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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资料

 搂搂 2010-09-23
由于在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时涉及到很多的判断,也就存在不确定因素,留下了一定的人为操纵的空间,为了减少这种操纵,需要披露更加详尽的信息。针对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部分,我国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资料包括:
(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如果存在到期日,还应披露和可抵扣亏损,在列报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笔者认为我国企业在披露方面的规定很详尽,这也表明了我国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会计信息的不断透明化。但有些企业在相关的信息披露方面还不完善,相信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此状况会不断地改善,会计信息的质量也会不断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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