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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积金缴费比例

 sxxar 2010-08-18
什么是公积金?
“公积金”现在是人人耳熟能详的词儿。前几年人们惦念的是它在建房上为单位履行的义务,现在人们更关注它将在贷款买房上给自己提供的方便。从集团到个人,购房主体的转变连带着使公积金的服务对象也更为单一和明确:你、我、他,我们每个人都将受到住房公积金阳光普照般的关爱。在货币分房时代,住房公积金将作为一张实实在在的保护网担负起住房保障的重大使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出台,则标志着这张网以法制的强有力形式固定下来。看完下面这篇对条例问答式的通俗解释,你可能会意识到,如果谁在住房公积金上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将能有法可依地和他对簿公堂。华文今年4月8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实施,那么,新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与普通百姓有什么密切关系呢?
问:条例中所说的住房公积金指什么?
答: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问:住房公积金属谁所有,将如何进行管理?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问: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何处
答: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问:单位和职工应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问:新设立的单位应该怎样办理缴存手续?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问:如果单位已经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怎么办? 答: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问:单位新录用的职工或新参加工作的人应怎样办理缴存手续?
答:新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新参加工作的人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问:单位与职工已经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办?
答: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问:职工和单位每月应缴存多少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月缴存额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问:职工个人应采取什么方式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息计息。
问: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依照第二、第三、第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问:职工死亡,怎么办?
答:职工的继承人、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问: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问: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问:如果个人或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提取有疑问时,怎么办? 答:职工和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或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问:如果单位不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条例颁布时单位还没有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怎么办? 答: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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