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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策略 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认识到北京 2010-08-27

股票投资策略 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0年08月27日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4月19日至2010年6月30日)

注:诺德价值优势基金成立于2007 年4 月19 日,图示时间段为2007年4月19日至2010年6月30日。

本基金建仓期间自2007年4月19日至2007年10月18日,报告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诺德.安博特资产管理公司(Lord, Abbett & Co., LLC)、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五只开放式基金: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2010年4月1日,经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戴奇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的请求。自2010年4月1日起,戴奇雷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公司同时聘任胡志伟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是指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守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此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交易系统中使用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委托。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与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基金风格类似的投资组合,公司旗下另四只基金产品分别为成长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中小盘股票型基金,五只基金的业绩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以来的经济复苏势头在2010年上半年得到了良好的延续,在部分领域甚至出现了过热的担忧。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保增长”为第一要务的经济政策快速让位于“调结构”政策,上半年尽管经济持续复苏,但在股票市场上,以房地产为代表的周期性行业在去年持续上涨之后,表现较差,而代表了“调结构”方向的区域主题、新兴产业主题、民生主题等市值占比较小的板块表现突出。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的上半期由于对经济复苏进程持乐观态度,因此保持了对周期性行业的较高配置;后半期鉴于宏观调控力度加大,对股票市场和周期性行业,特别是房地产行业形成较大的压制,调整了投资思路,对组合结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比较多地配置了周期性较弱、受益于内需拉动的商业贸易、建筑建材、金融服务等行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79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2.77%,落后业绩基准0.43%。主要原因是本基金在上半期中重点配置的行业及个股受宏观经济预期调整影响较大,在市场快速下跌中所受损失较大,后期虽然有所调整,但未完全挽回损失。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经济调控政策的目标将逐步实现,政策将在“保增长”与“调结构”之间求得均衡,以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判断,对周期性行业而言,经济增速回落仍然对周期性行业产生压制作用,但流动性水平、估值水平以及政策预期等方面相比上半年将有明显改善,周期性行业将出现阶段性的反弹行情;另一方面,非周期性行业个股将出现分化,那些能兑现业绩预期、或因为政策支持产生新的业务模式支撑快速增长的公司将能维持较高的估值水平。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为了规范公司基金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业务,确保基金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并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计价,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下简称“估值制度”。)

依据估值制度,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门的估值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执行估值制度的执行。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清算登记部经理、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和与估值事项相关的基金经理组成。其中:

估值委员会成员虞俏依,公司清算登记部经理,6年基金从业经历,长期在基金公司中从事基金后台运营工作,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在估值委员会中承担审核具体估值数据的准确性的工作;

估值委员会成员杜小峰,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3年基金从业经历,负责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法律事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在估值委员会中承担审核估值程序是否符合法规和公司程序规定的职责;

基金经理,简历见4.1,在估值委员会中负责审核基金估值方法、估值数据是否公允、合理的工作。

估值委员会决议必须有全体成员半数以上的同意方能通过,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可以依照相关程序积极参与和决定具体的估值。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794元,基金份额总额3,894,229,162.9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3,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杨忆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忆风,会计机构负责人:虞俏依 高奇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87号《关于同意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7,906,975,443.1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3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4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906,975,443.12份基金份额,未发生认购资金利息折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及其他货币市场工具占基金资产的0-3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 X 沪深300指数+20% X 上证国债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8日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2010]5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声明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0.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0.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10.1.3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10.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0.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10.2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6.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10.2.3 销售服务费

无。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各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10.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未发生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方交易。

6.4.12 期末(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6.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高层管理人员无重大人事变更。2010年4月1日,经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戴奇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的请求。自2010年4月1日起,戴奇雷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公司同时聘任胡志伟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高层管理人员无重大人事变更。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2010年度的基金审计机构。目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过本基金募集的验资机构,提供过相关服务。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证券公司租用了基金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3、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新租用如下基金交易单元: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退租如下基金交易单元: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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