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前农药残留的严峻形势
因为国家和政府力量主导宣传,加上媒体几十年进行报道的惯性,所以绝大多数百姓并不知道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但我国农产品特别是蔬菜农药严重超标的问题,用我的说法,已经成为国家今天面临的特大的迫在眉睫的问题,甚至关系到国家人口素质的未来。记得那个“东亚病夫”的称呼,曾使我们遭受了近一个世纪的侮辱和欺凌。
在2000年8月21日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生活栏目”中,曾以“小心吃蔬菜”为题目介绍和通报了现代都市人因食用果蔬中含有的农药残留的令人提心吊胆的事实,那时专家们就已经讲到:果蔬上的农药残留物主要是有机磷,而主要的化肥残留物是氮肥,其中大部分残留物是强致癌物,对人体极为有害,但这些事情,因为它报道的角度和分量,并没有引起大众的普遍关注。
到2004年4月30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中报道,辽宁省果蔬农药残留严重超标。从抽样的34个品种来看,有26种果蔬农药残留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其中韭菜的超标为2.6倍。同一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地人民广播电台联盟节目”报道福建省果蔬中农药残留严重超标问题。但报道过去了,事情也就过去了。
不到一个月的5月18日,《健康报》报道了重庆市果蔬中农药严重超标的现象:对蔬菜、水果残留的敌百虫、甲拌磷三种农药残留量进行了定量的检测,结果显示油心菜、西红柿27件样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超标11件,对梨、苹果等17件样品中,农药残留量超标5件,当时专家警告,人体摄入过量的有机磷农药,能引起能神经功能紊乱,出现一系列神经性中毒症状。接着,国家卫生蔬菜中心等部门相继披露了河北、山西、陕西、广东等10多个省市果蔬中农药超标,指出尤其以广东省最为严重。
到2007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其中蔬菜农药残留量的抽查结果最为引人关注。质检总局这次共抽查了23个大中城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发现有47.5%的蔬菜农药残留量超标,也就是说,在我国有差不多一半的蔬菜,都是按国家规定属不能食用的“农药蔬菜”。
实际上,问题比这个抽检结果严重的多。以天津市为例,自80年代大力推行“菜篮子”工程以来,城市蔬菜供应日益丰富,老百姓餐桌上的蔬菜品种越来越多。截止目前,天津市蔬菜常年种植面积已达45.6万亩,季节性种植面积为15.9万亩,生产各种蔬菜440 ——450 万吨,这些蔬菜有1 /3销往外地,与此同时,也有等量的外埠蔬菜在天津市场销售。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市在蔬菜生产中,每年的农药使用量接近50吨,蔬菜中农药残留过量问题较为突出。据天津市有关技术机构对市场销售的黄瓜、韭菜、西红柿、豆角、大白菜等蔬菜品种进行的随机抽样测定,除大白菜外,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很多家庭常用蔬菜品种的农药残留超标非常严重。提醒一下,这可是以特别关注“吃”著称的“卫嘴子”天津啊!
对农药残留危害的严峻形势,应该从农畜产品和环境两个方面来看。关于农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危害,如果大多数农药按照推荐的剂量、方法和时间施药,农畜产品中不会有那么严重的残留毒性问题。而且按国家规定,无机砷和有机汞制剂等高残留农药已停止使用;六六六、滴滴涕和杀虫脒等是易污染作物的农药,使用后它们在农畜产品中的最终残留往往超过最大残留限量。这些农药的特点是:
1.不仅原药有毒,其代谢物或杂质的慢性毒性与原药相当或更严重,如滴滴涕和杀虫脒的代谢产物滴滴依和4-氯邻甲苯胺,工业六六六中的乙体六六六等;
2.残留量是以原药及有毒的代谢物的总残留计,所以残留时间很长;
3.可以通过食物链富集,农药在鱼、禽、畜体的富集,使农药污染更为严重,在食物链中处于最高位置的人体中往往富集较大剂量的高残留农药,这些农药从其慢性毒性和残留性方面都不能用于食用作物。此外,剧毒内吸杀虫剂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和涕灭威等常因不按规定使用,污染了农副产品,而使食用者中毒。
所以,这类农药必须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况且国家已绝对禁止在蔬菜和瓜果上应用。但事情并不像做规定那样简单。据我了解的情况,这些农药虽然已经禁止生产,农资行业也没有销售,但它不仅没有绝迹,而且还在更大范围的广泛使用。就呼和浩特周边的情况,每个8分地左右的温室,每年用这种药开支都平均达到2000---3000元。另一方面,这种药的生产又不是什么高科技项目,技术壁垒极低,简陋的条件就可以生产。即使是正规厂家,为了利益,很多都是换了个名字就又出来了。总之,只要有需要,就不愁生产、流通和使用,虽然价格低,但杀虫效果就是好(不过,“杀人”效果当然也应该不错)。
另外,环境中农药残留的危害:直接喷洒的农药除部分着落于作物上或漂移至附近农田外,大部分落入土壤中。土壤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则是直接施入土壤中。在土壤中连年使用某种农药,虽然土壤中农药的残留,一般不会直接引起人们中毒,但它是农药的储存库和污染源。土壤中的农药既可被作物继续吸收,可蒸发逸入大气,亦可经雨水或灌溉水流入河流和渗入地下水中,残留期长的六六六可被胡萝卜、花生等吸收,均三氮苯类除草剂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很长,玉米地除草剂如使用不当,对下茬小麦仍有药害,麦田中使用的高效除草剂绿磺隆,虽用量很少,但对下茬玉米、油菜、大豆和水稻等作物生长都有影响。六六六、滴滴涕等脂溶性强、持久性杀虫剂停止使用后,以非持久性杀虫剂取代,又引起了新的问题,其中最主要是它们在水中的溶解度大,易被雨水淋溶而污染地下水,如涕灭威、克百威、莠去津、甲草胺、二溴乙烷、二溴氯丙烷、乐果等在地下水中都有检出,有的地区地下水温低,微生物活动弱,进入地下水的涕灭威需2-3年才降解一半。
如“敌敌畏”、“六六六”等。此外,有机磷农药如甲胺磷、氧化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等,虽然在理论上都已经被禁止使用10年多了,但那些余毒在土壤中至少要有20---30年的光景才有可能失效。况且,它们并没有真正被禁用,所以,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摆脱这些残毒的伤害,还是一个未知数。前年,因为北京市场有机蔬菜卖的价格好,为了降低运输成本,我们也曾受北京那边朋友的邀请,试图在京郊生产有机蔬菜,但对北京近郊、中郊和远郊土地的化验结果,农药和化肥残留已经污染到地下一百几十米深处,连地下水都被污染,根本种不出真正符合有机标准的蔬菜来,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重新定位到内蒙古的树林中。
至于农药残留超标可能对人体产生短期和长期的影响,从长期影响看,蓄积在人体内可能致癌,孕妇吃了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胎儿畸形,象内蒙古这样的地方,人口2300多万,生态环境还算不错,较之内陆污染还不算严重,但每年至少还要生出10000个以上畸形儿,想想其他人口密集的地区和农药污染更严重的地方,该是什么情况!
政府自然不会公开这个情况和真实数据,但我们想象一下,严重性应该不难判断,更不要说甚至一些人还可能出现细胞突变。
说农药残留的短期影响,就是指有机磷农药中毒,表现为流口水、抽搐、视物模糊甚至看不见,严重的可能危及生命。记得鞍山曾有食物中毒的连续病例,结果查明都是因为吃了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或蔬菜造成的,甚至还有人因此死亡。但事情查到与农药相关这一步,就没有下文了,可能是这个问题太具有全国性普遍性了。
另外,在为蔬菜、水果施用农药后,土壤中富积的残留农药则要长期“毒害”其他蔬菜和水果,最终影响到人们的健康。有的农药急性毒性不高,但在人畜体内有慢性累积性毒性或致畸、致癌、致突变等可能。城里人一般都肝大,或者肝有些什么毛病,朋友们想想,肝是个解毒的器官,每天都在和食物中的农药残毒进行不疲倦的斗争,多么劳累啊,肝要是不大才是怪事。我国是化肥农药使用大国,从30多年前开始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的,后来发展到过度使用直到滥用,不科学使用化肥造成对土壤、水体、农产品污染的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大量施用氮肥致使硝酸盐在蔬菜果品体内超量积累,大量农产品因质量问题在国际市场被退货和就地销毁,到今天,因食用动植物的生产过程中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和激素,使许多食品变异,人类和自然界已经受到了很大威胁,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子孙后代的生命健康也构成严重威胁,如造成的男性生育能力下降,女孩提早发育等,各类病患发生率不断上升并难以治愈,这已引起各国科学家的普遍关注。
客观的讲,在我国这种人口需求和农业生产条件下,农药作为获取农业丰收、提高农产品产量、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重要手段,对农业生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科学使用农药的常识,片面地追求产量,不少地区的菜农盲目、过量使用农药,不仅带来了蔬菜和土壤中的农药残留问题,使农业生态环境受到污染,而且也危及着人体的健康安全和农业生产的优质高效。因为这些,也使我们的国际声誉大打折扣,以及在人权问题上大大失分。为此,2006年底出台的《食品卫生安全法》,作了一个法律姿态,但没有规定处罚,执法单位也不够明确,至今还没有看到什么真正的管用的举措来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好象只有广州、北京等地区开始对市场流通的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检测监管,似乎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的标准,使各地在具体的工作中操作起来较为困难。天津市颁布实施了《蔬菜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测定方法》的强制性地方标准,这个地方标准采用最新的科研成果,规定了常用的56种农药在不同品种蔬菜中的最高残留限量及相应的检测方法,为开展蔬菜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和对蔬菜市场实施农药残留量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其他地方还没有看到。可就是这个方法,也不知道真正实行没有,实施效果如何,因为这要调整一大堆的利益啊!至于别的地方,那就慢慢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