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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出借条,律师教你20招

 合彩一苇 2010-09-25
 
               公民之间、企业之间相互借款后,没有形成书面的证据而导致纠纷,比如有人借款不认账,或是发现追款形势不妙,但是又没有证据起诉,或是借款方恶意
      “躲 猫猫”,不见踪影等等。作为律师,笔者告诫各位朋友,碰到类似事情,要收集好证据,必要时进行合理的诉讼。下面给大家几点建议供参考:

    1、借款给对方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对方身份,是否有足够的偿还能力;

    2、务必将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保留一份,或者记录下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3、尽量形成书面的借条、借据、或者保证书之类的书面凭证;

    4、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实物担保或者保证人书面担保;

    5、尽量不要直接将现金交付对方,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

    6、切忌不要将银行卡给对方,让他自己取款;

    7、现金借款交付时,最好找几个同事或者其他非利害关系的人员在场,发生纠纷时可以做为人证;

    8、确定明确的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9、还款方式尽量不要写某月还款某元,还清为止;

    10、一般借款的诉讼时效为2年,发现借条快超过2年了,建议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11、发现对方躲猫猫,建议马上采取措施追讨,直至起诉;

    12、对于没有写欠款的借款,鉴于立即要求补签,必要时可以在要求补签时进行录音;

    13、保留好银行汇款回执;

    14、经常与对方进行手机短信联系以固定证据(最好做个公证);

    15、发现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可以委托律师签发《律师函》进行时效中断;

    16、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发现对方有恶意赖账苗头时,切忌多次追讨,应立即咨询律师协商对策;

    17、在没有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情况下,不要自作聪明进行电话录音,有些时候会弄巧成拙,不可挽回;

    18、不要以为是亲戚、朋友、同事就不会产生赖账;

    19、尽量不要委托社会人员帮忙收款,其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都将由你来承担。

    20、别吝惜你的电话费,及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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