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溪小学小学部教职工业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按照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58号)、毕节地区人事局、毕节地区财政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毕署人发[2009]4号)及纳雍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纳教字[2009]125号)及经曙光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根据《曙光乡中心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方案和中心校2010年7月1日行政办办公会议、2010年7月12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意见、2010年8月31日行政办公会议研究意见,曙教字[201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定如下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个人业务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教学业务考核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5分、教育教学过程50分、其它工作15分。以学校考核和兑现奖惩为主,中心学校进行抽查并核拨学校绩效工资。 一、考勤(10分)主要考核职工出勤情况。非住院病假3天扣1分工作成绩分、事假1节扣0.2分工作成绩分、迟到及早退一节扣0.5分工作成绩分、旷课1节扣1分工作成绩分,本项累计扣分,可计负分。婚丧嫁娶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本项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和签字公示记录,由学校负责考核、汇总。中心校复核。 二、工作量(25分) 1、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规定标准课时并计算工作量。 2、根据本校情况学校分管工作的工作量大小和具体执行方案特作如下规定:
3、教师工作量由教务处核定、考核、汇总。 4、小学周课时以每周19节计算教学周课时量,对50—55岁的男教师和45—50岁的女教师周课时减少一节计算;对55岁以上的男教师和50岁以上的女教师周课时减少二节计算。班级以45—55为标准班级,计算超课时以上下浮动7-10个学生折合一课时加减1教分计算。 三、教育教学业务(5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师德情况、教学研究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中心校用《教师考核量化表》对各校进行全面复查,计入学校考核总分。 四、其它相关奖惩(15分) 1、每学期每位教师在原班级人员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学生给班主任加0.5教分(若是辍学后动员返校经学校核实准确的,每生加1教分、科任加0.5教分),给任统一考试科目的其它老师加0.3教分,反之 原班学生无故流失1人扣班主任4教分,扣任统一考试科目的其它老师各2教分,(除正常转学外的辍学、降级、留级、无转学证转学等)。所有学生数据以学年初班级实有在校生数为准。 2、无正当理由排斥或体罚学生每人次扣责任教师5教分,赶学生出教室,不准学生上课或就读的每人次扣责任教师5教分。 3、辅导学生获省、地、县、乡各种奖励中的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辅导教师加8、6、4;6、4、2;4、2、1;2、1、0.5教分。 4、 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在省、地、县、乡、校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专著的,分别给予教师加4、3、2、1、0.5教分。 5、 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教研组安排的)作不良记录,每次扣2教分。 6、 学校安排临时紧急工作,拒不完成或有意拖延的,每次扣3教分。如果情节严重形影整个学校形象或受上级批评处罚的,一次扣10教分。 7、 承担教研组安排的研究课,经教研组长证实,资料完善的,每次加2分。 8、 考核组成员参与考核一次加2教分,无故不参与一次扣4教分。 (业务)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业务)绩效工资分配以考核项目总和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业务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体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业务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体业务绩效补贴总额 全体业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此方案为学校制定的教师业务工作成绩考核方案(教师量化另附),并由教务处组织考核,兑现奖惩。 河溪小学小学部教师(业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 为了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公正、公平、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学校特成立绩效工资(业务)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研组长、工会、图书等人员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开、公正地发放。 组 长:陈仕俊 副组长: 成 员:陈绍宾 李 凯 陈 媛 李会林 何问锋 吕朴方 赵颖菊 张 梅 王 丽 周明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本校教师过程管理的考核量化,由 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办公。 201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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