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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合唱比赛,想到没有文化的“文化工作者”

 闲雅淡痕 2010-09-30

  国庆前夕,我居住的这个城市搞了一次合唱比赛。作为一个业余爱好者,我参加了这次活动。令人不解的是,当我回顾这次活动的经历时,感觉总是怪怪的甚而是不可理喻的。这个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策划者主要是这里的文化局和文化馆的人员。这批人事前规定,参加合唱的节目一是要制碟,二是要合唱中有舞蹈的可以加分。于是,参演单位纷纷出钱制碟,有的单位就出钱聘请舞蹈队伍参演。此外,他们组织的评委,除了一两个局馆以外的人,其他全是自己人。正式开赛后,奇怪现象出现了。一些单位的演唱,碟是碟的速度,唱是唱的速度,其旋律的节奏差超过了“一度”,有些结束句的节奏差超过了“一小节”。有的是碟唱人不唱或假唱。还有一些单位为了舞蹈加分,不管主题情节是否扣题,不管内容是否需要,也拖上大群人伴舞。结果是,这些单位的打分都上去了(曲目无声部,均属齐唱)。原因很简单,一是放碟声音大,热闹,二是早说过有舞蹈就加分。于是,另一些按照合唱的和声处理和键盘伴奏要求正规演唱的单位,其分子就自然上不去了。
  稍有音乐常识的人都知道,合唱的基本要求是曲目演唱必须有和声,必须有一定的声部处理。另外就是伴奏主要是钢琴和其他键盘乐器。再一个便是合唱不要加舞蹈(合唱队员可编排适度动作)。人们不禁要问,这些组织策划者难道就不懂这些常识么?据我所知,他们还真是不懂。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中的不少人曾经是地方剧团的演员。这些十二三岁便开始学戏的孩子们若干年后遇到了体制变化的问题---所在剧团因故撤消,这批人并入了文化馆,当起了文化专干,有的后来进了文化局。这些人由于文化底子薄,缺乏一定的艺术修养,特别是音乐、美术、书法、摄影等文化艺术各个门类的专业知识十分贫乏。加上当前浮躁的社会环境,这批人难得沉下来学习充电加强修养,因而使得这批本应指导群众文化工作的“文化工作者”徒有虚名,变成人们眼中的没有文化的“文化工作者”,这,实在是有些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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