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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重庆市平均工资情况及解读

 开心如你 2010-08-15
 2009年重庆市平均工资情况及解读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2010年07月29日 05时31分   市统计局

200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原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5元,比上年增加3980元,增长14.7%。
公布2009年城镇私营单位劳动统计数据尚属首次,2009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7414元,比上年增加1849元,增长11.9%。
一、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情况
地区差异呈逐渐缩小趋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一小时经济圈”32171元,其次是“渝东南翼”27571元,“渝东北翼”26294元。但地区差异逐渐缩小,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渝东北翼”增幅最高,达到17.8%,其次是“渝东南翼”17.1%,“一小时经济圈”14.2%。主城九区的年平均工资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但增幅相对较低。
 
分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2008年2009年增长率
全    市269853096514.7
一小时经济圈281813217114.2
渝东北翼223232629417.8
渝东南翼235362757117.1
主城九区 311603556814.1
各行业年平均工资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大部分行业增长在3000元以上。
 
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情况
  单位:元,%
 2008年2009年增长率
 全    市269853096514.7
(一)农、林、牧、渔业165711886413.8
(二)采矿业26103281287.8
(三)制造业242492775214.4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02704495211.6
(五)建筑业208232403215.4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55962880412.5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35675042615.7
(八)批发和零售业224222610216.4
(九)住宿和餐饮业152601709712.0
(十)金融业575706443011.9
(十一)房地产业238892891221.0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974223706.7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413844832916.8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6392008413.9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92762262817.4
(十六)教育277233433723.9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330373819115.6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79413079610.2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3103358528.3

 
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09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7414元,比上年增加1849元,增长11.9%。
各行业年平均工资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大部分行业工资增长都在1000元以上,但年平均工资和增幅都低于非私营单位。
 
分行业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2008年2009年增长率
  全    市155651741411.9
(一)农、林、牧、渔业10097101800.8
(二)采矿业17775194859.6
(三)制造业149691684012.5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39741665819.2
(五)建筑业165551871913.1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658172943.8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1662227254.9
(八)批发和零售业13632145046.4
(九)住宿和餐饮业120341335411.0
(十)金融业26189286349.3
(十一)房地产业16785176104.9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146177803.7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62411914917.9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3401562817.2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29341452012.3
(十六)教育15823171688.5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0209216187.0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7981629410.1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03441166812.8
三、年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和调查方法
1、城镇非私营单位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联营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它经济单位,不包括私营经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即由街镇(乡)统计站收集辖区内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统计报表,(也有部分单位由区县统计局直接收集),审核无误后上报区县统计局,区县统计局对报表再次进行审核,无误后汇总并上报市统计局,由市统计局审核、汇总得到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总数,上报国家统计局,待国家统计局评估认定后公布使用。
2、城镇私营单位
在工资统计调查中,城镇私营单位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具体做法是:就业人员规模在100人及以上的单位采取全面调查;就业人员规模在20—99人的单位采取抽样调查,由市统计局以市为总体分行业门类进行等距抽样,抽样比为10%;就业人员规模在19人及以下的单位不进行直接调查,根据经济普查、典型调查等数据推算。
我市私营单位劳动统计改革始于2005年。在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市统计局于2005年着手探索建立私营单位劳动统计调查制度。在充分调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方案,通过在部分区县试点,总结形成了《重庆市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方案(试行)》,2009年在全市正式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从2009年开始公布私营单位平均工资。
四、平均工资的主要作用
平均工资的主要作用是了解单位从业人数及劳动报酬的状况,反映就业、生产成本和经济运行情况,反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基本情况和变化,为科学制定分配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关部门相继以平均工资作为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基础依据,如:社会保险金征收和发放、制订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因此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
五、今年平均工资数据发布时间为什么晚于往年
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平均工资数据的关注度较高,国家统计局对此高度重视,加大了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改革力度,措施之一就是逐步建立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弥补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不全的缺陷。根据私营单位初步调查数据测算,新口径(城镇经济单位和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低于老口径(城镇经济单位)年平均工资,如果直接转为公布新口径年平均工资,将对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带来较大影响,为此,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等11个部委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准备工作,从而导致今年平均工资数据发布时间晚于往年。
六、为什么部分群众感觉“达不到”平均工资水平
1、全市平均工资是将高、中、低三类工资收入群体进行平均计算的,其中低收入单位群体的职工自然会觉得自己的工资收入达不到全市平均工资水平。
2、由于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单位之间、岗位之间的情况不同,工资收入自然存在高低差异,有相当部分职工就会感到自己的工资收入达不到全市平均工资水平。以2009年为例,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中,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占35.8%,低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占到64.2%。
3、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职工工资总额中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等)、各项工资性补贴(如电话、伙食、交通补贴等)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税前工资)。
所以,部分群众感觉手里的“实发”金额低于公布的平均工资水平。
七、平均工资数据的公布
重庆市统计局每年通过《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统计年鉴》、重庆统计政府公众信息网(www.)等渠道向全社会公布。
【重庆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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