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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人文精神的特点

 儒家气学大宗师 2010-08-28
儒家人文精神的特点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不与自然对立,不与宗教对立,不与科学对立。这是中国的,特别是孔子、儒家的人文精神的特点。

儒家人文精神不与宗教相对立

    孔子“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即对民间传统的信仰、对鬼神迷信不轻易表态,或采取存而不论的态度。但这并不表示他对当时精英文化的主流传统的信仰有丝毫的动摇。孔子也运用占卜,强调祭祀的重要和态度的虔诚。孔子特别反复申言对“天”的信仰和对“天命”的敬畏。他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唯天为大”。

    孔子保留了对“天”“天命”的信仰与敬畏,肯定了“天”的超越性、神秘性。孔子赞美《诗经·大雅·烝民》篇的“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为“知道”之诗,肯定天生育了众民,是人的源泉,认为人所秉执的常道是趋向美好的道德,即天赋予了人以善良的天性。孔子肯定个人所具有的宗教性的要求,又进一步把宗教与道德结合起来。

    孔子和儒家的积极有为的弘道精神、担当意识,超越生死的洒脱态度,朝闻夕死、救民于水火、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品德,均源于这种信仰、信念。或者可以说,儒家人文的背后,恰恰是道德宗教精神信念在支撑着!孔子说“天生德于予”“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儒者的理想能否实现,听之于命运,因为这里有历史条件、客观环境的限制,不必强求,但也不必逃避,主体生命仍然要自觉承担。

    儒家把这种宗教精神转化为道德精神,儒学即是一种道德的宗教。儒家的“天”,是形而上的“天”,是道德法则的“天”,这个“天”和“天命”转化为人的内在本质,在人的生命内部发出命令。如此,才有千百年来刚健自强的志士仁人们“以天下为己任”的行为和“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气概,乃至社会文化各层面的创造,足见儒家人文精神不仅不排斥宗教,反而涵盖了宗教,可以与宗教相融通。这也是我国历史上很少有像西方那样的惨烈的宗教战争的原因。

儒家人文精神不与自然相对立

    儒家的确把人作为天下最贵者。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周秦之际的儒家认为:“人者,天地之心也……”“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但人并不与自然天地、草木鸟兽相对立。人在天地宇宙间的地位十分重要,但人只是和谐的宇宙的一部分。“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是讲至诚的圣人,能够极尽天赋的本性,继而通过他的影响与教化,启发众人也发挥自己的本性,并且进一步让天地万物都能够尽量发挥自己的本性,各安其位,各遂其性,也就可以赞助天地生成万物了。既然如此,至诚的圣人及其功用,则可以与天地相媲美,与天地并立为三。人与天地并立为三的思想,是在这种语境中表达出来的。

    儒家人文精神强调天地人“三材之道”并行不悖,并育而不相害,且成就了一个人与宇宙的大系统。“《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周易》称天、地、人或天道、地道、人道为“三材”,其“三材共建”和“三材之道”,就是把宇宙万物归纳成不同层次而互相制约的三大系统,三大系统构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也就是说,天、地、人不是各自独立、相互对峙的,它们彼此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同处于一个“生生不息”的变化之流中。儒家人文精神是一种创造的精神——“天地之大德曰生”——这种精神来自天地。“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天地之道,阴阳大化的作用,即生成长养万物。生长万物的富有叫做“大业”,每天都有新的变化叫做“盛德”,生生不停叫做“变易”。人效法宇宙的“生生之德”而不断创进。“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物相杂之谓“文”,阴阳刚柔的交错是“天文”,或曰自然条理。自然条理是多样性的统合。依据自然天地之道,在社会人事中采取非武力的形式,叫做“文明以止”。人事条理即是“人文”。人文应效法“天文”。我们观察天文来考察四时的变化,观察人文来感化天下的人。足见人事法则应与自然法则相匹配,相照应。

    宋代儒者讲“人与天地万物一体”,“不剪窗前草”,讲仁爱之心遍及鸟兽、草木、瓦石,讲“民吾同胞,物吾与也”,都是十分鲜明的例证。这表明,儒家的人文精神不与自然相对立,不会导致一种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对自然的宰制、占有或无视动物、植物的存在;相反,它讲求的是与自然的协调。“仁”与“生生之德”恰恰是自然宇宙的精神给人之社会文化活动的示范与渗透。

儒家人文精神不与科学相对立

    儒家人文精神与价值理念非但不排斥科学,反而包容、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近百年来,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人们有两种误解。第一种误解,即是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泯灭人的创造性的,是束缚人的自主性和创新精神的。第二种误解,就是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反科学的,至少是阻碍科学技术之发展的。这两种误解都需要予以澄清。当然,具体地辨析中国文化在不同时空的发展过程中的正负面的价值,不是本文的任务,这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的。我在上面阐述儒家人文精神特点之二时,正面地回应了第一种误解。这里,我们借助于正面的阐述来回应第二种误解。

    儒家人文精神并不轻视自然,亦不排斥技艺。对于中国古代科技的发展及其独特的范式的研究,我们应当有独特的视域,而不宜以西方近代科学作为唯一的参照。李约瑟的研究尽管还有不少可以商榷之处,但他的慧识是摆脱了“西方中心论”,正确估价了中国古代的宇宙观念、思维方式的特异之处,以及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实际上做出的绝不亚于西方的贡献。中国人取得了那么多令世人瞩目的发明创造,闪烁着惊人的智慧。“在希腊人和印度人发展机械原子论的时候,中国人则发展了有机宇宙哲学。” 普里高津也曾引用李约瑟的观点,指出与西方向来强调“实体”的看法不同,“中国的自然观则以‘关系’为基础,因而是以关于物理世界的更为‘有组织的’观点为基础的。”“中国传统的学术思想是首重于研究整体性和自然性,研究协调与协和”“中国思想对于西方科学家来说始终是个启迪的源泉”。重整体、重系统、重关系的思维范式,重实用、重国计民生的行为方式,给我国古代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成功的一面,我们应当有清醒而充分的认识。当然,我们也不讳言其局限性。

    有一种看法,以为重人生、重道德的儒家人文精神就一定会轻视自然、排斥科学,这也是需要辨析的。以宋代的朱熹为例。朱子的“格物致知”中的“物”,既包含了伦常之事,又包含了自然之物。其“理一分殊”的命题,既重视宇宙统一的“理”,又重视部分的“理”和各种具体的“理”及其相互间的关联。其前提是在“物物上穷其至理”“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一书不读,则阙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则阙了一物道理”。朱子的理学既重人伦,又重天道,肯定自然,肯定科技的价值,他自己在天文、地质、农学上都有贡献,甚至对浑天仪、水力驱动装置等有浓厚的兴趣。

    当然,以上概述的儒家人文精神的三个特点又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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