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在摄影中不仅用来客观地表现物体形态特征,还可以传递给人感受。再现静物产品形状、体积、色彩、质感、空间等视觉信息的同时,也展现了静物产品积极美好的诸多方面。摄影师不能单纯从表象来观察光,而应寻思“光”所包含的情感语言。对被摄物来说,不同的采光角度、亮度,得出的效果是不同的。掌握光在摄影作品中的效应,并且对此感觉敏锐,是摄影师的本能,犹如画家熟练地运用颜料来描绘物体一样,摄影师是运用布光来“描绘”。
1. 直接表现
直接表现是指布光对产品或其构成的情节直接渲染气氛。这种布光大部分直接作用在主体上。由于光有冷暖、强弱、明暗之分,所以表现出的主题和氛围也不尽相同。
 图 1 |
 图 2 |
图1中,在香水左右两边布置两盏没有加柔光布的闪光灯,光线比较硬朗、响亮,所以出现了低调的作品。作品传达出的是香水神秘而浓郁的气息。而图2中同样是这种香水,在静物台背后打上柔光闪光灯,表现了香水瓶子的丰富层次,显得高贵典雅。
 图 3 |
 图 4 |
再看图3和图4,都是两侧打光,只是图3在被摄体后加了盏柔光闪光灯。但最主要的区别还是光源所产生的色温不同。图3的色温在3200K左右,所以产生暖调的效果,产品显得高贵;而图4的色温大约是5400K,产生冷调的效果,给人一种素雅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