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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60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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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购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之探矿权的公告2009-06-22 21:15: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09—015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购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



牌出售之探矿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信息,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下称“地



勘公司”)于2009 年5 月27 日-2009 年6 月24 日以挂牌价66,918.18 万元人



民币出售其持有的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探矿权之55-91 勘探线矿段(下



称“标的探矿权”),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山东黄金”)



拟以挂牌价,但最高不超过挂牌价格1.3 倍的价格竞购地勘公司本次通过山东产



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的标的探矿权。



●地勘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



关规定,上述交易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黄金预计公司金金属资源量将增加30,000千克以上,



并且标的探矿权位于公司持有的新立金矿《采矿许可证》之许可开采范围深部,



将有助于公司延伸扩大新立金矿《采矿许可证》之许可开采范围,可集约开采并



利用现有选矿能力,降低开采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地勘公司将其所持探矿权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以及挂牌转让价



格的确定等均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



理办法》等国有产权、矿业权转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竞购地勘公司本次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的探矿权尚需依照山



东产权交易中心规定提供必要的竞购文件,并需取得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成交确



认。



特别风险提示



●上述交易存在市场风险和资源风险。



●由于公司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存在标的资产被其他投资者竞2



购的风险。



●可能存在延获有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主要内容



1.拟交易双方:转让方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地勘公司,受让



方为山东黄金;



2.交易标的:地勘公司为探矿权人的、证号为T01120080402000388 的《勘



查许可证》勘查许可范围内的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探矿权之55-91 勘探



线矿段(下称:“标的探矿权”)



3.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用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即地勘公司



将持有的标的探矿权挂牌出售,山东黄金通过竞价摘牌的方式完成交易。地勘公



司具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主体资格,在申请公开挂牌之前,地勘公司已就涉及



标的探矿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探矿权评估、国有资产转让批准等程序。



4.交易价格:根据评估结果,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价66,918.18 万元人民



币,公司拟以挂牌价,但最高不超过挂牌价格1.3 倍的价格竞购标的探矿权。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临时)于2009 年5 月19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竞购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之



探矿权的议案》。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地勘公司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60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君亭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号:37068318001703



经营范围:固体矿产勘查:丙级;地质钻探:丙级(凭资质证书经营,有效



期至:2014 年1 月18 日)。



地勘公司成立于1988 年,是从事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地质测绘



等多个方面的专业地质勘查公司。1996 年获得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地质



勘查资格证书;2006 年5 月成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地勘公



司具备实施本次交易招拍行为的主体资格。



(二)受让方



公司名称: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 号



法定代表人:陈玉民



注册资本:7.1154 亿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70000018059438



经营范围:是批准许可范围内的黄金开采、选冶;黄金矿山专用设备、建筑



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



山东黄金系依法设立、持续运营、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山东黄金截至



2008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总额为419,456.02 万元,净资产226,099.55 万元,200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7,312.13 万元、净利润 63,680.82 万元。



山东黄金按其经营范围,具备开采利用本次竞购探矿权所涉黄金矿种的资



质,符合行业准入条件。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探矿权属于国土资源部核发的、以地勘公司为探矿权人、勘



查许可证号T01120080402000388所载明的探矿权范围内。



1.《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记载之基本情况



证号:T01120080402000388



探矿权人: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



探矿权发证机关:国土资源部



勘查项目名称: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



图幅号:J50E016024



勘查面积:6.29平方公里4



有效期限:2008 年4月20日至2010年2月11日



勘查区由22个拐点圈定,勘查区拐点坐标如下:



点号 东经 北纬 点号 东经 北纬



1, 119°54′30″,37°22′45″ 2, 119°54′30″,37°23′00″



3, 119°54′45″,37°23′00″ 4, 119°54′45″,37°23′15″



5, 119°55′15″,37°23′15″ 6, 119°55′15″,37°23′30″



7, 119°55′30″,37°23′30″ 8, 119°55′30″,37°23′45″



9, 119°55′45″,37°23′45″ 10,119°55′45″,37°24′00″



11,119°57′30″,37°24′00″ 12,119°57′30″,37°24′15″



13,119°57′45″,37°24′15″ 14,119°57′45″,37°23′45″



15,119°57′30″,37°23′45″ 16,119°57′30″,37°23′30″



17,119°56′45″,37°23′30″ 18,119°56′45″,37°22′30″



19,119°55′45″,37°22′30″ 20,119°55′45″,37°23′00″



21,119°55′00″,37°23′00″ 22,119°55′00″,37°22′15″



在勘查区拐点坐标所圈定的范围内设立有新立金矿采矿权,该采矿权面积为



0.7025平方公里,由12个拐点坐标所圈定。勘查区内新立金矿采矿权范围拐点坐



标如下:



点号 X 坐标 Y 坐标 点号 X 坐标 Y 坐标



1, 4140640.00 40494466.00 2, 4140824.00 40494909.00



3, 4140855.00 40495081.00 4, 4140917.00 40495155.00



5, 4140947.00 40495228.00 6, 4140855.00 40495425.00



7, 4140516.00 40495622.00 8, 4140239.00 40494908.00



9, 4139838.00 40494883.00 10,4139807.00 40494687.00



11,4139807.00 40494564.00 12,4140208.00 40494465.00



标高由-80 米至-700 米。



2.本次交易的探矿权为上述探矿权《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勘查许可范围



内的55-91 勘探线矿段。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开信息,标的探矿权的基本



情况如下:



名 称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探矿权



标的 名 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万元)



明细



55-91 勘探线矿段勘查许可证号 T01120080402000388 66918.18



标的简介







重大事项



披露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探矿权,是于2008 年4 月20 日由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普查”和“山东省莱州市



新立村西金矿普查”合并而成,勘查许可证号:T01120080402000388。



本次拟转让探矿权为勘查许可范围内的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5



查探矿权之55-91 勘探线矿段,该矿段评估范围内,保有金矿资源储



量矿石量1118.59 万吨,Au 金属量33163 千克,Au 平均品位2.96 克



/吨;伴生银金属量88300 千克,伴生银平均品位7.89 克/吨。



3.标的探矿权于2007 年12 月13 日获得《〈山东省莱州市新立矿床村西矿



段(55-91 线)金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



[2007]186 号)。该《评审意见书》说明:“本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地质勘查程度



已达勘探程度,可以作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转让及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



标的探矿权于2008 年1 月9 日获得了国土资源部《〈山东省莱州市新立矿床村



西矿段(55-91 线)金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6



号)。标的探矿权的资源储量已经探明,具备转让和开采条件,转让后需受让方



山东黄金就标的探矿权资源开采办理获取必要的项目审批、环保审批和安全生产



许可手续。



4.标的探矿权内的资源储量均由地勘公司自筹出资勘查探获,不涉及国家



出资探矿权价款;标的探矿权亦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或者诉讼等权利争议情



况。



5.地勘公司就其转让探矿权行为,已经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



公司转让部分矿区探矿权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函[2009]16 号);同意莱州市地



质勘查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探矿权以66,918.18 万元



为底价挂牌转让。



6.如公司竞购成功,标的探矿权的探矿权人须由地勘公司移转为山东黄金。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权属转移需国土资源部批准后,核发



给双方新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权证》。地勘公司将在《资产



交易合同》签署后,立即开始办理权属转移手续;该等权属转移手续应该在标的



探矿权有效期内即2010 年2 月11 日前办理完毕;若未能在此日期前办妥,则地



勘公司承诺以按交易价给予山东黄金现金补偿。



7.标的探矿权为新立矿区55~91 勘探线范围,目前公司所属新立金矿的生



产能力已经达到1800t/d,水、电、开发技术等生产配套条件完备,预期基建期



三年,正常生产时间应为9 年6 个月;达产后生产规模99 万吨/年,投资收益率



10.1%,将大大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山东黄金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持续发展,



给公司和中小股东更大的投资回报。



四、交易的定价情况及其他主要内容6



(一)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经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持有编号为矿权评资[2002]006 号的探矿



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



估报告书》(海地人矿评报字[2009]第001 号 总第1313 号)确认:莱州市新立



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评估价值为66,918.18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陆亿陆仟玖佰壹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



标的探矿权评估方法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基准日为2008 年12 月31



日。



折现现金流量法,是将矿业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作为现金流量系



统,将评估计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



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作为矿业权评估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 )



( ) Σ=



+



= . ?



n



t



t t i



P CI CO



1 1



1



式中: 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CI-CO)t ——年净现金流量;



i ——折现率;



t ——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年限。



该探矿权评估主要参数为: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保有金矿资源储量矿



石量1118.59 万吨,金金属量33163.00 公斤,金平均品位2.96 克/吨,伴生银金



属量88300.00 公斤,伴生银平均品位7.89 克/吨;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矿石



量为1009.76 万吨,金金属量30044.20 公斤,金平均品位2.98 克/吨,伴生银金



属量70640.00 公斤,伴生银平均品位7.00 克/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878.49 万吨;



采矿损失率13%,矿石贫化率7%,金选矿回收率95.50%,金氰化回收率98.14%,



金冶炼回收率99.95%,白银综合回收率28%,生产能力99.00 万吨/年;评估计



算期12 年6 个月(其中基建期3 年);产品方案为黄金和白银,黄金销售价格



173.60 元/克,正产年销售收入为44549.58 万元;白银不含税销售价格2872.65



元/千克,正常年销售收入518.07 万元;固定资产总投资55295.91 万元;正产年



单位总成本费用224.75 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170.64 元/吨;折现率8%。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按照评估结果确定挂牌价66,918.18 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以挂牌价,但最高不超过挂牌价格1.3 倍的价格竞购交易标的。7



(二)交易方式



地勘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以挂牌价出售标的探矿权,征集符合受让条件

的受让人。



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开信息,地勘公司转让标的探矿权关于受让方的



条件为:



1. 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具有黄金地质勘



查、采选、冶炼资质的企业法人;



2. 受让方实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 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 亿



元(以2008 年12 月31 日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



3. 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一次性付清全



部转让价款;



4. 本项目购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 万元;



5. 同等条件下,上市黄金矿山企业优先受让;



6. 确定受让方后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对照山东黄金的实际情况,山东黄金具备竞购地勘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挂牌交易之探矿权所规定的受让方条件。标的探矿权挂牌公示期2009 年5 月27



日-2009 年6 月24 日,即山东黄金须在2009 年6 月24 日前向山东产权交易中



心申请成为标的探矿权意向受让人。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规定,经公开征集,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协议转



让的方式;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采取拍卖、招投标、竞投等竞价方



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信息截至本公告日,尚无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山东产权



交易中心递交申请成为标的探矿权受让人。



(三)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支付方式全部为现金支付,山东黄金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获取地勘公



司持有的挂牌交易标的探矿权。



(四)支付时间



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山东黄金首先



递交转让申请书时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 万元人民币(若探矿权转让成交,履约



保证金冲抵相应的转让价款)。



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付清探矿权转让价款。8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目的



为了增强山东黄金的竞争实力,占有相关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了实现



公司资源储量的及时、科学、合理开采,降低综合成本,提高公司效益。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期其金金属资源量将增加30,000 千克以上;并



且标的探矿权位于公司持有的新立金矿《采矿许可证》之许可开采范围深部,将



有助于公司延伸扩大新立金矿《采矿许可证》之许可开采范围,可集约开采并利



用现有选矿能力,降低开采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七、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黄金产品价格的波动。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包括较多方面,产品价格的波动



会直接影响产品生产企业的利润情况。



2.资源风险



本次收购标的为探矿权,资源储量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 竞标风险



由于公司本次竞购探矿权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存在标的探矿权



被其他投资者竞购的风险。



4.延期获批风险



本次竞购探矿权需要后续办理探矿权人变更手续,可能存在延获有关部门批



准的风险。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黄金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



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海地人矿评报字[2009]第001 号 总第1313 号)



3.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竞购莱州市地质



矿产勘查有限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



查探矿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6 月19 日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



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海地人矿评报字[2009]第001 号 总第1313 号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Headmen Mining Rights Appraisal Firm



二ОО九年三月五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四羊肉胡同15 号地质博物馆618 室 邮政编码:100034



电话:(010)66557493,66557499 传真:(010)66557527



网址:http://www.headmen.com.cn/ E-mail:headmen@headmen.com.cn/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

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1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



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 要



海地人矿评报字[2009]第001 号 总第1313 号



评估对象: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



评估委托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评估目的: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下属子公司—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



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转让予山



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需对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



(55-91 线)探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



供该探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



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委托评估范围内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保有金矿资源储



量矿石量1118.59 万吨,Au 金属量33163.00 公斤,Au 平均品位2.96 克/吨,伴



生银金属量88300.00 公斤,伴生银平均品位7.89 克/吨;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利



用矿石量为1009.76 万吨,Au 金属量30044.20 公斤,Au 平均品位2.98 克/吨,



伴生银金属量70640.00 公斤,伴生银平均品位7.00 克/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878.49 万吨;采矿损失率13%,矿石贫化率7%,金选矿回收率95.50%,金氰化回



收率98.14%,金冶炼回收率99.95%,白银综合回收率28%,生产能力99.00 万吨



/年;评估计算期12 年6 个月(其中基建期3 年)。



产品方案为黄金和白银,黄金销售价格173.60 元/克,年销售收入为44549.58



万元;白银不含税销售价格2872.65 元/千克,年销售收入518.07 万元;固定资



产总投资55295.91 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224.75 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170.64



元/吨;折现率8%。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2



评估结果:本事务所在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



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和参数,经过评定估算,确定“山



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价值为66918.18 万元人民



币,大写人民币陆亿陆仟玖佰壹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报告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用于此次评估所涉及的特定评估目的之用。本报告的



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



公开的情况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欲了解本次评估的全面情况,请阅读本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执行合伙人(张振凯):



项目负责人(詹朝阳):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詹朝阳、王桂玲):



二ОО九年三月五日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3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



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目 录



一、正文目录



1.评估机构......................................................... 6



2.评估委托人及探矿权人............................................. 6



3.评估对象和范围................................................... 7



4.评估目的........................................................ 11



5.评估基准日...................................................... 11



6.评估依据........................................................ 11



7.评估原则........................................................ 12



8.评估过程........................................................ 12



9.探矿权概况...................................................... 13



9.1 地理位置及交通..............................................13



9.2 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13



9.3 地质工作概况................................................14



10.矿区地质概况................................................... 15



10.1 矿区地质概况...............................................15



10.2 矿床特征...................................................17



10.3 矿体特征...................................................17



10.4 矿石质量...................................................18



10.5 矿石技术加工性能...........................................19



10.6 开采技术条件...............................................19



11.勘查区开发现状................................................. 20



12.评估方法....................................................... 20



13.评估指标与参数................................................. 21



13.1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22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

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4



13.2 采、选方法及产品方案.......................................23



13.3 采、选、冶技术指标.........................................24



13.4 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24



13.5 生产能力...................................................25



13.6 矿山服务年限...............................................25



13.7 销售收入...................................................26



13.8 固定资产投资...............................................27



13.9 成本费用...................................................29



13.10 销售税金及附加............................................34



13.11 企业所得税................................................35



13.12 折现率....................................................36



14.评估结果....................................................... 36



15.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36



16.评估假设前提................................................... 37



17.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37



18.评估责任人..................................................... 38



19.评估人员....................................................... 38



二、附表目录



附表一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39



附表二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表.........................................................40



附表三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估算



表.........................................................41



附表四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单位成本费用估算



表.........................................................42



附表五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总成本费用估算表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

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5



...........................................................43



附表六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44



附表七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税费估算表.45



附表八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可采储量及服务年



限计算表...................................................46



三、附件目录(见附件部分)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6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



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海地人矿评报字[2009]第001 号 总第1313 号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受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有关



探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收益途径评估



方法规范》(CMVS 12100-2008)中的评估方法,对“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

查(55-91 线)探矿权”进行了评估。本事务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委托评估的“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进行了市场调



查与询证,并对该探矿权在2008 年12 月31 日及设定生产力水平下所表现的价值



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该探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通讯地址:北京西四羊肉胡同15 号地质博物馆618 室;



执行合伙人:张振凯;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号:1100003678619;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06 号。



2.评估委托人及探矿权人



2.1 评估委托人



名称: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注册号:370000018022959。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 年,是直属山东省政府的国有大型企业。



截止到2007 年末,集团拥有资产总额113.7 亿元,职工2 万多人,黄金产量、经



济效益、资产质量、科技水平及人才优势,均居全国同行业前列,为国家重点扶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

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7



持的520 户企业之一。山东黄金集团同时行使“山东省黄金工业局”的职责,充



分挖掘“山东是全国第一产金大省,黄金产量已连续32 年居全国之首,占全国总



产量的四分之一强,经济效益占全国同行业的一半以上”。集团于2006 年提出



“用两年半时间实现黄金矿山脱胎换骨的转变,打造环境美化、本质安全的矿山



企业”,“争做全国第一”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战略目标,集团始终坚持集团



化、市场化方向,全面引入竞争机制,不仅拥有全国暨亚洲累计产金最多的玲珑



金矿、全国装备水平和机械化程度最高的三山岛金矿、全国单体产金最高的新城



金矿、全国黄金行业管理标兵仓上金矿,而且还拥有复杂条件下采金方法、难选



冶金精矿处理、含氰废水零排放等新技术,矿山选冶总回收率已达到世界先进水



平。



2.2 探矿权人



名称: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60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君亭;



注册号:3706831800170。



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 年,是从事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



程施工、地质测绘等多个方面的专业地质勘查公司。1996 年获得由山东省国土资



源厅核发的地质勘查资格证书。2006 年5 月加入山东黄金集团。公司把扩大资源



储备和矿权经营作为重点,在作好现有矿区地质勘查工作,拓宽现有各矿山发展



空间的同时,大力开展省、内外项目选择、设立、勘查工作。矿权登记情况:截



止2006 年末,莱州市内勘查登记项目19 个,累计登记面积160 平方公里。勘查



矿种以金、银为主,涉及铁、长石、石材等矿种。多年来为当地矿业经济发展做



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加入山东黄金集团后,地质勘查找矿成为集团发展的重中



之重,各项工作得到大力支持和发展。



3.评估对象和范围



3.1 勘查许可证概况



本次评估对象为: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8



勘查许可证号:T01120080402000388;图幅号:J50E016024;勘查面积6.29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2008 年4 月20 日至2010 年2 月11 日(附件五,P7)。勘



查区由22 个拐点圈定,在勘查区拐点坐标所圈定的范围内设立有新立金矿采矿



权,该采矿权面积为0.7025 平方公里,由12 个拐点坐标所圈定。



勘查区拐点坐标如下:



点号 东经 北纬



1, 119°54′30″, 37°22′45″



2, 119°54′30″, 37°23′00″



3, 119°54′45″, 37°23′00″



4, 119°54′45″, 37°23′15″



5, 119°55′15″, 37°23′15″



6, 119°55′15″, 37°23′30″



7, 119°55′30″, 37°23′30″



8, 119°55′30″, 37°23′45″



9, 119°55′45″, 37°23′45″



10, 119°55′45″, 37°24′00″



11, 119°57′30″, 37°24′00″



12, 119°57′30″, 37°24′15″



13, 119°57′45″, 37°24′15″



14, 119°57′45″, 37°23′45″



15, 119°57′30″, 37°23′45″



16, 119°57′30″, 37°23′30″



17, 119°56′45″, 37°23′30″



18, 119°56′45″, 37°22′30″



19, 119°55′45″, 37°22′30″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9



20, 119°55′45″, 37°23′00″



21, 119°55′00″, 37°23′00″



22, 119°55′00″, 37°22′15″



勘查区内新立金矿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点号 X 坐标 Y 坐标



1, 4140640.00 40494466.00



2, 4140824.00 40494909.00



3, 4140855.00 40495081.00



4, 4140917.00 40495155.00



5, 4140947.00 40495228.00



6, 4140855.00 40495425.00



7, 4140516.00 40495622.00



8, 4140239.00 40494908.00



9, 4139838.00 40494883.00



10, 4139807.00 40494687.00



11, 4139807.00 40494564.00



12, 4140208.00 40494465.00



标高由-80 米至-700 米。



3.2 委托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委托范围为勘查许可范围的一部分(55-91 勘探线),委托评估的勘



查区共由5 个拐点所圈定(附件六,P16;附件十,P335、P336),面积0.175 平



方公里。拐点坐标如表1。



山东省莱州新立村金矿详查探矿权,是于2008 年4 月20 日由“山东省莱州



市新立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普查”和“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西金矿普查”合并成,



矿权登记历史沿革如表2。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10



表1 委托评估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直角坐标 经纬度坐标



点号 X 坐标 Y 坐标 X 坐标 Y 坐标



1 4140409 40494046 119°55′57″ 37°23′41″



2 4140485 40494284 119°56′07″ 37°23′44″



3 4140572 40494466 119°56′15″ 37°23′46″



4 4140055 40494466 119°56′15″ 37°23′30″



5 4140055 40494175 119°56′03″ 37°23′30″



表2 评估对象矿权登记历史沿革一览表



勘查项目名称 勘查许可证号



面积



(km2)



有效期 探矿权人 发证机关



山东省莱州市仓



上金矿新立矿区



详查



3700000020220 4.80



2000 年8 月9 日至



2002 年12 月31 日



莱州市黄金



公司地质队



山东省国



土资源厅



山东省莱州市新



立矿区金矿勘探



3700000230616 4.78



2003 年1 月1 日至



2004 年2 月11 日



莱州市地质



矿产勘查院



山东省国



土资源厅



山东省莱州市新



立矿区金矿勘探



3700000430182 4.78



2004 年2 月12 日至



2006 年2 月11 日



莱州市地质



矿产勘查有



限公司



山东省国



土资源厅



山东省莱州市新



立矿区深部及外



围金矿普查



3700000420961 4.07



2004 年9 月14 日至



2006 年2 月11 日



莱州市地质



矿产勘查有



限公司



山东省国



土资源厅



山东



省莱



州市



新立



矿区



深部



及外



围金



矿普







山东省莱州市新



立矿区深部及外



围金矿普查



3700000630007 4.07



2006 年2 月12 日至



2008 年2 月11 日



莱州市地质



矿产勘查有



限公司



山东省国



土资源厅



山东省莱州市新



立村西金矿普查



0100000310011 2.22



2003 年1 月3 日至



2006 年1 月3 日



莱州金仓矿



业有限公司



国土资源







山东省莱州市新



立村西金矿普查



0100000420063 2.22



2004 年10 月10 日



至2006 年1 月3 日



莱州市地质



矿产勘查有



限公司



国土资源







山东



省莱



州市



新立



村西



金矿



普查 山东省莱州市新



立村西金矿普查



0100000630392 2.22



2006 年12 月18 日



至2008 年10 月10







莱州市地质



矿产勘查有



限公司



国土资源



部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11



据评估委托方介绍,委托评估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均由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



限公司出资勘查探获(附件十,P312)。



4.评估目的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下属子公司—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所



持有的“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转让予山东黄金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需对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



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该探矿权在



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5.评估基准日



本探矿权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08 年12 月31 日。评估报告中的计



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评估基准日的客观有效标准。



6.评估依据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6.2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6.3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6.4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6.5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6.6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6.7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



6.8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



6.9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 固



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6.10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6.11 《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 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



参数;



6.12 《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05-2002);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12



6.13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6.14 探矿权评估委托书及承诺函;



6.15 勘查许可证(证号:T01120080402000388);



6.16《 山东省莱州市新立矿床村西矿段(55-91 线)金矿勘探报告》(2007.5);



6.17《山东省莱州市新立矿床村西矿段(55-91 线)金矿勘探报告》矿产资



源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6 号)及其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



[2007]186 号);



6.18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8000t/d 探建结合工程初步设



计》(2008.9);



6.19《山东莱州市新立金矿(村西)可行性研究报告》(2007.10);



6.20 评估人员现场收集和核实的其他相关资料。



7.评估原则



7.1 独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原则;



7.2 尊重探矿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



7.3 尊重岩金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的原则。



8.评估过程



8.1 委托人于2009 年1 月初向本事务所介绍了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并形成



评估委托意向。



8.2 由本事务所有关专家组成探矿权评估小组,于2009 年1 月7 日至10



日赴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金矿新立矿区,了解评估对象具体情况,查阅、收集有



关资料。



8.3 2009 年1 月11 至3 月2 日,探矿权评估小组分析、归纳资料,确定评



估方案,选取评估参数,对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进



行价值评估。



8.4 2009 年3 月3 日,整理出评估报告初稿并与委托方交换意见。



8.5 2009 年3 月4 日至5 日,评估报告经审查、修改、整理和印制,形成



评估报告文本,并提交给评估委托人。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13



9.探矿权概况



9.1 地理位置及交通



勘查区位于山东省莱州市北部,距城区约25km 处,南与仓上金矿床毗邻,北



与三山岛金矿床相接,行政区划隶属莱州市三山岛镇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19



°54′30″~119°56′15″,北纬37°22′45″~37°24′00″。



勘查区位于城山公路西侧400m,东部有烟(台)~潍(坊)公路(206 国道)



通过,经烟~潍公路由莱州往东北68km 可直抵龙口港,190km 可达烟台港,烟台



空港每日有航班飞往全国各地。向西南100km 可达潍坊火车站,市与乡镇间公路



四通八达。正在建设中的大(家洼)~莱(州)~龙(口)铁路从矿区附近通过,



从三山岛港、海庙港可直达龙口、烟台、天津、大连港,水陆交通极为方便。



9.2 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勘查区地处胶东半岛西北部的莱州湾畔,北、西两面濒临渤海,属滨海平原,



地势低洼而平坦,地面海拔标高一般为1.2~4.5 m,区内最高峰为三山,海拔为



67.3m。



区域最大河流为王河,流经矿区东部,在三山岛村南注入渤海,只在雨季有



季节性流水,属间歇性河流。据统计资料,海水最高潮位的海拔标高为+2.53m,



最低潮位为-2.10m,平均海平面的标高为+0.04m。三山岛金矿设计阶段收集渤海



湾百年一遇的海啸标高为+3.95m。



本区属北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春夏季多东南风,



秋冬季多西北风。年均气温12.5℃,极端最高气温38.9℃,极端最低气温-17.0



℃;年均降水量595.77mm,年最大降水量1204.8mm,年最小降水量313.8mm。年



平均相对湿度为63.87%,区域最大积雪深度200mm,最大冻土深度680mm,每年



11 月至翌年3 月为霜冻期,最长冰冻期102 天。地震烈度6~8 度。



勘查区人口稠密,劳动力充足,以农、渔业为主,主要农作物玉米、小麦、



花生和水果,以盛产玉米著称;渔业及沿海滩涂养殖业发达,是本区经济支柱产



业;乡镇企业发达,主要为盐业、五金、粮食加工及海产品加工业。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14



9.3 地质工作概况



1966~1969 年山东省地质局807 队在对莱州市三山岛矿区进行地质勘探期



间,对矿区外围进行了初步工作,确定了矿点的存在,但仅限于面上工作。



1981~1983 年,山东省地质矿产局第六地质队由已知三山岛构造带向南西追



索,于16~47 线间发现了浅部矿体,施工钻孔15 个,工作量5410.51m,其中有



效钻孔8 个,6 个钻孔见矿。但限于当时对三山岛—仓上断裂带的构造产状及其



赋矿规律认识不足,把找矿范围布置在三山岛成矿带的南西延伸方向上,并依据



三山岛金矿床蚀变带的产状(走向NE40°,倾向SE,倾角40°),建立勘探系统



布设工程,使所设计的部分钻孔未在预期位置见到含矿构造蚀变带,找矿效果不



理想,普查工作多年未取得进展。



1997 年初,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对新立矿区开展了新一轮金矿地质勘查,



在区内选择重点地段开展了初步勘查工作,于1999 年3 月提交《仓上新立矿区①



号矿体储量估算说明书》,1999 年3 月23 日山东省黄金局以鲁金行办[1999]94



号文批准储量为:矿石量C+D 级260.36 万t,金金属量9176kg,平均品位3.52g/t。



与此同时,矿区继续进行深部勘查,并取得重大进展,于2000 年12 月根据新的



探矿资料提交了《仓上金矿新立矿区①号矿体储量估算说明书》第三稿。探求资



源储量为:矿石量111B 和122b 级共800.44 万t ,金金属量32028kg,平均品位



4.00g/t;其工作程度达到详查,为勘探工作提供了依据。



2001 年1 月新立矿区转入勘探阶段,于12 月底完成了勘探报告的编写工作。



探求资源储量:金属量30729kg,其中111b 类8365kg,122b 类22364kg;111b



占总资源储量的27 %。探求资源量:(331+333)金属量3094kg,其中331 类197kg,



333 类2897kg。



2006 年7 月,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公司受山东省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



提交了《山东省莱州市新立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通过本次资源储量核实,



至2006 年6 月30 日,矿区保有地质储量:矿石量10258707 吨,金金属量34240.70



公斤,品位3.34 克/吨。



2007 年10 月,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提交了《山东省莱州市新立矿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

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15



床村西矿段(55-91 线)金矿勘探报告》,所估算的资源储量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矿



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评审结果:截止2006 年9 月30 日,金矿(岩金),矿



石量11185911 吨,金属量33163 千克,平均品位2.96g/t,其中:



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矿石量1929890 吨,金属量5627 千克,平均



品位2.92g/t;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量3814319 吨,金属量11942



千克,平均品位3.13g/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5441702 吨,金



属量15594 千克,平均品位2.87g/t。



另外,伴生银矿,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1118.59 万吨,金属



量88.3 吨,平均品位7.89 g/t。伴生硫矿,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



量1118.59 万吨,S 元素量30.5 万吨,平均品位2.73%。



2008 年1 月9 日,国土资源部给予备案。



10.矿区地质概况



10.1 矿区地质概况



勘查区位于三山岛~仓上断裂带的北东段,与三山岛金矿区仅有王河之隔。



区内未见岩石露头,全部被第四系及海水覆盖。



10.1.1 地层



矿区内陆层仅见新生界第四系(Q),以临沂组为主,分布于矿区东南部,厚



10~20m,由南向北逐渐变厚,主要为冲积物,下部为黄褐色的亚砂土,并夹有小



砾石、粗砂,上部为土黄色的亚砂土和砂质粘土。旭口组分布于矿区的西部和北



部,沿海岸线呈带状展布,厚35~45m,最厚可达60m,为海堆积物。主要成分为



灰黄色含砾细砂和含砾中砂,并夹杂有一些海生动物的贝壳,组成平缓的海滩。



沂河组主要沿王河呈带状展布,为冲积堆积物,主要由砾石及中粗砂组成。



10.1.2 构造



勘查区构造以断裂为主。



10.1.2.1 新立主干断裂带(F1)



新立主干断裂带为三山岛—仓上断裂带一部分,北东起自32 线,南西至111



线,陆上长度为700m,自23 线入海,-200m 中段坑内钻工程控制至107 线。勘查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

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16



区范围内控制长度为1700m,宽70~185m。



断裂带以0 线为界,以西平均走向62°,以东平均走向38°。以灰白—灰



黑色断层泥为标志的主裂面连续发育,厚0.05~0.5m,主裂面上下发育有70~



185m 宽的破碎带,带内构造岩发育。以主裂面为界,上盘构造岩依次为花岗质碎



裂岩、碎裂状花岗岩;下盘依次为糜棱岩、碎裂岩、花岗质碎裂岩、碎裂状花岗



岩。其中碎裂岩带和碎裂状花岗岩带呈连续带状展布,其它破碎岩带呈不连续带



状展布。



10.1.2.2 北西向断裂



矿区内较大规模的仅发现一条,由5 个钻孔控制,位于矿区北部,在0~7



线穿切含矿蚀变带,将其编号为F2,断裂走向北西290°,倾向北东或南西,倾



角80~90°。断裂带由3~5m 的碎裂岩组成,在其中部发育1~10cm 的深灰色断



层泥。由于该断裂均为钻孔控制,对含矿蚀变带的错移情况尚不清楚。



北部的三山岛矿区北西向构造较发育,是区域性构造,切割含矿蚀变带,并



向北西延伸入海。该断裂位于32~36 线间,其延深已达-600m 标高,走向300~



310°,倾向北东或南西,倾角80~90°,破碎带由角砾岩、碎裂岩组成,其内



见煌斑岩脉充填并已被破碎。断裂具多期活动特点,右行平移运动,将含矿蚀变



带错移20m 左右。



新立矿区F2 断裂是三山岛矿区F3 断裂的次级或平行断裂,其特征基本一致,



向北西基本已延伸入海。



10.1.3 岩浆岩



新立矿区内岩浆岩广布,主要为新太古代五台~阜平期马连庄超单元,矿区内



主要为栾家寨单元,呈岩基大面积侵入,新太古代栖霞超单元主要分布于新立断裂



上盘,呈脉状或岩枝状侵入马連庄超单元中,前者岩性为中细粒变辉长岩(斜长



角闪岩),后者岩性为片麻状中细粒含角闪黑云长岩。新元古代震旦期玲珑超单元,



主要分布于三山岛-仓上断裂带下盘,呈岩基大量出露,岩性为弱片麻状中粒二



长花岗岩。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17



10.2 矿床特征



新立矿区蚀变带发育于马边庄岩体与玲珑岩体接触带内带的弱片麻状中粒二



长花岗岩,并受控于三山岛~仓上主干断裂带,其形态、规模、产状与断裂带一



致,金矿体赋存于蚀变带内,其上盘距接触带0~125m。蚀变带长1300m,倾角



33°~67°,平均倾角46°,多在40°~50°之间。以灰白~灰黑色断层泥为标



志的主断裂面,沿蚀变带近顶板处连续发育,蚀变带分带明显,沿走向、倾向呈



带状展布,由上盘至下盘依次为:黄铁绢英岩化花岗岩、黄铁绢英岩化花岗质碎



裂岩、断层泥(主裂面)、黄铁绢英岩化碎裂岩、黄铁绢英岩化花岗质碎裂岩、黄



铁绢英岩化花岗岩。主裂面之下有薄层的黄铁绢英岩化糜棱岩和黄铁绢贡英岩分



布。其中黄铁绢英岩化花岗质碎裂岩带呈不连续分布,局部缺失。各蚀变岩带之



间界线呈渐变过渡接触。主裂面之下0~35m,为黄铁绢英岩化碎裂岩带,蚀变与



金矿化最强,亦是主矿体的赋存部位。金矿化均发生主裂面之下,其上金矿化甚



微,无矿体赋存。



10.3 矿体特征



新立金矿床内共赋存矿体5 个,其中①号矿体又分为6 个支矿体。①-1 号矿



体规模最大,其储量占总储量的95.8%,②号矿体次之,其储量占总储量的4%。



其余矿体规模较小。勘查区仅赋存有①-1 号矿体,为①-1 号矿体西南延伸部位。



①-1 号矿体为矿床内主矿体,其储量占矿床总储量的95.8%。矿体大部紧靠



主裂面分布,展布于111~20 线、-30~-783m 标高范围内,沿走向最大长度1645m,



在矿段内最大长度约450 米,沿倾斜最大延伸1050m,沿倾斜未尖灭,沿走向其



北东侧变薄变贫有尖灭的趋势,南西侧尚未封闭。



矿体总体走向62°,倾向南东,倾角33~67°,多在40~50°之间变化,平



均48°,村西矿段矿体倾角 43°~58°,平均51.9°,由北向南倾角有逐渐变



陡趋势。从55 线以西矿体厚度明显变大,从统计数据来看,原提交新立金矿床(55



以东)矿体平均厚度仅为7.72m,而本次勘探计算的矿床单工程平均厚度为



13.66m,也说明了这一点。同时,图上可以看出,村西矿段-500m 向下,厚度变



小趋势明显。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18



10.4 矿石质量



10.4.1 矿石矿物成分



原生矿石主要金属矿物为黄铁矿,次要金属矿物为黄铜矿、方铅矿、闪锌矿。



主要非金属矿物有石英、绢云母,次要矿物有长石、方解石。



矿石中除金—银矿系列矿物外,还有银黝铜矿、砷硫锑铜银矿、碲锑铜硫银



矿等含银矿物。矿石中银品位较高,一方面是金—银系列矿物中的银,另一方面



如此众多的含银矿物是银的另一个重要来源。



10.4.2 矿石化学成份



矿石中主要有用组份为金,矿床平均品位3.29g/t,伴生有益组份为银、硫、



铜、铅、锌。银平均品位为7.89g/t,硫平均品位为2.73%,铜平均品位为0.05%,



铅平均品位为0.10%,锌平均品位为0.05%。其中银、硫达到规范规定的综合利用



标准。



10.4.3 矿石结构、构造及类型



常见的矿石结构以晶粒状结构、碎裂结构、为主,其次有填隙结构、熔蚀结



构、包含结构、交代残余结构、交代假象结构、文象结构和乳滴状结构等。矿石



构造以浸染状、斑点状构造为主,其次有脉状、网脉状、交错脉状、角砾状、斑



杂状、梳状、蜂窝状构造等。



矿石自然类型均为原生矿石,工业类型属低硫型金矿石。



10.4.4 矿体围岩与夹石



矿床围岩蚀变发育,其规模、强度决定于断裂构造的规模、性质及岩石的碎



裂程度,蚀变类型有钾长石化、黄铁绢英岩化、碳酸盐化、绿泥石化、高岭土化



等蚀变。



矿体夹石产于①-1 号主矿体,其产状与矿体基本一致,矿物成分、结构、构



造与矿石相近,金品位一般为0.57~1.45 g/t。据其空间赋存可分为两种,一种



产于矿体内部,呈透镜状,规模小。二是夹于矿体间且与围岩连通,呈似层状、



长板状及舌状,规模变化大,长数十米至200 米,厚几米至十余米,延深数十米



至五百余米。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19



10.5 矿石技术加工性能



矿石工业类型为低硫型金矿石,金与黄铁矿关系密切,在加工技术上,需通



过分离金与硫化物达到选别富集金的目的。根据矿石工艺矿物学研究及生产实践



证明新立金矿床原生矿石属易选矿石,采用浮选—氰化工艺是适宜的,能获较好



的指标。 银、硫是主要伴生元素,均在精矿中富集,可综合回收利用。



10.6 开采技术条件



10.6.1 水文地质条件



矿床位于区域水文地质单元西北边缘的王河入海口附近。勘查区的西北两侧



均被海水覆盖,王河经矿区东侧流过,并在东北侧入渤海;矿体全部埋藏在当地



侵蚀基准面(海平面)下的20~780m。



勘查区南侧的地面标高2 ~3.5m;最高点高出渤海最高潮水面不足1m。大部



分位于渤海的潮间带及海水之下,矿床不具备自然排水的条件,从矿体与海水的



相对位置可见,海水对矿床开采、矿山的安全生产构成了很大的威协。



勘查区矿坑充水水源有海水、卤水和第四系水。矿体全部赋存在海平面以下,



从相对位置看,矿体上覆第四系强富水层及海水对矿床开采构成了较大的威胁。



但由于第四系底部隔水层的相对隔水作用,海水和第四系水对矿坑水的补给只是



越流渗透补给,数量有限,矿床及围岩体中赋存高矿化度的基岩卤水,属封闭或



半封闭式环境,并以静储量为主,易疏干。矿坑地下水的补给条件决定了矿坑涌



水流量动态特征属回采阶段的衰减型和开拓阶段的人为干扰型,均不受季节等自



然因素影响。



综上所述,勘查区属于构造裂隙充水的中等复杂类型。



10.6.2 工程地质条件



矿体及顶底板的岩石以块状岩类的火成岩、变质岩为主,岩石的力学强度高,



属坚硬、半坚硬岩石。岩石质量较好,岩体结构完整,以整体块状结构为主,稳



固性较好。浅层第四系结构松散,属散体结构,稳定性较差,但岩层与矿体不直



接接触,对矿床开采的影响不明显。矿区的断裂构造发育一般,岩石裂隙不太发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

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20



育。



综上所述,总体上勘查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于中等。



10.6.3 环境地质条件



勘查区属冲积、海积平原地貌单元,地面相对高差小。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地质灾害发育一般,对矿山工程影响一般,环境地质问题类型一般。根据



《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试行)》,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



杂程度分类为中等。



11.勘查区开发现状



勘查区为新立矿区55~91 勘探线范围,现新立金矿采区设计规模为采选



1500t/d。新立金矿于2005 年11 月进入试生产阶段,目前生产能力已经达到



1800t/d。



2007 年10 月莱州市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提交了《山东省莱州市新立矿床



村西矿段(55-91 线)金矿勘探报告》。2008 年9 月,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编写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8000t/d 探建结合工程初步设计》



(附件九,以下简称“初步设计”),三山岛金矿包括四个矿区,即三山岛矿区、



新立矿区、苍上矿区和平里店矿区,本评估对象为新立金矿的深部。“初步设计”



是针对三山岛金矿(深部)采矿、新立矿区(新增)采矿及新建8000t/d 选矿厂



的整体改扩建工程而设计,其中设计新立矿区出矿能力为6500t/d,新立金矿现



采区生产能力为1800t/d,故新增产能4700t/d。设计总投资141192.11 万元(附



件九,P185、191、306)。



12.评估方法



鉴于评估对象地质勘查程度达到勘探,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已通过国



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并在国土资源部备案,编写了《山东黄金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8000t/d 探建结合工程初步设计》,基本能满足使用



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的要求,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矿



业权评估准则》,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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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n



t



t i



P CI CO



(1 )



( ) 1



1 +



. =Σ=



式中: P —探矿权评估价值;



CI —年现金流入量;



CO —年现金流出量;



(CI -CO)I —年净现金流量;



i —折现率;



t —年序号(i=1,2,3,……n);



n —评估计算年限。



13.评估指标与参数



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依据主要为《山东省莱州市新立矿床村西矿段



(55-91 线)金矿勘探报告》(附件七,以下简称“勘探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



(附件八,以下简称“评审意见书”)。



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参数的选取参考《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山岛



金矿8000t/d 探建结合工程初步设计》、《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



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矿业权评估指南》



(2006 修改方案——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以下对后二者统一



简称“《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 修改方案)”)、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经济规



范和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确定。



“勘探报告”其资源储量的估算范围与本次委托评估范围一致;估算工业指



标与《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推荐的指标一致;资源储量归类编码符合《固体矿



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采用地质块段法估算资源储量,估算参数选择合理,估



算结果可靠,所提交的资源储量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



并在国土资源部备案。因此,“勘探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可以作为本次探矿权评估



的依据。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

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22



8000t/d 探建结合工程初步设计》,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后认为所设定的各项技术经



济指标参数基本能反映探矿权人在评估对象特定条件下所能实现的投资、成本和



收益水平,可以做为本项目评估的取值依据。



13.1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3.1.1 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勘探报告”(附件七,P138)及“评审意见书”(附件八,P163~P166),



截止2006 年9 月30 日,金矿(岩金),矿石量1118.59 万吨,金属量33163 千克,



平均品位2.96g/t,其中:



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矿石量192.99 万吨,金属量5627 千克,平均



品位2.92g/t;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量381.43 万吨,金属量11942 千克,平



均品位3.13g/t;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544.17 吨,金属量15594 千克,平均



品位2.87g/t。另外,



伴生银矿,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1118.59 万吨,金属量88.3



吨,平均品位7.89 g/t。



伴生硫矿,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1118.59 万吨,S 元素量30.5



万吨,平均品位2.73%。



13.1.2 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评估对象为探矿权,储量评审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未动用任何资源储量,故



截止评估基准日勘查区保有资源储量同上。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 修改方案),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



和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属于技术经济可行的,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推



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属于技术经济可行的,可信度系数在0.5~0.8 范围



中取值。



对于伴生资源储量,“初步设计”未单独设计利用,本次评估也不予考虑评估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

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23



利用。对于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本次



评估全部参与评估计算。鉴于勘查区地质勘查程度为勘探,但勘查类型简单(Ⅰ



类型),故对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信度系数取值为0.8。则,



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331+332+333×0.8



=192.99+381.43+544.17×0.8



=1009.76(万吨)



Au 平均品位Au2.98g/t,金金属量30044.20kg。



银为伴生组分,生产中随金矿石一同采出,故本次评估伴生银矿石量按评估



利用的金矿石量考虑,则,



评估利用的伴生银金属量=333×0.8



=88300.00×0.8



=70640.00(千克)



伴生银品位=70640.00÷1009.76÷10



=7.00(克/吨)



(详见附表八)



13.2 采、选方法及产品方案



13.2.1 采矿方法



开拓方式为竖井辅助斜坡道联合开拓(附件九,P265),当矿体厚度大于15m



时,选择上向分层点柱充填采矿法,当矿体厚度5~15m 时,选择上向分层充填采



矿法,当矿体厚度小于5m 时,选择上向进路充填采矿法(附件九,P252)。



13.2.2 选矿工艺



设计选矿工艺分为三个流程,即破碎筛分流程—磨矿浮选流程—脱水流程。



破碎筛分流程采用三段一闭路破碎筛分流程,破碎筛分系统最终产品粒度为10~



0mm。磨矿浮选流程前期磨矿设备溢流细度为-0.074mm 占55%,浮选过程分为一次



粗选、二次精选、二次扫选,二次精选的泡沫即为金精矿。浮选出的金精矿经过



浓缩+过滤后实现脱水流程。氰化采用金精矿氰化再磨前脱药脱盐,二浸二洗锌粉



置换提金工艺。含氰污水采用零排放工艺。冶炼采用火法熔炼合质金,再电解分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

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24



离金银工艺流程。



13.2.3 产品方案



“初步设计”设计产品方案为金精矿,品位38 克/吨(附件九,P311)。考虑



到企业生产实际情况,本次评估产品方案确定为黄金和白银。



13.3 采、选、冶技术指标



依据三山岛金矿“主要生产指标统计表”(附件十,P367),采矿损失率、矿



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氰化回收率、冶炼回收率指标如表3。



表3 新立金矿采选冶指标统计表 单位:%



采选指标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6-2008 年算



术平均值



采矿损失率 12.65 12.00 12.34 12.33



矿石贫化率 7.46 8.51 6.19 7.39



选矿回收率 95.08 95.52 95.48 95.36



氰化回收率 98.33 97.88 98.11 98.14



冶炼回收率 99.95 99.95 99.95 99.95



本次评估氰化回收率、冶炼回收率取值为新立金矿2006~2008 年三年实际数



据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98.14%、99.95%。选矿回收率依据“初步设计”取值,



即95.50%(附件九,P311)。



考虑到评估对象为新立金矿现采区的深部,开采条件较现采区有所复杂,故



采矿损失率和矿石贫化率,在参考三山岛金矿实际数据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评估



取值分别为13%、7%。



根据“三山岛白银综合回收率”(附件十,P372),三山岛金矿白银综合回收



率2006~2008 年算术平均值为28.35%,本次评估白银综合回收率取值为28%。



13.4 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初步设计”中所估算的资源储量全部设计开采利用(附件九,P234),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

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25



采用充填采矿法采矿,对采空区进行充填,故本次评估设计损失量取值为0,则:



可采储量=(1009.76-0)×(1-13%)



=878.49(万吨)



13.5 生产能力



根据“初步设计”(附件九,P185、P191),新立矿区设计生产规模为6500t/d,



新立金矿现生产能力为1800t/d,则新立金矿需新增4700t/d 的生产能力即可达



到新立矿区设计生产能力。



根据“山东莱州市新立金矿(村西)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十,P350),新



立矿区(村西)在三山岛金矿采选8000t/d 扩建工程中,按资源储量规模比例分



摊的生产能力为3000t/d。



本次评估在参考“山东莱州市新立金矿(村西)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评



估对象生产能力为3000t/d,即99.00 万吨/年。



13.6 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确定的矿山生产能力,由下列公式可计算矿山的服务年限:



( . ρ)



=



A 1



T Q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山生产能力;



ρ——矿石贫化率。



将各项参数代入上式,可计算得矿山服务年限,其中:



T=878.49÷99.00÷(1-7%)=9.54(年)≈9 年6 个月



根据“初步设计”(附件九,P284),三山岛矿区和新立矿区基建总工期为3



年,则本次评估矿山的计算期为12 年6 个月,其中2009 年1 月至2011 年12 月



为基建期,2012 年1 月至2021 年6 月为生产期。



(详见附表一、附表八)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26



13.7 销售收入



13.7.1 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的矿产品的价格标准要与评估所



确定的产品方案一致,一般来讲应为实际的或潜在的销售市场范围市场价格,或



者是依据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的变化趋势,来确定与产品方案



口径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初步设计”选取的黄金价格为150 元/克(附件九,P231)。



成品金一般在上海黄金所交易,且各种黄金产品全国各地的销售价格可比性



极强,本次评估黄金销售价格参考上海黄金交易的价格资料选取,取值为上海黄



金交易所2006~2008 年公布金(99.95%)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173.60



元/克。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中国金属通报”,2006 年1 月~2008 年12 月白银月算术



平均含税价格为3361.00 元/千克。本次评估取白银价格为3361.00 元/千克,折



算为不含税售价为2872.65 元/千克。



13.7.2 黄金产量



黄金产量=年产矿石量×地质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氰化



回收率×冶炼回收率



=99.00×2.98×(1-7%)×95.50%×98.14%×99.95%×10



=2566.22(千克)



白银产量=年产矿石量×地质品位×(1-矿石贫化率)×白银综合回收率



=99.00×7.00×(1-7%)×28%×10



=1803.47(千克)



13.7.3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黄金产量×黄金销售价格+白银产量×白银销售价格



=(2566.22×173.60+1803.47×2872.65)÷10



=45067.65(万元)



(详见附表六)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27



13.8 固定资产投资



13.8.1 “初步设计”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根据“初步设计”(附件九,P329),设计总投资包括:三山岛矿区探采工程、



新立矿区(新增)采矿工程、其他及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厂、共用及辅助设施、



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



13.8.2 新立矿区(新增)采矿工程投资



根据“初步设计”(附件九,P330~334)新立矿区(新增)可单独区分的采



矿建筑投资为22880.00 万元(其中混合井工程3655.00 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



200.00 万元。



13.8.3 需要分摊的固定资产投资



“初步设计”中固定资产投资是三山岛矿区(深部)和新立矿区(新增)采



矿工程及新建8000t/d 选矿厂的整体改扩建工程投资。三山岛矿区(深部)各中



段的矿石、废石提升至-600m 中段后通过新立矿区的混合井提升到地表(附件九,



P267)。



所以,需要进行分摊的固定资产投资有新立矿区(新增)采矿工程(不含混



合井工程)、混合井工程、其他及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厂、共用及辅助设施。



在分摊之前,先把“初步设计”中扣除土地使用费的其他费用投资按比例分



摊到其他投资项目(三山岛补充勘探投资除外)。最后再把参与了“初步设计”中



其他费用投资分摊的各项固定资产投资(新立矿区(新增)采矿工程、混合井工



程投资、其他及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厂、共用及辅助设施),按照对应生产能力分



摊到评估取各项固定资产中。



目前新立金矿现采区生产能力为1800t/d,故新立矿区(新增)生产能力为



4700t/d(=6500-1800)。本次评估确定的评估对象生产能力为3000t/d。



评估对象所分摊的固定资产投资如表4。



表4 “初步设计”分摊到评估对象的固定资产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



“初步设计”中需分摊到评估对象的投资项目及所分摊的其他费用 分摊到评估对象固定资产



序需分摊的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 金额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28







设计投资



金额



其他费用



所分摊金







设计投资



金额



其他费用



所分摊金







1



新立矿区新增采矿工程



(不含混合井工程,对应



新增能力4700t/d)



19225.00 1666.02 200.00 17.33 机器设备 31096.05



2



新立矿区混合井工程(对



应新增能力5900t/d)



3655.00 316.74 房屋建筑物 8845.64



3



其他及采矿工业场地(对



应新增能力5900t/d)



4762.00 412.67 33748.00 2924.57 井巷工程 15354.22



4



选矿厂(对应新增能力



8000t/d)



11173.00 968.24 21663.00 1877.30



5



共用及辅助设施(对应新



增能力5900t/d)



3007.00 260.58 6303.00 546.21



13.8.4 评估取固定资产投资



本次评估取固定资产投资为新立矿区(新增)采矿工程(不含混合井工程)、



混合井工程、其他及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厂、共用及辅助设施及其所分摊的其他



费用投资按照对应能力分摊到评估对象的固定资产投资之和。氰化和冶炼部分固



定资产本次评估直接以成本考虑。



则评估取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5295.91 万元,其中:机器设备31096.05 万元;



房屋建筑物8845.64 万元;井巷工程15354.22 万元。



(详见附表二)



上述固定资产投资在基建期内均匀投入。



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或投资),采用不同的折旧年限



进行折旧计算;固定资产计提完折旧后,折旧结束时点回收固定资产的残值,下



一时点以不变价原则投入等额初始投资的更新资金,评估计算期末回收固定资产



余值,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



取5%。



(详见附表三)



13.8.5 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过以出让、转让或其他方式取得的



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将土地使用价格计为无形资产投资,以摊销方式逐年回



收。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29



“初步设计”设计土地使用费为187.00 万元(附件九,P333)。根据“明细



分类帐-新立矿土地使用权”(附件十,P340~342)及企业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地,截止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费账面余值为777.29 万元。



据评估人员分析,“初步设计”设计土地使用费主要发生于选矿厂征地,故本



次评估对于该部分土地使用费按产能进行分摊,评估对象所分摊的该部分土地使



用费为70.13 万元(=187.00×3000÷8000)。



对于新立金矿原采区截止评估基准日土地之用费帐面余值,本次评估按产能



进行分摊,评估对象所分摊的该部分土地之用费为358.75 万元(=777.29×3000



÷6500)。



则本次评估选取评估对象的无形资产投资为428.87 万元(=70.13+



358.75)。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投入。



13.8.6 流动资金



评估对象为改扩建矿山,流动资金是企业维持生产正常运营所需的周转资金,



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流动资金可按扩大指标法估算,贵金属矿山流动资金额一般为固定资产总额的



15%~20%,本次评估按16%取值。计算过程如下:



流动资金额=固定资产总额×固定资产资金率



=55295.91×16%=8847.35(万元)



流动资金按生产负荷流出,即2012 年一次性全部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回收全



部流动资金。



13.9 成本费用



13.9.1 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鉴于评估对象是与新立金矿原采区、三山岛金矿(深部)及选矿厂的整体改



扩建矿山,本次评估采、选成本费用的各项指标主要依据“初步设计”的数据选



取,个别参数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



国家财税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矿石



的采选成本费用。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30



“初步设计”中的各分项要素费用均为含增值税数据,包含产品的进项税额。



由于黄金生产环节不征收增值税,实际上矿山黄金产品销售收入为含增值税数据。



根据增值税法相关规定,当销售产品免征增值税销项税额时,其对应的进项税额



不能进行抵扣,必须全部计入成本。故本次评估金精矿含金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为含税收入,相应地金精矿生产成本中包含进项税,为含税成本。三山岛金矿和



新立金矿实际氰化和冶炼成本费用也为含税成本。



“初步设计”总成本估算采选生产规模为264.00 万吨/年,成本费用发生于



采矿、选矿和辅助生产。



13.9.2 外购材料费



根据“初步设计”(附件九,P228),辅助材料费采矿为7428.00 万元,选矿



为1581.00 万元,辅助生产为0.00 元。则吨矿石采选及辅助生产外购材料费为



34.13 元﹝=(7428.00+1581.00)÷264.00﹞。



根据三山岛金矿“主要生产指标统计表”、“三山岛直属氰化作业成本计算



表”、“三山岛直属新氰化作业成本计算表”、“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



新立分矿氰化作业成本汇总表”和“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冶炼冶炼



作业成本表”(附件十,P367~371):



三山岛金矿和新立金矿2008 年选矿品位分别为2.14 克/吨、2.21 克/吨,选



矿回收率分别为94.84%、95.48%,金精矿品位分别为39.82 克/吨、41.39 克/吨,



2008 年氰化作业处理金精矿分别为3.99 万吨(=3.35+0.64)、4.96 万吨;三山



岛金矿和新立金矿处理的金精矿折算为矿石量分别为78.28 万吨(=3.99÷2.14



÷94.84%×39.82)、97.39 万吨(=4.96÷2.21÷95.48%×41.39),两矿合计为



175.67 万吨(=78.28+97.39);冶炼作业对应的原矿处理量为190.64 万吨;



2008 年度三山岛金矿和新立金矿氰化作业材料费(含备件费)为815.59 万



元(=258.61.85+127.82+65.34+12.64+351.18),冶炼作业材料费用为55.56 万



元。



则2008 年度三山岛金矿和新立金矿综合吨矿石氰化作业材料费为4.64 元(=



815.59÷175.67),吨矿石冶炼作业材料费为0.29 元(=55.56÷190.64)。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

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31



本次评估取吨矿石采、选、冶外购材料费为39.06 元(=34.13+4.64+0.29)。



13.9.3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13.9.2 外购材料费”,吨矿石采选及辅助生产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29.72



元。氰化和冶炼吨矿石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2.23 元、0.10 元。



本次评估取吨矿石采、选、冶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32.05 元。



13.9.4 工资及福利费



同“13.9.2 外购材料费”,吨矿石采选及辅助生产工资及福利费19.32 元。



氰化和冶炼吨矿石工资及福利费分别为3.29 元、0.51 元。



本次评估取吨矿石采选及辅助生产工资及福利费为23.12 元。



13.9.5 折旧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探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年



限平均法,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



年限为:



房屋、建筑物:20 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 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 年;



电子设备3 年。



本次评估中房屋建筑物按20 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0 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



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则: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8845.64×(1-5%)÷20=420.17(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31096.05×(1-5%)÷10=2954.13(万元);



吨矿石折旧费=(420.17+2954.13)÷99.00=34.08(元/吨)。



则本次评估吨矿石折旧费为34.08 元/吨。



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残余值。



(详见附表三、四)



13.9.6 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

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32



企[2006]478 号),评估对象为地下开采金属矿山,安全费用计提标准为8 元/吨。



本次评估选取吨矿石安全费用为8 元。



13.9.7 维简费



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



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初步设计”(附件九,P228),吨矿石维简费为18.00 元。根据《财政部关



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企[2004]324 号),“从2004



年1 月1 日起,将冶金矿山维简费标准提高到每吨原矿提取15~18 元”。本次评



估吨矿石维简费取值为18 元。



根据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即井巷工程)及服务年限计算得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



16.25 元/吨(=15354.22÷9.54÷99.00),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1.75 元/吨(=



18-16.25)。



13.9.8 其它制造费用



根据“初步设计”中“成本与费用估算表”、“逐年总成本估算表”及“固定



资产折旧表”(附件九,P228、230),采矿扣除维简费的制造费用为7237.00 万元



(=11989.00-4752),选矿制造费用5112.00 万元,辅助生产制造费用1042.00



万元,采、选矿及辅助生产制造费用中折旧费为3946.00 万元。则吨矿石采选及



辅助生产制造费用(不含折旧费)为35.78 元﹝=(11989.00-4752+5112.00+



1042.00-3946.00)÷264.00﹞。



同“13.9.2 外购材料费”,氰化和冶炼吨矿石制造费用分别为3.12 元、0.92



元。



本次评估取吨矿石采、选、冶其它制造费用为39.82 元。



13.9.9 管理费用



据“初步设计”(附件九,P227),扣除折旧费(227.00 万元)、安全费用(2112.00



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3005.00 万元)、摊销费(2284.00)后的管理费用为



2253.00 万元,吨矿石管理费用为8.53 元(=2253.00÷264.00)。



摊销费: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摊销费包括无形资产(含土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

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33



地使用权)、其他长期资产、以及后续勘查投资的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



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的服



务年限时,以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评估对象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本



项目以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则摊销费为0.45 元/吨﹝=(358.75+70.13)÷99.00÷9.54﹞。



资源补偿费:评估对象未来开采生产年限内每年按标准应缴纳的资源补偿费



(回采系数1)为:



年销售收入×资源补偿费率=45067.65×4%=1802.71(万元)



资源补偿费折算为吨矿石费用为18.21 元/吨(=1802.71÷99.00)。



则本次评估选取吨矿石管理费用为27.21 元(=8.53+0.45+18.21)。



13.9.10 销售费用



根据“初步设计”(附件九,P229),销售费用总额为27.00 万元,则本次评



估取吨矿石销售费用为0.10 元(=27.00÷264.00)。



13.9.11 财务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



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



率按提交报告时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年利率5.31%计算,单利计息,则吨矿石的财务



费用计算过程如下:



财务费用=8847.35×70%×5.31%÷99.00



=3.32(元/吨)



本次评估选取吨矿石财务费用为3.32 元。



13.9.12 总成本费用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



折旧性质的维简费、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经估算,未来正常生产期评估对象的矿石单位总成本费用为224.75 元/吨,



单位经营成本为170.64 元/吨。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34



(详见附表六)



13.10 销售税金及附加



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资源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黄金生产免征增值税。与增值税相



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也不再缴纳。本次评估销项税金及附加只针对伴



生银金属。



13.10.1 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年白银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



进项税额=年白银按比例负担的进项税额×进项税税率



本次评估年白银负担的进项税额,按照年白银销售收入占年综合销售收入的



比例进行分摊。白银销售收入占综合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15%(=518.07÷



45067.65×100%)。



本次评估最终产品为黄金和白银,销项税税率取17%。为简化计算,进项税



额以年白银按比例负担的外购材料费和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之和为税基,税率取



17%。应纳增值税为(以2012 年为例):



年销项税额=年白银销售收入×17%



=518.07×17%



=88.07(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白银按比例负担的外购材料费+年白银银按比例负担部分



外购燃料动力费)÷117%×17%



=(3866.87+3173.11)×1.15%÷117%×17%



=11.76(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88.07-11.76



=76.31(万元)



13.10.2 城市维护建设税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



设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本次评估



探矿权人所在地为莱州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7%。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以



2012 年为例):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7%



=76.31×7%



=5.34(万元)



13.10.3 教育费附加



按《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规定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税。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矿业权评估中,应计算地方



教育费附加,山东省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1%计征。



应纳教育费附加为(以2012 年为例):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4%



=76.31×4%



=3.05(万元)



13.10.4 资源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资源税



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9 号),新立矿区资源等级属于六级,资源税征收



标准为2 元/吨,评估对象为新立金矿床的一部分,故评估对象资源税征收标准为



2 元/吨,则,



评估对象年资源税=99×2=198.00(万元)



13.11 企业所得税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减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由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2007 年3



月16 日通过,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率取25%。以2012 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45067.65-22250.48-5.34-3.05-198.00)×25%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36



=5652.70(万元)



13.12 折现率



折现率一般根据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选取,其中包含了社会平均投资



收益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可以选取距评估基准日最近的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5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等作为无风险报酬率,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人民



币五年期存款利率为3.60%。风险报酬率包括勘查开发阶段、行业风险、财务经



营风险三项风险报酬率,其中勘探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为0.65~1.15%、行



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为1.00~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为1.00~



1.50%。本次评估三项风险报酬率分别取值为1.10、1.85、1.45,则本次评估折



现率取8%。



14.评估结果



本事务所在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探矿权评估



的原则和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和参数,经过评定估算,确定“山东省莱州



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价值为66918.18 万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陆亿陆仟玖佰壹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



15.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15.1 评估结果有效期



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使用本评



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本报告的有效期,本事务所对应用此评估结果而对有关方面造



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5.2 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在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内,如果评估对象的资产具体数量发生变化,委托人



应商请本事务所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本次评估所



采用的资产价格标准发生不可抗拒的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



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本事务所重新确定其价值。



15.3 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37



本评估结果是在特定的评估目的为前提的条件下,根据探矿权与矿产资源相



互依存原则来确定探矿权价值,评估中没有考虑将探矿权用于其他目的可能对探



矿权价值所带来的影响,也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如果上述



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将随之发生变化而失去效力。



15.4 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用于此次评估所涉及的特定评估目的之用。本报告的



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



公开的情况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16.评估假设前提



16.1 矿产品价格及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16.2 矿山的采、选技术以设定水平为基准;



16.3 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16.4 假定评估委托范围能够取得独立的勘查许可证,且可以取得采矿许可



证。



17.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评估报告提交日期:2009 年3 月5 日。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详查(55-91 线)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38



18.评估责任人



执行合伙人(张振凯):



项目负责人(詹朝阳):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詹朝阳、王桂玲):



19.评估人员



詹朝阳(矿业权评估师)



王桂玲(矿业权评估师)



石学勇



二ОО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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