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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言观色

 1990vs2008 2010-08-16

察言观色

清朝时候,直隶(今河北省)清苑县某乡有两个兄弟,他们早就各自成家。兄嫂勤俭持家,生活很好;弟家夫妻好吃懒做,产业逐渐耗尽,兄嫂贤惠,常常接济弟弟一家,兄嫂都已年过半百,只生有一子,刚娶了某家女儿为妻,小夫妻的感情也很好。

一天,弟媳又到兄处借贷,见侄媳正在厨下烧晚饭,就找话和她絮叨不休。饭熟时,侄子从外面回来了。他进门就嚷着肚子饿,侄媳就盛饭菜让他先吃了起来。可是,他才吃了一碗,就撂下碗筷,叫肚子痛。侄媳正要去喊公婆,丈夫已七孔流血倒地气绝了。侄媳痛不欲生,只好放声号哭。

这时,弟媳也顿脚落泪,大喊大叫道:“大哥大嫂快来啊!侄儿被侄媳毒死了!”兄嫂闻声赶来,苦骂媳妇不止。

第二天,兄嫂向县里告发了媳妇,由弟媳做人证,县官将媳妇捉来,立即动刑审讯。媳妇受不住皮肉之苦,只好招认,说是为了奸情才把丈夫毒死的,奸夫就是表亲某甲。某甲口讷嘴笨,见了县官更是回话迟钝。他害怕受刑,也糊里糊涂地认了下来。案子就这样定下来,并分别治了罪。

事隔三年,直隶换了个新的总督,名叫哪儿惊愕。他查阅旧案,感到这桩命案可疑,便命善于明察断案的某县令复审。

某县令仔细翻阅了全部案卷,又分别仔细审问了相关人员。

他传讯死者父母,问媳妇平日行为和通奸之事。父母回说媳妇对公婆一向孝顺,夫妇间从未吵过架,与某甲私通之事,他们也一无所知。县令又要奸夫某甲重述通奸的详细经过,某甲却只是痛苦,经一再追问,他才为难地说:“我如说没有这事,官府会说我翻案,难免受刑;若承认有奸情,我又说不出通奸的详细经过,真是不知如何是好啊!”

县令在问弟弟和弟媳。弟弟说当天他不在场,不知其详。弟媳说:“我当时在场,亲眼目睹。我大哥只有这一个儿子。如今绝了后代,不杀这个贼妇,我侄死不瞑目啊。”

最后,县令命令将有关人都带上公堂,挨次跪在案前。然后县令神情严肃地对众人道:“死者夜来向我托梦,说他确是中毒而死的,但不是他妻子下的毒。凶手到底是谁,只要看看右手掌便知,手掌有青色者,就是凶手。死者惟恐我审不明白,又说,毒死他的人,两只眼已经变成了黄色。”说罢,县令向堂下扫视一遍,突然一拍惊堂木,指着弟媳大喝一声道:“毒死他的就是你!”

弟媳大吃一惊,急忙申辩道:“贼妇已经供认是她谋杀亲夫的,怎么又说是我?”县令道:“你已经承认了,还懒得掉吗?”弟媳还想身边,县令有道:“我说杀人者右手掌变青,其他人都是神色自若,没有动作,只有你看自己的右掌,这说明你已经心虚,我又说到眼白变黄时,其他人都面无表情,只有你丈夫立即转头注视你的眼睛,这等于你丈夫在指认你是凶手。你还赖吗?”

话未说完,弟媳早已吓得面如土色,弟弟也在瑟瑟地发抖。县令喝令大刑伺候,这对夫妇才不得不如实招认。原来他们图谋兄嫂家财已久,每次到兄嫂家,都身带砒霜,要寻找机会毒死他们全家。这天,弟媳称侄媳做饭的机会,故意絮叨不止,待侄媳背身,将砒霜粉撒进饭锅。不想侄儿先吃而死。事情一发,其他的人都哀痛欲绝,顾不得吃饭,才幸免一难。弟弟,弟媳贪财害命,终于落得个以命偿命的下场。

三年冤案,只凭几句话就使沉冤大白,有人问县令有什么诀窍。县令说:“无他,‘察言观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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