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全國國民型華文中學校長理事會主席彭運明指出,一些教師對不專心聽課的學生束手無策,因此採取“聽就聽,不聽就算”的消極教學態度;他呼吁全體教師“硬起來”,處罰不守紀律的學生。
他今日(週日,8月1日)對《星洲日報》說,由於擔心學生和家長反彈或報復,現時的教師在懲治學生方面顯得軟弱,他們根本無法控制在課堂上鬧事的學生;因此,他希望教師硬下心腸,處罰違規的學生。
【世華?中港台澳】台灣頭號罪犯逃亡生活極其奢華,裝鎗包包也要名牌!
“現在許多學生都在校外補習,補習學院採納應考的教學方式,因此教學速度比學校快,學生在學校聽到重復的課程就會不專心聽課,開始和同學聊天,甚至跑動。”
他是針對教育部早前呼吁各造打擊學生不守紀律及私會黨課題,發表談話。
他透露,基於教師不能鞭打學生,因此學生的紀律問題都是交給訓導老師或校長處理;不過,教師可以處罰不守紀律的學生,例如罰他們站到課室外或記錄名字,讓校方跟進。
創更有吸引力教學方式
他說,學校教師的工作比補習老師更繁重,因為學校的課程綱要比較廣泛;學生會比較兩者的教學方式,因此教師也應自我提昇,想出更有吸引力的教學方式。
他透露,現在的家長過度寵愛孩子,一些學生甚至在考試一週前,就在父母的許可下自行停課自修。
“我希望家長別太寵壞孩子,因為孩子被鞭打而動輒就投訴校方。”
他也坦承,鞭打學生是治標不治本的懲罰方式,它只能起阻嚇的效用。
教專:可罰學生但遵守條規
全國教學專業職工會(教專)主席哈欣阿南指出,小部份教師仍會採用如拉耳朵等舊方式處罰學生,但新生代教師已不再這樣做,教師被告知不準碰觸學生,若學生出現問題應交由校長處理。
他對《新海峽時報》說,這是一般的勸告,因為經驗尚淺的男教師易被激怒,學生能通過口頭勸告被糾正,無需使用苛刻的字眼。
“現在已沒有教師處罰學生站到椅子上,若孩子跌到怎麼辦?若孩子在環跑學校草場後嘔吐,將帶來甚麼後果?”
他透露,教師可以懲罰學生,惟必須遵照條規,如不能鞭打女學生,若男學生有紀律問題,則應發出數次警告並和他們的家長討論。
“若學生冥頑不靈,可以在校長室或訓導主任室鞭打他們,而不是在公開場合。”
校長:學生犯規膽子更大
退休校長威廉多萊沙米說,學校的紀律問題並沒改變,但其本質已有所不同;學生更有智慧地犯規,他們的膽量更大,這由多種因素造成,而且已“幾乎無法挽救”。
“一般的違規行為如偷竊、參加私會黨、作弊、破壞公物及曠課等存在已久,但現在更普遍;許多教師注重學術成績,而非道德價值。”
他表示,學生紀律問題是由訓導處負責,但它應該是每一位教師的工作。
他認為,許多家長忽略教導孩子有關社會禮儀的重要性,導致孩子不懂得尊敬長輩及愛護公物,性格也更叛逆。
學生過去面對的懲罰
●罰抄數百或數千次
●罰站到課室外
●留堂
●跪下
●拉耳朵蹲站
●站上椅子
●做掌上壓
●跑草場
●站在烈日下
●被拋粉筆或粉擦
●鞭打手掌或臀部
●公開學生名字
●勒令停學
●轉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