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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

 布衣夫子 2010-10-02

林业部门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

 

本报讯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配合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采取4项措施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通过野生动物传播和扩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该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暂停受理一切从甲型H1N1流感疫区进口野猪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政许可申请。会同市畜牧畜医站,对野猪驯养繁殖场、鹅湖动物园、新泉中华竹鼠养殖场、野生动物经营户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严防甲型H1N1流感通过驯养繁殖野生动物传播。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会同铁路、公路、交通、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经营、销售加工及流通环节的监管。通过向经营户、驯养繁殖户散发宣传单、上门宣讲等形式,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知识的普及,增强群众对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认识和信心。

(彭福川 钟彪)

(原载2009613日《萍乡日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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