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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弱势群众生命的上市公司-----新昌制药厂车祸致人死亡态度骄横 无视人间正义

 昵称2015034 2010-08-29
 

漠视弱势群众生命的上市公司-----新昌制药厂车祸致人死亡态...

 
作者:磊磊


事发:2010年7月24日,一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型运货车为了抢道超车,将正行走在嵊州大道非机动车道上的一位年轻男子撞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太冤了,即没有横穿马路又没有在机动车道上,真是飞来横祸。

被撞人:该男子为宁波一家五金厂厂长,年龄28岁,湖北人,家中独子,膝下女儿才8个月,伶俐可爱,父母常年生病,父亲得其噩耗后精神分裂,其家属悲伤过度,经医院抢救多次,至今精神恍惚,茶饭不思。
          

肇事货车:而肇事货车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该企业是一家上市公司,在新昌当地及浙江省内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肇事司机周优源为新昌人,是一名具有多年驾龄的老司机,该车辆悬挂有危险品运输标志。
事发地:嵊州市嵊州大道,该地段为市区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距斑马线十多米,如此一名老司机为了超车抢道赌气开车,无视交通警示标志,漠视交通法规,在限速60公里/小时的道路上开出了至少100公里/小时的速度,紧急刹车地面印痕就达25米,违规驾驶制造了致使伤者当场脑浆迸裂的惨烈交通事故。


肇事货车

事发后:伤者被及时送进医院抢救,在急需救援资金的情况下,伤者单位在积极筹集资金的同时并要求肇事方积极配合抢救伤者,而肇事方在伤者家属及交警的强烈要求下,只拿出了5万元押在交警大队,并规定只能付不超过催款单的50%,死者为一名外地民工,家境贫寒,根本无力支付医院抢救款,死者本人单位为一家小五金厂,在首付了抢救款后,并安排接送死者家属的探望慰问住宿等费用后,已无能力支付后续费用。


肇事方: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肇事方为一家上市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本应制药救人,悬壶济世为原则,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对错都应救人为先,积极抢救。但该单位从始至今一味的推卸责任,伤者经15天抢救无效死亡,期间伤者家属及交警多次要求肇事方到医院看望伤者抚慰家属,但无人理会,直到现在其单位及肇事者从未来看过死者家属,取得家属谅解。
肇事单位:肇事单位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是一家上市公司,在新昌当地及浙江省内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法人代表是李春波(绍兴人大代表,中国药学基金会副主任,浙江省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死者去世后的第三天,家属到该单位寻求领导帮助,但一个下午等来的是一群穿着武警服装的保安,连推带打的赶家属滚蛋,并拿出警用催泪瓦斯大声叫嚷着“以后你们不准到厂里来,到交警队去,去法院告好了,不然让你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从死者家属到访开始到结束两个多小时,厂内无一领导出来调解安抚,家属再次伤心欲绝!在警察到来后,打电话请厂方领导出来解决此事,但没人理会!一个姓夏的警察也在那里伤心的说:“我们官小,请不动他们的领导,这个企业的领导实在太没有道德了,太没有人情味了。”劝我们先行离开,另寻他路。


悲愤呼吁:直到现在人都去世20多天了,8月18日尸检报告也出来了,不知什么原因嵊州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还没下发,受害者家属以身无分文,在苦苦等待,全靠老乡、朋友救济!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在当今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漠视人的生存,漠视人的生命,公然挑衅人间正义,国法能容吗?天理能容吗?
     广大具有爱心的民众,请为我们的痛楚和悲愤主张!帮助我们共同伸张正义,匡扶世间弱势群体生命的基本权利!  



谢谢大家转载!
             201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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