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林志玲被要求补税案开庭 意外到庭引骚动(图)

 云中公子 2010-09-24

 

林志玲。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名模林志玲被要求补税及罚锾共新台币819万元案,台北高等法院昨天开庭,法官虽然没有传讯林志玲,但她意外到庭旁听,引起骚动。林志玲离开法院时只微笑说谢谢,全案订10月7日上午9点半宣判。

  本案是由林志玲提起诉讼,她已委请律师、会计师出庭,合议庭因此未传讯她。昨天是最后的辩论庭,林志玲安静地坐在法庭内聆听。

  台北市税务部门调查认定,林志玲从2003年到2005年的所得,分别是226万余元(新台币,下同)、1291万余元及2577万余元,漏报部分营利及业务所得,须补税684万多元,罚锾135万多元。

  会计师、律师主张,林志玲并非领凯渥公司的薪水,她的收入属于“执行业务所得”,依法可扣除45%的必要开销(例如美容美发所需费用)再报税。但税务部门认为林志玲受雇于凯渥公司,收入是“薪资所得”,九成九都得缴税。

  昨天近中午才开庭,林志玲穿着蓝色洋装,薄施脂粉进入法庭;“志玲来了”的消息,很快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里传开,不少人慕名赶到法庭亲见美女名模,庭里庭外都很热闹,更有民众逮到机会,在庭讯后请林志玲签名。

  庭讯后有人羡慕地问审判长帅嘉宝“看到美女感觉如何?”帅法官的回答却是“没特别注意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