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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复试细则-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lanzi8 2010-08-13

2009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复试细则

发布时间:2009-5-8 0:00:00

2009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复试细则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9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将于518-20 日组织博士生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分数线基本要求:

英语:50分;业务一55分;业务二55分。

复试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20%,专业面试占80%

二、复试考生名单:以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考生本人在招办网页上查询)。

请参加复试考生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附件1,并严谨求实地填写该表,以便了解考生的专业水平,一旦成果部分的陈述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学风问题而不予录取,考生拟订的研究计划,录取入学后可以根据导师的意见作出调整。

2签订《博士生录取承诺书》(附件2)。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能力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

2、英语听说测试:

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学院统一安排英语听说测试。英语听说测试分为三部分:

1)主考老师就考生背景提问,考生作简要回答,约1分钟;

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录音后,完成短文填空(4个填空),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2分钟;

3)主考就考生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3分钟。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518 上午830-1100  地点:能源学院研究科(动力楼204)。

2、体检:518全天       地点:校医院

3、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时间:519上午830; 地点:各专业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519下午2:40 地点:能源学院二楼会议室

注:体检:体检费57元(自备零钱)、1寸照片一张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统考生518日(全天)到校医院参加体检。直接攻博生在报名时未体检者、提前攻博生在报名时未体检者于515日或18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五、复试报到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

2.教授、副教授推荐信二份(附件3);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5.报考由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同等学力者不交第项材料,但必须具备招生简章上报考条件4中的(2)(3)(4)三项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写好本人通信地址的信封2个。地址一定要准确,收件人要明确,字迹要清楚。

六、复试初录:

由导师根据学院分配的招生指标,确定录取人数,报学院、学校批准。

录取名单公示后,7日内接受考生申诉。举报电话:027-87557814

七、复试费用按照100/人收取。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doc

 附件2:博士生录取承诺书.doc

 附件3:专家推荐书.doc                                                

 

 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2009年5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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