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行政区划的历史变迁历史话题 2010-09-04 15:36:55 阅读277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1928年12月29日,东北地区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在张学良统领下易帜,归顺南京国民政府,随即将奉天省改为辽宁省,即“辽河流域永远安宁”之意,为辽宁得名开始。 辽宁省,省会沈阳。全省下辖59个县;吉林省,省会吉林,省辖市有长春、吉林,全省下辖18个县1个旗;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全省下辖龙江、绥兰、黑河、呼伦4个道,21个县,6个设治局。 1931年9月18日,日军侵占东北三省。次年,在日本的扶植下,建立伪“满洲国”。 1934年伪“满洲国”调整行政区划,将东北三省划为14个省和两个特别市:安东省、奉天省、锦州省、吉林省、热河省、间岛省、黑河省、三江省、龙江省、滨江省、兴安东省、兴安西省、兴安南省、兴安北省,新京特别市、哈尔滨特别市。 1939年伪“满洲国”再度调整行政区划,将东北14个省和两个特别市更改为19个省和一个特别市:安东省、奉天省、锦州省、吉林省、热河省、间岛省、黑河省、三江省、龙江省、滨江省、兴安东省、兴安西省、兴安南省、兴安北省、牡丹江省、通化省、东安省、北安省、四平省,新京特别市。 辽宁省(省会沈阳市,辖4市22县),省辖市:锦州、营口、鞍山、旅顺,县治:沈阳、抚顺、本溪、海城、盖平、铁岭、辽中、金县、辽阳、复县、锦县、绥中、北镇、兴城、义县、锦西、盘山、新民、黑山、岫岩、庄河、台安,境内大连、沈阳二市系直辖市,直隶国民政府行政院;沈阳市于1947年6月升直辖市。 安东省(省会通化市,辖2市18县),省辖市:通化、安东,县治:新宾、通化、桓仁、辑安、临江、长白、抚松、海龙、柳河、东丰、凤城、宽甸、安东、辉南、清原、金川、蒙江、孤山 。 嫩江省(省会齐齐哈尔市,辖1市18县2旗),省辖市:齐齐哈尔 ,县治:龙江、呼兰、木兰、兰西、巴彦、青冈、肇州、大赉、安达、肇东、泰来、林甸、景星、甘南、泰康、东兴、富裕、肇源,盟旗:杜尔伯特旗、札赉特旗。 除此,南京国民政府还在东北设立起三个直辖市:大连市、沈阳市和哈尔滨市,直属于国民政府行政院。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在乌兰浩特市成立。其辖区包括原东北九省兴安、辽北、吉林、热河、察哈尔等省的蒙古族为主的盟旗地区,即今内蒙古东部地区。 1949年初,将原东北九省调整为:黑龙江、吉林、松江、辽宁、辽西五省。 1949年4月21日,中共领导的东北人民政府全面接管东北地区后,公布了东北6省4直辖市1行署区的新行政区划。即:辽东、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等6省,沈阳、抚顺、本溪、鞍山4直辖市,旅大行署区。 新中国建立后的1954年,经过国务院批准,东北地区重新划定为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而吉林省疆域始终未变,辽宁、黑龙江两省也仅作了部分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