价格。如果劳动力所有者按每天1塔勒出卖劳动力,劳动力的出售价格就等于劳动力的价值,而且根据我们的假定,一心要把自己的塔勒转化为资本的货币所有者是支付这个价值的。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度或最小限度,是劳动力的承担者即人每天得不到就不能更新他的生命过程的那个商品量的价值,也就是维持身体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假如劳动力的价格降到这个最低限度,那就降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因为这样一来,劳动力就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维持和发挥。但是,每种商品的价值都是由提供标准质量的该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认为这种由事物本性产生的劳动力的价值规定是粗暴的,并且象罗西那样为之叹息,那是一种极其廉价的感伤主义:

    “在考察劳动能力时,撇开生产过程中维持劳动的生存资料,那就是考察一种臆想的东西。谁谈劳动,谈劳动能力,同时也就是谈工人和生存资料,工人和工资”(47)。

    谁谈劳动能力并不就是谈劳动,正象谈消化能力并不就是谈消化一样。谁都知道,要有消化过程,光有健全的胃是不够的。谁谈劳动能力,谁就不会撇开维持劳动能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生活资料的价值正是表现在劳动能力的价值上。劳动能力不卖出去,对工人就毫无用处,不仅如此,工人就会感到一种残酷的自然必然性:他的劳动能力的生产曾需要一定量的生存资料,它的再生产又不断地需要一定量的生存资料。于是,他就和西斯蒙第一样地发现:“劳动能力……不卖出去,就等于零。”(48)

    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的特性,使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在买者和卖者缔结契约时还没有在实际上转到买者手中。和其他任何商品的价值一样,它的价值在它进入流通以前就已确定,因为在劳动力的生产上已经耗费了一定量的社会劳动,但它的使用价值只是在以后的力的表现中才实现。因此,力的让渡和力的实际表现即力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在时间上是互相分开的。但是,对于这类先通过出售而在形式上让渡使用价值、后在实际上向买者转让使用价值的商起来说,买者的货币通常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49)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一切国家里,给劳动力支付报酬,是在它按购买契约所规定的时间发挥作用以后,例如在每周的周末。因此,到处都是工人把劳动力的使用价值预付给资本家;工人在得到买者支付他的劳动力价格以前,就让买者消费他的劳动力,因此,到处都是工人给资本家以信贷。这种信贷不是什么臆想,这不仅为贷方碰到资本家破产时失掉工资(50)所证明,而且也为一系列远为经常的影响所证明。(51)

    但是,无论货币执行购买手段还是支付手段的职能,商品交换本身的性质并不因此发生变化。劳动力的价格已由契约确定下来,虽然它同房屋的出租价格一样,要在以后才实现。劳动力已经卖出,虽然报酬要在以后才得到。但是,为了在纯粹的形式上理解这种关系,我们暂且假定,劳动力所有者每次出卖劳动力时就立即得到了契约所规定的价格。现在我们知道了,货币所有者付给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的所有者的价值是怎样决定的。货币所有者在交换中得到的使用价值,在劳动力的实际使用即消费过程中才表现出来。这个过程所必需的一切物品,如原料等等,是由货币所有者在商品市场上买来并且按十足的价格支付的。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劳动力的消费,象任何其他商品的消费一样,是在市场以外,或者说在流通领域以外进行的。

    因此,让我们同货币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一道,离开这个嘈杂的、表面的、有目共睹的领域,跟随他们两人进入门上挂着“非公莫入”牌子的隐蔽的生产场所吧!在那里,不仅可以看到资本是怎样进行生产的,还可以看到资本本身是怎样被生产出来的。赚钱的秘密最后一定会暴露出来。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平等!因为他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他们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边沁!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

    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正因为人人只顾自己,谁也不管别人,所以大家都是在事物的预定的和谐下,或者说,在全能的神的保佑下,完成着互惠互利、共同有益、全体有利的事业。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庸俗的自由贸易论者用来判断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社会的那些观点、概念和标准就是从这个领域得出的,——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象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

第五章    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

    1.劳动过程 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

    劳动力的买者消费劳动力,就是叫劳动力的卖者劳动。劳动力的卖者也就由此在实际上成为发挥作用的劳动力,成为工人,而在此以前,他只不过在可能性上是工人。为了把自己的劳动表现在商品中,他必须首先把它表现在使用价值中,表现在能满足某种需要的物中。因此,资本家要工人制造的是某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是一定的物品。虽然使用价值或财物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家,并且是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的,但是这并不改变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

    所以,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 102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在这里,我们不谈最初的动物式的本能的劳动形式。现在,工人是作为他自己的劳动力的卖者出现在商品市场上。对于这种状态来说,人类劳动尚未摆脱最初的本能形式的状态已经是太古时代的事了。

    我们要考察的是专属于人的劳动。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

    但是这种服从不是孤立的行为。除了从事劳动的那些器官紧张之外,在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而且,劳动的内容及其方式和方法越是不能吸引劳动者,劳动者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他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就越需要这种意志。

    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土地(在经济学上也包括水)最初以食物,现成的生活资料供给人类(1),它未经人的协助,就作为人类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所有那些通过劳动只是同土地脱离直接联系的东西,都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例如从鱼的生活要素即水中,分离出来的即捕获的鱼,在原始森林中砍伐的树木,从地下矿藏中开采的矿石。相反,已经被以前的劳动可以说滤过的劳动对象,我们称为原料。例如,已经开采出来正在洗的矿石。一切原料都是劳动对象,但并非任何劳动对象都是原料。劳动对象只有在它已经通过劳动而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才是原料。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劳动者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以便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于其他的物。(2)劳动者直接掌握的东西,不是劳动对象,而是劳动资料(这里不谈采集果实之类的现成的生活资料,在这种场合,劳动者身上的器官是唯一的劳动资料)。这样,自然物本身就成为他的活动的器官,他把这种器官加到他身体的器官上,不顾圣经的训诫,延长了他的自然的肢体。土地是他的原始的食物仓,也是他的原始的劳动资料库。例如,他用来投、磨、压、切等等的石块就是土地供给的。土地本身是劳动资料,但是它在农业上要起劳动资料的作用,还要以一系列其他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力的较高的发展为前提。(3)一般说来,劳动过程只要稍有一点发展,就已经需要经过加工的劳动资料。在太古人的洞穴中,我们发现了石制工具和石制??????ā???武器。在人类历史的初期,除了经过加工的石块、木头、骨头和贝壳外,被驯服的,也就是被劳动改变的、被饲养的动物,也曾作为劳动资料起着主要的作用。(4)劳动资料的使用和创造,虽然就其萌芽状态来说已为某几种动物所固有,但是这毕竟是人类劳动过程独有的特征,所以富兰克林给人下的定义是《atoolmakinganimal》,制造工具的动物。动物遗骸的结构对于认识已经绝迹的动物的机体有重要的意义,劳动资料的遗骸对于判断已经消亡的社会经济形态也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5)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在劳动资料中,机械性的劳动资料(其总和可称为生产的骨骼系统和肌肉系统)比只是充当劳动对象的容器的劳动资料(如管、桶、篮、罐等,其总和一般可称为生产的脉管系统)更能显示一个社会生产时代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后者只是在化学工业上才起着重要的作用。(5a)

    广义地说,除了那些把劳动的作用传达到劳动对象、因而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充当活动的传导体的物以外,劳动过程的进行所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都算作劳动过程的资料。它们不直接加入劳动过程,但是没有它们,劳动过程就不能进行,或者只能不完全地进行。土地本身又是这类一般的劳动资料,因为它给劳动者提供立足之地,给他的过程提供活动场所。这类劳动资料中有的已经经过劳动的改造,例如厂房、运河、道路等等。

    可见,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劳动者纺纱,产品就是纺成品。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6),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7)当一个使用价值作为产品退出劳动过程的时候,另一些使用价值,以前的劳动过程的产品,则作为生产资料进入劳动过程。同一个使用价值,既是这种劳动的产品,又是那种劳动的生产资料。所以,产品不仅是劳动过程的结果,同时还是劳动过程的条件。在采掘工业中,劳动对象是天然存在的,例如采矿业、狩猎业、捕鱼业等等中的情况就是这样(在农业中,只是在最初开垦处女地时才是这样):除采掘工业以外,一切产业部门所处理的对象都是原料,即已被劳动滤过的劳动对象,本身已经是劳动产品。例如,农业中的种子就是这样。动物和植物通常被看作自然的产物,实际上它们不仅可能是上年度劳动的产品,而且它们现在的形式也是经过许多世代、在人的控制下、借助人的劳动不断发生变化的产物。尤其是说到劳动资料,那末就是最肤浅的眼光也会发现,它们的绝大多数都有过去劳动的痕迹。

    原料可以构成产品的主要实体,也可以只是作为辅助材料参加产品的形成。辅助材料或者被劳动资料消费,例如煤被蒸汽机消费,机油被轮子消费,干草被挽马消费;或者加在原料上,使原料发生物质变化,例如氯加在未经漂白的麻布上,煤加在铁上,颜料加在羊毛上;或者帮助劳动本身的进行,例如用于劳动场所的照明和取暖的材料。在真正的化学工业中,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之间的区别就消失了,因为在所用的原料中没有一种会作为产品的实体重新出现。(8)

    因为每种物都具有多种属性,从而有各种不同的用途,所以同一产品能够成为很不相同的劳动过程的原料。例如,谷物是磨面者、制淀粉者、酿酒者和畜牧业者等等的原料。作为种子,它又是自身生产的原料。同样,煤作为产品退出采矿工业,又作为生产资料进入采矿工业。在同一劳动过程中,同一产品可以既充当劳动资料,又充当原料。例如,在牲畜饲养业中,牲畜既是被加工的原料,又是制造肥料的手段。一种已经完成可供消费的产品,能重新成为另一种产品的原料,例如葡萄能成为葡萄酒的原料。

    或者,劳动使自己的产品具有只能再作原料用的形式。这样的原料叫做半成品,也许叫做中间成品更合适些,例如棉花、线、纱等等。这种最初的原料虽然本身已经是产品,但还需要通过一系列不同的过程,在这些过程??????ā???中,它不断改变形态,不断重新作为原料起作用,直到最后的劳动过程把它当作完成的生活资料或完成的劳动资料排出来。可见,一个使用价值究竟表现为原料、劳动资料还是产品,完全取决于它在劳动过程中所起的特定的作用,取决于它在劳动过程中所处的地位,随着地位的改变,这些规定也就改变。因此,产品作为生产资料进入新的劳动过程,也就丧失产品的性质。它们只是作为活劳动的物质因素起作用。在纺纱者看来,纱锭只是纺纱用的手段,亚麻只是纺纱的对象。当然,没有纺纱材料和纱锭是不能纺纱的。

    因此,在纺纱开始时,必须先有这两种产品。但是,亚麻和纱锭是过去劳动的产品这件事,对这个过程本身来说是没有关系的,正如面包是农民、磨面者、面包师等等过去劳动的产品这件事,对营养作用来说是没有关系的一样。相反,如果生产资料在劳动过程中显示出它是过去劳动的产品这种性质,那是由于它有缺点。不能切东西的刀,经常断头的纱等等,使人强烈地想起制刀匠A和纺纱人E。就好的产起来说,它的使用属性由过去劳动创造这一点就看不出来了。机器不在劳动过程中服务就没有用。不仅如此,它还会由于自然界物质变换的破坏作用而解体。铁会生锈,木会腐朽。

    纱不用来织或编,会成为废棉。活劳动必须抓住这些东西,使它们由死复生,使它们从仅仅是可能的使用价值变为现实的和起作用的使用价值。它们被劳动的火焰笼罩着,被当作劳动自己的躯体,被赋予活力以在劳动过程中执行与它们的概念和职务相适合的职能,它们虽然被消费掉,然而是有目的地,作为形成新使用价值,新产品的要素被消费掉,而这些新使用价值,新产品或者可以作为生活资料进入个人消费领域,或者可以作为生产资料进入新的劳动过程。因此,如果说,现有的产品不仅是劳动过程的结果,而且是劳动过程的存在条件,那末另一方面,它们投入劳动过程,从而与活劳动相接触,则是使这些过去劳动的产品当作使用价值来保存和实现的唯一手段。

    劳动消费它自己的物质要素,即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把它们吞食掉,因而是消费过程。这种生产消费与个人消费的区别在于:后者把产品当作活的个人的生活资料来消费,而前者把产品当作劳动即活的个人发挥作用的劳动力的生活资料来消费。因此,个人消费的产物是消费者本身,生产消费的结果是与消费者不同的产品。只要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本身已经是产品,劳动就是为创造产品而消耗产品,或者说,是把产品当作产品的生产资料来使用。但是,正如劳动过程最初只是发生在人和未经人的协助就已存在的土地之间一样,现在在劳动过程中也仍然有这样的生产资料,它们是天然存在的,不是自然物质和人类劳动的结合。劳动过程,就我们在上面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因此,我们不必来叙述一个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的关系。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这就够了。根据小麦的味道,我们尝不出它是谁种的,同样,根据劳动过程,我们看不出它是在什么条件下进行的:是在奴隶监工的残酷的鞭子下,还是在资本家的严酷的目光下;是在辛辛纳图斯耕种自己的几亩土地的情况下,还是在野蛮人用石头击杀野兽的情况下。(9)

    我们再回头来谈我们那位未来的资本家吧。我们离开他时,他已经在商品市场上购买了劳动过程所需要的一切因素: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他用内行的狡黠的眼光物色到了适合于他的特殊行业(如纺纱、制靴等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于是,我们的资本家就着手消费他购买的商品,劳动力;就是说,让劳动力的承担者,工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消费生产资料。当然,劳动过程的一般性质并不因为工人是为资本家劳动而不是为自己劳动就发生变化。制靴或纺纱的特定方式和方法起初也不会因资本家的插手就发生变化。起初,资本家在市场上找到什么样的劳动力就得使用什么样的劳动力,因而劳动在还没有资本家的时期是怎样的,资本家就得采用怎样的劳动。由劳动从属于资本而引起的生产方式本身的变化,以后才能发生,因而以后再来考察。劳动过程,就它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来说,显示出两个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他的劳动属于资本家。资本家进行监视,使劳动正常进行,使生产资料用得合乎目的,即原料不浪??????ā???费,劳动工具受到爱惜,也就是使劳动工具的损坏只限于劳动使用上必要的程度。其次,产品是资本家的所有物,而不是直接生产者工人的所有物。资本家例如支付劳动力一天的价值。

    于是,在这一天内,劳动力就象出租一天的任何其他商品(例如一匹马)一样,归资本家使用。商品由它的买者使用;劳动力的所有者提供他的劳动,实际上只是提供他已卖出的使用价值。从他进入资本家的工场时起,他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力的使用,劳动,就属于资本家了。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就把劳动本身当作活的酵母,并入同样属于他的各种形成产品的死的要素。从资本家的观点看来,劳动过程只是消费他所购买的劳动力商品,而他只有把生产资料加到劳动力上才能消费劳动力。劳动过程是资本家购买的各种物之间的过程,是归他所有的各种物之间的过程。因此,这个过程的产品归他所有,正象他的酒窖内处于发酵过程的产品归他所有一样。(10)

    2.价值增殖过程

    产品——资本家的所有物——是一种使用价值,如棉纱、皮靴等等。虽然例如皮靴在某种意义上构成社会进步的基础,而我们的资本家也是一位坚决的进步派,但是他制造皮靴并不是为了皮靴本身。在商品生产中,使用价值绝不是本身受人喜爱的东西。在这里,所以要生产使用价值,是因为而且只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基质,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我们的资本家所关心的是下述两点。第一,他要生产具有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要生产用来出售的物品,商品。

    第二,他要使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大于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各种商品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为了购买它们,他已在商品市场上预付了真正的货币——的价值总和。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价值,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既然这里谈的是商品生产,所以事实上直到现在我们显然只考察了过程的一个方面。正如商品本身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一样,商品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现在我们就把生产过程作为价值形成过程来考察。我们知道,每个商品的价值都是由物化在它的使用价值中的劳动量决定的,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一点也适用于作为劳动过程的结果而归我们的资本家所有的产品。

    因此,首先必须计算物化在这个产品中的劳动。假定这个产品是棉纱。生产棉纱,首先要有原料,例如10磅棉花,而棉花的价值是多少,在这里先用不着探究,因为资本家已经在市场上按照棉花的价值例如10先令把它购买了,在棉花的价格中,生产棉花所需要的劳动已经表现为一般社会劳动。我们再假定,棉花加工时消耗的纱锭量代表纺纱用掉的一切其他劳动资料,价值为2先令。如果12先令的金额是24个劳动小时或2个工作日的产物,那末首先可以得出,2个工作日物化在棉纱中。棉花改变了它的形状,被消耗的纱锭量完全消失了,但我们不应该受这种情况的迷惑。如果40磅棉纱的价值=40磅棉花的价值+1个纱锭的价值,也就是说,如果生产这个等式两边的产品需要同样的劳动时间,那末按照一般的价值规律,10磅棉纱就是10磅棉花和1/4个纱锭的等价物。在这种情况下,同一劳动时间一次体现在使用价值棉纱中,另一次体现在使用价值棉花和纱锭中。因此,价值无论表现在棉纱、纱锭或者棉花中,都是一样的。纱锭和棉花不再相安无事地并存着,而是在纺纱过程中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改变了它们的使用形式,把它们变成了棉纱。但这种情况不会影响到它们的价值,就象它们通过简单的交换而换成等价物棉纱一样。生产棉花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生产以棉花为原料的棉纱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因而包含在棉纱中。生产纱锭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也是如此,因为没有纱锭的磨损或消费,棉花就不能纺成纱。(11)  

    因此,在考察棉纱的价值,即生产棉纱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时,可以把各种不同的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开的特殊劳动过程,即生产棉花本身和生产所消耗的纱锭量所必须完成的劳动过程,以及最后用棉花和纱锭生产棉纱所必须完成的劳动过程,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过程的前后相继的不同阶段。棉纱中包含的全部劳动都是过去的劳动。至于生产棉纱的各形成要??????ā???素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早已过去的,是过去完成的,而在纺纱这一最后过程中直接耗费的劳动则是接近现在的,是现在完成的,这种情况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如果建筑一座房屋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动,例如30个工作日,那末体现在这座房屋中的劳动时间的总量,不会因为第30个工作日比第1个工作日晚29天而有所改变。因此,包含在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中的劳动时间,完全可以看成是在纺纱过程的早期阶段耗费的,是在最后以纺纱形式加进的劳动之前耗费的。因此,生产资料即棉花和纱锭的表现为12先令价格的价值,是棉纱价值或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但是这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棉花和纱锭必须实际上用来生产使用价值。在我们所举的例子中,就是必须从棉花和纱锭生产出棉纱。对于价值说来,它由什么样的使用价值来承担都是一样的,但是它必须由一种使用价值来承担。

    第二,要假定所用的劳动时间只是一定社会生产条件下的必要劳动时间。如果纺1磅纱只需要1磅棉花,那末,纺1磅纱就只应当消耗1磅棉花,纱锭也是这样。如果资本家异想天开,要用金锭代替铁锭,那末在棉纱的价值中仍然只计算社会必要劳动,即生产铁锭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现在,我们知道了,棉纱价值的哪一部分是由生产资料即棉花和纱锭构成的。这一部分价值等于12先令,等于2个工作日的化身。现在要考察纺纱工人本身的劳动加在棉花上的价值部分。    现在,我们要从与考察劳动过程时完全不同的角度来考察这种劳动。在考察劳动过程时,谈的是使棉花变为棉纱的有目的的活动。在其他一切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劳动越合乎目的,棉纱就越好。纺纱工人的劳动是一种和其他生产劳动不同的特殊生产劳动。这种区别在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表现出来,就是说,纺纱工人有特殊的目的,有特殊的操作方式,他的生产资料有特殊的性质,他的产品有特殊的使用价值。棉花和纱锭充当纺纱劳动的生活资料,但是不能用它们制造线膛炮。相反,就纺纱工人的劳动是形成价值的劳动,是价值源泉来说,它却和炮膛工人的劳动毫无区别,或者用一个更切近的例子来说,同植棉者和纱锭制造者体现在棉纱的生产资料中的劳动毫无区别。

    只是由于这种同一性,植棉、制锭和纺纱才能成为同一个总价值即棉纱价值的只有量的区别的各个部分。这里谈的不再是劳动的质,即劳动的性质和内容,而只是劳动的量。劳动的量是容易计算的。我们假定纺纱劳动是简单劳动,是社会平均劳动。以后我们会知道,相反的假定也不会对问题有丝毫影响。在劳动过程中,劳动不断由动的形式转为存在形式,由运动形式转为物质形式。一小时终了时,纺纱运动就表现为一定量的棉纱,于是一定量的劳动,即一个劳动小时,物化在棉花中。我们说劳动小时,就是纺纱工人的生命力在一小时内的耗费,因为在这里,纺纱劳动只有作为劳动力的耗费,而不是作为纺纱这种特殊劳动才具有意义。  在这里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在过程的进行中,即在棉花变为棉纱时,消耗的只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如果在正常的即平均的社会的生产条件下,一个劳动小时内a磅棉花应该变为b磅棉纱,那末,只有把12×a磅棉花变成12×b磅棉纱的工作日,才能算是12小时工作日。因为只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算是形成价值的劳动时间。同劳动本身一样,在这里,原料和产品也都与我们从本来意义的劳动过程的角度考察时完全不同了。原料在这里只是当作一定量劳动的吸收器。通过这种吸收,原料事实上变成了棉纱,因为劳动力以纺纱形式耗费并加在原料中了。而产品棉纱现在只是棉花所吸收的劳动的测量器。如果1小时内有1 2/3磅棉花被纺掉,或者说,变成了1 2/3磅棉纱,那末10磅棉纱就表示6个被吸收的劳动小时。由经验确定的一定的产品量,现在只不过代表一定量的劳动,代表一定量凝固的劳动时间。它们只是一小时、两小时、一天的社会劳动的化身。在这里,劳动是纺纱劳动、它的原料是棉花、它的产品是棉纱这种情况,是没有关系的,正如劳动对象本身已经是产品、是原料这种情况没有关系一样。如果工人不是在纺纱厂做工,而是在煤矿做工,劳动对象煤就是天然存在的。但是,从矿床中开采出来的一定量的煤,例如一,依然代表一定量被吸收的劳动。在劳动力出卖时,曾假定它的日价值=3先令,在3先令中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而这也就是生产出工人每天平均的生活资料量所需要的劳动量。现在,如果我们的纺纱工人在1个劳动小时内把1 2/3磅棉花变成1 2/3磅棉纱(12),他在6小时内就会把10磅棉花变成10磅棉纱。因此,在纺纱过程中,棉花吸收了6个劳动小时。这个劳动时间表现为3先??????ā???令金额。这样,由于纺纱本身,棉花就被加上了3先令的价值。现在我们来看看产品即10磅棉纱的总价值。在这10磅棉纱中物化着2 1/2个工作日:2日包含在棉花和纱锭量中,1/2日是在纺纱过程中被吸收的。这个劳动时间表现为15先令金额。

    因此,同10磅棉纱的价值相一致的价格是15先令,一磅棉纱的价格是1先令6便士。我们的资本家楞住了。产品的价值等于预付资本的价值。预付的价值没有增殖,没有产生剩余价值,因此,货币没有转化为资本。这10磅棉纱的价格是15先令,而在商品市场上为购买产品的各种形成要素或劳动过程的各种因素所花掉的也是15先令:10先令购买棉花,2先令购买所消耗的纱锭,3先令购买劳动力。棉纱的膨胀了的价值无济于事,因为棉纱的价值只是以前分配在棉花、纱锭和劳动力上的价值的总和,已有价值的这种单纯相加,永远也不能产生剩余价值。(13)这些价值现在集中在一个物上面,但是,在15先令分开来购买三种商品以前,这些价值就已经集中在一个15先令的货币额上了。  这种结果本身是不足为奇的。一磅棉纱的价值是1先令6便士,因此,我们的资本家在商品市场上买10磅棉纱就得付出15先令。不管他是在市场上购买现成的房屋,还是自己建造一座房屋,无论哪一种做法都不会使置备房屋支出的货币增加。熟悉庸俗政治经济学的资本家也许会说:他预付自己货币的意图是要由此生出更多的货币。但是,通向地狱的道路是由良好的意图铺成的;他不进行生产,也同样可以有赚钱的意图。(14)

    他进行威胁。他说人们再也抓不住他的把柄了。以后他要在市场上购买现成的商品,不再自己制造。但是,如果他的所有资本家弟兄都这样做,他又怎能在市场上找到商品呢?而他又不能拿货币当饭吃。他进行说教。要人们想到他的节欲。他本来可以把他的15先令挥霍掉。他没有这样做,他生产地消费它们,把它们制成了棉纱。就算这样吧。可是他为此得到的是棉纱而不是后悔。他决不应该再去当货币贮藏者,后者已经向我们表明,禁欲会得到什么结果。

    而且,在一无所有的地方,皇帝也会丧失他的权力。不管他禁欲的功劳有多大,也没有东西可以用来付给禁欲以额外的报偿,因为退出生产过程的产品的价值只等于投入生产过程的商品价值的总和。他应该以“德有德报”来安慰自己。然而资本家不这样,他纠缠不休。说什么棉纱对他没有用处。他生产棉纱是为了出售。好,那就让他出售吧!或者更简单一些,让他以后只生产自己需要的东西吧,——这是他的家庭医生麦克库洛赫给他开的药方,作为防止生产过剩这种流行病的灵丹妙药。他强硬起来。难道工人光用一双手就能凭空创造产品,生产商品吗?难道不是他给工人材料,工人才能用这些材料并在这些材料之中来体现自己的劳动吗?社会上大多数人一譬如洗,他不是用自己的生产资料,棉花和纱锭,对社会和由他供给生活资料的工人本身进行了莫大的服务吗?难道他的服务不应该得到报酬吗?但是,工人把棉花和纱锭变为棉纱,不也就是为他服务了吗?而且这里的问题也不在于服务。(15)

    服务无非是某种使用价值发挥效用,而不管这种使用价值是商品还是劳动。(16)这里谈的是交换价值。他付给工人3先令价值。工人还给他一个完全相当的等价物,即加在棉花上的3先令价值,工人以价值偿还了价值。我们这位朋友刚才还以资本自傲,现在却突然变得和自己的工人一样谦逊了。难道他自己没有劳动吗?难道他没有从事监视和监督纺纱工人的劳动吗?他的这种劳动不也形成价值吗?但是,他的监工和经理耸肩膀了。而他得意地笑了笑,又恢复了他原来的面孔。他用一大套冗长无味的空话愚弄了我们。

    为此他不费一文钱。他把这一类虚伪的遁词和空话都交给他为此目的雇用的政治经济学教授们去讲。他自己是一个讲求实际的人,对于业务范围之外所说的话,虽然并不总是很好地考虑,但对于业务范围之内所做的事,他始终是知道的。让我们更仔细地来看一看。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因为在劳动力本身中物化着半个工作日,就是说,因为每天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要费半个工作日。但是,包含在劳动力中的过去劳动和劳动力所能提供的活劳动,劳动力一天的维持费和劳动力一天的耗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前者决定它的交换价值,??????ā???后者构成它的使用价值。维持一个工人24小时的生活只需要半个工作日,这种情况并不妨碍工人劳动一整天。

    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劳动力能制造棉纱或皮靴的有用属性,只是一个必要条件,因为劳动必须以有用的形式耗费,才能形成价值。但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是这个商品独特的使用价值,即它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这就是资本家希望劳动力提供的独特的服务。在这里,他是按照商品交换的各个永恒规律行事的。事实上,劳动力的卖者,和任何别的商品的卖者一样,实现劳动力的交换价值而让渡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他不交出后者,就不能取得前者。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本身不归它的卖者所有,正如已经卖出的油的使用价值不归油商所有一样。

    货币所有者支付了劳动力的日价值,因此,劳动力一天的使用即一天的劳动就归他所有。劳动力维持一天只费半个工作日,而劳动力却能劳动一整天,因此,劳动力使用一天所创造的价值比劳动力自身一天的价值大一倍。这种情况对买者是一种特别的幸运,对卖者也绝不是不公平。 

     我们的资本家早就预见到了这种情况,这正是他发笑的原因。因此,工人在工场中遇到的,不仅是6小时而且是12小时劳动过程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如果10磅棉花吸收6个劳动小时,变为10磅棉纱,那末20磅棉花就会吸收12个劳动小时,变成20磅棉纱。我们来考察一下这个延长了的劳动过程的产品。现在,在这20磅棉纱中物化着5个工作日,其中4个工作日物化在已消耗的棉花和纱锭量中,1个工作日是在纺纱过程中被棉花吸收的。5个工作日用金来表现是30先令,或1镑10先令。因此这就是20磅棉纱的价格。1磅棉纱仍然和以前一样值1先令6便士。但是,投入劳动过程的商品的价值总和是27先令。棉纱的价值是30先令。产品的价值比为了生产产品而预付的价值增长了1/9。27先令变成了30先令,带来了3先令的剩余价值。戏法终于变成了。货币转化为资本了。问题的一切条件都履行了,商品交换的各个规律也丝毫没有违反。等价物换等价物。作为买者,资本家对每一种商品——棉花、纱锭和劳动力——都按其价值支付。

    然后他做了任何别的商品购买者所做的事情。他消费它们的使用价值。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是商品的生产过程)提供的产品是20磅棉纱,价值30先令。资本家在购买商品以后,现在又回到市场上来出售商品。他卖棉纱是1先令6便士一磅,既不比它的价值贵,也不比它的价值贱。然而他从流通中取得的货币比原先投入流通的货币多3先令。他的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这整个过程,既在流通领域中进行,又不在流通领域中进行。它是以流通为媒介,因为它以在商品市场上购买劳动力为条件。它不在流通中进行,因为流通只是为价值增殖过程作准备,而这个过程是在生产领域中进行的。所以,“在这个最美好的世界上,一切都十全十美”。当资本家把货币变成商品,使商品充当新产品的物质形成要素或劳动过程的因素时,当他把活的劳动力同这些商品的死的物质合并在一起时,他就把价值,把过去的、物化的、死的劳动变为资本,变为自行增殖的价值,变为一个有灵性的怪物,它用 “好象害了相思病”的劲头开始去“劳动”。

    如果我们现在把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比较一下,就会知道,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只持续到这样一点,即资本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恰好为新的等价物所补偿,那就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超过这一点,那就成为价值增殖过程。其次,如果我们把价值形成过程和劳动过程比较一下,就会知道,构成劳动过程的是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

    在这里,运动只是从质的方面来考察,从它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从目的和内容方面来考察。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同一劳动过程只是表现出它的量的方面。所涉及的只是劳动操作所需要的时间,或者说,只是劳动力被有用地消耗的时间长度。在这里,进入劳动过程的商品,已经不再作为在劳动力有??????ā???目的地发挥作用时执行一定职能的物质因素了。它们只是作为一定量的物化劳动来计算。无论是包含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或者是由劳动力加进去的劳动,都只按时间尺度计算。它等于若干小时、若干日等等。

    但是,被计算的,只是生产使用价值所耗费的社会必要时间。这里包含下列各点。劳动力应该在正常的条件下发挥作用。如果纺纱机在纺纱业中是社会上通用的劳动资料,那就不能让工人使用手摇纺车。他所用的棉花也应该是正常质量的棉花,而不应该是经常断头的坏棉花。否则,在这两种情况下,他生产一磅棉纱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就会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这些超过的时间并不形成价值或货币。不过,劳动的物质因素是否具有正常性质并不取决于工人,而是取决于资本家。再一个条件,就是劳动力本身的正常性质。

    劳动力在它被使用的专业中,必须具有在该专业占统治地位的平均的熟练程度、技巧和速度。而我们的资本家在劳动市场上也买到了正常质量的劳动力。这种劳动力必须以通常的平均的紧张程度,以社会上通常的强度来耗费。资本家小心翼翼地注视着这一点,正如他小心翼翼地注视着不让有一分钟不劳动而白白浪费掉一样。他购买的劳动力有一定的期限。他要从这上面得到属于他的东西。他不愿意被盗窃。最后,他不允许不合理地消费原料和劳动资料,——为此我们这位先生有他自己的刑法,——因为浪费了的原料或劳动资料是多耗费的物化劳动量,不能算数,不加入形成价值的产品中。(17)

    我们看到,以前我们分析商品时所发现的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和创造价值的同一个劳动之间的区别,现在表现为生产过程的不同方面的区别了。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我们在前面指出过,对于价值的增殖过程来说,资本家占有的劳动是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还是较复杂的、比重较高的劳动,是毫无关系的。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但是,无论纺纱工人的劳动和珠宝细工的劳动在程度上有多大差别,珠宝细工用来补偿自己的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劳动,与他用来创造剩余价值的那一部分追加劳动在质上完全没有区别。

    可见,在这两种场合,剩余价值都只是来源于劳动在量上的剩余,来源于同一个劳动过程——在一种场合是棉纱生产过程,在另一种场合是首饰生产过程——的延长。(18)另一方面,在每一个价值形成过程中,较高级的劳动总是要化为社会平均劳动,例如一日较高级的劳动化为X日简单的劳动。(19)因此,只要假定资本使用的工人是从事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我们就能省却多余的换算而使分析简化。

 

第六章 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劳动过程的不同因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上起着不同的作用。工人把一定量的劳动——撇开他的劳动所具有的特定的内容、目的和技术性质——加到劳动对象上,也就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另一方面我们发现,被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又成了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例如,棉花和纱锭的价值包含在棉纱的价值中。可见,生产资料的价值由于转移到产品上而被保存下来。这种转移是在生产资料转化为产品时发生的,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它是通过劳动实现的。然而是怎样实现的呢?

    工人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内劳动两次:一次由自己的劳动把价值加到棉花上;另一次保存棉花的旧价值,或者说,把他所加工的棉花和使用的纱锭的价值转移到产品棉纱上。他只是由于加进新价值而保存了旧价值。但是,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和把旧价值保存在产品中,是工人在同一时间内达到的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虽然工人在同一时间内只劳动一次),因此很明显,这种结果的二重性只能用他的劳动本身的二重性来解释。

    在同一时间内,劳动就一种属性来说必然创造价值,就另一种属性来说必然保存或转移价值。每个工人怎样加进劳动时间,从而加进价值呢?始终只能通过他特有的生产劳动方式。纺纱工人只有通过纺纱,织布工人只有通过织布,铁匠只有通过打铁,才能加进劳动时间。而通过他们借以加进一般劳动、从而加进新价值的有目的的形式,通过纺纱、织布、打铁,生产资料棉花和纱锭,棉纱和织机,铁和铁砧也就成了产品即新的使用价值的形成要素。(20)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的旧形式消失了,但只是为了以新的使用价值形式出现。

    我们在考察价值形成过程时已经看到,只要使用价值是有目的地用来生产新的使用价值,制造被用掉的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就成为制造新的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这部分劳动时间从被用掉的生产资料转移到新产品上去。

    可见,工人保存被用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或者说,把它们作为价值组成部分转移到产品上去,并不是由于他们加进一般劳动,而是由于这种追加劳动的特殊的有用性质,由于它的特殊的生产形式。劳动作为这种有目的的生产活动,纺纱、织布、打铁,只要同生产资料接触,就使它们复活,赋予它们活力,使它们成为劳动过程的因素,并且同它们结合为产品。如果工人的特殊的生产劳动不是纺纱,他就不能使棉花变成棉纱,因而也就不能把棉花和纱锭的价值转移到棉纱上。

    不过,如果这个工人改行当木匠,他仍然会用一个工作日把价值加到他的材料上。可见,他通过自己的劳动加进价值,并不是由于他的劳动是纺纱劳动或木匠劳动,而是由于他的劳动是一般的抽象的社会劳动;他加进一定的价值量,并不是因为他的劳动具有特殊的有用的内容,而是因为他的劳动持续了一定的时间。因此,纺纱工人的劳动,就它的抽象的一般的属性来说,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把新价值加到棉花和纱锭的价值上;而就它的具体的特殊的有用的属性来说,作为纺纱的过程,把这些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从而把这些价值保存在产品中。由此就产生了劳动在同一时间内所得出的结果的二重性。

    新价值的加进,是由于劳动的单纯的量的追加;生产资料的旧价值在产品中的保存,是由于所追加的劳动的质。同一劳动由于它的二重性造成的这种二重作用,清楚地表现在种种不同的现象上。假定由于某种发明,纺纱工人6小时纺的棉花同过去36小时纺的棉花一样多。作为有目的的有用的生产活动,他的劳动的能力增加为6倍。他的劳动的产品也增加为6倍,从6磅棉纱增加到36磅棉纱。但是,现在36磅棉花吸收的劳动时间只和过去6磅棉花吸收的劳动时间一样多。加在每磅棉花上的新劳动比用旧方法时少5/6,因此,加进的价值也只是过去的1/6。另一方面,现在在产品36磅棉纱中包含6倍的棉花价值。纺纱6小时,保存并转移到产品上去的原料价值是过去的6倍,虽然加到同量原料上的新价值小5/6。这说明,在同一不可分割的过程中,劳动保存价值的属性和创造价值的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纺同量的棉花所必要的劳动时间越多,加到棉花上的新价值就越大;在同一劳动时间内纺的棉花磅数越多,保存在产品内的旧价值就越大。相反,假定纺纱劳动的生产率不变,就是说,纺纱工人把一磅棉花变成棉纱所需的时间同过去一样。但是假定棉花本身的交换价值变了,一磅棉花的价格提高到原来的6倍,或降低为原来的1/6。

    在这两种情况下,纺纱工人都是把同一劳动时间,因而也是把同一价值加到同量的棉花上;在这两种情况下,他都是在同样的时间内生产同样多的棉纱。然而,他从棉花转移到棉纱上即产品上的价值,在一种情况下是原来的1/6,在另一种情况下是原来的6倍。当劳动资料涨价或跌价,而它在劳动过程中始终发挥相同的效用时,情况也是如此。如果纺纱过程的技术条件不变,而且它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也不变,那末纺纱工人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就仍旧消耗同等数量的、价值不变的原料和机器。在这种情况下,纺纱工人保存在产品中的价值就同他加进的新价值成正比。他两星期加进的劳动比一星期多一倍,因而价值也多一倍;同时,他用掉的材料及其价值也多一倍,他损耗的机器及其价值也多一倍,因而,他在两星期的产品中保存的价值比在一星期的产品中多一倍。在已定的不变的生产条件下,工人加进的价值越多,他保存的价值就越多。

    但是,他能保存更多的价值,并不是因为他加进了更多的价值,而是因为他在不变的和不以他自己的劳动为转移的条件下加进这些价值。当然,从某种相对的意义上可以说,工人保存的旧价值同他加进的新价值总是保持同一比例。不管棉花从1先令涨到2先令或者跌到6便士,不管它的价值怎样变动,工人保存在一小时产品中的棉花价值总是只有保存在两小时产品中的一半。其次,如果他本身的劳动的生产率发生了变化,提高了或者降低了,那末,他例如一个劳动小时纺的棉花就会比过去增多或减少,与此相应,他保存在一个劳动小时产品中的棉花价值也会增多或减少。但是不管怎样,他两个劳动小时保存的价值总是一个劳动小时的两倍。把价值的纯粹象征性的表现——价值符号撇开,价值只是存在于某种使用价值中,存在于某种物中。(人本身单纯作为劳动力的存在来看,也是自然对象,是物,不过是活的有意识的物,而劳动本身则是这种力的物质表现。)因此,如果使用价值丧失,价值也就丧失。生产资料在丧失自己的使用价值的同时并不丧失价值,因为它们通过劳动过程失掉自己原来的使用价值形态,实际上只是为了在产品上获得另一种使用价值形态。虽然价值存在于某种使用价值中是很重要的,但是商品的形态变化表明,它存在于哪一种使用价值中是没有关系的。由此可见,在劳动过程中,只有生产资料失掉它的独立的使用价值同时也失掉它的交换价值,价值才从生产资料转移到产品上。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只是它作为生产资料而失掉的价值。

    但是在这方面,劳动过程的各种物质因素的情况是不同的。为发动机器而燃烧的煤消失得无影无踪,为润滑轮轴而上的油等等也是这样。染料和其他辅助材料消失了,但是又在产品的属性中表现出来。原料形成产品的实体,但是改变了自己的形式。可见,原料和辅助材料丧失了它们作为使用价值进入劳动过程时所具有的独立形态。真正的劳动资料却不是这样。工具、机器、厂房、容平等等,只有保持原来的形态,并且明天以同昨天一样的形式进入劳动过程,才能在劳动过程中发挥作用。它们在生前,在劳动过程中,与产品相对保持着独立的形态,它们在死后也是这样。机器、工具、厂房等等的尸骸同在它们帮助下形成的产品仍旧是分开的。如果我们考察某个这类的劳动资料从进入工作场所那天起到被扔进废品库那天止发挥作用的整个时期,就会看到,在这个时期中,它的使用价值已经完全被劳动消耗了,因此它的交换价值也完全转移到产品上去了。

    例如,一台纺纱机的寿命为10年,在10年的劳动过程中,它的全部价值就转移到10年的产品上去。因此,一种劳动资料的生存期,包括若干不断重新用它来反复进行的劳动过程。在这方面,劳动资料同人的情况一样。每人每天都死掉生命的24小时。但无论从谁身上都不能确切地看出,他已经死掉了生命的多少天。然而,这并不妨碍人寿保险公司从人的平均寿命中得出非常准确、非常有利(这重要得多)的结论。劳动资料也是这样。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只能持续6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1/6,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6转给每天的产品。

    一切劳动资料的损耗,例如它们的使用价值每天的损失,以及它们的价值每天往产品上相应的转移,都是用这种方法来计算的。这十分清楚地表明,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决不会大于它在劳动过程中因本身的使用价值的消灭而丧失的价值。如果生产资料没有价值可以丧失,就是说,如果它本身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那末,它就不会把任何价值转给产品。它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价值,而不形成交换价值。一切未经人的协助就天然存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风、水、矿脉中的铁、原始森林中的树木等等,都是这样。在这里,我们遇到另一个有趣的现象。假定一台机器价值1000镑,并且在1000天内损耗掉。在这种情况下,机器的价值每天有1/1000从机器本身转移到它的日产品上。同时,尽管机器的生命力日益减弱,但整个机器仍然不断地在劳动过程中起作用。由此可见,劳动过程的一个因素,一种生产资料,是全部进入劳动过程,但只是部分地进入价值增殖过程。

    在这里,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区别反映在它们的物质因素上:同一生产资料,作为劳动过程的要素,是全部加入同一生产过程;作为价值形成的要素,则只是部分加入同一生产过程。(21)另一方面正相反,一种生产资料能够全部进入价值增殖过程,而只是部分进入劳动过程。假定在把棉花纺成棉纱的时候,每天115磅棉花中有15磅没有变成棉纱,而是变成了飞花。如果损失这15磅棉花是正常的,在棉花的平均加工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那末这15磅棉花虽然不是棉纱的要素,但它的价值同形成棉纱实体的100磅棉花的价值完全一样,也加入棉纱的价值中。为了生产100磅棉纱,15磅棉花的使用价值必须化为飞花。因此,这些棉花的损失是棉纱的一个生产条件。

    正因为如此,它们才把自己的价值转给棉纱。劳动过程中的一切排泄物都是这样,至少在这些排泄物不再形成新的生产资料,因而不再形成新的独立的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是这样。例如我们在曼彻斯特的大机器制造厂内可以看到,被庞大的机器象刨花一样削下的铁屑堆积如山,傍晚用大车运到炼铁厂去,第二天变成铁锭再运回来。生产资料只有在劳动过程中丧失掉存在于旧的使用价值形态中的价值,才把价值转移到新形态的产品上。

    它们在劳动过程中所能丧失的最大限度的价值量,显然是以它们进入劳动过程时原有的价值量为限,或者说,是以生产它们自身所必要的劳动时间为限。因此,生产资料加到产品上的价值决不可能大于它们在自己参加的劳动过程之外所具有的价值。不管一种劳动材料,一种机器,一种生产资料怎样有用,如果它值150镑,值500个工作日,那末它加到用它制造的总产品上去的价值就决不会大于150镑。它的价值不是由它作为生产资料进入的劳动过程决定的,而是由它作为产品被生产出来的劳动过程决定的。它在劳动过程中只是作为使用价值,作为具有有用属性的物品作用,因此,如果它在进入劳动过程之前没有价值,它就不会把任何价值转给产品。(22)

    当生产劳动把生产资料变为新产品的形成要素时,生产资料的价值也就经过一次轮回。它从已消耗的躯体转到新形成的躯体。但是这种轮回似乎是在现实的劳动背后发生的。工人不保存旧价值,就不能加进新劳动,也就不能创造新价值,因为他总是必须在一定的有用的形式上加进劳动;而他不把产品变为新产品的生产资料,从而把它们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上去,他就不能在有用的形式上加进劳动。可见,由于加进价值而保存价值,这是发挥作用的劳动力即活劳动的自然恩惠,这种自然恩惠不费工人什么,但对资本家却大有好处,使他能够保存原有的资本价值。(22a)当生意兴隆的时候,资本家埋头赚钱,觉察不到劳动的这种无偿的恩惠。但当劳动过程被迫中断的时候,当危机到来的时候,资本家对此就有切肤之感了。(23)

    就生产资料来说,被消耗的是它们的使用价值,由于这种使用价值的消费,劳动制成产品。生产资料的价值实际上没有被消费(24),因而也不可能再生产出来。这个价值被保存下来,但不是因为在劳动过程中对这个价值本身进行了操作,而是因为这个价值原先借以存在的那种使用价值虽然消失,但只是消失在另一种使用价值之中。因此,生产资料的价值是再现在产品的价值中,确切地说,不是再生产。所生产出来的是旧交换价值借以再现的新使用价值。(25)

    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即发挥作用的劳动力,却不是这样。当劳动通过它的有目的的形式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并保存下来的时候,它的运动的每时每刻都形成追加的价值,形成新价值。假设生产过程在工人生产出他自己的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以后就停下来,例如,他劳动6小时加进3先令价值。这个价值是产品价值超过其中由生产资料价值构成的部分而形成的余额。它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唯一的新价值,是产品中由这个过程本身生产的唯一的价值部分。当然,它只是补偿资本家在购买劳动力时预付的,工人自身在生活资料上花费的货币。就已花费的3先令来说,这3先令的新价值只是表现为再生产。

    但它是真正的再生产,不象生产资料的价值只是表面上的再生产。在这里,一个价值用另一个价值来补偿是通过创造新价值来实现的。然而我们已经知道,劳动过程在只是再生产出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并把它加到劳动对象上以后,还越过这一点继续下去。要再生产出这一等价物,6小时就够了,但是劳动过程不是持续6小时,而是比如说持续12小时。这样,劳动力发挥作用的结果,不仅再生产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生产出一个超额价值。这个剩余价值就是产品价值超过消耗掉的产品形成要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额。我们叙述了劳动过程的不同因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中所起的不同作用,事实上也就说明了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在资本本身的价值增殖过程中所执行的不同职能。产品的总价值超过产品的形成要素的价值总额而形成的余额,就是价值已经增殖的资本超过原预付资本价值而形成的余额。一方面是生产资料,另一方面是劳动力,它们不过是原有资本价值在抛弃货币形式而转化为劳动过程的因素时所采取的不同的存在形式。

    可见,变为生产资料即原料、辅助材料、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因此,我把它称为不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不变资本。相反,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它再生产自身的等价物和一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形成的余额,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本身是可以变化的,是可大可小的。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不断变为可变量。因此,我把它称为可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可变资本。

    资本的这两个组成部分,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是作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区别的;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角度看,则是作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相区别的。不变资本这个概念决不排斥它的组成部分发生价值变动的可能性。假定1磅棉花今天值6便士,明天由于棉花歉收而涨到1先令。仍在加工中的原有的棉花,是按6便士的价值买进的,但现在加到产品上的价值部分却是1先令。已经纺完,也许已经变成棉纱在市场上流通的棉花,加到产品上的价值同样也比它原来的价值大一倍。然而我们知道,这种价值变动是同纺纱过程中棉花价值的增殖没有关系的,即使原有的棉花还根本没有进入劳动过程,它现在也能按1先令而不是按6便士再卖出去。

    不仅如此,棉花经历的劳动过程越少,这种结果就越可靠。因此,投机的规律是:在价值发生这种变动的情况下,要在加工最少的原料上进行投机,就是说,棉布不如棉纱,棉纱不如棉花。在这里,价值的变动是发生在生产棉花的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棉花作为生产资料,从而作为不变资本执行职能的过程中。商品的价值固然是由商品所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但这个劳动量本身是社会地决定的。如果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改变了,例如,同一数量的棉花在歉收时比在丰收时代表更多的劳动量,那就会反过来对原有的商品发生影响,因为原有的商品始终只是本类商品的一个样品(26),它的价值总是由社会必要劳动计量的,因而也总是由现有的社会条件下的必要劳动计量的。同原料的价值一样,已经用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资料即机器等等的价值,也可以发生变化,因此它们转移到产品上去的那部分价值也会发生变化。

    例如,由于一种新发明,同种机器可由较少的劳动再生产出来,那末旧机器就要或多或少地贬值,因而转移到产品上去的价值也要相应地减少。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价值变动也是在机器作为生产资料执行职能的生产过程以外发生的。机器在这个过程中转移的价值决不会大于它在这个过程之外所具有的价值。生产资料的价值变动,虽然使已经进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资料受到影响,但不会改变生产资料作为不变资本的性质。

    同样,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比例的变化也不会影响它们在职能上的区别。例如,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大大革新了,过去10个工人用10件价值很小的工具只能加工比较少量的原料,现在1个工人用1台昂贵的机器就能加工一百倍的原料。在这种情况下,不变资本即被使用的生产资料的价值量大大增加了,而资本的可变部分即预付劳动力的部分则大大减少了。但是,这种变动只改变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量的关系,或者说,只改变总资本分为不变部分和可变部分的比例,而不影响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

第七章 剩余价值率

  

    1.劳动力的剥削程度 预付资本G在生产过程中生出的剩余价值,或预付资本价值G的价值增殖额,首先表现为产品价值超过它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总和而形成的余额。资本G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购买生产资料而支出的货币额c,另一部分是为购买劳动力而支出的货币额v;c代表转化为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v代表转化为可变资本的价值部分。因此,最初是C=c+v,例如,预付资本500镑=410镑+90镑。在生产过程结束时得到商品,它的价值=c+v+m(m是剩余价值),例如,410镑+90镑+90镑。

    原来的资本C变为C′,由500镑变为590镑。二者的差额=m,即90镑剩余价值。因为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等于预付资本的价值,所以,说产品价值超过它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额,等于预付资本的价值增殖额,或等于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实际上是同义反复。
 
    然而,对这个同义反复需要作进一步的规定。这里同产品价值相比较的,是它形成过程中消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但是 832我们已经知道,由劳动资料构成的那部分被使用的不变资本只是把自己价值的一部分转给产品,而其余的部分仍然保留在原来的存在形式中。既然这后一部分在价值形成中不起任何作用,在这里就可以把它抽去。即使把它计算进去,也不会引起任何改变。假定c=410镑,由原料312镑、辅助材料44镑和在过程中磨损的机器54镑组成,而实际使用的机器的价值是1054镑。
 
    我们只把机器因执行职能而失掉的并因而转给产品的54镑价值,算作为生产产品价值而预付的价值。如果我们把仍然保留在原来形式(如蒸汽机等等)中的1000镑计算进去,就必须在预付价值和产品价值这两边都加上1000镑。(26a)这样,一边就是1500镑,另一边就是1590镑。差额或剩余价值仍然是90镑。
 
    因此,凡从上下文联系中得不出相反意思的地方,我们谈到为生产价值而预付的不变资本时,总只是指在生产中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根据这样的假定,我们再回头来谈C=c+v这个公式,这个公式现在变成了C′=c+v+m,并且正因为这样,C变成了C′。我们知道,不变资本的价值只是再现在产品中。可见,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新生产的价值产品,是和从这个过程中得到的产品价值不同的。因此,它不象乍一看来那样,仿佛是c+v+m,或410镑+90镑+90镑,而是v+m,或90镑+90镑,不是590镑,而是180镑。如果不变资本c=0,换句话说,如果有这样一些产业部门,它们的资本家可以不使用经过生产的生产资料,不使用原料、辅助材料,也不使用劳动工具,而只是使用天然存在的材料和劳动力,那末,就不会有不变价值部分转移到产品上去。
 
    产品价值的这个要素,即我们例子中的410镑,就会消失,但是包含90镑剩余价值的180镑的价值产品仍然同c代表最大的价值额时一样大。现在,C=0+v=v,而已经增殖的资本C′=v+m,C′-G仍然=m。相反,如果m=0,换句话说,假定劳动力(其价值是在可变资本上预付的)只是生产了自己的等价物,那末C=c+v,CD(产品价值)=c+v+0,因此,C=C′。预付资本没有增殖。实际上我们已经知道,剩余价值只是v这个变为劳动力的资本部分发生价值变动的结果,因此,v+m=v+Ev(v加v的增长额),但是现实的价值变化和价值变化的比率却是被这样的事实掩盖了:由于资本可变部分的增加,全部预付资本也增加了。全部预付资本以前是500,现在变成了590。
 
    可见,要对这个过程进行纯粹的分析,必须把产品价值中只是不变资本价值的再现的那一部分完全抽去,就是说,必须使不变资本c=0。为此,这里要运用数学上的一条定律,就是数学上运算变量和常量的定律,即运算常量同变量??????褀Τ??相加减的定律。另一个困难是由可变资本的原有形式产生的。比如在上述例子中,C′=410镑不变资本+90镑可变资本+90镑剩余价值。90镑是已知量,因而是不变量,因此把它当作可变量似乎是不合理的。但90镑或90镑可变资本,在这里实际上只是这个价值所经过的过程的符号。购买劳动力所预付的资本部分是一定量的物化劳动,因而同购买来的劳动力的价值一样,是一个不变的价值量。但是,在生产过程本身中,预付的90镑为发挥作用的劳动力所代替,死劳动为活劳动所代替,静止量为流动量所代替,不变量为可变量所代替。结果是v的再生产加v的增长额。
 
    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观点来看,这全部进程是转化为劳动力的那个原来不变的价值的自行运动。过程及其结果都要归因于这个价值。因此,如果说90镑可变资本或自行增殖的价值这个说法看来是矛盾的,那末它只是表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固有的矛盾。乍一看来,假定不变资本等于0是很奇怪的。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这样做。例如,有人要计算英国棉纺织业的利润,他首先就会扣除付给美国、印度、埃及等国的棉花价格,就是说,使在产品价值中只是再现出来的资本价值=0。当然,不仅剩余价值同直接产生它并由它来表示其价值变化的那部分资本的比率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剩余价值同全部预付资本的比率也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
 
    因此我们将在第三卷中详细讨论后一比率。要使资本的一部分变成劳动力而增殖,就必须使资本的另一部分变成生产资料。要使可变资本起作用,就必须根据劳动过程的一定的技术性质,按相应的比例来预付不变资本。一定的化学过程固然需要蒸馏器及其他容器,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分析时把蒸馏器抽去。如果仅仅就价值创造和价值变化本身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进行纯粹的考察,那末生产资料,这些不变资本的物质形态,就只是提供一种物质,使流动的、形成价值的力得以固定在上面。因此,这种物质的性质如何是没有关系的,无论它是棉花还是铁都一样。这种物质的价值如何也是没有关系的。
 
    它只须有足够的量,以便能吸收生产过程中要消耗的劳动量。只要有了足够的量,不管它的价值提高或是降低,或者象土地和大海那样没有价值,都不会影响价值创造和价值变化的过程。(27)这样,我们先假定不变资本部分等于零。于是,预付资本就从c+v简化为v,产品价值c+v+m就简化为价值产品v+m。假定价值产品=180镑,代表整个生产过程期间流动的劳动,那我们从中扣除90镑可变资本的价值,就可得到90镑剩余价值。90镑(m)这个数字在这里表示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绝对量。剩余价值的相对量,即可变资本价值增殖的比率,显然由剩余价值同可变资本的比率来决定,或者用m/v来表示。在上述例子中,它是90/90=100%。我把可变资本的这种相对的价值增殖或剩余价值的相对量,称为剩余价值率。(28)
 
    我们已经知道,工人在劳动过程的一段时间内,只是生产自己劳动力的价值,就是说,只是生产他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因为他是在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状态下进行生产,所以他不是直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而是在某种特殊的商品形式(如棉纱)上生产出同他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相等的价值,或者说,同他用来购买生活资料的货币相等的价值。他为此需用的工作日部分是大小不同的,这取决于他每天平均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也就是取决于每天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平均劳动时间。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
 
    但是,既然工人在生产劳动力日价值(如3先令)的工作日部分内,只是生产资本家已经支付(28a)的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就是说,只是用新创造的价值来补偿预付的可变资本的价值,所以,这种价值的生产只是表现为再生产。因此,我把进行这种再生产的工作日部分称为必要劳动时间,把在这部分时间内耗费的劳动称为必要劳动。(29)这种劳动对工人来说所以必要,是因为它不以他的劳动的社会形式为转移。这种劳动对资本和资本世界来说所以必要,是因为工人的经常??????褀Τ??存在是它们的基础。劳动过程的第二段时间,工人超出必要劳动的界限做工的时间,虽然耗费工人的劳动,耗费劳动力,但并不为工人形成任何价值。
 
    这段时间形成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以从无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诱着资本家。我把工作日的这部分称为剩余劳动时间,把这段时间内耗费的劳动称为剩余劳动。把价值看作只是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劳动,这对于认识价值本身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使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和雇佣劳动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直接生产者身上,劳动者身上,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形式。(30)因为可变资本的价值等于它所购买的劳动力的价值,因为这个劳动力的价值决定工作日的必要部分,而剩余价值又由工作日的剩余部分决定,所以从这里可以得出结论: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之比等于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之比,或者说,剩余价值率m/v=剩余劳动/必要劳动。
 
    这两个比率把同一种关系表示在不同的形式上:一种是物化劳动的形式,另一种是流动劳动的形式。因此,剩余价值率是劳动力受资本剥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30a)按照我们的假定,产品的价值=410镑+90镑+90镑,预付资本=500镑。因为剩余价值=90,预付资本=500,所以按照通常的计算方法,人们就说:剩余价值率(人们把它同利润率混为一谈)=18%。这样低的比率是会使凯里先生及其他调和论者感动的。但实际上剩余价值率不是=m/C或m/c+v,而是=m/v,也就是说,不是90/500,而是90/90=100%,比表面的剥削程度的5倍还要多。
 
    在这里,虽然我们不知道工作日的绝对量,不知道劳动过程的期间(日、周等等),也不知道90镑可变资本同时推动的工人人数,但剩余价值率m/v由于可以转化为剩余劳动/必要劳动,从而精确地向我们表明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比率。这个比率为100%。因此,工人是半天为自己劳动,半天为资本家劳动。这样,计算剩余价值率的方法可以简述如下:我们把全部产品价值拿来,使其中只是再现的不变资本价值等于零。余下的价值额就是在商品形成过程中实际生产出来的唯一的价值产品。如果剩余价值已定,我们从这个价值产品中减去剩余价值,就可得出可变资本。如果可变资本已定,我们从这个价值产品中减去可变资本,就可得出剩余价值。如果这二者已定,那就只须进行最后的运算,计算剩余价值同可变资本的比率m/v。这种方法虽然很简单,但它所依据的看法对读者并不习惯。看来,举几个例子使读者熟悉一下是适当的。
 
    我们先举一家纺纱厂的例子,该厂拥有10000个走锭精纺纱锭,用美国棉花纺32支纱,每个纱锭一周生产1磅棉纱。飞花占6%。因此,每周有10600磅棉花被加工成10000磅棉纱和600磅飞花。1871年4月,这种棉花每磅花费734便士,因此10600磅棉花约为342镑。10000个纱锭(包括粗纺机和蒸汽机在内),按每个花费1镑计算,共为10000镑。它们的损耗率是10%=1000镑,或每周20镑。厂房的租金是300镑,或每周6镑。煤每周11吨(1小时1马力用煤4磅,1周60小时100马力(按示功器)的用煤量,外加房屋取暖用煤),每吨按8先令6便士计算,每周约花费4 1/2镑,煤气每周1镑,机油每周4 1/2镑,因此,以上所有的辅助材料每周共需10镑。总之,不变价值部分每周是378镑。工资每周是52镑。棉纱的价格是每磅12 1/4便士,或10000磅=510镑,因此剩余价值是510镑-430镑=80镑。我们使不变价值部分378镑=0,因为它在每周的价值形成中不起作用。这样,每周的价值产品132镑=52镑+80镑。因此,剩余价值率=80/52=153 11/13%。在10小时的平均工作日内,必要劳动=331/33小时,剩余劳动=62/33小时。(31)杰科布曾为1815年做过如下的计算,他假定每夸特小麦的价格是80先令,每英亩平均收小麦22蒲式耳,所以从每英亩得到的是11镑。这个计算预先把不同的项目互相抵销了,因而很不完备,但对我们来说已经足够用了。 
 
    每英亩的价值生产 种子(小麦) 1镑  9先令…… 肥料 2镑 10先令……………… 工资 镑10先令……………… 什一税、地方税和国税 1镑1先令… 地租1镑8先令……………………… 租地农场主的利润和利息 1镑2先令… 总计7镑 9先令………………总计3镑11先令………………………   
 
    在这里(我们始终假定产品的价格=它的价值),剩余价值是分为利润、利息、什一税等等不同项目的。这些项目与我们无关。我们把它们加在一起,就得到剩余价值3镑11先令。我们把买种子和肥料的3镑19先令作为不变资本部分,使它等于零。预付的可变资本就是3镑10先令,代替它而被生产出来的新价值是3镑10先令+3镑11先令。这样,m/v=3镑11先令3镑10先令,在100%以上。工人用他的工作日的一半以上生产剩余价值,这些剩余价值被各种人用各种借口瓜分掉。(31a)
 
    2.产品价值在产品相应部分上的表现 现在我们再回头谈谈资本家是怎样把货币转化为资本的那个例子。
 
    他的纺纱工人的必要劳动是6小时,剩余劳动也是6小时,因此劳动力的剥削程度是100%。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的产品是20磅棉纱,价值30先令。这些棉纱价值至少有8/10(24先令)是由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的只是再现的价值(20磅棉花20先令,纱锭等等4先令)构成的,或者说,是由不变资本构成的。其余的2/10是在纺纱过程中产生的6先令新价值,其中一半补偿预付的劳动力的日价值或可变资本,另一半形成3先令剩余价值。可见,这20磅棉纱的总价值是依下列方式构成的:30先令棉纱价值=24先令+3先令+3先令因为这个总价值表现在总产品20磅棉纱上,所以各个不同的价值要素也必定可以表现在产品的相应部分上。  如果说30先令的棉纱价值存在于20磅棉纱中,那末,这个价值的8/10或其不变部分24先令,就存在于8/10的产品或16磅棉纱中。
 
    在这当中,13 1/3磅棉纱代表原料的价值,即纺掉的棉花的价值20先令,2/23磅棉纱代表已消耗的辅助材料和劳动资料纱锭等等的价值4先令。因此,13 1/3磅棉纱代表总产品20磅棉纱中纺掉的全部棉花,即总产品的原料,此外再也不代表别的东西。虽然13 1/3磅棉纱中只包含价值13 1/3先令的13 1/3磅棉花,但它们的追加价值6 2/3先令形成其余6 2/3磅棉纱中纺掉的棉花的等价物。结果好象其余的6 2/3磅棉纱被抽掉了棉花,而总产品中的全部棉花都塞到13 1/3磅棉纱中了。另一方面,在这13 1/3磅棉纱中,现在既不包含已消耗的辅助材料和劳动资料的价值的任何一个原子,也不包含纺纱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的任何一个原子。同样,剩下的包含不变资本余额(=4先令)的2 2/3磅棉纱,只是代表总产品20磅棉纱中所用掉的辅助材料和劳动资料的价值。因此,8/10的产品或16磅棉纱,虽然从物体来看,从作为使用价值棉纱来看,它们同产品的其余部分一样,也是纺纱劳动的创造物,但从我们在这里所讲的意义上来看,它们并不包含纺纱劳动,并不包含在纺纱过程本身中吸收的劳动。好象它们没有经过纺就变成了棉纱,好象它们的棉纱形态纯粹是骗人的。其实,当资本家按24先令把这些棉纱卖出,又用这24先令买回生产资料时就会表明,这16磅棉纱不过是化了装的棉花、纱锭、煤炭等等。
 
    反之,其余2/10的产品或4磅棉纱,现在只是代表12小时纺纱过程中生产的6先令新价值。其中包含的已用掉的原料和劳动资料的价值已经被剔除了,同前16磅棉纱合并在一起了。体现在20磅棉纱中的纺纱劳动都集中在2/10的产品上。好象这4磅棉纱是纺纱工人用空气纺成的,好象所用的棉花和纱锭是未经人类加工而天然存在的,因而不会把任何价值加到产??????褀Τ??品中去。这4磅棉纱包含一天纺纱过程所生产的全部价值产品,其中2磅棉纱只代表已用掉的劳动力的补偿价值,即3先令可变资本,其余2磅棉纱则只代表3先令剩余价值。因为纺纱工人的12个劳动小时物化在6先令中,所以在30先令的棉纱价值中就物化着60个劳动小时。它们存在于20磅棉纱内,其中8/10或16磅棉纱是纺纱过程以前的48个劳动小时的化身,也就是物化在棉纱的生产资料中的劳动的化身,而2/10或4磅棉纱则是纺纱过程本身中消耗的12个劳动小时的化身。前面我们已经看到,棉纱的价值等于棉纱生产中创造的新价值加棉纱的生产资料中原先已有的价值之和。现在我们又看到,产品价值在职能上或在概念上不同的组成部分,怎样能够表现在产品本身的相应部分上。我们把产品——生产过程的结果——分成几个量。
 
    一个量只代表生产资料中包含的劳动,或不变资本部分。另一个量只代表生产过程中加进的必要劳动,或可变资本部分。最后一个量的产品只代表同一过程中加进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这种划分很简单,但又很重要,这一点在以后把它应用到复杂的尚未解决的问题上时就可以看出。上面我们把总产品当作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的完成结果来考察。但是我们还可以伴随总产品的产生过程来看,仍然把各个部分产品当作职能上不同的各个产品部分。纺纱工人12小时生产20磅棉纱,因此1小时生产1 2/3磅,8小时生产13 1/3磅,也就是生产一个部分产品,其价值等于整个工作日纺掉的棉花的总价值。
 
    同样,往后的1小时36分生产的部分产品=223磅棉纱,因而代表12个劳动小时所用掉的劳动资料的价值。再往后的1小时12分,纺纱工人生产2磅棉纱=3先令,这部分产品价值等于他在6小时必要劳动中所创造的全部价值产品。最后的6/5小时,他又生产2磅棉纱,其价值等于他半天剩余劳动所生产的剩余价值。这是英国工厂主日常应用的计算方法,例如他会说,他在最初8小时或2/3的工作日中把棉花赚回来,如此等等。我们知道,这个公式是正确的,其实它就是上面的第一个公式,不过把现成产品的各部分同时并存的空间变成了它们依次出现的时间。
 
    但是,伴随这个公式也可能产生极野蛮的想法,特别是在那些实际上关心价值的增殖过程,但在理论上又有意曲解这一过程的头脑中会产生这种想法。例如这些人可能这样想:我们的纺纱工人在他的工作日的最初8小时是生产或补偿棉花的价值,往后的1小时36分是生产或补偿已消耗的劳动资料的价值,再往后的1小时12分是生产或补偿工资的价值,而只有那非常著名的“最后一小时”才是献给工厂主生产剩余价值的。这样一来,纺纱工人就得创造双重奇迹:一方面,他在用棉花、纱锭、蒸汽机、煤炭、机油等等纺纱的时候同时又生产这些东西;另一方面,他把一个有一定强度的工作日变成五个这样的工作日。就我们的例子来说,生产原料和劳动资料需要24/6=4个十二小时工作日,而把它们变成棉纱还需要1个十二小时工作日。掠夺的贪欲相信这种奇迹,并且总是找得到发空论的献媚者来证明这种奇迹,下面这个历史上著名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3.西尼耳的“最后一小时” 1836年的一个早晨,以经济学识和文体优美著称的纳骚?威 ?西尼耳,这位在英国经济学家中相当于克劳伦的人,从牛津被召往曼彻斯特。他在牛津教授政治经济学,现在被召到这里来学习政治经济学。工厂主选中了他,要他充当斗士去反对新颁布的工厂法和比工厂法更激进的争取十小时工作日运动。工厂主以通常具有的实际敏感看出,这位教授先生“还需要好好地最后雕琢一番”。因此他们写信叫他到曼彻斯特来。这位教授先生把他在曼彻斯特从工厂主那里学到的课业,加以润色,写成一本小册子:《关于工厂法对棉纺织业的影响的书信》(1837年伦敦版)。在这本小册子里,我们可以读到下面一段很有教益的话:
 
    “按照现行法律,凡雇用不满18岁的人的工厂,每天的劳动时间都不得超过11 1/2小时,就是说,一周的前5天每天劳动12小时,星期六劳动9小时。下面的分析〈!〉说明,这种工厂的全部纯利润是由最后一小时提供的。假定工厂主投资100000镑,??????褀Τ??其中用在厂房和机器上的是80000镑,用在原料和工资上的是20000镑。假定资本每年周转一次,总利润是15%,该厂全年的商品销售额应该是价值115000镑…… 一个工作日是23个1/2劳动小时,每个1/2劳动小时生产115000镑的5/115或1/23。在构成总额115000镑的23/23中, 20/23即115000镑中的100000镑只是补偿资本,1/23即总利润〈!〉15000镑中的5000镑补偿工厂和机器的磨损。其余2/23即每天最后两个1/2小时才生产10%的纯利润。因此,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工厂不是劳动11 1/2小时,而是可以劳动13小时,那末,只要增加大约2600镑流动资本,就能使纯利润增加一倍以上。反之,劳动时间每天缩短1小时,纯利润就会消失,缩短1 1/2 小时,总利润也会消失。”(32)
 
    这位教授先生竟把这种东西叫做“分析”!如果他真的相信工厂主的怨言,认为工人把一天的大部分时间用来生产从而再生产或补偿建筑物、机器、棉花、煤炭等等的价值,那末,任何分析都是多余的。他只须回答:诸位先生!如果你们把劳动时间从11 1/2 小时减为10小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每天棉花、机平等等的消耗也会减少1 1/2小时。
 
    因此,你们正好得失相当。以后你们的工人用来再生产或补偿预付资本价值的时间也将少1 1/2小时。如果西尼耳不相信工厂主所说的话,而是作为内行认为必须作一番分析,他首先就得请求工厂主先生们,在专门涉及纯利润同工作日长度的关系的问题上,不要把机器和厂房、原料和劳动混杂在一起,而把包含在厂房、机器、原料等等中的不变资本放在一边,把预付在工资上的资本放在另一边。在这之后,如果按照工厂主的计算,工人是用2/2个劳动小时或1小时再生产或补偿工资,那末这位分析家就应该接着说:根据你们的说法,工人是在倒数第二小时生产自己的工资,在最后一小时生产你们的剩余价值或纯利润。因为工人在同样的时间内生产同样的价值,所以倒数第二小时的产品和最后一小时的产品具有同样的价值。其次,工人只有耗费劳动,才生产价值,而他的劳动量是由他的劳动时间来计量的。按照你们的说法,工人的劳动时间是每天11 1/2小时。他用这11 1/2小时的一部分来生产或补偿自己的工资,用另一部分来生产你们的纯利润。在这个工作日内他再也没有做别的事情。
 
    既然按照你们的说法,工人的工资和他提供的剩余价值是同样大的价值,那末工人显然是在5 3/4小时内生产自己的工资,在其余5 3/4小时内生产你们的纯利润。其次,因为两小时棉纱产品的价值等于他的工资的价值额加上你们的纯利润,所以这一棉纱的价值必然等于11 1/2个劳动小时,也就是说,倒数第二小时的产品必然等于5 3/4个劳动小时,最后一小时的产品也必然等于5 3/4个劳动小时。现在我们到了棘手的地方了。请注意!倒数第二个劳动小时同最初一个劳动小时一样,都是一个通常的劳动小时。不多也不少。
 
    因此,纺纱工人怎么能在1个劳动小时内生产出代表5 3/4个劳动小时的棉纱价值呢?实际上,他并没有创造这个奇迹。他在1个劳动小时内生产的使用价值是一定量的棉纱。这些棉纱的价值等于5 3/4个劳动小时,其中4 3/4小时未经他的协助就已包含在1小时消耗的生产资料棉花、机平等等内,而4/4小时或1小时才是由他自己加进的。因为他的工资是在 5 3/4小时内生产的,而1小时纺出的棉纱产品也包含5 3/4个劳动小时。
 
    所以,他5 3/4个劳动小时纺纱劳动的价值产平等于1小时纺纱劳动的产品价值??????褀Τ??,这并不是什么魔法妖术。如果你们以为他用了他的工作日的哪怕一个时间原子来再生产或“补偿”棉花、机器等等的价值,那你们就完全错了。正由于他的劳动把棉花和纱锭变成棉纱,正由于他纺纱,棉花和纱锭的价值才自行转移到棉纱上去。这种结果是靠他的劳动的质,而不是靠他的劳动的量造成的。当然,他1小时转移到棉纱上去的棉花等等的价值比12小时多,但这只是因为他1小时纺掉的棉花比12小时多。
 
    现在你们懂了吧,你们所谓工人在倒数第二小时生产他的工资的价值,在最后一小时生产纯利润,只不过是说,他的工作日的2小时(不管是最初2小时或是最后2小时)的棉纱产品,体现着11 1/2个劳动小时,正好等于他的整个工作日。所谓工人在前5 3/4小时生产他的工资,在后5 3/4小时生产你们的纯利润,又只不过是说,前5 3/4小时你们给了报酬,后5 3/4小时你们没有给报酬。这里我说劳动的报酬,而不说劳动力的报酬,是为了用你们的行话。诸位先生,现在请把你们付给报酬的劳动时间和你们没有付给报酬的劳动时间比较一下,你们就会发现,二者的比率是半天比半天,也就是100%。这当然是一个很高的百分比。毫无疑问,如果你们使你们的“人手”不是劳动11 1/2小时,而是劳动13小时,并且象你们会做的那样,把额外的1 1/2小时也归入纯粹的剩余劳动,那末剩余劳动就会从5 3/4小时增加到7 1/4小时,从而剩余价值率就会从100%增加到 126 2/23%。如果你们期望,加上1 1/2小时就能使剩余价值率从100%增加到200%,甚至200%以上,即“增加一倍以上”,那未免太乐观了。另一方面——人的心是很奇怪的东西,特别是当人们把心放在钱袋里的时候——如果你们担心,工作日从11 1/2小时缩减为10 1/2小时会使你们的全部纯利润化为乌有,那又未免太悲观了。事情决不是这样的。假设其他一切条件相同,即使剩余劳动从5 3/4小时降为4 3/4小时,仍然会得出一个很好的剩余价值率,即 82 14/23%。但是这个致命的“最后一小时”——你们为它编造的神话比锡利亚信徒为世界末日编造的神话还要多——是“十足的胡说”。失掉这最后一小时,你们并不会丧失“纯利润”,而你们使用的童男童女也不会失去“灵魂的纯洁”。(32a)  
 
    当你们的“最后一小时”真的敲响的时候,请你们想起牛津的这位教授吧。好了,但愿在一个更美好的世界里再同诸位相会。再见!(33)…… 西尼耳1836年发现的“最后一小时”这个信号,在1848年4月15日,又被经济学界的一位大官老爷詹姆斯 ?威尔逊在伦敦《经济学家》杂志上重新吹奏起来,以反对十小时工作日的法律。
 
    4.剩余产品
 
    我们把代表剩余价值的那部分产品(在第2节举的例子中,是20磅棉纱的1/10或2磅棉纱)称为剩余产品。决定剩余价值率的,不是剩余价值同资本总额的比率,而是剩余价值同资本的可变部分的比率,同样,决定剩余产品的水平的,也不是剩余产品同总产品的其余部分的比率,而是剩余产品同代表必要劳动的那部分产品的比率。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的目的,同样,富的程度不是由产品的绝对量来计量,而是由剩余产品的相对量来计量。(34)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之和,工人生产他的劳动力的补偿价值和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之和,构成他的劳动时间的绝对量——工作日。
 

第二十四章 所谓原始积累

    1.原始积累的秘密

    我们已经知道,货币怎样转化为资本,资本怎样产生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又怎样产生更多的资本。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整个运动好象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起点。这种原始积累在政治经济学中所起的作用,同原罪在神学中所起的作用几乎是一样的。亚当吃了苹果,人类就有罪了。

    人们在解释这种原始积累的起源的时候,就象在谈过去的奇闻逸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两种人,一种是勤劳的,聪明的,而且首先是节俭的中坚人物,另一种是懒惰的,耗尽了自己的一切,甚至耗费过了头的无赖汉。诚然,神学中关于原罪的传说告诉我们,人怎样被注定必须汗流满面才得糊口;而经济学中关于原罪的历史则向我们揭示,怎么会有人根本不需要这样做。但是,这无关紧要。于是出现了这样的局面:第一种人积累财富,而第二种人最后除了自己的皮以外没有可出卖的东西。大多数人的贫穷和少数人的富有就是从这种原罪开始的;前者无论怎样劳动,除了自己本身以外仍然没有可出卖的东西,而后者虽然早就不再劳动,但他们的财富却不断增加。例如梯也尔先生为了替所有权辩护,甚至带着政治家的严肃神情,向一度如此富有才华的法国人反复叨念这种乏味的儿童故事。但是,一旦涉及所有权问题,那末坚持把儿童读物的观点当作对于任何年龄和任何发育阶段都是唯一正确的观点,就成了神圣的义务。大家知道,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温和的政治经济学中,从来就是田园诗占统治地位。正义和“劳动”自古以来就是唯一的致富手段,自然,“当前这一年”总是例外。

    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决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货币和商品,正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一样,开始并不是资本。它们需要转化为资本。但是这种转化本身只有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这些情况归结起来就是:两种极不相同的商品所有者必须互相对立和发生接触;一方面是货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他们要购买别人的劳动力来增殖自己所占有的价值总额;另一方面是自由劳动者,自己劳动力的出卖者,也就是劳动的出卖者。自由劳动者有双重意义:他们本身既不象奴隶、农奴等等那样,直接属于生产资料之列,也不象自耕农等等那样,有生产资料属于他们,相反地,他们脱离生产资料而自由了,同生产资料分离了,失去了生产资料。商品市场的这种两极分化,造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条件。资本关系以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为前提。资本主义生产一旦站稳脚跟,它就不仅保持这种分离,而且以不断扩大的规模再生产这种分离。因此,创造资本关系的过程,只能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使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使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因此,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所以表现为“原始的”,因为它形成资本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的前史。

    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解放。直接生产者,劳动者,只有当他不再束缚于土地,不再隶属或从属于他人的时候,才能支配自身。其次,他要成为劳动力的自由出卖者,能把他的商品带到任何可以找到市场的地方去,他就必须摆脱行会的控制,摆脱行会关于学徒和帮工的制度以及关于劳动的约束性规定。因此,使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的历史运动,一方面表现为生产者从隶属地位和行会束缚下解放出来;对于我们的资产阶级历史学家来说,只有这一方面是存在的。但是另一方面,新被解放的人只有在他们被剥夺了一切生产资料和旧封建制度给予他们的一切生存保障之后,才能成为他们自身的出卖者。而对他们的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工业资本家这些新权贵,不仅要排挤行会的手工业师傅,而且要排挤占有财富源泉的封建主。从这方面来说,他们的兴起是战胜了封建势力及其令人愤恨的特权的结果,也是战胜了行会及其对生产的自由发展和人对人的自由剥削所加的束缚的结果。但是,工业骑士之所以能够排挤掉佩剑骑士,只是因为他们利用了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件。他们借以兴起的手段,同罗马的被释奴隶成为自己保护人的主人所使用的手段同样卑鄙。劳动者的奴役状态是产生雇佣工人和资本家的发展过程的起点。

    这一发展过程就是这种奴役状态的形式变换,就是封建剥削变成资本主义剥削。要了解这一过程的经过,不必追溯太远。虽然在十四和十五世纪,在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但是资本主义时代是从十六世纪才开始的。在这个时代来到的地方,农奴制早已废除,中世纪的顶点 ——主权城市也早已衰落。在原始积累的历史中,对正在形成的资本家阶级起过推动作用的一切变革,都是历史上划时代的事情;但是首要的因素是: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的土地的剥夺,形成全部过程的基础。这种剥夺的历史在不同的国家带有不同的色彩,按不同的顺序、在不同的历史时代通过不同的阶段。只有在英国,它才具有典型的形式,因此我们拿英国作例子。(189)

    2.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

    在英国,农奴制实际上在十四世纪末期已经不存在了。当时,尤其是十五世纪,绝大多数人口(190)是自由的自耕农,尽管他们的所有权还隐藏在封建的招牌后面。在较大的封建领地上,过去本身也是农奴的管事,被自由的租地农场主排挤了。农业中的雇佣工人包括两种人,一种是利用空闲时间为大土地所有者做工的农民,一种是独立的、相对说来和绝对说来人数都不多的真正的雇佣工人阶级。甚至后者实际上也是自耕农,因为除了工资,他们还分得四英亩或更多一些的耕地和小屋。此外,他们又和真正的农民共同利用公有地,在公有地上放牧自己的牲畜和取得木材、泥炭等燃料。(191)在欧洲一切国家中,封建生产的特点是土地分给尽可能多的臣属。同一切君主的权力一样,封建主的权力不是由他的地租的多少,而是由他的臣民的人数决定的,后者又取决于自耕农的人数。(192)因此,虽然英国的土地在诺曼人入侵后分为巨大的男爵领地,往往一个男爵领地就包括九百个盎格鲁撒克逊旧领地,但是小农户仍然遍布全国,只是在有些地方穿插有较大的封建领地。这些情况,加上代表十五世纪特点的城市繁荣,就使大法官福特斯居在其《谈谈英国法律的优越性》一书中十分雄辩地描述过的人民财富能够产生出来,但是这些情况是排斥资本财富的。

    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奠定基础的变革的序幕,是在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和十六世纪最初几十年演出的。由于封建家臣(这些封建家臣,正如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正确指出的,“到处都无用地塞满了房屋和城堡”)的解散,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抛向劳动市场。虽然王权这个资产阶级发展的产物在追求绝对权力时,用暴力加速了这些家臣的解散,但王权绝不是这件事情的唯一原因。不如说,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通过把农民从土地(农民对土地享有和封建主一样的封建权利)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的办法,造成了人数更多得无比的无产阶级。在英国,特别是弗兰德毛纺织工场手工业的繁荣,以及由此引起的羊毛价格的上涨,对这件事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大规模的封建战争已经消灭了旧的封建贵族,而新的封建贵族则是他们自己的时代的儿子,对这一时代说来,货币是一切权力的权力。因而,把耕地变为牧羊场就成了他们的口号。哈里逊在其著作《英国概述》(载于霍林舍德的编年史的卷首)中,描述了对小农的剥夺给国家造成了多么大的破坏。他写道:“我们的大掠夺者什么也不在乎!” 农民的住房和工人的小屋被强行拆除,或者任其坍毁。哈里逊说:

    “我们对照一下每一个骑士领地的旧财产清单,就会发现,无数的房屋和小农户消失了;现在土地供养的人口少得多了;虽然有一些新的城市繁荣起来,但是很多城市衰落了……城市和乡村为了作牧羊场而被毁坏,只有领主的房屋保留下来,这类情况我也能谈一些。”

    这些老的编年史的作者的抱怨总是夸大的,但是他们准确地描绘了生产关系的革命给当时的人们造成的印象。把大法官福特斯居的著作与大法官托马斯?莫尔的著作比较一下,我们就会清楚地看见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之间的鸿沟。桑顿说得对,英国工人阶级没有经过任何过渡阶段就从自己的黄金时代陷入了黑铁时代。立法被这一变革吓住了。它还没有达到这样的文明程度:把 “国民财富”,也就是把资本的形成、对人民群众的残酷剥削和他们的贫困化当作全部国策的极限。培根在他的亨利七世执政史中说道:

    “这时〈1489年〉人们越来越多地抱怨把耕地变成少数牧人就可照管的牧场〈牧羊场等〉;定期租地、终身租地和年度租地(很多自耕农靠年度租地生活)变成了领地。这使人民衰落,因而使城市、教会、什一税也衰落……国王和当时的议会为医治这一弊端表现出的智慧是值得赞叹的……他们采取措施来制止对公有地的灭绝人口的掠夺,来制止随之而来的灭绝人口的牧场的形成。”

    1489年亨利七世颁布的第19号法令,禁止拆毁附有20英亩以上土地的农民房屋。亨利八世二十五年颁布的法令,又重新规定这条法律。其中谈到:

    “很多租地和大畜群,特别是大羊群,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因此地租飞涨,耕地荒芜,教堂和房屋被毁,无力养家糊口的人多得惊人。”

    因此法律规定重建那些荒废了的农场,制定耕地和牧场的比例等等。1533年的一项法令抱怨不少所有者拥有24000只羊,于是限定不得超过2000只。(193)但是,人民的抱怨和从亨利七世以来150年内相继颁布的禁止剥夺小租地农民和农民的法律,都同样毫无效果。它们毫无效果的秘密,培根已经不自觉地透露给我们了。他在《文明与道德论文集》第29节中写道:

    “亨利七世的法令是深思熟虑的和值得赞赏的,因为它建立了一定标准的农场和农舍,也就是说,为农场和农舍保持一定数量的土地,这样,它们就能提供相当富裕的、不是处于奴隶地位的臣民,并能使耕犁掌握在所有者手中,而不是掌握在雇工手中。”(193a)

    但是,资本主义制度却正是要求人民群众处于奴隶地位,使他们本身转化为雇工,使他们的劳动资料转化为资本。在这一过渡时期中,立法也曾力图使农业雇佣工人的小屋保有4英亩土地,并且禁止他们以自己的小屋招揽房客。1627年,在查理一世的时候,丰特米尔的罗吉尔?克罗克在丰特米尔的领地上修建一座小屋时,还因没有拨出4英亩土地作为小屋的永久附属物而被判罪;1638年,在查理一世的时候,还任命了一个皇家委员会来监督旧法律的实施,特别是关于4英亩土地的法律的实施;克伦威尔还禁止在伦敦周围4哩的地区内修建未附有4英亩土地的房屋。在十八世纪上半叶,如果农业工人的小屋未附有1—2英亩土地,他还会到法院去控告。但是现在,如果小屋附有一个小园子,或者在远离小屋的地方可以租到一点点土地,就是很幸运的了。汉特医生说:

    “地主和租地农场主在这方面是行动一致的。他们认为,小屋附有几英亩土地就会使工人过于独立。”(194)

    在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随之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的盗窃,使暴力剥夺人民群众的过程得到新的惊人的推动。在宗教改革的时候,天主教会是英国相当大一部分土地的封建所有者。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抛进了无产阶级行列。很大一部分教会地产送给了贪得无厌的国王宠臣,或者非常便宜地卖给了投机的租地农场主和市民,这些人把旧的世袭佃户大批地赶走,把他们耕种的土地合并过来。法律保证贫苦农民对一部分教会什一税的所有权,也被暗中取消了。(195)伊丽莎白女王一次巡视英国之后叫喊说:“穷人到处受苦难。”在她执政的第四十三年,终于不得不通过征收济贫税而正式承认有需要救济的贫民。

    “这一法律的起草人不好意思说明起草该法律的理由,因此一反惯例,未附有任何说明性的序言就把该法律公布了。”(196)

    查理一世十六年颁布的第4号法令宣布这项法律是永久性的,事实上只是在1834年,这项法律才获得新的更严格的形式。(197)宗教改革的这些直接的影响并不是它的最持久的影响。教会所有权是古老的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宗教堡垒。随着这一堡垒的倾覆,这些关系也就不能维持了。(198)在十七世纪最后几十年,自耕农即独立农民还比租地农民阶级的人数多。他们曾经是克伦威尔的主要力量,甚至马考莱也承认,他们同酗酒的劣绅及其奴仆,即不得不娶主人的弃妾的乡村牧师相比,处于有利的地位。甚至农业雇佣工人也仍然是公有地的共有者。大约在1750年,自耕农消灭了(199),而在十八世纪最后几十年,农民公有地的最后痕迹也消灭了。我们在这里不谈农业革命的纯经济原因。我们只来研究一下它的暴力手段。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土地所有者通过立法实行掠夺,而这种掠夺在大陆各处都是不经过立法手续就直接完成了的。他们取消了封建的土地制度,也就是使土地摆脱了对国家的贡赋,以对农民和其他人民群众的课税来“补偿”国家,他们要求对地产的现代私有权(他们对地产只有封建权利),最后,他们强令实行定居法。只要把情况相应地改变一下,它们对英国农民的影响,就同鞑靼人波利斯?戈东诺夫的命令对俄国农民的影响一样。 “光荣革命”把地主、资本家这些谋利者同奥伦治的威廉三世(200)一起推上了统治地位。他们开辟了一个新时代,使以前只是有节度地进行的对国有土地的盗窃达到了巨大的规模。这些土地被赠送出去了,被非常便宜地卖掉了,或者被用直接掠夺的办法合并到私人地产中去了。(201)

    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丝毫不遵守法律成规的情况下完成的。用这种欺骗的方法攫取的国有土地和从教会夺来的土地,既然在共和革命中没有再度失去,就构成现今英国寡头政治的贵族领地的基础。(202)市民资本家鼓励这种做法,为的是把土地变成纯粹的商品,扩大农业大规模生产的范围,增加来自农村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的供给等等。并且,新土地贵族又是新银行巨头这一刚刚孵化出来的金融显贵和当时靠保护关税支持的大手工工场主的自然盟友。英国资产阶级为了自身利益做得同瑞典的市民一样正确,虽然后者的做法相反:他们同自己的经济堡垒即农民协同一致,支持国王用暴力从寡头政府手中夺回王室土地(从1604年开始,后来在查理十世和查理十一世时继续进行)。公有地——同刚才谈的国有土地完全不同——是一种在封建制度掩护下保存下来的古代日耳曼制度。我们已经知道,对公有地的暴力掠夺大都伴有变耕地为牧场的现象,它开始于十五世纪末,在十六世纪还在继续下去。但是,当时这一过程是作为个人的暴力行为进行的,立法曾同这种暴力行为斗争了150年而毫无效果。十八世纪的进步表现为:法律本身现在成了掠夺人民土地的工具,虽然大租地农场主同时也使用自己独立的私人小办法。(209)这种掠夺的议会形式就是“公有地圈围法”,换句话说,是地主借以把人民的土地当作私有财产赠送给自己的法令,是剥夺人民的法令。弗?摩?伊登爵士企图把公有地说成是代替封建主的大土地所有者的私有地,但是他自己把这种狡黠的辩护词否定了,因为他要求“为公有地的圈围制定一般性的议会法令”,即承认要把公有地变成私有地必须由议会采取非常措施,另一方面,他又要求立法对被剥夺的贫苦者给予“赔偿”。(204)

    当任意租户,即按一年期限租佃土地的小租地农民,一群奴隶般地完全听大地主摆布的人,代替独立的自耕农时,对国有土地的掠夺,特别是对公有地的不断的盗窃,促使在十八世纪叫做资本租地农场(205)或商人租地农场(206)的大租地农场增长,并且促使农村居民变成无产阶级,把他们“游离”出来投向工业。但是,十八世纪的人还不象十九世纪的人那样清楚地了解到,国民财富和人民贫困是一回事。因此,当时经济著作中就有关于 “公有地的圈围”的十分激烈的论战。我从手边的大量材料中只摘录几段话,因为这几段话就能生动地说明当时的情况。一位作者愤慨地写道:   

    “在哈特福郡的很多教区中,有24个平均占50—150英亩土地的租地农场被合并为3个租地农场了。”(207)“在北安普顿郡和林肯郡,圈围公有地的做法十分流行,由于圈地而形成的新领地大部分都变成牧场;结果在很多领地中,现在耕地还不到50英亩,而过去曾经耕种过1500英亩……过去的住宅、谷仓、马厩等等变成的废墟”是以往居民留下的唯一痕迹。“在某些地方,100所房屋和家庭已经减少到……8所或10所……在大多数不过15年或20年前才开始圈地的教区,土地所有者的数目同以前耕种开放地的土地所有者的人数相比是很少的。往往还有这样的事情,4—5个富有的畜牧业主侵吞了不久前圈围的大片领地,这些土地以前是在20—30个租地农民和同样数目的较小的所有者以及其他居民的手里。所有这些人和他们的家属,从自己占有的土地上被赶走,同他们一起被赶走的,还有替他们做工以维持生活的许多其他户人家。”(208)

    邻近的地主在圈地的借口下,不仅侵占了荒地,而且往往也侵占了个人以一定的租金向公社租来耕种的土地或共同耕种的土地。

    “我这里是说开放地和已耕地的圈围。甚至为圈地辩护的作者也承认,圈地加强了大租地农场的垄断地位,提高了生活资料的价格,造成了人口的减少……甚至象现在这样进行的荒地的圈围,也使贫民失去他们的一部分生存资料,而把本来已经过大的租地农场更加扩大。”(209) 普莱斯博士说: “如果土地落到少数大租地农场主手中,那末小租地农民〈以前他是指 “许多小土地所有者和小租地农民,他们靠自己耕种的土地上的产品和在公有地上放养的羊、家禽、猪等来维持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因此几乎不必购买生存资料”〉就要变成这样一种人,他们必须为别人劳动才能维持生活,而且不得不到市场上去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一切……劳动也许加多了,因为对劳动的强制更大了……城市和手工工场将会扩大,因为将有更多寻找职业的人被赶到那里去。这就是租地农场的扩大必然发生作用的道路,也是它多年以来在这个王国中实际发生作用的道路。”(210)

    他把圈地的总的结果概括如下:

    “总的说来,下层人民的状况几乎在各方面都恶化了,小土地所有者和小租地农民降到短工和雇工的地位;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谋生变得更加困难了。”(211)

    确实,对公有地的掠夺和随之而来的农业革命,对农业工人产生十分强烈的影响,伊登自己就说,农业工人的工资在1765— 1780年之间开始降到最低限度以下,因此必须由官方的济贫费来补助。他说,他们的工资“只够满足绝对必要的生活需要”。现在我们再听一下一位圈地卫护者,普莱斯博士的反对者的意见。

    “因为不再看见人们在开放地上浪费自己的劳动,就得出人口减少的结论,这是不对的……如果小农转变成不得不替别人劳动的人之后,可以把更多的劳动动用起来,那末,这是国民〈那些已经经历转变的农民当然不在此列〉应当期待的一种利益……如果他们的结合的劳动在一个租地农场上使用,产品就会更多:这样就可以为工场手工业创造出剩余产品,从而工场手工业,这个国家的金矿之一,就会随着生产出的谷物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 (212)

    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粗暴的暴力,只要这是为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所需要的,政治经济学家就会以斯多噶派 233 的平静的心情来加以观察。带有托利党色彩的“博爱的”弗?摩?伊登爵士就是一个例子。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到十八世纪末,伴随着对人民的暴力剥夺的是一连串的掠夺、残暴行为和人民的苦难,这些只不过使他得出下面这个 “称心如意的”结论:

    “必须确定耕地和牧场之间的适当的比例。在整个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的大部分时期,还要有2、3英亩甚至4英亩耕地才有1英亩牧场。在十六世纪中叶,这个比例变为2英亩牧场对2英亩耕地,后来是2英亩牧场对1英亩耕地,直到最后达到3英亩牧场对1英亩耕地这个适当的比例。”

    到十九世纪,人们自然甚至把农民和公有地之间的联系都忘却了。更不必谈最近的时期:1801年到1831年农村居民被夺去3511770英亩公有地,并由地主通过议会赠送给地主,难道农村居民为此得到过一文钱的补偿吗?  最后,对农民土地的最后一次大规模剥夺过程,是所谓的Clearing of Estates(清扫领地,实际上是把人从领地上清扫出去)。“清扫”是前面谈过的英国的一切剥夺方法的顶点。我们在上面谈到现代状况时知道,在已经没有独立农民可以清扫的地方,现在是要把小屋“清扫”掉,结果农业工人在他们耕种的土地上甚至再也找不到必要的栖身之所了。至于“清扫领地”的真正含意,我们只有看看苏格兰高地这个现代小说中的天国,才可以领会。在那里,这个过程的特点是:它有系统性,有一举完成的巨大规模(在爱尔兰,地主同时把好几个村庄清扫掉;在苏格兰高地,一下子被清扫的土地面积相当于德意志几个公国),最后,还有被侵吞的土地所有权的特殊形式。苏格兰高地的克尔特人由克兰组成,每一克兰是该克兰所居住的土地的所有者。克兰的代表,即克兰的首领或“大人”,只是这块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就象英国女王是全国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完全一样。英国政府虽然成功地镇压了这些“大人”之间的内部战争,制止了他们对苏格兰低地的不断侵袭,但是克兰首领们丝毫没有放弃自己原来的劫掠行径;他们只不过改变了形式而已。他们依靠自己的权威,把他们名义上的所有权变成私有财产权,由于遭到克兰成员的反抗,他们就决定公开使用暴力把克兰成员驱逐出去。纽曼教授说:

    “英国国王可以有同样的权利把自己的臣民赶下大海。”(213)  

     在苏格兰,这种革命是在王位觊觎者的拥护者进行了最后一次武装暴动后开始的,我们可以从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214)和詹姆斯?安德森(215)的著作中看到这一革命的最初阶段。在十八世纪,还禁止从土地上被赶走的盖尔人移居外国,以便用暴力把他们赶到格拉斯哥和其他工业城市去。(216)至于十九世纪盛行的方法(217),在这里以萨特伦德公爵夫人进行的“清扫”作例子就够了。这位懂得经济学的女人一当权,就决定对经济进行彻底的治疗,并且把全郡——郡内的人口通过以前的类似过程已经减少到15000人——变为牧羊场。从1814年到1820年,这15000个居民,大约3000户,陆续地被驱逐和消灭了。他们的村庄全都破破坏和烧毁,他们的田地全都变成了牧场。不列颠的士兵奉命执行任务,同当地居民发生了冲突。一个老太婆因拒绝离开小屋而被烧死在里面。这位夫人用这种方法把自古以来就属于克兰的794000英亩土地据为己有了。她把沿海地区大约6000英亩的土地分配给这些被驱逐的居民,每户2英亩。这6000英亩土地以前一直是荒地,没有给所有者带来过收入。这位公爵夫人是如此的宽宏大量,她以平均每英亩2先令6便士的租金把这些荒地租给那些几百年来为她的家族流洒鲜血的克兰成员。她把从克兰那里夺来的全部土地划分为29个大牧羊租地农场,每一个租地农场住一户人家,他们大都是英格兰租地农场主的雇农。到1825年,15000个盖尔人已经被131000只羊所代替。被赶到海边的那部分土著居民企图靠捕鱼为生。他们成了两栖动物,用一位英国作家的话来说,他们一半生活在陆上,一半生活在水上,但是二者合在一起也只能使他们过半饱的生活。(218)但是,诚实的盖尔人由于他们对克兰“大人”的山岳般浪漫的崇拜,必须更加含辛茹苦。鱼的气味传到“大人”的鼻子里去了。他们嗅到其中有某种有利可图的东西,于是把沿海地区租给伦敦的大鱼商。盖尔人又一次被驱逐了。(219)最后,一部分牧羊场又变成了狩猎场。大家知道,英格兰没有真正的森林。贵族们的鹿苑中的鹿长得象家畜,肥得象伦敦的市议员一样。所以,苏格兰是这种“高贵情欲”的最后的寄托所。1848年萨默斯写道:

    “在苏格兰高地,森林面积大大扩大了。在盖克的一边,可以看见格伦菲希新森林,在另一边,是阿德佛里基新森林。在同一条线上,布拉克山这一大片荒地不久前植树造林了。从东到西,从阿贝丁附近到欧班峭壁,现在都是一条连绵不断的林带,而在高地的其他地方,又有洛赫-阿尔恰格、格连加里、格伦莫里斯顿等新森林出现……盖尔人由于他们的土地变为牧羊场…… 而被赶到更贫瘠的地方。现在鹿开始代替羊,使盖尔人更加贫困……鹿林(219a)和人民不能并存。总有一方要让位。如果在未来的二十五年当中,狩猎场的数目和规模象过去二十五年那样增长,那末盖尔人就会在他们家乡的土地上绝迹了。苏格兰高地土地所有者中间进行的这个运动,一方面是出于时髦,贵族的欲望,打猎的爱好等等;另一方面,他们做鹿的交易只是为了牟取利润。因为事实是,把一块山地辟为狩猎场,在很多情况下都比把它变为牧羊场有利得多…… 对于爱好打猎而寻找狩猎场的人说来,出价高低只受自己钱袋大小的限制……苏格兰高地所受的痛苦,不下于诺曼人国王的政策给英格兰带来的痛苦。鹿有了更自由的活动场所,而人却被赶到越来越窄的圈子里去了…… 人民的自由接二连三地被夺去…… 压迫日甚一日。清扫和驱逐人民,象在美洲和澳洲的荒野上砍除树木和灌木丛一样,被当作固定的原则,当作农业上的必要,由地主们来实行;这一过程静静地、有条不紊地进行着。”(220)

    掠夺教会地产,欺骗性地出让国有土地,盗窃公有地,用剥夺方法、用残暴的恐怖手段把封建财产和克兰财产变为现代私有财产——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这些方法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合并,为城市工业造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的必要供给。

    3.十五世纪末以来惩治被剥夺者的血腥立法。

    压低工资的法律

    由于封建家臣的解散和土地断断续续遭到暴力剥夺而被驱逐的人,这个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不可能象它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场手工业所吸收。另一方面,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的纪律。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盗贼、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因此,十五世纪末和整个十六世纪,整个西欧都颁布了惩治流浪者的血腥法律。现在的工人阶级的祖先,当初曾因被迫变成了流浪者和贫民而受到惩罚。法律把他们看作“自愿的”罪犯,其依据是:只要他们愿意,是可以继续在已经不存在的旧的条件下劳动的。在英国,这种立法是在亨利七世时期开始的。亨利八世时期,1530年,允许年老和无劳动能力的乞丐行乞。但对身强力壮的流浪者则加以鞭打和监禁。

    他们要被绑在马车后面,被鞭打到遍体流血为止,然后要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多么残酷的讽刺!亨利八世二十七年,又重申了以前的法令,但由于加上了新的条款而更严厉了。如果在流浪时第二次被捕,就要再受鞭打并被割去半只耳朵;如果第三次被捕,就要被当作重罪犯和社会的敌人处死。爱德华六世在他即位的第一年(1547年)颁布的法令规定,拒绝劳动的人,如被告发为游惰者,就要判为告发者的奴隶。主人应当用面包和水,用稀汤和他认为适当的肉屑给自己的奴隶吃。他有权用鞭打和镣铐强迫奴隶从事一切令人厌恶的劳动。如果奴隶逃亡达14天,就要判为终身奴隶,并在额头或脸颊打上S字样的烙印,如果第三次逃亡,就要当作叛国犯处死。主人可以把他出卖,遗赠,作为奴隶出租,完全象对待其他动产和牲畜一样。如果奴隶图谋反抗主人,也要被处死。治安法官必须根据报告搜捕逃亡的奴隶。如果发现流浪者3天无所事事,就要把他送回原籍,用烧红的铁片在他胸前打上V字样的烙印,套上锁链在街道上服役或服其他劳役。如果流浪者谎报籍贯,就要被罚充当该地、该地居民或社团的终身奴隶,并打上S字样的烙印。

    任何人都有权把流浪者的子女领去当学徒,男的当到24岁为止,女的当到20岁为止。如果他们逃亡,就要成为他们师傅的奴隶,直到这个年龄为止。师傅可以给他们戴上镣铐,鞭打他们等等。为了便于识别和更加保险起见,每个主人可以在自己奴隶的脖子、手或脚上套一个铁环。(221)这个法令的最后一部分规定,贫民必须在愿意给他们饮食和劳动的地区或个人那里干活。在英国,这种教区的奴隶,在游荡者的名义下一直保留到十九世纪。伊丽莎白执政时期的1572年的法令规定,没有得到行乞许可的14岁以上的乞丐,如果没有人愿意使用他两年,就要受猛烈的鞭打,并在左耳打上烙印;如果有人再度行乞而且年过18,又没有人愿意使用两年,就要被处死;第三次重犯,就要毫不容情地当作叛国犯处死。类似的法令还有伊丽莎白十八年所颁布的第13号法令和1597年的法令。(221a)  

    詹姆斯一世时期,游荡和行乞的人被宣布为流浪者。即决法庭的治安法官有权当众鞭打他们,把第一次被捕者监禁6个月,第二次被捕者监禁2年。在监禁期间,治安法官认为适当就可以随时鞭打他们,要打多少就打多少…… 不可救药的危险的流浪者,要在左肩打上R字样的烙印,并要从事强制劳动;如果他再度在行乞时被捕,那就要毫不容情地处死。这些条例直到十八世纪初还有效,到安女王十二年颁布第23号法令时才被废除。法国也有同样的法律,十七世纪中叶在巴黎建立了一个流浪者王国。在路易十六初期(1777年7月13日的敕令)还规定,16岁至60岁的身体强壮而没有生存资料或职业的人,都要罚做苦工。1537年10月查理五世对尼德兰颁布的法令,1614年3月19日荷兰各州和各城市的第1号告示,1649年6月25日联合省的公告等,都有类似的规定。这样,被暴力剥夺了土地、被驱逐出来而变成了流浪者的农村居民,由于这些古怪的恐怖的法律,通过鞭打、烙印、酷刑,被迫习惯于雇佣劳动制度所必需的纪律。单是在一极有劳动条件作为资本出现,在另一极有除了劳动力以外没有东西可出卖的人,还是不够的。

    这还不足以迫使他们自愿地出卖自己。在资本主义生产的进展中,工人阶级日益发展,他们由于教育、传统、习惯而承认这种生产方式的要求是理所当然的自然规律。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组织粉碎一切反抗;相对过剩人口的不断产生把劳动的供求规律,从而把工资限制在与资本增殖需要相适应的轨道以内;经济关系的无声的强制保证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超经济的直接的暴力固然还在使用,但只是例外地使用。在通常的情况下,可以让工人由“生产的自然规律” 去支配,即由他对资本的从属性去支配,这种从属性由生产条件本身产生,得到这些条件的保证并由它们永久维持下去。在资本主义生产在历史上刚刚产生的时期,情况则不同。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规定”工资,即把工资强制地限制在有利于赚钱的界限内,为了延长工作日并使工人本身处于正常程度的从属状态,就需要并运用了国家权力。这是所谓原始积累的一个重要因素。雇佣工人阶级是在十四世纪下半叶产生的,它在当时和后一世纪内只占居民中很小的一部分;它的地位受到农村的独立农民经济和城市的行会组织的有力的保护。在农村和城市,雇主和工人在社会上是接近的。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只是形式上的,就是说,生产方式本身还不具有特殊的资本主义的性质。资本的可变要素大大超过它的不变要素。因此,对雇佣劳动的需求随着资本的积累而迅速增加,而雇佣劳动的供给只是缓慢地跟在后面。后来变成资本积累基金的一大部分国民产品,在当时还是工人的消费基金。自始就是为了剥削工人,而在其发展中一直与工人为敌的关于雇佣劳动的立法(222),在英国开始于1349年爱德华三世的劳工法。在法国,与此相当的,是1350年以国王约翰名义颁布的敕令。英法两国的立法齐头并进,内容也相同。关于劳工法企图强制延长工作日这一点,我就不再谈了,因为前面(第8章第5节)已经讲过了。劳工法是由于下院的迫切要求而颁布的。一个托利党人天真地说:

    “以前贫民要求的工资太高,使工业和财富受到威胁。现在他们的工资太低,也使工业和财富受到威胁,不过这种威胁和以前的不同,而且可能更危险。”(223)

    法律规定了城市和农村、计件劳动和日劳动的工资率。农村工人受雇期限应为一年,城市工人则应在“自由市场”上受雇。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18条和第19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二十一天。1360年的法令加重了处罚,甚至授权雇主按法定的工资率通过体罚去榨取劳动。把瓦匠和木匠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一切结合、契约、誓约等都被宣告无效。从十四世纪起到1825年废除禁止结社法止,工人结社一直被认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1349年的劳工法和以后的一切类似法令的精神清楚地表现在这一事实上:国家虽然规定了工资的最高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大家知道,在十六世纪,工人的状况十分恶化。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相应上涨的程度。因此,工资实际上是下降了。但是,旨在压低工资的法律仍然有效,同时,“没有人愿意使用”的人还要被割耳朵和打烙印。伊丽莎白五年颁布的第3号法令学徒法,授权治安法官规定一定的工资,并按季节和物价加以调整。詹姆斯一世把这种有关劳动的规定推行到纺织工人和其他各种工人身上。(224)

    乔治二世把禁止工人结社的法律推行到一切工场手工业。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相当强大,因而用法律来规定工资已经行不通而且没有必要,但是人们为了防备万一,还不想抛弃旧武库中的这件武器。在乔治二世八年,除国丧期外,伦敦及其近郊的裁缝帮工的日工资还禁止超过2先令 7 1/2便士;乔治三世十三年颁布的第68号法令还授权治安法官规定丝织工人的工资;在1796年,治安法官关于工资的命令是否也适用于非农业工人,还需要经过高等法院的两次判决来确定;在1799年,一项议会法令还规定,苏格兰矿工的工资要根据伊丽莎白的一项法令和1661年及1671年的两项苏格兰法令来规定。在此期间情况有了多大的变化,这可由英国下院的一件前所未闻的事情来说明。在这里,四百多年来人们都是制定法律来规定工资绝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而在1796年,惠特布雷德建议用法律规定农业短工工资的最低限度。皮特表示反对,但承认“贫民的状况是悲惨的”。

    最后,在1813年,规定工资的法律被废除了。自从资本家以其私人立法来管理工厂,并依靠济贫税把农业工人的工资补充到必要的最低限度以来,这些法律就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劳工法中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直到现在还完全有效,这些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残酷的禁止结社法于1825年在无产阶级的威胁性行动面前取消了。虽然如此,但取消的只是其中一部分。旧法令某些美丽的残片直到1859年才消失。

    最后,1871年6月29日的议会法令,在法律上承认工联时就认为消除了这项阶级立法的最后痕迹。但是,同一天颁布的一项议会法令,即关于惩治暴行、胁迫和侵害行为的刑法修正法令,实际上是以新的形式恢复了旧的状态。这种议会把戏,使工人在罢工或同盟歇业(结成同盟的工厂主同时把工厂关闭)时可能利用的手段都不按普通法来处理,而按特别刑法来处理,而这个刑法的解释权又操在担任治安法官的工厂主本人手中。两年前,同一个下院和同一个格莱斯顿先生,以人所共知的正直态度提出了一项取消一切反对工人阶级的特别刑法的法案。但是这个法案只二读了事,这样,问题就被搁置下来,直到后来,“伟大的自由党”同托利党结成联盟,竟然坚决反对扶它上台的无产阶级。“伟大的自由党”并不以这种背叛为满足,它还让一贯奴颜婢膝地为统治阶级效劳的英国法官把已经失效的禁止“秘密活动”法240重新挖掘出来,用来对付工人的结社。我们看到,五百年来,英国议会一直卑鄙无耻地自私自利地保持旨在反对工人的永久的资本家“工联”的地位,后来只是在群众的压力下才迫不得已地放弃了反对罢工和工联的法律。法国资产阶级在革命风暴一开始,就胆敢再把工人刚刚争得的结社权剥夺掉。它在1791年6月14日颁布法令,宣布工人的一切结社都是“对自由和人权宣言的侵犯”,要课以500利弗尔的罚金并剥夺公民权一年。(225)这个法律用国家警察手段把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斗争限制在对资本有利的范围内,它经历了几次革命和几次改朝换代。甚至恐怖政府也没有触动它。直到最近它才被从刑法典中取消。采取这一资产阶级非常措施的借口是最典型不过的了。报告人列沙白里哀说:“工资比现在提高一些,使领工资的人摆脱由于缺乏必要的生活资料而陷入的绝对的、几乎是奴隶般的依赖状态,这虽然是应当的”,但是工人不应当彼此商定自己的利益,不应当采取共同行动来缓和自己的“绝对的、几乎是奴隶般的依赖状态”,因为他们这样做就会损害“他们从前的老板现在的企业主的自由”(使工人保持奴隶状态的自由!),因为进行结社来反对从前公会老板的专制,就是——猜猜看!——恢复法国宪法所取消的公会!(226)

    4.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的产生

    我们考察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怎样通过暴力产生,考察了使他们转化为雇佣工人的血腥纪律,考察了君主和国家用警察手段加强对劳动的剥削程度来提高资本积累的无耻行为。现在要问:资本家最初是从哪里来的呢?因为对农村居民的剥夺只是直接地产生了大土地所有者。至于说到租地农场主的产生,我们是能够弄清楚的,因为这是一个延续了许多世纪的漫长过程。农奴本身,此外还有自由小土地所有者,处于极不相同的财产状况下,因而是在极不相同的经济条件下解放出来的。在英国,最初形式的租地农场主是本身也是农奴的管事。他的地位和古罗马的斐力卡斯相似,不过活动范围狭小一些。在十四世纪下半叶,管事被由地主供给种籽、牲畜和农具的租地农民所代替。这种租地农民的地位同农民没有多大的区别,不过他剥削更多雇佣劳动。他不久就成为分成农,半租地农场主。他筹集农业资本的一部分,而其余部分则由地主提供。双方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分配总产品。这种形式在英国很快就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真正的租地农场主,他靠使用雇佣工人来增殖自己的资本,并把剩余产品的一部分以货币或实物的形式作为地租交给地主。在十五世纪,当独立农民和那些既当雇工同时又独自耕作的雇农靠自己的劳动而富裕起来的时候,租地农场主的境况和生产范围都同样是中等的。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的、几乎在整个十六世纪(但最后几十年除外)继续进行的农业革命,以同一速度使农村居民破产,使租地农场主致富。(227)对公有牧场等的掠夺,使租地农场主几乎不费代价就大大增加了自己的牲畜数量,这些牲畜又为他的土地的耕作提供了更丰富的肥料。在十六世纪,又加进了一个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因素。

    当时,租约的期限很长,往往达99年。贵金属价值从而货币价值的不断下降,给租地农场主带来了黄金果。把前面已经指出的其他一切情况撇开不说,这种下降也降低了工资。工资的一部分变成了租地农场主的利润。谷物、羊毛、肉类,总之,一切农产品的价格不断上涨,不费租地农场主一点力气,就增大了他的货币资本,而他必须支付的地租,却是按照以前的货币价值签订在契约上的。(228)所以,他是同时靠牺牲自己的雇佣工人和地主的利益而致富的。因此,在十六世纪末,英国有了一个就当时情况来说已很富有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阶级,是不足为奇的。(229)

    5.农业革命对工业的反作用。

    工业资本的国内市场的形成

    我们已经知道,对农村居民断断续续的、一再重复的剥夺和驱逐,不断地为城市工业提供大批完全处于行会关系之外的无产者。这一奇妙的现象,使老亚?安德森(不要和詹姆斯?安德森相混)在他的商业史中也相信神的直接干预。我们还必须谈一谈原始积累的这个要素。若弗卢瓦?圣伊雷尔用世界物质在那里的稀薄化来解释它在这里的稠密化(230),但是,与独立的、自耕的农村居民稀薄化相适应的,不仅仅是工业无产阶级的稠密化。虽然种地的人数减少了,但土地提供的产品和过去一样多,或者比过去更多,因为伴随土地所有权关系革命而来的,是耕作方法的改进,协作的扩大,生产资料的积聚等等,因为农业雇佣工人不仅被迫加强了劳动强度(231),而且他们为自己进行劳动的生产范围也日益缩小了。因此,随着一部分农村居民的游离,他们以前的生活资料也被游离出来。这些生活资料现在变成可变资本的物质要素。被驱逐出来的农民必须从自己的新主人工业资本家那里,以工资的形式挣得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国内农业提供的工业原料也同生活资料的情况一样。它变成了不变资本的一个要素。例如,可以设想,在弗里德里希二世时代全都纺亚麻的威斯特伐里亚农民,一部分遭到暴力剥夺,被逐出土地,另一部分留下来的则变成了大租地农场主的短工。与此同时,出现了大亚麻纺织厂,“被游离出来的人”受雇在那里做工。亚麻外表上和过去完全一样。它的纤维一根也没有发生变化,但是一个新的社会灵魂已经进入它的身体。它现在是手工工场主的不变资本的一部分。以前,亚麻分散在许多小生产者之间,他们自己种植亚麻,并和家人一道小量地进行纺织;现在,它积聚在一个资本家手中,他叫别人为自己纺织。消耗在纺亚麻上的额外劳动以前体现为无数农民家庭的额外收入,在弗里德里希二世时代,还体现为交给普鲁士国王的赋税。现在,它体现为少数资本家的利润。纱锭和织机以前分散在农村,现在和工人以及原料一样都集中在少数大劳动营里了。

    现在,纱锭、织机和原料由纺织工人独立生存的手段都变成了指挥他们(232)和榨取他们的无酬劳动的手段。大手工工场同大租地农场一样,看不出是由许多小生产单位联合而成的,是通过剥夺许多独立小生产者而成的。但是,不带偏见的考察是不会受迷惑的。在革命狮子米拉波的时代,人们还把大手工工场叫做manueac-turesréunies,即联合手工工场,正如我们现在说联合耕地一样。米拉波说:

    “人们只注意有几百人在一个厂长指挥下进行劳动的、通常叫做联合手工工场的大手工工场;而对人数众多的工人分散地独自经营的手工工场,几乎不屑一顾,把这些手工工场完全摆到次要的地位。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因为只有它们才是国民财富的真正重要的组成部分…… 联合工场使一两个企业主大发其财,但工人不过是得到或多或少的报酬的短工,他们丝毫分享不到企业主得到的好处。相反地,在分散的工场中没有人发财致富,但许多工人过着优裕的生活…… 勤劳节俭的工人人数将会增加,因为他们将会认识到,正当的生活和劳动,是根本改善自己状况而不是稍许提高工资的手段;稍许提高工资对于将来决不可能是重要的事情,充其量只能使工人勉强糊口的生活稍微好一点。通常同小农经济结合在一起的单个分散的手工工场,才是自由的手工工场。”(233)

    一部分农村居民的被剥夺和被驱逐,不仅为工业资本游离出工人及其生活资料和劳动材料,同时也建立了国内市场。事实上,使小农转化为雇佣工人,使他们的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转化为资本的物质要素的那些事件,同时也为资本建立了自己的国内市场。以前,农民家庭生产并加工绝大部分供自己以后消费的生活资料和原料。现在,这些原料和生活资料都变成了商品;大租地农场主出售它们,手工工场则成了他的市场。纱、麻布、粗毛织品(过去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这些东西的原料,它把这些东西纺织出来供自己消费),现在变成了工场手工业的产品,农业地区正是这些东西的销售市场。以前由于大量小生产者独自经营而造成的分散各地的许多买主,现在集中为一个由工业资本供应的巨大市场。(234)于是,随着以前的自耕农的被剥夺以及他们与自己的生产资料的分离,农村副业被消灭了,工场手工业与农业分离的过程发生了。只有消灭农村家庭手工业,才能使一个国家的国内市场获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需要的范围和稳固性。但是,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并没有引起根本的改变。我们记住,工场手工业只涉及国民生产的很小一部分,它一直以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底副业作为广阔的背景。它在某种形式下,在某些工业部门,在某些地方消灭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副业,同时又在其他地方使它们重新出现,因为它需要它们把原料加工到一定的程度。因此,它产生了一个新的小农阶级,这些小农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把产品直接或通过商人卖给手工工场。这就是首先使研究英国历史的人困惑不解的现象所以会产生的一个原因,虽然不是主要的原因。研究英国历史的人看到,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起怨声不断(只是有时中止),抱怨资本主义经济在农村日益发展,农民日益被消灭,另一方面又看到,这些农民不断重新出现,虽然他们人数在减少,处境日益恶化。(235)主要原因在于,英国在不同的时代,有时以谷物业为主,有时以畜牧业为主,因而农民的生产范围也跟着变化。只有大工业才用机器为资本主义农业提供了牢固的基础,彻底地剥夺了极大多数农村居民,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完全分离,铲除了农村家庭手工业的根基——纺纱和织布。(236)这样,它才为工业资本征服了整个国内市场。(237)

    6.工业资本家的产生 工业(238)

    资本家不是象租地农场主那样逐渐地产生的。毫无疑问,有些小行会师傅和更多的独立小手工业者,甚至雇佣工人,变成了小资本家,并且由于逐渐扩大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和相应的积累,成为不折不扣的资本家。在中世纪城市的幼年时期,逃跑的农奴中谁成为主人,谁成为仆人的问题,多半取决于他们逃出来的日期的先后,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幼年时期,情形往往也是这样。但是这种方法的蜗牛爬行的进度,无论如何也不能适应十五世纪末各种大发现所造成的新的世界市场的贸易需求。而中世纪已经留下两种不同形式的资本,它们是在极不相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成熟的,而且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期到来以前,就被当作资本了,这就是高利贷资本和商人资本。

    “现在,社会的一切财富首先落入资本家手中……他对土地所有者支付地租,对工人支付工资,对赋税和什一税的征收者支付他们要求的东西,而留给自己的是年劳动产品的很大一部分,其实是最大的而且日益增长的一部分。现在,资本家可以看作是全部社会财富的最先所有者,虽然没有任何一项法律给予他这种所有权…… 所有权方面的这种变化是由于资本的取息而产生的……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整个欧洲的立法者都想用取缔高利贷的法律来阻止这件事…… 资本家支配国家的全部财富的权力是所有权上的一种彻底的革命;然而这个革命是靠哪一项法律或者哪一套法律来实行的呢?”(239)

    作者应该知道,革命不是靠法律来实行的。高利贷和商业所形成的货币资本在转化为工业资本时,曾受到农村封建制度和城市行会制度的阻碍。(240)这些限制随着封建家臣的解散,农村居民的被剥夺和一部分被驱逐而消失。新的工场手工业建立在通海港口或不受旧城市及其行会制度控制的内陆地区。因此,在英国,享有公会特权的城市对这些新的工业培养所进行了激烈的斗争。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这些田园诗式的过程是原始积累的主要因素。跟踵而来的是欧洲各国以地球为战场而进行的商业战争。这场战争以尼德兰脱离西班牙开始,在英国的反雅各宾战争中具有巨大的规模,并且在对中国的鸦片战争中继续进行下去,等等。原始积累的不同因素,多少是按时间顺序特别分配在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法国和英国。在英国,这些因素在十七世纪末系统地综合为殖民制度、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和保护关税制度。这些方法一部分是以最残酷的暴力为基础,例如殖民制度就是这样。但所有这些方法都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缩短过渡时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品。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关于基督教殖民制度,有一位把基督教当作专业来研究的人,威?豪伊特曾这样说过:

    “所谓的基督教人种在世界各地对他们所能奴役的一切民族所采取的野蛮和残酷的暴行,是世界历史上任何时期,任何野蛮愚昧和残暴无耻的人种都无法比拟的。”(241)

    荷兰——它是十七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经营殖民地的历史,“展示出一幅背信弃义、贿赂、残杀和卑鄙行为的绝妙图画”(242)。最有代表性的是,荷兰人为了使爪哇岛得到奴隶而在苏拉威西岛实行盗人制度。为此目的训练了一批盗人的贼。盗贼、译员、贩卖人就是这种交易的主要代理人,土著王子是主要的贩卖人。盗来的青年在长大成人可以装上奴隶船以前,被关在苏拉威西的秘密监狱中。一份官方报告说:

    “例如,孟加锡这个城市到处都是秘密监狱,一座比一座恐怖,里面挤满了不幸的人,贪欲和暴政的牺牲者,他们戴着镣铐,被迫和家人分离。”

    荷兰人为了霸占马六甲,曾向葡萄牙的总督行贿。1641年总督允许他们进城。他们为了“节省”支付21875镑贿款,立即到总督住宅把他杀了。他们走到哪里,那里就变得一片荒芜,人烟稀少。爪哇的班纽万吉省在1750年有8万多居民,而到1811年只有8000人了。这就是温和的商业!大家知道,英国东印度公司除了在东印度拥有政治统治权外,还拥有茶叶贸易、同中国的贸易和对欧洲往来的货运的垄断权。而印度的沿海航运和各岛屿之间的航运以及印度内陆的贸易,却为公司的高级职员所垄断。对盐、鸦片、槟榔和其他商品的垄断权成了财富的取之不尽的矿藏。这些职员自定价格,任意勒索不幸的印度人。总督也参与这种私人买卖。他的宠信们是在使他们这些比炼金术士聪明的人们能从无中生出金来的条件下接受契约的。巨额财产象雨后春笋般地增长起来,原始积累在不预付一个先令的情况下进行。华伦?哈斯廷斯的审判记录中有很多这样的实例。举一个例子来说。有一个名叫沙利文的人,当他因公出差到印度一个离鸦片产地很远的地区时,接受了一项鸦片契约。沙利文以4万镑把契约卖给一个名叫宾恩的人,宾恩又在当天以6万镑转卖给别日吆吐男姓呱疲又谢棺艘淮蟊是8菀桓龀时ㄒ榛岬谋肀ǎ樱保罚担纺甑剑保罚叮赌辏《裙竞退闹霸比糜《热嗽土耍叮埃巴虬鳎≡冢保罚叮鼓甑剑保罚罚澳昙洌⒐擞枚诨看竺祝怀龊颂诺母呒劬途懿怀鍪鄣陌旆ㄖ圃炝艘淮渭⒒摹#ǎ玻矗常?

    在象西印度那样专营出口贸易的种植殖民地,以及在象墨西哥和东印度那样任人宰割的资源丰富人口稠密的国家里,土著居民所受的待遇当然是最可怕的。但是,即使在真正的殖民地,原始积累的基督教性质也是无可否认的。那些谨严的新教大师,新英格兰的清教徒,1703年在他们的立法会议上决定,每剥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盖皮和每俘获一个红种人都给赏金40镑;1720年,每张头盖皮的赏金提高到100镑;1744年马萨诸塞湾的一个部落被宣布为叛匪以后,规定了这样的赏格:每剥一个12岁以上男子的头盖皮得新币100镑,每俘获一个男子得105镑,每俘获一个妇女或儿童得50镑,每剥一个妇女或儿童的头盖皮得50镑!数十年后,殖民制度对这些虔诚的新教徒们的背叛祖国的子孙进行了报复。在英国人的唆使和收买下,他们被人用短战斧砍死了。英国议会曾宣布,杀戮和剥头盖皮是“上帝和自然赋予它的手段”。殖民制度大大地促进了贸易和航运的发展。“垄断公司”(路德语)是资本积聚的强有力的手段。殖民地为迅速产生的工场手工业保证了销售市场,保证了通过对市场的垄断而加速的积累。在欧洲以外直接靠掠夺、奴役和杀人越货而夺得的财宝,源源流入宗主国,在这里转化为资本。第一个充分发展了殖民制度的荷兰,在1648年就已达到了它的商业繁荣的顶点。它

    “几乎独占了东印度的贸易及欧洲西南部和东北部之间的商业往来。它的渔业、海运业和工场手工业,都胜过任何别的国家。这个共和国的资本也许比欧洲所有其他国家的资本总和还要多”。

    居利希忘记加上一句:荷兰的人民群众在1648年就已经比欧洲所有其他国家的人民群众更加劳动过度,更加贫困,更加遭受残酷的压迫。现在,工业上的霸权带来商业上的霸权。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却是商业上的霸权造成了工业上的优势。所以殖民制度在当时期着决定性的作用。和欧洲各个旧神并列于祭坛上的“一位陌生的神”,有一天一下子把所有的旧神都打倒了。殖民制度宣布,赚钱是人类最终的和唯一的目的。公共信用制度,即国债制度,在中世纪的热那亚和威尼斯就已产生,到工场手工业时期流行于整个欧洲。殖民制度以及它的海外贸易和商业战争是公共信用制度的温室。所以它首先在荷兰确立起来。国债,即国家的让渡,不论是在专制国家,立宪国家,还是共和国家,总是给资本主义时代打下自己的烙印。在所谓国民财富中,真正为现代人民所共有的唯一部分,就是他们的国债。(243a)

    因此,一个国家的人民负债越多就越富这一现代理论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公共信用成了资本的信条。随着国债的产生,不可饶恕的罪恶,已不再是亵渎圣灵,而是破坏国债的信用了。公债成了原始积累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它象挥动魔杖一样,使不生产的货币具有了生殖力,这样就使它转化为资本,而又用不着承担投资于工业,甚至投资于高利贷时所不可避免的劳苦和风险。国家债权人实际上并没有付出什么,因为他们贷出的金额变成了容易转让的公债券,这些公债券在他们手里所起的作用和同量现金完全一样。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产生的有闲的食利者阶级,充当政府和国民之间中介人的金融家就大发横财,每次国债的一大部分就成为从天而降的资本落入包税者、商人和私营工厂主的手中,——撇开这些不说,国债还使股份公司、各种有价证券的交易、证券投机,总之,使交易所投机和现代的银行统治兴盛起来。用国家的名义装饰起来的大银行,从一产生起就只不过是私人投机家的公司,它们支持政府,依靠取得的特权能够把货币贷给政府。因此,国债积累的最准确的尺度就是这些银行的股票的不断涨价,这些银行的充分发展是从英格兰银行的创立(1694年)开始的。英格兰银行开始营业的第一笔生意,就是以8%的利率贷款给政府;同时它由议会授权用同一资本铸造货币,这同一资本又以银行券的形式贷给公众。它可以用这些银行券来办理期票贴现、抵押货物、购买贵金属。这样,过了不久,这些由银行自己制造的信用货币又变成了铸币,英格兰银行用这些铸币贷款给国家并代国家支付公债利息。它一只手拿出去,另一只手拿更多的进来,这还不够;当它拿进来时,它仍然是国民的永远债权人,直到最后一个铜板付清为止。它逐渐成了国家的贵金属必然贮藏所和全部商业信用的重心。在英国,当人们禁止焚杀女巫的时候,却开始绞死伪造银行券者。至于银行巨头、金融家、食利者、经纪人、证券投机家和交易所的豺狼这一伙人的突然兴起,对同时代人曾产生怎样的影响,当时的著作如博林布罗克的著作可以证明。(243b)随着国债同时产生的,有国际信用制度。国际信用制度常常隐藏着这个或那个国家原始积累的源泉之一。例如,由于没落的威尼斯以巨额货币贷给荷兰,威尼斯的劫掠制度的卑鄙行径就成为荷兰资本财富的这种隐蔽的基础。荷兰和英国的关系也是这样。

    在十八世纪初,荷兰的工场手工业已经远远落后了,荷兰已不再是一个占统治地位的工商业国家。因此,荷兰在1701—1776年时期的主要营业之一就是贷放巨额资本,特别是贷给它的强大竞争者英国。现在英国和美国之间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形。今天出现在美国的许多身世不明的资本,仅仅在昨天还是英国的资本化了的儿童血液。由于国债是依靠国家收入来支付年利息等等开支,所以现代税收制度就成为国债制度的必要补充。借债使政府可以抵补额外的开支,而纳税人又不会立即感到负担,但借债最终还是要求提高税收。另一方面,由于债务的不断增加而引起的增税,又使政府在遇到新的额外开支时,总是要借新债。因此,以对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课税(因而也是以它们的昂贵)为轴心的现代财政制度,本身就包含着税收自行增加的萌芽。过重的课税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倒不如说是一个原则。因此,在首先建立这种制度的荷兰,大爱国者德?维特在他的箴言中对这种制度备加赞扬,把它说成是促使雇佣工人服从、俭朴、勤勉和……从事过度劳动的最好制度。但这里,我们所关心的,与其说是这种制度对雇佣工人状况的破坏性影响,不如说是它所引起的对农民、手工业者,一句话,对一切下层中产阶级分子的暴力剥夺。

    关于这一点,甚至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中间也没有异议。现代财政制度的剥夺作用,被这一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保护关税制度加强了。公债和与之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在财富的资本化和对群众的剥夺中所起的重大作用,使科贝特、达布耳德等许多著作家错误地要在公债和财政制度中寻找现代人民贫困的根本原因。保护关税制度是制造工厂主、剥夺独立劳动者、使国民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变成资本、强行缩短从旧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方式的过渡的一种人为手段。欧洲各国为了获得这种发明的专利权而勾心斗角,它们一旦成为谋利者的奴仆,就不仅要为此目的而间接通过保护关税和直接通过出口补助金等来掠夺本国人民,而且还要强制地摧毁其附属邻国的一切工业,例如英格兰摧毁了爱尔兰的毛纺织工场手工业。在欧洲大陆上,柯尔培尔开了先例以后,这个过程更是大大地简化了。在那里,工业家的原始资本有一部分直接来自国库。米拉波喊道:

    “为什么要追溯到那么远去寻找七年战争以前萨克森工场手工业繁荣的原因呢?只要看看18000万国债就够了!”(244)   

    殖民制度、国债、重税、保护关税制度、商业战争等等——所有这些真正工场手工业时期的嫩芽,在大工业的幼年时期都大大地成长起来了。大工业是以希罗德王式的大规模掠夺儿童来庆贺自己的诞生的。象皇家海军强征水兵一样,工厂也是用强力招收工人的。尽管弗?摩?伊登爵士对于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到他所处时代即十八世纪末这一段时间里,由于剥夺农村居民的土地而造成的惨象,处之泰然,尽管他对于为建立资本主义农业以及 “确定耕地和牧场的合理比例”所“必需的”这一过程,满意地表示庆幸,然而他对于为了使工场手工业生产转变为工厂生产以及确定资本和劳动力的合理比例而必需掠夺和奴役儿童这一点,却没有表现出同样的经济学上的洞察力。他说:

    “公众也许有必要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如果一种工场手工业只有掠夺小屋和贫民习艺所中的贫苦儿童,并让他们成群结队地轮班劳动大半夜而得不到休息,才能顺利地经营下去,如果这种工场手工业把不同年龄和不同爱好的男女混杂在一起,以致通过实例的传染必然造成道德败坏,荒淫放荡,—— 这样一种工场手工业难道能够增加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的总和吗?”(245)

    菲尔登写道:

    “在得比郡、诺定昂郡,尤其在郎卡郡,沿着能够推动水车的河流修建的大工厂,采用了最新发明的机器。这些远离城市的地方,突然需要成千上万的人手;其中以当时人口较少、土地贫瘠的郎卡郡最需要人。特别需要手指细小而灵巧的儿童。于是,从伦敦、北明翰等地的教区贫民习艺所招收学徒〈!〉之风盛行一时。成千上万这种从7岁到13、14岁的无依无靠的儿童,就这样被运到北方去。通常,主人〈即掠夺儿童的人〉要供给自己的学徒衣食,让他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徒工房里。派来监工监督他们的劳动。这些监工的工资和从儿童身上榨取的产品量成正比,因此他们的兴趣是让儿童尽量多干活。结果必然是残酷虐待…… 在许多工厂区,尤其是在郎卡郡,这些任凭工厂主支配的无依无靠的无辜儿童,遭到了最悲惨的折磨。他们被过度的劳动折磨至死……他们被鞭打,戴上镣铐,受尽挖空心思的残酷虐待;他们大多饿得骨瘦如柴,但还得在皮鞭下干活…… 他们有时甚至被逼得自杀!…… 得比郡、诺定昂郡和郎卡郡的那些与世隔绝的美丽而浪漫的山谷,竟成为折磨人,甚至常常虐杀人的恐怖地方!…… 工厂主的利润是巨大的。但这只能燃起他们狼一般的贪欲。他们开始实行夜间劳动,就是说,在做日工的一批人精疲力尽之后,他们已经准备好另一批人去做夜工;夜班工人刚下床,日班工人就躺上去,然后再反过来。郎卡郡流行一句俗语:床永不凉。”(246)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在工场手工业时期的发展,欧洲的舆论丢掉了最后一点羞耻心和良心。各国恬不知耻地夸耀一切当作资本积累手段的卑鄙行径。例如,读一读老实人亚?安德森的天真的商业编年史。这本编年史把下面的事实当作英国国策的巨大胜利而备加赞扬:英国在乌得勒支和谈时通过阿西恩托条约,从西班牙人手里夺走了经营非洲和西属美洲之间贩卖黑人的特权,而在此以前,英国只经营非洲和英属西印度之间的这种买卖。英国获得了到1743年为止每年供给西属美洲4800个黑人的权利。这同时又为英国的走私提供了公开的掩护。利物品是靠奴隶贸易发展起来的。奴隶贸易是它进行原始积累的方法。直到目前为止,利物品“受尊敬的人”仍然是赞扬奴隶贸易的品得;奴隶贸易——参看前面所引1795年出版的艾金医生的著作——“使商业冒险精神达到了狂热,产生了出色的海员,带来了巨额的金钱”。

    利物品用于奴隶贸易的船只,1730年15艘,1751年53艘,1760年74艘,1770年96艘,1792年132艘。当棉纺织工业在英国引起儿童奴隶制的时候,它同时在美国促使过去多少带有家长制性质的奴隶经济转变为商业性的剥削制度。总之,欧洲的隐蔽的雇佣工人奴隶制,需要以新大陆的赤裸裸的奴隶制作为基础。(247)要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永恒的自然规律”充分表现出来,要完成劳动者同劳动条件的分离过程,要在一极使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在另一极使人民群众转化为雇佣工人,转化为自由的“劳动贫民”(248)这一现代历史的杰作,就需要经受这种苦难。如果按照奥日埃的说法,货币“来到世间,在一边脸上带着天生的血斑”(249),那末,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250)

    7.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

    资本的原始积累,即资本的历史起源,究竟是指什么呢?既然它不是奴隶和农奴直接转化为雇佣工人,因而不是单纯的形式变换,那末它就只是意味着直接生产者的被剥夺,即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解体。私有制作为公共的、集体的所有制的对立物,只是在劳动资料和劳动的外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才存在。但是私有制的性质,却依这些私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而有所不同。私有制在最初看来所表现出的无数色层,只不过反映了这两极间的各种中间状态。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诚然,这种生产方式在奴隶制度、农奴制度以及其他从属关系中也是存在的。但是,只有在劳动者是自己使用的劳动条件的自由私有者,农民是自己耕种的土地的自由私有者,手工业者是自己运用自如的工具的自由私有者的地方,它才得到充分发展,才显示出它的全部力量,才获得适当的典型的形式。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要使它永远存在下去,那就象贝魁尔公正地指出的那样,等于“下令实行普遍的中庸”。

    它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造成了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从这时起,社会内部感到受它束缚的力量和激情,就活动起来。这种生产方式必然要被消灭,而且已经在消灭。它的消灭,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从而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广大人民群众被剥夺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人民群众遭受的这种可怕的残酷的剥夺,形成资本的前史。这种剥夺包含一系列的暴力方法,其中我们只考察了那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资本原始积累的方法。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夺,是用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在最下流、最龌龊、最卑鄙和最可恶的贪欲的驱使下完成的。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即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所排挤。(251)一旦这一转化过程使旧社会在深度和广度上充分瓦解,一旦劳动者转化为无产者,他们的劳动条件转化为资本,一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站稳脚跟,劳动的进一步社会化,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进一步转化为社会使用的即公共的生产资料,从而对私有者的进一步剥夺,就会采取新的形式。现在要剥夺的已经不再是独立经营的劳动者,而是剥削许多工人的资本家了。这种剥夺是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内在规律的作用,即通过资本的集中进行的。一个资本家打倒许多资本家。随着这种集中或少数资本家对多数资本家的剥夺,规模不断扩大的劳动过程的协作形式日益发展,科学日益被自觉地应用于技术方面,土地日益被有计划地利用,劳动资料日益转化为只能共同使用的劳动资料,一切生产资料因作为结合的社会劳动的生产资料使用而日益节省,各国人民日益被卷入世界市场网,从而资本主义制度日益具有国际的性质。随着那些掠夺和垄断这一转化过程的全部利益的资本巨头不断减少,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而日益壮大的、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的机构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不断增长。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

    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前者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后者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252)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关闭窗口
   

本站点建议采用IE5.0以上版本,建议分辨率800×600

版权所有:福建省将乐教育局 2003~2004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新将中路28号 联系电话:0598-2322252 2322540 维护更新:将乐教育局网络中心

您是本站第位访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