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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昨公布秋季开学收费标准--信息日报

 思君念君 2010-08-31
南昌昨公布秋季开学收费标准
高中阶段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学费
大江网-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 2010-08-28 04:46

  本报南昌讯 记者黄小路报道:新学年开学在即,27日,南昌市教育局、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做好秋季开学收费工作,并公布了2010年秋季开学收费标准。

  高中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学费

  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空白作业本费严格按南昌市物价局的规定执行,即每生每学期小学1~2年级6元,小学3~6年级8元,初中10元,严禁超标准收费。

  今秋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收费项目主要分为三块:一般学生收费、代收费用及一定范围的收费(见表)。

  高中阶段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办理收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学校按规定标准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学费。

  经江西省教育厅考核新增为重点中学和重点建设中学的学校,2010年秋季开学,按相应类别的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城区新增为重点中学的,其学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择校费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城区新增为重点建设中学的,其学费为每生每学期270元、择校费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400元。

  2009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择校生,仍执行原择校费收费标准。

  严禁举办各种收费培训班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实习班、提高班、竞赛班等有偿培训。

  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强迫学生购买各类报刊、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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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发现,此次资助对象中,农民工子女仍是重要帮扶群体。

来源:( 大江网-信息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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